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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县**镇石河村农产品展销站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原文件
(1)原招标文件第9页“验收:工程完工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出具验收报告,采购人签署意见。如发生检验、检测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剩余金额按照进度比例进行支付。质量保证金金额:0元。”
(2)原招标文件第29页“验收:工程完工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出具验收报告,采购人签署意见。如发生检验、检测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剩余金额按照进度比例进行支付。质量保证金金额:0元。”
变更为
(1)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第9页“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15万元,完成项目主体工程量50%后支付2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 3%,从工程款扣除。”
(2)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第29页“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15万元,完成项目主体工程量50%后支付2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 3%,从工程款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