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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議」: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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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議'''是在[[議事]]規則當中將[[議案]]帶入[[大會]]的[[動議]],一般分為'''一般主動議'''與'''特別主動議''';在優先順序上的位階最低,只有在場沒有其他議案時才能提出。所有的附屬動議可用於它。它在場時也可以提出其他'''偶發動議'''或'''特權動議'''。
'''主動議'''是在[[議事]]規則當中將[[議案]]帶入[[大會]]的[[動議]],一般分為'''一般主動議'''與'''特別主動議''';在優先順序上的位階最低,只有在場沒有其他議案時才能提出。所有的附屬動議可用於它。它在場時也可以提出其他'''偶發動議'''或'''特權動議'''。



於 2016年2月3日 (三) 01:54 的最新修訂

主動議是在議事規則當中將議案帶入大會動議,一般分為一般主動議特別主動議;在優先順序上的位階最低,只有在場沒有其他議案時才能提出。所有的附屬動議可用於它。它在場時也可以提出其他偶發動議特權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