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譚隨錄
这份文献应使用传统汉字,而非简化字。校对时应以原文为准,特别注意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以及异体字的使用。如果无法直接校对原文,请勿进行机器或人工转换,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一般而言,文献应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汉字。汉字简化方案于195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献(如1956年前的文献、未施行简化字的地区文献,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通常应保留使用传统汉字。在汉字简化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只有部分汉字被简化的文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等)通常应以原文形式保存。 |
夜譚隨錄 作者:和邦額 清 |
自序
编辑子不語怪,此則非怪不錄,悖矣,然而意不悖也。夫天地至廣大也,萬物至纷賾也,有其事必有其理,理之所在,怪何有焉?聖人窮盡天地萬物之理,人見以爲怪者,視之若尋常也。不然,鳳鳥河圖,商羊萍實,又保以稱焉?世人於目所未見,耳所未聞,一旦見之聞之,鮮不爲怪者,所謂少所見而多所怪也。苟不以理窮,則人生世間,无論天地萬物廣大纷賾也,即一身之耳目口鼻,言笑動止,死生夢幻,何者非怪?不求其理,而以見聞所不及者爲怪,悖也;既求其理,而猶以見聞所不及者爲怪,悖之甚者也。予今年四十有四矣,未尝遇怪,而每喜与二三酒朋,於酒觴茶榻間,滅燭談鬼,坐月說狐,稍涉匪夷,輒爲記載,日久成帙,聊以自娛。昔坡公強人說鬼,豈曰用廣見聞,抑曰談虚无勝於言時事也。故人不妨妄言,己亦不妨妄聽。夫可妄言也,可妄聽也,而独不可妄錄哉?雖然妄言妄聽而即妄錄之,是亦怪也。即《夜譚随錄》,所謂爲志怪之書也可。
乾隆辛亥夏六月霁園主人書於蛾术齋之南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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