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议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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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议会'''([[波斯尼亚语]]:Parlamentarna skupština Bosne i Hercegovine)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最高立法机关,由[[代表院]]和[[民族院]]两院组成。1995年12月14日,[[代顿协议]]在[[巴黎]]的正式签署标志着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议会的成立。国家的所有立法决定须经两院批准通过。每届议会任期4年。
{{欧洲题目|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