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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刊登于2024年9月30日《海峡导报》及**市公共**交易网《****分富余店面》,交易项目编号:****,部分公告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将公告第八点转让相关事项说明第2条第(2)小点 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转让转移登记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由**汉****公司承担,工本费由买受人承担,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规定,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并负责缴清。 变更为 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转让转移登记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规定,受让方应承担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登记费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
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按照本补充公告内容执行,原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罗****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