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主動議: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Cewbot留言 | 贡献
cewbot: 規範多個問題模板:拆分維護模板
Cewbot留言 | 贡献
cewbot: 規範多個問題模板:合併維護模板
 
第1行: 第1行:
{{多個問題|
{{expand|time=2012-03-21T18:30:43+00:00}}
{{expand|time=2012-03-21T18:30:43+00:00}}
{{unreferenced|time=2012-03-21T18:30:43+00:00}}
{{unreferenced|time=2012-03-21T18:30:43+00:00}}

{{expert-subject|time=2012-03-21T18:30:43+00:00}}
{{expert-subject|time=2012-03-21T18:30:43+00:00}}
}}
'''主動議'''是在[[議事]]規則當中將[[議案]]帶入[[大會]]的[[動議]],一般分為'''一般主動議'''與'''特別主動議''';在優先順序上的位階最低,只有在場沒有其他議案時才能提出。所有的附屬動議可用於它。它在場時也可以提出其他'''偶發動議'''或'''特權動議'''。
'''主動議'''是在[[議事]]規則當中將[[議案]]帶入[[大會]]的[[動議]],一般分為'''一般主動議'''與'''特別主動議''';在優先順序上的位階最低,只有在場沒有其他議案時才能提出。所有的附屬動議可用於它。它在場時也可以提出其他'''偶發動議'''或'''特權動議'''。



2016年2月3日 (三) 01:54的最新版本

主动议是在议事规则当中将议案带入大会动议,一般分为一般主动议特别主动议;在优先级上的位阶最低,只有在场没有其他议案时才能提出。所有的附属动议可用于它。它在场时也可以提出其他偶发动议特权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