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草稿命名空间: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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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128hk留言 | 贡献
方便紀錄,稍後連同《回退功能方針》及《新頁面巡查方針》一併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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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显示另一用户的1个中间版本)
第16行:
=== 创建编辑草稿 ===
 
任何人,包括非登录用户,都可以创建或者编辑草稿空间。草稿空间的标题会以“草稿:”或“Draft:”打头,草稿亦有相应的讨论页。启用了[[Wikipedia:可视化编辑器|可视化编辑器]]的用户可以像编辑普通条目那样,使用可视化编辑器编辑草稿。
[[WP:AUTOCONFIRMED|自动确认用户]]还可以把放在用户页下的条目草稿移入到草稿空间中。
 
第50行:
草稿即代表仍在创作中,且大多起初不满足维基百科的质量标准。目前没有草稿空间专用[[WP:CSD|速删标准]],但[[WP:CSD#所有頁面|通用速删标准]]也许适合草稿。虽然草稿不受[[Wikipedia:快速删除守则#條目|条目速删标准]]中“无内容”,或是无关注度佐证等制约,但侵权、破坏、負面生者傳記、明显广告的草稿依然可以请求速删。草稿页面可以通过[[WP:AFD|页面删除请求]]提删<ref>[{{fullurl: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讨论区|oldid=34969626}}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讨论区]</ref>。
 
草稿移动到其他名字空间后,遗留的重定向可按[[WP:CSD#R2]]快速删除;而超过六个月没有编辑的草稿可按{{sdr|O7}}删除。
 
== 脚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