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枝
李朝枝(1948年1月27日—)[1],中國國民黨政治人物,曾任職於臺北市政府專門委員、內政部秘書、行政院秘書、台灣省諮議員、桃園縣副縣長。
李朝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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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 中華民國臺灣省 | 1948年1月27日
逝世 | 中華民國臺灣省 |
国籍 | 中華民國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生平
编辑過去為吳伯雄的機要幕僚[4]。國民黨重返執政後,出任第四屆省諮議員,為吳伯雄家族的親信[5]。2010年6月任桃園縣副縣長[6]。
2012年5月,李朝枝在桃園機場捷運A11站附近,以數千萬元買下一片占地上千坪的蘆竹鄉溜地(埤塘),原先交通部公布的桃園航空城計劃,這些地並不在區段徵收範圍內的埤塘,但當年九月包括A11、A15、A16這三塊納入桃園航空城[5]。同年,監察院資料公布李朝枝持有土地55筆、10筆建物,存款1億4,033萬元,相較於他到職申報存款193萬元、58筆土地、10筆建物,他在一年半內減少了桃園縣等地3筆土地,存款增加1億3,839萬7,914元[6]。
當初李朝枝以每坪3萬元買進,在都市計畫通過後每坪暴漲至15萬元,被徵收後獲利將至少15億元,若參加配地獲利更上看30億元,但歷經監察院、地檢署與廉政署等調查,皆無發現違法[7]。李朝枝表示,當年透過仲介購買近1,000坪溜地只是因他是農家子弟,並非炒地皮,但依舊向縣長吳志揚請辭獲准[8]。
2014年,鄭文燦擔任桃園市市長時公開表示,對於桃園捷運綠線,將暫不考慮徵收李朝枝等人收購的蘆竹區埤塘,對此李朝枝等人受訪時感到無奈[9]。
參考資料
编辑- ^ 1.0 1.1 1.2 1.3 省諮議會. 議員簡介. [2014-12-27] (中文(臺灣)).[失效連結]
- ^ 70週年校慶菁英校友芳名錄. [2024-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2).
- ^ 李氏宗親會. 宗賢側寫 (PDF). [2024-03-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3-22).
- ^ 周恆和、鍾慕唐. 《吳伯雄省長之路》. 臺灣: 風雲論壇出版社. 1994-03-01. ISBN 9789578922020 (中文(臺灣)).
- ^ 5.0 5.1 【封面故事】池塘換建地桃園副縣長獲利逾億元. 《新新聞》第1350期. 2013-01-16 [2014-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0) (中文(臺灣)).
- ^ 6.0 6.1 林修卉. 財產申報/桃園縣副縣長李朝枝 存款年增1.3億元. 華視新聞網. 2013-10-23 [2015-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23) (中文(臺灣)).
- ^ 邱奕統、余瑞仁. 李朝枝等13人被指炒溜地 查無不法. 《自由時報》. 2014-06-10 [2014-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23) (中文(臺灣)).
- ^ 謝武雄、席艷俠. 桃園副縣長李朝枝 被爆炒捷運地皮. 《自由時報》. 2014-06-27 [2014-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2) (中文(臺灣)).
- ^ 謝武雄. 桃前副縣長涉炒埤塘 鄭文燦不徵收. 《自由時報》. 2014-12-27 [2014-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30)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