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史記 作者:司馬遷 西漢 |
《史記》一百三十卷,〈內府刊本。〉漢司馬遷撰,褚少孫補。遷事蹟具《漢書》本傳。少孫,據張守節《正義》引張晏之説,以為潁川人,元成閒博士。又引《褚顗家傳》,以為梁相褚大弟之孫,宣帝時為博士,寓居沛,事大儒王式,故號先生。二説不同。然宣帝末距成帝初不過十七八年,其相去亦未遠也。案:遷《自序》,凡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為百三十篇。《漢書》本傳稱其十篇闕,有録無書。張晏注以為遷歿之後,亡《景帝紀》、《武帝紀》、《禮書》、《樂書》、《兵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傳靳列傳》。劉知幾《史通》則以為十篇未成,有録而已,駁張晏之説為非。今考《日者》、《龜策》二傳並有「太史公曰」,又有「褚先生曰」,是為補綴殘稾之明證,當以知幾為是也。然《漢志·春秋家》載《史記》百三十篇,不云有闕。蓋是時官本已以少孫所續,合為一編。觀其《日者》、《龜策》二傳並有「臣為郞時」云云,是必嘗經奏進,故有是稱。其「褚先生曰」字殆後人追題,以為別識歟。周密《齊東野語》摘《司馬相如傳贊》中有「揚雄以為《靡麗之賦》,勸百而諷一」之語,又摘《公孫宏傳》中有「平帝元始中,詔賜宏子孫爵」語,焦竑《筆乘》摘《賈誼傳》中有「賈嘉最好學,至孝昭時列為九卿」語,皆非遷所及見。王懋竑《白田雜著》亦謂《史記》止紀年而無歳名,今《十二諸侯年表》上列一行載庚申、甲子等字,乃後人所增,則非惟有所散佚,且兼有所竄易。年祀緜邈,今亦不得而考矣。然字句竄亂,或不能無,至其全書,則仍遷原本。焦竑《筆乘》據《張湯傳贊》如淳註以為續之者有馮商、孟柳。又據《後漢書·楊經傳》,以為嘗删遷書為十餘萬言,指今《史記》非本書,則非其實也。其書自晉唐以來,傳本無大同異。惟唐開元二十三年。敕升《史記·老子列傳》於《伯夷列傳》上。錢曾《讀書敏求記》云尚有宋刻,今未之見。南宋廣漢張材又嘗刊去褚少孫所續,趙山甫復病其不全,取少孫書別刊附入,今亦均未見其本。世所通行,惟此本耳。至偽孫奭《孟子疏》所引《史記》「西子金錢事」,今本無之。蓋宋人詐託古書,非今本之脫漏。又《學海類編》中載偽洪遵《史記真本凡例》一卷,於原書臆為刊削,稱即遷藏在名山之舊槀。其事與梁鄱陽王《漢書》真本相類,益荒誕不足為據矣。註其書者,今惟裴駰、司馬貞、張守節三家尚存。其初各為部帙,北宋始合為一編。明代國子監刊版頗有刊除點竄。南監本至以司馬貞所補《三皇本紀》冠《五帝本紀》之上,殊失舊觀。然彙合羣説,檢尋校易,故今録合倂之本,以便觀覽。仍別録三家之書,以存其完本焉。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编辑本紀
编辑表
编辑書
编辑世家
编辑- 卷三十一 吳太伯世家第一
- 卷三十二 齊太公世家第二
- 卷三十三 魯周公世家第三
- 卷三十四 燕召公世家第四
- 卷三十五 管蔡世家第五
- 卷三十六 陳杞世家第六
- 卷三十七 衛康叔世家第七
- 卷三十八 宋微子世家第八
- 卷三十九 晉世家第九
- 卷四十 楚世家第十
- 卷四十一 越王勾踐世家第十一
- 卷四十二 鄭世家第十二
- 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
- 卷四十四 魏世家第十四
- 卷四十五 韓世家第十五
- 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 卷四十七 孔子世家第十七
- 卷四十八 陳涉世家第十八
- 卷四十九 外戚世家第十九
- 卷五十 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 卷五十一 荊燕世家第二十一
- 卷五十二 齊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
- 卷五十三 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
- 卷五十四 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
- 卷五十五 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 卷五十六 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 卷五十七 絳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 卷五十八 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 卷五十九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 卷六十 三王世家第三十
列傳
编辑- 卷六十一 伯夷列傳第一
- 卷六十二 管晏列傳第二
- 卷六十三 老子韓非列傳第三
- 卷六十四 司馬穰苴列傳第四
- 卷六十五 孫子吳起列傳第五
- 卷六十六 伍子胥列傳第六
- 卷六十七 仲尼弟子列傳第七
- 卷六十八 商君列傳第八
- 卷六十九 蘇秦列傳第九
- 卷七十 張儀列傳第十
- 卷七十一 樗里子甘茂列傳第十一
- 卷七十二 穰侯列傳第十二
- 卷七十三 白起王翦列傳第十三
- 卷七十四 孟子荀卿列傳第十四
- 卷七十五 孟嘗君列傳第十五
- 卷七十六 平原君虞卿列傳第十六
- 卷七十七 魏公子列傳第十七
- 卷七十八 春申君列傳第十八
- 卷七十九 范睢蔡澤列傳第十九
- 卷八十 樂毅列傳第二十
- 卷八十一 廉頗藺相如列傳第二十一
- 卷八十二 田單列傳第二十二
- 卷八十三 魯仲連鄒陽列傳第二十三
- 卷八十四 屈原賈生列傳第二十四
- 卷八十五 呂不韋列傳第二十五
- 卷八十六 刺客列傳第二十六
- 卷八十七 李斯列傳第二十七
- 卷八十八 蒙恬列傳第二十八
- 卷八十九 張耳陳餘列傳第二十九
- 卷九十 魏豹彭越列傳第三十
- 卷九十一 黥布列傳第三十一
- 卷九十二 淮陰侯列傳第三十二
- 卷九十三 韓信盧綰列傳第三十三
- 卷九十四 田儋列傳第三十四
- 卷九十五 樊酈滕灌列傳第三十五
- 卷九十六 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
- 卷九十七 酈生陸賈列傳第三十七
- 卷九十八 傅靳蒯成列傳第三十八
- 卷九十九 劉敬叔孫通列傳第三十九
- 卷一百 季布欒布列傳第四十
- 卷一百零一 袁盎鼂錯列傳第四十一
- 卷一百零二 張釋之馮唐列傳第四十二
- 卷一百零三 萬石張叔列傳第四十三
- 卷一百零四 田叔列傳第四十四
- 卷一百零五 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
- 卷一百零六 吳王濞列傳第四十六
- 卷一百零七 魏其武安列傳第四十七
- 卷一百零八 韓長孺列傳第四十八
- 卷一百零九 李將軍列傳第四十九
- 卷一百一十 匈奴列傳第五十
- 卷一百一十一 衛將軍驃騎列傳第五十一
- 卷一百一十二 平津侯主父列傳第五十二
- 卷一百一十三 南越列傳第五十三
- 卷一百一十四 東越列傳第五十四
- 卷一百一十五 朝鮮列傳第五十五
- 卷一百一十六 西南夷列傳第五十六
- 卷一百一十七 司馬相如列傳第五十七
- 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 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傳第五十九
- 卷一百二十 汲鄭列傳第六十
- 卷一百二十一 儒林列傳第六十一
- 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 卷一百二十三 大宛列傳第六十三
- 卷一百二十四 游俠列傳第六十四
- 卷一百二十五 佞幸列傳第六十五
- 卷一百二十六 滑稽列傳第六十六
- 卷一百二十七 日者列傳第六十七
- 卷一百二十八 龜策列傳第六十八
- 卷一百二十九 貨殖列傳第六十九
- 卷一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 中書門下國子監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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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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