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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天堂湖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Ⅰ标段
2.标段名称:天堂湖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Ⅰ标段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3.2 项目经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施工期间,执行考勤制度,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2个日历天。否则发包人有权向其索赔,按10000元人民币/日扣除违约金 。项目经理必须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服从发包人的考勤管理 ”。修改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施工期间,执行考勤制度,项目经理自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项目经理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参照条款3.3.4),否则视为项目经理缺勤,发包人有权向其索赔,按10000元人民币/日扣除违约金 。项目经理必须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服从发包人的考勤管理 ” 。
(2)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2月09日11:00,开标地点为:池****管理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3)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市**区红森国际大厦B座15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吴亮
电话:0566-****7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九华山大道 389 号益瑞楼2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浩
电话:130****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