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七事件: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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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6日 (五) 17:14的版本
民七事件是西藏地方政府和中华民国川边特别区在民国七年(1918年)历时10个月的战争事件,藏军大规模地进攻川边特别区,驱逐了川军并占领了这个特别区的大部分地区,甚至控制了金沙江以东的德格、甘孜等地。也称为第二次康藏纠纷。
背景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无力西顾,英国乘机怂恿西藏地方政府派兵东侵。民国初年(1912年),藏军攻陷理塘、盐井等廿余县,稍后被四川都督尹昌衡、云南都督蔡锷率川、滇联军,次第大部收复。并划西康为川边特别区,设置镇守使。是为第一次康藏纠纷。1914年,西藏地方噶厦派噶伦强巴旦达(藏文:བྱམས་པ་བསྟན་དར,威利:byams pa bstan dar,约1870年-1922年)进兵太昭等地区。时川边军统领彭日升驻守昌都,与西藏地方军对峙。
战争起因
民国六年(1917年)9月,驻类乌齐藏兵越界割草,被川边军抓捕杀害,致起战端。
战争经过
1918年1月,类乌齐被西藏地方军攻陷,进而陷察雅。2月下旬,藏军攻占昌都之后山。 4月,又陷鸡心山,昌都失守,彭日升被俘。噶伦强巴旦达令将投降的川边军官兵,分批解藏。当时的战斗范围之大,战事的惨烈,可以由三位藏军的将领,代本普朗瓦(Dapon Phulungwa,“代本”等同于团长)、代本晋巴(Dapon Jinpa)、代本察林(Dapon Tailing)在战斗中被杀死而加以评估。两边死伤的人数似乎都相当众多,然而确切的数字无法得到。一个英国人的记录里提到,在藏军包围昌都一役之中,驻守的一千名中国士兵有超过一半死亡,而昌都一役只是双方交手的众多战役的其中一个。夏格巴写道,在昌都交战之前,“多个月的猛烈战斗后,藏军重新取得绒布结热塘、康布色达、康布塘钦、类乌齐、伽桑卡、多珠古岗、次旺本觉、拉贡恩达拉贡念扎,和拉丹等地。”
昌都陷落之后,噶伦强巴旦达喇嘛让军队短暂歇息,又进而东逼甘孜、新龙。[1]。7月,川边军团长朱宪文驻守甘孜,奋战20余日,始挡住藏军的进攻,与藏军相峙于甘孜县之绒坝岔。
战争结局
1918年8月,川边镇守使陈遐龄派员赴拉萨交涉,始得议和。是时,英国副领事台克满(Eric Teichman)以调解为名,到达昌都,与边军代表刘赞廷订立协议,然未得陈遐龄承认。民国七年(1918年)10月17日,作为川边镇守使陳遐齡的交涉员的韩光钧,同西藏藏军代本穹然木在甘孜绒坝岔缔结了停战协定十三条及停战退兵协定四款,自此藏军退驻德格,边军驻甘孜。事件乃告解决。是为“民七事件”。[2]。
参考文献
- ^ One-Line Bio. 高史坦与图博历史的否定. 看不見的西藏:唯色博客. 2009-04-12 [2009-04-12].
- ^ 四川省民族研究所. 四川藏族历史与文化简明读本. 四川省民族研究所. 2010-02-04 [2010-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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