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供應和需求相互對立和交易的機制,包括交換發生的地點,流程和機構(對於實體場所,使用Q132510或Q330284)
市場是人們在固定時段或地點進行交易的場所,而此交易場所是那些需要经常进行物品交换的人,为了減少搜尋成本所自发形成的。詞中的「市」指的並非「城市」,而是古時的「買賣」、「交易」之意。
今日,市場具備了兩種意義,一個意義是交易場所,如傳統市場、股票市場、期貨市場等等,另一意義為交易行為的總稱。市場一詞不僅僅只是場所,還包括了在此場所進行交易的行為。故當談論到市場大小時,並不僅僅指場所的大小,還包括了消費行為是否活跃。广义上,所有产权发生转移和交换的关系都可以成为市场。
市場雖為交易行為的總稱,但交易行為不一定是自由的,尤其是在提供商品或選擇交易對象時,會因外部的干擾如法條、公約等加以限制。可以自由提供商品與選擇交易對象的稱為自由市場,反之則為非自由市場。
自由市场对资源表现出的自我调节和自我配置的功能,被称为市场机制。
市场定义
编辑美国市场营销协会的定义委员会1960年对市场提出以下的定义:
市场是指一种货物或劳务的潜在购买者的集合需求。
菲利普·科特勒把市场定义为:
市场是指某种产品的所有实际的和潜在的购买者的集合。
市场从不同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按商品的基本属性可划分为一般商品市场和特殊商品市场。一般商品市场指狭义的商品市场,即货物市场,包括消费品市场和工业品市场;特殊商品市场指为满足消费者的资金需要和服务需要而形成的市场,包括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和技术信息市场。对以上两种市场作分析时一般要研究消费者市场,产业市场和政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