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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三世 (英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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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三世和二世
戈弗雷·内勒为威廉画得肖像
奥兰治亲王
統治1650年11月14日[1] – 1702年3月8日
前任威廉二世
繼任约翰·威廉·弗里索
荷兰执政
統治1672年7月 – 1702年3月8日
前任威廉二世
繼任威廉四世
英格兰国王苏格兰国王爱尔兰国王
統治1689年1月13日– 1702年3月8日
加冕1689年4月13日
前任詹姆斯二世和七世
繼任安妮
共治者玛丽二世
出生(1650-11-04)1650年11月4日
[N.S.: 14 November 1650][1]
内庭海牙
逝世1702年3月8日(1702歲—03—08)(51歲)
[N.S.: 1702年3月8日]
肯辛顿宫,伦敦
安葬
西敏寺,伦敦
配偶玛丽二世
王朝奥兰治-拿骚王朝
父親威廉二世
母親玛丽·斯图亚特
簽名威廉三世和二世的签名

英格兰苏格兰威廉三世和二世(英語:William III&II,1650年11月14日—1702年3月8日),、奥兰治的威廉三世亲王(荷蘭語Willem III van Oranje),曾任奧蘭治親王(1650-1702)、荷兰執政(1672-1702)、英国国王(1689-1702),1689年成为英格兰国王。他在英格兰和奥兰治的编号都是三世实在是一种巧合。他在各地有許多不同的綽號,英國婦女界喜歡譏笑他是「(粗魯的)荷蘭矮熊」;他在北愛爾蘭和部分蘇格蘭的綽號則是「賢明王比利」(good king billly);在荷蘭是「護國英雄」。他在荷蘭北愛爾蘭極得民心,但英格蘭人卻不太喜歡他冷酷粗率的性格。伏爾泰因此說他「在英格蘭是執政、在荷蘭是國王」(當時國王會自然地受人民愛戴),表示他在兩國形象顛倒的領導情況。在1688年11月5日威廉进军英格兰最终废黜詹姆斯二世和七世而赢得了英格兰。在不列颠群岛,威廉和他的妻子玛丽二世共治,直到玛丽于1694年12月18日去世。他们共治时期通常被称为威廉和玛丽

他一生致力於抵抗法國「太陽王」的天主教霸權。從1672年成為荷蘭執政後,他就號召全歐的新教徒,抵制路易十四最強的霸權,被新教徒視為「新教英雄」。1686年和奧地利西班牙普魯士瑞典等國組成奧格斯堡同盟(後稱大同盟),聯合圍堵歐洲霸主路易十四,並在1688年率兩萬精兵渡海到英國,發動光榮革命而成為英王,帶領新教的英、荷兩國共抗天主教法國(大同盟戰爭1689-1697),成為歐洲第二強的君王。1701年再度重組大同盟,發動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1-1714)。雖然威廉三世於1702年過世,但他任用的主帥約翰·丘吉爾,帶領英荷聯軍大敗法軍,終於在威廉死後,成功打垮路易十四霸權與野心。

早年生活

出生与家庭

Portrait of Mary, Princess Royal, in a yellow gown and William II in a black suit
威廉的父母, 威廉二世和英國長公主玛丽·斯图亚特

奥兰治的威廉·亨利与1650年11月4日出生于荷兰共和国海牙[2]他是荷兰省执政威廉二世和英國長公主玛丽·斯图亚特唯一的孩子,也是荷蘭「國父」之一——「沉默者威廉」(奧蘭治親王威廉一世)的曾孫。他的母亲玛丽是英王查理一世之女,是查理二世的妹妹和詹姆斯二世和七世的姊姊。

1650年,在他出生前八天,其父威廉二世就被一场恐怖的小儿天花病夺取了生命。因此威廉在出生那天就成为了奥兰治亲王[3]他出生不久,他的母亲玛丽和祖母索姆-布劳菲尔斯的阿玛利亚在给他这个婴儿起名上起了争执。他的玛丽想给他取哥哥的名查尔斯,但是他的祖母却坚持为他取名为威廉。[4]1648年後,威廉二世以荷蘭執政的身分,帶領如日中天的荷蘭聯省共和國。當時荷蘭正享受「八十年戰爭」後的富裕與強盛(當時歐洲的最強與最富之國),威廉二世可說是當時歐洲最富裕、最有權勢的人物。但1650年當時,他正與荷蘭省的議會派與地方自治派人士發生激烈衝突,他一死,地方自治派兴高采烈,马上召开國務大会,宣布共和国不再设置统一的军队,各省的防务自己负责。有五个省同时宣布取消執政一职,並且大规模排斥支持奥兰治家族的贵族派系,颁布了严苛的排斥法令。議會政府又剥夺奥兰治家族的政治权利,规定其家族成员永远不能担当公职。在威廉二世的遗嘱上任命了玛丽为他儿子的监护人,然后该文件却被认定是无效的。[5]最终荷兰最高理事会判定,威廉三世必須由奶奶与母亲(英王查理一世之女)以及腓特烈·威廉和他的妻子路易斯·亨利埃特(威廉三世的姑姑、腓特烈·亨利之女)共同抚养,並接受議會政府安排的教育與信仰生活,成为了所谓的受国家监护者(实际上是受国家软禁者)。就这样,荷兰进入了“第一次无執政时期”(1650--1672年)。

童年教育與成年

威廉幼年画像,周圍充滿了奧蘭治家族的象徵物
portrait of a man dressed all in black, looking left
荷蘭省大議長德·維特,他在1666年接手小威廉的教育,對其嚴加管控。維特後來在1672年被群眾凌遲洩憤
portrait of a plump man standing at a desk with papers lying on it
加斯帕·菲格,1672年接替德·維特為大議長。不同於前任,他友善地對待威廉並支持其志業

復仇王子

剛出生的威廉三世,面臨奧蘭治家族從天堂掉到谷底的困境,只能從無到有,替家族從頭開始奮鬥。他自小在母亲和祖母的吵闹声中长大,性格沉默寡言,而且患有肺结核和气喘病,健康不佳,有時會頭痛昏倒。幸好他有喜愛運動打獵的習慣,讓他獲得足夠的體力去對抗病魔。1660年因為他的舅父查理二世復辟成為英王,當時他母親在參加兄長查理二世的登基大典後,染上天花而病危,其母臨終前,拜託兄長查理照顧11歲的威廉三世,因此查理二世向荷蘭的議會政府施壓,撤除了政府對小威廉的監視管教。此後小威廉的祖母對他實行嚴酷的教育,也養成他堅定的意志與冷酷的性格,暗中等待機會,讓他復仇王子的意志,有朝一日能君臨荷蘭各省。[6]

議會派的打壓

英王查理二世對小威廉的援手與關照,只持續到1665年。當年第二次英荷戰爭(1665-1667年)爆發,精明強幹的國家領袖——議會商人派的大議長德·維特,不但命其兄康奈里斯主領荷蘭海軍,重用海軍天才魯伊特(Michiel de Ruyter)來打敗英國,更對英王親戚的小威廉充滿敵意、嚴加限制。他趕走小威廉身旁所有親英派的顧問和老師,並安插自己的人馬進行教育和監督。[7]維特還致力於打擊奧蘭治派的陸軍貴族勢力,1667年訂立「永久法規」,[8]規定奧蘭治派的要員,永遠不得擔任各省陸海軍之高級將領,並且強化荷蘭議會派「重海輕陸」的軍事方針。[8]

即使1668年法王路易十四的勢力崛起,在產權轉移戰爭(1667-1668年)中大敗西班牙,並占領西班牙所屬的南尼德蘭(今比利時)與弗朗什孔泰之大片地區,德·維特只願意用海軍力量迫使英國瑞典荷蘭結成三國同盟,共同向路易十四施壓,使其退還過半的占地給西班牙;此後德·維特仍然刻意忽視陸防與陸軍建設,不給陸軍勢力的奧蘭治派有復興機會,造成荷蘭的陸軍數,從帳冊上的四萬多人,下降為實際上的二萬雜兵。此時法國以高價盜買荷蘭各堡壘庫存的軍火,不斷削弱荷蘭的陸上軍力,總總一切,都釀成1672年英法合攻荷蘭時的大危機

成年後的動作

1668年中,威廉曾經躲過監視衛兵的眼線,秘密地搭船到海牙,接受西蘭省熱情的接待並被授予省議長一職。[7]在祖母的同意下,他趁機宣布自己已十八歲成年,要求德·維特撤走所有的監視衛兵。但維特拒絕撤兵,[9]更在1670年要求荷蘭省每一位議會寡頭(市政當局的「攝政者」),發誓堅守「永久法規」,並達成目的,[10]這說明維特與威廉已近乎水火不容的對立局面。面對打擊,威廉只好在1710年11月前往英國(在維特的許可下),名義上是去敦促其舅父查理二世償還他欠給奧蘭治家族的180萬盾巨債,實際上是與舅父商談結盟,讓查理支援他成為荷蘭執政查理二世當時已經與法王路易十四簽定「多佛秘密條約」,計畫兩年後,英法共同出兵消滅荷蘭共和國,然後把荷蘭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國土——荷蘭省封給威廉三世,扶植威廉當荷蘭省的主權領主。[11]但是會面之後,查理發現他的外甥不但是個虔誠篤實的喀爾文派教徒,更是個奉行愛國主義的荷蘭人,威廉必然不會同意英法協議的方案。心懷鬼胎的查理,因此決定對威廉隱瞞多佛條約,打算到共和國注定滅亡的最後一刻,才讓威廉知情。於是查理假意和威廉虛與委蛇,要威廉耐心等待機會到來。[12]

戰爭与執政生涯

灾难年與「執政」中興

1672年災難爆發後,德·維特兄弟被荷蘭暴民圍捕殺害。圖為兩人被支解的屍體

在威廉22岁那年,即1672年,英法聯合進攻荷兰。英王查理二世在海上進攻,法王路易十四则派遣12万大军压境而来,原本號稱「最強防線」的荷蘭堡壘,面對法國天才工程師——沃邦將軍所研發的新式攻城技術時,居然一觸即潰、全面崩盤;荷蘭的二萬陸軍也被迅速消滅,法軍因此攻佔荷蘭大部分的國土(七個省有五個已基本淪陷)。禍难当头,造成荷蘭共和國的大震盪與政變,史稱「災難年」(Rampjaar)。[13]

結果,荷蘭人的愛國能量爆發,在推翻議會政府[13]德·維特後來被暴民活活打死,威廉雖未參與但卻暗中欣喜)[14]之後,先以決潰堤防、倒灌海水來阻止法軍佔領阿姆斯特丹,接著荷兰人民想起奥兰治家族前辈的英勇,于是,年轻的威廉三世被任命为陆海军统帅與荷蘭省西蘭省執政。當時路易十四與查理二世派去劝降威廉的外交代表,是查理二世的宠臣白金汉公爵。他把多佛條約的內容告訴威廉,說只要威廉开城投降,就會讓威廉當上荷蘭省的主權君主,享有一切生殺大權(而非「執政」那樣的高級公務員),并且保证英國将会尽力斡旋,给予荷兰一个体面的投降条约。但是威廉立刻拒绝了投降的建议。白金汉公爵无奈地劝道:「亲王殿下,难道你没有看出你的国家已经失败了吗?」威廉三世坚定的答覆:「我的国家是很危险,但是我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失败,因为我会战死在联合省的最后一条壕沟里!」,這句話因此成為他的傳世名言。[13]

威廉成為領軍作戰的執政後,以出色的战绩证明了他不愧为奥兰治家族的后代。这场战争打得十分艰苦,不過在1673年底,法國军队全部被赶出国土,年轻的威廉三世威信达到极点。他得到了“护国英雄”的称号,用自己的能力获得各省公认,在欢呼声中就任尼德蘭聯省執政。威廉三世既挽救了奥兰治家族,也挽救了荷蘭共和國,维持了荷兰海上殖民帝国的稳定。[15]

深具外交天份的威廉三世,在1673年與西班牙奧地利普魯士等結盟,迫使法國分兵作戰,無力攻荷,然後再率領新招集的近八萬陸軍,繼續與法國艱苦作戰;之前英國在1672年進攻荷蘭,但是荷蘭海上英雄魯伊特(Michiel de Ruyter)於四次海戰均獲得勝利,查理被迫停戰。威廉三世接著派人到英國向議員重金遊說並製造反法輿論,激化英國市民對天主教法國的恐懼與仇恨,使得英國國會逐漸反對與法國結盟,不願繼續撥款給查理二世,迫使查理中止英法聯盟並與荷蘭共和國議和,英國重獲荷蘭部分的殖民地(紐約),但必須給予荷蘭20萬英鎊的補償,兩國於1674年正式結束第三次英荷戰爭[16]

威廉與法國苦戰則是敗多勝少。首先,路易十四採納財政大臣與經濟天才柯爾貝的計策,大幅提高對荷蘭商品的關稅,進行關稅戰,讓荷蘭商人損失慘重;其次,海上英雄魯伊特於1676年的地中海戰役負傷而死,荷蘭與盟國西班牙被法國搶去地中海制海權;最後,荷蘭、西班牙德意志盟國雖組成多於法軍的聯軍,也難擋法國元老級的軍事天才蒂雷納大孔代(兩人屢次以少勝多),德意志洛林被占領,西班牙領有的弗朗什孔泰與部分佛兰德也被奪去。法荷戰爭一直持續到1678年才終於結束,兩方簽訂奈梅亨条约(the Treaty of Nijmegen),承認法國的勝利和對弗朗什孔泰的佔領,條件是法國有效降低對荷蘭的關稅。雖然威廉三世不願背棄盟友來換取和平,但路易十四以高明的外交技巧與荷蘭省商人和聯省國務會的要員成功交涉,滿足於關稅降低的荷蘭省就先在條約上簽字,迫使威廉接著同意其他各省以共和國全體的名義簽約締和。[17]

婚姻與同性戀傳聞

信仰新教的瑪麗公主,在1689年登基為英國女王。她溫順地服從其丈夫威廉三世,使威廉成為強橫的有力君王

1675年威廉三世利用舅父查理二世在國會與政治上的弱點,以鼓動輿論和外交手段,迫使查理二世答應把姪女瑪麗公主詹姆斯二世的新教長女)嫁給他,並承諾與荷蘭結盟共抗法國;不過,查理二世的政府雖然公開宣布與荷結盟並醞釀攻法,但狡猾的查理在實際上卻一直保持中立,換取路易十四不定期的津貼。

1677年,瑪麗與威廉完婚,讓威廉成為英國王位的後補繼承人。[18]瑪麗是溫柔忠貞的親王妃,在荷蘭廣受人民愛戴。她把意志與愛情毫無保留地獻給表哥兼丈夫威廉,但威廉對她卻稍嫌冷淡,經常忙於戰事或沉迷於狩獵中。瑪麗婚後很快就懷孕,但似乎因病流產導致健康受損。她從此失去健全的生產能力,每次懷孕都以產後夭折作結,兩人最終沒有得到一個健康成長的子女。

威廉三世除了妻子瑪麗以外,還擁有一位公開的情婦伊莉莎白(Elizabeth Hamilton),以及兩名年輕英俊的男性寵臣(謠傳是男同性戀的情人)。現在大多數的歷史學者,認為他的同性戀傳聞,是英國的詹姆斯黨為了惡意中傷他,於1690年代所製造的謠言。他們認為,主要是威廉三世對女性(包含妻子)過於冷酷而粗魯的態度,讓人誤以為他對女性毫無興趣(但事實上他至少有一個情婦),並反向推導以為他喜歡男性(剛好他的陪臣中,有兩位英俊青年最受寵信);[19]但少數學者仍相信謠言可能有其真實性,推測他可能是個雙性戀者。[20]

與荷蘭省(議會派)的關係

在威廉三世控制荷蘭聯省共和國政治的年月裡,他雖堅強有力而近乎無冕之王,但他遠非專斷集權。威廉並不比國家的前任領袖——大議長(Grand Pensionary)德·維特(Johan de Witt)更加努力於憲制改革。受限於市鎮商人對領主君權的恐懼(譬如當格德蘭省給予他格德蘭公爵之世襲君主的消息傳開後,阿姆斯特丹為首的股市因此崩盤,使威廉拒絕公爵的領主之位,改為擔任格德蘭省的執政),他滿足於將議會派政敵(通稱「攝政者」)趕下台,而利用代表同一集團和社會原則的人(奧蘭治派)取代那些議會派,以便主宰決策權。但是荷蘭省的財富終究是尼德蘭一切軍政實力的基礎,它不接受威廉三世的控制,而堅持自己的自由判斷和決策之權。兩方因此頻頻發生摩擦,威廉可說是走上其父(威廉二世)與荷蘭省商人對立的老路。本來荷蘭聯省共和國從建國開始(1579年),就常受商業財富支配的議會寡頭所操控(常常被荷蘭省的商人寡頭以要脅的方式主導國政),而當半世襲的「執政」權力要深入到各省自主的市政運作時,自然會在最強的荷蘭省,受到市鎮商人們的堅決抵抗。這顯示出聯合省無法可解的政治難題——中央集權(奧蘭治派)與地方分權(議會派)的路線鬥爭。(後代有些學者對此頗為惋惜,認為只要威廉堅持進行徹底的憲政改革,荷蘭就可以轉變成有效率的中央集權體制)

雖然從1672年起,威廉三世終其一生都獲得支持他的商人領袖(加斯帕·菲格安東尼·海因斯),擔任荷蘭省大議長(Grand Pensionary),但是荷蘭省議會和威廉的尖銳衝突仍然持續到1684年。1684年後,威廉改變衝突與對立的做法,與荷蘭省和解妥協,此後除非得到阿姆斯特丹市政當局(荷蘭省中心)的同意與支持,他絕不提出重要的計畫與施政。威廉三世在長期的國政衝突中,學會更加柔軟與謹慎圓融的協調手腕,大大有助於以後他在外交協調與英國議會上的合縱連橫。[21]

奧格斯堡同盟

1689-1720年的荷蘭省大議長安東尼·海因斯,是威廉三世的忠實知己,當威廉不在荷蘭時,受命替威廉處理荷蘭國政;他在威廉死後維繫著奧格斯堡同盟,是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的反法要角

路易十四在1678年法荷戰爭獲勝後,推行更大的擴軍計畫,數年後,其海陸兩軍的軍力冠絕歐洲(近四十萬陸軍與略多於荷蘭的海軍)。因此1680年代的路易十四,決定繼續對外征服,以完成在歐洲徹底稱霸的夢想。但路易十四在1685年廢除南特詔令、迫害國內胡格諾教徒的政策,卻激起了歐洲新教國家的廣泛敵意,嚴重破壞其外交成果,譬如原來的盟友普魯士瑞典,就疏遠了法國並舉戈相向。[22]

此時法國的強鄰神聖羅馬帝國正在與鄂圖曼土耳其作戰(1683-1687年),路易十四決定藉此時機,在德意志地區擴張其影響力。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皇帝利奧波德一世察覺到路易十四的意圖,於是在威廉三世的號召與牽線下,於1686年7月9日組成奧格斯堡同盟(1689年英國加入後,改稱「大同盟」),希望能阻止路易十四在德意志擴張。

可是路易十四卻在1688年9月,乘哈布斯堡王朝剛在東面戰勝土耳其(維也納之戰的後續),西面兵力薄弱之機,先發制人地侵略德意志,展開對哈布斯堡王朝的速戰計劃,「大同盟戰爭」正式開啟。10月,法軍攻佔帕拉蒂納特,並於次年徹底毀滅這個地區。哈布斯堡皇帝只得在東方以部份兵力牽制著土耳其,並分兵西線對付法國,使法軍來回蹂躪德意志西部。[23]

路易十四全力東進德意志,給予威廉三世分兵西征的機會。此時他收到英國各黨派與主教的聯合請求,希望他來英國捍衛新教的地位。但是威廉仍在擔心法國會分兵伐荷,所以必須得到荷蘭省議會的同意,才有新的稅金擴大防衛兵力。很幸運的是,路易十四在1687年重新提高對荷之關稅(破壞1678年簽的奈梅亨条约),並在1688年發動大同盟戰爭前夕,悍然下令奪取所有停靠法國港口的荷蘭船。於是荷蘭省的商人被徹底激怒,在9月29日通過秘密的省務和國務會議,全力支援威廉的擴軍與出兵英國。終於,威廉三世整頓好精銳的2.1萬海陸軍,於1688年底渡海向英國進發。[24]

光榮革命

Engraving depicting a king, queen, throne, and arms
一組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的雕刻,1703年立

入侵英国

1688年,英国正面临一场危机,当时,国王詹姆斯二世置国内大多数人为新教徒的国情于不顾,企图重新将天主教定为国教,而且强行镇压反对派,解散议会,已经处于众叛亲离的边缘。當時以丹比伯爵為首的托利黨輝格黨等七位權貴(包含威廉·卡文迪許在內,後來被稱為「不朽的七人」),秘密邀請威廉夫婦成為英王。於是威廉三世看准时机,亲率2.1万大军渡過英吉利海峽,登陸英國。雖然詹姆士任命親信約翰·邱吉爾率領三萬英軍,在陸上迎擊威廉;但英国人纷纷倒戈(包括主帥約翰·邱吉爾),使威廉轻而易举地攻下了伦敦,将岳父詹姆斯二世赶到了法国[25]

本來在威廉的船艦登陸英國前,英國海軍一直要出動阻截荷蘭船隊;但是迎面括來的強大逆風,把英國船艦困在港口中,只能眼睜睜看著威廉的船隊順風登陸。許多人英國人認為是百年前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打敗西班牙無敵艦隊的神風再臨,因此狂熱地詠讚「新教神風」,相信威廉的到來是上帝降下的神蹟。[26]

雙王共治

新召開的議會與威廉三世協商,威廉与其妻子瑪麗可以一起被接受为英國君王,但条件是必须接受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其主要内容是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的效力,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等,而威廉與瑪麗同意此法案,於1689年一同登基為共治雙王(兩份王冠)。这一事件对英國而言,意味着自1640年大革命以来,由革命引起的阵痛的结束,建立起了世界上第一个长期稳定的君主立宪制,这就是史家長期稱頌的“光荣革命”。威廉三世成为“英國国王兼荷兰執政”,这是英荷两国在历史上唯一一次被划到了同一个人的名下。[27]

革命餘波

Statue of a rider on a horse
一座理想化的威廉三世雕像,1736年豎立

雖然在英格蘭的革命沒有流血(只有詹姆斯二世流了一些鼻血),但是許多蘇格蘭人愛爾蘭人卻基於封建法規、效忠詹姆斯二世而反抗威廉奪位。於是兩地發生許多武裝反抗,使威廉必須在1689-1690年間征討兩地,發生了許多流血事件(詳見後述)。雖然威廉成功平定反抗,但他在北蘇格蘭與南愛爾蘭(都信仰天主教)卻留下極為負面的名聲。光荣革命成就的其實是英格蘭霸權,以及英格蘭「議會寡頭」的中央集權政府。[28]

即使在英格蘭,在革命後也很快興起一股同情詹姆斯二世的強大聲浪,他們信奉君權神授原則、反對威廉與瑪麗的「篡奪」,其中的激進者被稱為詹姆士黨詹姆士黨在各地鼓動輿論並採取行動,策畫詹姆斯二世的復位。幸好在革命時,威廉從荷蘭帶回一位鼎鼎大名的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身為威廉重要秘書的洛克,在1689年後發表修改後的《政府論》,破除民眾對君權神授的迷思,並大力為光榮革命辯護,提出人民有權推翻政府的社會契約論,最終在思想輿論上確立了威廉的王位。

1701年,威廉又接受了英國议会通过的《嗣位法》,除了规定他的妻妹安妮为继承人外,还规定今后任何天主教徒不能继承英國王位,任何英国国王不得与天主教徒结婚等。[29]因為當時安妮的子女也全都逝世,所以《嗣位法》也規定安妮過世後,英國王位將由漢諾威選帝侯的新教夫人——索菲婭與其子女繼承。[30]後來因為安妮女王與索菲婭都在1714年過世,所以英國王位由索菲婭之子喬治一世(1714-1727在位)繼承,開創英國的漢諾威王朝[31]

大同盟戰爭

威廉三世與詹姆斯二世間的激戰——愛爾蘭博因河戰役(1690.7.12)
1692年的拉和岬海戰,英荷艦隊擊敗剛稱霸的法國海軍,從此法國海軍不斷衰落,英國海軍成為歐洲第一。圖為被攻擊焚燒的法國船艦。
Portrait of Louis XIV of France, standing, wearing an ermine robed faced with fleur-de-lis
太阳王路易十四,1680年獲得「路易大帝」的稱號,成為歐洲名副其實的霸主,也是威廉三世終生的死敵

英格蘭之外的戰事

威廉三世一生主要精力,都在同当时欧洲权势最大的人物——“太阳王”法國路易十四做斗争。他爭取英國王位的主要目的,也是為了動用英國的人物力去打擊法國,所以當1689年他正式成為英王之後,就不斷激化英格蘭的反法情緒,要求國會讓英國加入反法的奧格斯堡同盟[32]

原本英國議會仍對參加反法戰爭持有疑慮,但是當法王路易十四決定武力支援被廢的詹姆斯二世,助其重奪王冠的消息於1689年中傳來之後,英格蘭議會了解已無法置身事外,於是批准英國加入反法同盟,奧格斯堡同盟也就改稱為「大同盟」,大同盟戰爭的戰火從此延燒到英倫三島,而美洲殖民地的英法之爭則被稱為「威廉王之戰」。[33]

當時詹姆斯二世愛爾蘭登陸,並獲得大量中南部的天主教徒支持,讓威廉三世派去西征愛爾蘭的主帥紹姆貝格,陷入岌岌可危的情勢,威廉被迫在1690年親自解決愛爾蘭戰爭。結果威廉發揮其領袖氣質,以激昂的演說鼓動起士氣,在7月的博因河戰役大勝詹姆斯,詹姆斯二世只好再度逃回法國。北愛爾蘭的新教徒從此確立優勢地位,感謝地在每年7月慶祝紀念威廉於博因河戰役的勝利,促成延續至今的北愛爾蘭問題[34]

博因河戰役的後兩日,新興稱霸的法國海軍,在比奇角海戰(Battle of Beachy Head)中击败英荷联合舰队,令博因河胜戰蒙上了阴影。當時伦敦流传一句話形容比奇角海戰:“荷兰人保全了面子,法国人取得了优势,而英国人只得到耻辱。”英吉利海峡的控制权一度落入法国海军手上,但四個月後又回到海上對峙的局面;等到1692年的拉和岬海戰(battle of la Hogue),擴建的英荷艦隊才打敗法國海軍,取得制海權的優勢。[35]從1692年開始,英國成為世界第一的海上霸權(由荷蘭人資助),讓她在以後的兩百多年中,能夠保持對歐陸強權的優勢(參見馬漢與其海權論)。[36]

拉和岬海戰後,法國海軍改採守勢,使用海盜攻擊的手法,大肆劫掠英荷的海貿和漁業船隊(法國廣發私掠許可證給民間的武裝船隊),造成英荷商人很大的損失;不過現在威廉三世獲得英吉利海峡的制海權,可以無後顧之憂地在歐陸與法國大戰。於是1692年後的威廉,率領13萬以上的英荷陸軍(反法盟軍約30多萬),力抗45萬法軍中的主力部隊——盧森堡元帥率領的精銳法軍。威廉雖然是個外交天才與協調高手,但軍事上他只是個沉穩的勇敢將領,並非洞著先機的軍事天才。當他遇上真正的軍事天才盧森堡元帥時,很自然地在激烈的那慕爾大戰(1692年)與李文頓之戰(1693年)中敗下陣來,數萬英荷聯軍的傷亡是法軍的兩倍多。[37]但是威廉越挫越勇、不屈不撓,等到1695年初盧森堡元帥過世後,威廉立刻奪回比利時重鎮那慕爾,大致確認他和路易十四戰成平手的格局。[38]

當時法國農業在1694年底的大寒災中受到巨大打擊,數十萬甚至可能百萬人以上凍餓病死;富裕的荷蘭也被迫向趁機抬價的德意志諸國購買昂貴的穀物,1696年威廉三世甚至感嘆他「已經一貧如洗了」;英國的反戰情緒也不斷升高,使得反戰的托利黨被選為新的國會多數派。於是在1697年,厭戰的兩方簽訂賴斯韋克和約(Treaty of Ryswick),結束大同盟戰爭。法國降低對荷蘭的關稅並歸還1679年以後佔領的大多數領土(包括薩伏依、德意志的洛林盧森堡、西班牙東部的加泰隆尼亞),只保留著史特拉斯堡;同時路易十四承認威廉三世為合法的英王(取消對詹姆斯二世的支持),認可他歐洲第二強大的君王地位。[39][40]

英格蘭內部的改革

Black and white depiction of six small portraits arrayed in a circle around a larger portrait
1695年雕刻的大法官圖像,當威廉三世在外征戰時,由其主持王國政務

財政革命

1694年威廉為了處理飆升的戰費並有效地在英國發行公債,把荷蘭更成熟的商業技術引進英國,在輝格黨大臣蒙塔古的策劃下,以120萬英鎊的資本成立了英格蘭銀行;並接受約翰·洛克的建議,任命艾薩克·牛頓為皇家鑄幣廠廠長,統一回收英國舊幣、鑄造新幣,使得貨幣與金融政策順利推行。這些措施讓英國的商業革命發展成熟,被稱為「財政革命」。從此英格蘭銀行不但可發行紙幣,而且還吸引荷蘭資本源源不絕的貸款投資,讓英國的經濟社會有效地配合對外戰爭,互相支援。[41][42]不但使英國能夠打贏「第二次英法百年戰爭」(1689-1815年),更讓英國在戰後成為世界第一強的「日不落帝國」。[43][44]

英荷協議

威廉三世同時從荷蘭帶來新的陸戰技術,改革了略嫌落後的英國陸軍與戰爭技術。英軍不但有了統一的制服與編隊訓練,刺刀也開始被廣泛地裝置在火槍上,省去了長矛兵的需要,這讓吸收先進技術的英國陸軍,能夠在之後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02-1713)中大敗法軍;[45][46]而威廉對海軍的建設以及貿易特許公司的革新更是意義重大。他為了策動英國的力量去打擊法國,必須尊重英國議會的意願去協調英、荷的利益分配,無形中更加注重了英國的利益。英荷兩國的協議是:

  1. 荷蘭維持較多的陸軍、英國建設並維持較多的海軍,英荷的聯合艦隊中,兩國的艦數比例為3:2,由荷蘭商人貸款給英國政府去大造船艦,因此讓原本弱於荷蘭的英國海軍,在數年後就成為世界最強的艦隊。[47]
  2. 分配荷蘭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勢力範圍與主要商品,荷蘭人在東南亞發展香料、胡椒的貿易,英國人在印度發展棉紡織品的貿易,化解過往的對立、互不侵犯。結果很快在18世紀初期,印度紡織品的利潤快速增加,超過香料的利潤,讓原本軍力、規模都小於荷蘭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在18世紀後期成為世界最大的特許公司[48]
  3. 英國東印度公司不但與荷蘭商人劃定勢力範圍,更在1690年代獲得大量的荷蘭資本而新設、重組與擴大。原本的東印度公司在1698年遇到新敵手,英國國会通过法律建立了一个平行的「东印度公司」(官方名字为「英國东印度贸易公司」)这个新公司吸收大量荷蘭資本,並拥有国家保障的二百万英镑的资金。但旧公司强大的分股人很快就购买了31.5万英镑的新公司的股份,这样他们就在新公司中獲得優勢。两个公司在英国和在印度抗争了一段时间,都想获得贸易的主宰地位。但很快就看得出老公司实际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竞争。最后两个公司于1702年合并為一家東印度公司,公司的軍力與規模也大大的擴張了。[49]

總之,巨大的諷刺現象是,當初英國因為嫉妒荷蘭的富裕而發動三次英荷戰爭,結果戰場上雖然多次輸給荷蘭,最後反而是因為受荷蘭人統治(威廉三世)和資助(荷蘭貸款),變成超越荷蘭的商貿強權兼海上霸主。[50][51]

醞釀最後一戰

維哥灣海戰圖。1702年威廉死前,籌畫英荷艦隊掃蕩法、西海貿,終於在10月的維哥灣海戰,消滅西班牙法國的海軍主力。此戰確立英荷為海洋主宰,原本是法國盟友的葡萄牙,因此在隔年倒戈加入大同盟,並與英國簽訂軍貿盟約,用英國的製造品換取葡萄牙的酒和黃金,是未來英國商貿超越荷蘭的一個重要原因

1694年底,瑪麗女王感染天花而驟逝。威廉悲痛萬分,先是在她床邊傷心欲絕地暈倒,後來則在她墓前痛哭不止。他遵從瑪麗的遺願,遣走情婦伊莉莎白,讓其另嫁他人。[52]他後悔過往對她的冷淡態度,並在她死後深深地感受到,自己是如此地得益於她在英格蘭無私的幫助。瑪麗死後,英格蘭人民對威廉的忠誠度大為下降,使他孤獨地統治英國,一直到1702年3月過世。[53]

他临终前,为防止法国和西班牙合并,聯合奧地利普魯士漢諾威等國家,重組大同盟並發動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2—1714年)。他早期与英军大將約翰·丘吉爾(「天才統帥」马尔伯勒伯爵)一度发生矛盾,曾私下對人說:「如果我不是國王,我一定會跟他(邱吉爾)一對一的決鬥,至死方休」,兩人對立導致英國的政局动荡。[54]后来在晚年达成和解,任命马尔伯勒伯爵為英荷聯軍的反法主帥。威廉死後,马尔伯勒展現其軍事天才,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成为路易十四的剋星,摧毀其霸權與野心。

死後繼承

威廉三世的騎馬雕像,由亨利·齊爾建造

威廉於1702年死後,因其無合法子嗣,英國王位傳給妻妹安妮女王;奧蘭治親王之位依照其遺囑,傳給他十五歲的遠親「教子約翰·威廉·弗里索(John William Friso,其父與威廉有共同的高祖父——沉默者威廉之父),[55]結果荷蘭六個省的議會派趁機發動政變,取消聯省執政(連威廉的親密盟友——大議長安東尼·海因斯也支持取消執政),國家領袖由安東尼·海因斯接任,荷蘭自此進入“第二次无執政时期”(1702--1747年)。1713年後荷蘭黃金時代大致結束,荷蘭人的愛國心消退,「海上馬車夫」一日不復一日;更嚴重的是不再注重海軍發展,把海上霸權拱手讓給英國[56][57]

但是,雖然威廉三世的遺囑是把奧蘭治親王傳給拿騷的威廉·弗里索(時任弗里斯蘭省執政),但是荷蘭的慣例是由最近的母系男親,繼承無子女者的遺產與頭銜,所以威廉的表弟——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一世(其父「大選侯」曾是威廉的監護人之一),就認為威廉三世的遺囑無效,自己才是合法的繼承人。[58]於是腓特烈在1702年宣布繼承表哥威廉,自稱「奧蘭治親王」,並獲得部分荷蘭的奧蘭治派貴族支持。[59]於是奧蘭治派出現分裂,腓特烈一世更派軍占領奧蘭治的親王封邑,並在1713年把封邑讓渡給法王路易十四,使得奧蘭治徹底喪失其封建領地。

奧蘭治名號的分裂爭議,一直到1732年才由威廉·弗里索之子威廉四世(時任弗里斯蘭省執政)與腓特烈一世之子腓特烈·威廉一世達成協議,兩人共享「奧蘭治親王」的頭銜,而威廉四世放棄索賠奧蘭治封邑的損失,協議由簽約保障(Treaty of Partition)。[60][61] 因此1732年後,普魯士王持續保有「新教護法」奧蘭治親王的英雄頭銜,直到後代的德意志皇帝威廉二世1918年被推翻為止。威廉四世則在協議後獲得全體奧蘭治派貴族的支持,等待時機取得大統領與聯省執政之位,終於在1747年得償所願;其孫更在1815年成為荷蘭國王威廉一世,是現今荷蘭王室的祖先。

評價與形象

現代奧蘭治黨在庫克防禦區(位於北愛爾蘭)所描繪的圖像——威廉三世離別貝爾法斯特城堡

威廉三世可谓共和與宪政的大救星,先是捍卫了議會共和制的荷兰,使之免受专制的法国的蹂躏,接着又在关键时刻推动了英国憲政的“光荣革命”,讓其脫離專制王朝的統治。但威廉三世一生并非从个人角度显示过对共和宪政价值观的热情,实际上,他是一个被议会民主派利用,好用来对抗絕對君主制的开明君主。

掛在南貝爾法斯特一個保王派區域的壁畫,畫中表現出「賢明王比利」騎著白馬的英姿

伏爾泰認為威廉三世是值得與路易十四相匹敵的「偉大」國王,是一個與路易十四完全相反的「大帝」(the great);並形容他是「英格蘭人的執政、荷蘭人的國王」(當時國王是受人民愛戴的象徵),表示他在兩國形象顛倒的領導情勢;[62]他更在北愛爾蘭與部分蘇格蘭地區被崇拜地暱稱為「賢明王比利」(Good King Billy,比利是他小名),常常被描繪成騎著白馬的帥氣形象。

但是,因為他是個徹底的荷蘭愛國主義者(patriotism),自負地以身為荷蘭人為榮,在內心輕視所有非荷蘭人的民族(包括英格蘭人),所以統治英格蘭不久後,就讓英格蘭人感受到無形的壓抑與貶低,傷害到英格蘭的民族自尊心。譬如大量的荷蘭僑民移居英國,當時人覺得把荷蘭來的猶太商人加進去的話,「英國像是已被荷蘭侵占」了一樣[63];王宮中領頭的荷蘭衛隊,也在時時刻刻中,提醒英國人有個荷蘭君主位居其上[64];因此有些人把威廉三世諷刺為外來的「征服者威廉」,藉此感嘆自己的從屬地位。

其他對威廉不利的因素是,因為他不喜愛社交(被解讀為冷漠而不近人情)、在公眾面前粗魯進食(被解讀為粗暴沒水準),使得英格蘭婦女界譏笑他是「粗魯的荷蘭矮熊」;許多英格蘭人懷念著高貴幽默的已故國王查理二世(1660-1685年在位),並拿查理來和「舉止粗暴又冷漠」的作威廉對比,使威廉冷酷而缺乏談吐魅力的弱點,更形暴露。[65]1694年底瑪麗女王死後,詹姆士黨攻擊他為同性戀的謠言更是甚囂塵上(因為他也遣走情婦,並常和英俊青年行動起居),很多人開始相信流言而鄙視國王,這使他在英格蘭更加不受歡迎。只有當1696年詹姆士黨實行一次失敗的刺殺後,英格蘭人才對他加以同情而挽回其支持度。威廉晚年走向英雄遲暮的孤獨之路,好不容易當1701年英國的反法情緒飆升,人民渴望這位英雄重新領導英國人上戰場時,他卻在1702年摔落馬背而引發重病致死,結束其光榮奮鬥的一生。[66]

头衔、称号与纹章

头衔、称号

在1674年,威廉的完整称号为"威廉三世,托上帝的洪福奥兰治亲王拿骚伯爵等等,荷兰省西兰省乌德勒支省執政等等,尼德兰联合省船队司令及海洋统帅上将"。[69] 1689年威廉成为英国国王后,威廉和玛丽使用称号为"英格兰苏格兰法兰西爱尔兰国王和女王,信仰的捍卫者等等。"[70]

纹章

祖先

威廉三世 (英格兰)家族
 
 
 
 
 
 
 
 
 
 
 
 
 
 
 
 
 
 
16. William I, Count of Nassau-Dillenburg
 
 
 
 
 
 
 
8. 沉默者威廉
 
 
 
 
 
 
 
 
 
 
 
17. Juliana of Stolberg
 
 
 
 
 
 
 
4. 奥兰治亲王腓特烈·亨德里克
 
 
 
 
 
 
 
 
 
 
 
 
 
 
18. Gaspard de Coligny
 
 
 
 
 
 
 
9. 路易斯·德·科利尼
 
 
 
 
 
 
 
 
 
 
 
19. Charlotte de Laval
 
 
 
 
 
 
 
2. 奥兰治亲王威廉二世
 
 
 
 
 
 
 
 
 
 
 
 
 
 
 
 
 
20. Konrad of Solms-Braunfels
 
 
 
 
 
 
 
10. Johan Albrecht I of Solms-Braunfels
 
 
 
 
 
 
 
 
 
 
 
21. Elisabeth of Nassau-Dillenburg
 
 
 
 
 
 
 
5. 索姆-布劳菲尔斯的阿玛利亚
 
 
 
 
 
 
 
 
 
 
 
 
 
 
22. Ludwig I of Sayn-Wittgenstein
 
 
 
 
 
 
 
11. Agnes of Sayn-Wittgenstein
 
 
 
 
 
 
 
 
 
 
 
23. Elisabeth of Solms-Laubach
 
 
 
 
 
 
 
1. 英格兰的威廉三世
 
 
 
 
 
 
 
 
 
 
 
 
 
 
 
 
 
 
 
 
24. 达恩利勋爵亨利·斯图亚特
 
 
 
 
 
 
 
12. 詹姆斯一世和六世
 
 
 
 
 
 
 
 
 
 
 
25. 苏格兰的玛丽一世
 
 
 
 
 
 
 
6. 英格兰的查理一世
 
 
 
 
 
 
 
 
 
 
 
 
 
 
26. 丹麦的弗雷德里克二世
 
 
 
 
 
 
 
13. 丹麦的安妮
 
 
 
 
 
 
 
 
 
 
 
27. 索菲·冯·梅克伦堡
 
 
 
 
 
 
 
3. 英国长公主玛丽·斯图亚特
 
 
 
 
 
 
 
 
 
 
 
 
 
 
 
 
 
28. 安托万·德·波旁
 
 
 
 
 
 
 
14. 法兰西的亨利四世
 
 
 
 
 
 
 
 
 
 
 
29. 纳瓦拉的让娜三世
 
 
 
 
 
 
 
7. 法兰西的亨利埃塔·玛丽亚
 
 
 
 
 
 
 
 
 
 
 
 
 
 
30. 弗朗切斯科一世·德·美第奇
 
 
 
 
 
 
 
15. 玛丽·德·美第奇
 
 
 
 
 
 
 
 
 
 
 
31. 奥地利的约翰娜
 
 
 
 
 
 

家族树

 
 
 
 
 
 
 
 
 
 
 
 
 
 
 
 
 
 
 
 
 
 
 
 
詹姆斯一世 (英格蘭)
 
 
 
 
 
 
 
 
 
 
 
 
 
 
 
 
 
 
 
 
 
 
 
 
 
 
 
 
 
 
 
 
 
 
 
 
 
 
 
 
 
 
 
 
 
 
 
 
 
 
 
 
 
 
 
腓特烈·亨利
 
索姆-布勞菲爾斯的阿瑪利亞
 
 
 
 
 
 
 
查理一世 (英格蘭)
 
 
 
 
 
伊莉莎白·斯圖亞特
 
 
 
 
 
 
 
 
 
 
 
 
 
 
 
 
 
 
 
 
 
 
 
 
 
 
 
 
 
 
 
 
 
 
 
 
 
 
 
 
 
 
 
 
 
 
 
 
 
 
 
 
 
 
 
 
 
 
 
 
 
 
 
 
 
 
 
 
Frederick Nassau de Zuylestein
 
奧蘭治-拿騷的路易絲·亨利埃特(布蘭登堡選帝侯夫人)
 
Albertine Agnes of Nassau
 
威廉二世
 
長公主玛丽·斯图亚特
 
查理二世 (英格蘭)
 
詹姆斯二世 (英格蘭)
 
索菲婭 (漢諾瓦選帝侯夫人)
 
 
 
 
 
 
 
 
 
 
 
 
 
 
 
 
 
 
 
 
 
 
 
 
 
 
 
 
 
 
 
 
 
 
 
 
 
 
 
 
 
 
 
 
 
 
 
 
 
 
 
 
 
 
 
 
 
腓特烈一世 (普魯士)
 
亨利·卡西米爾二世(拿騷-迪茲親王)
 
 
 
威廉三世
 
 
 
瑪麗二世 (英格蘭)
 
安妮 (大不列顛君主)
 
詹姆斯·愛德華
 
 
 
 
 
 
 
 
 
 
 
 
 
 
 
 
 
 
 
 
 
 
 
 
 
 
 
 
 
 
 
 
 
 
 
 
 
 
 
 
 
 
 
 
 
 
 
 
約翰·威廉·弗里索(奧蘭治親王
 
 
 
 
 
 
 
 
 
 
 
 
 
 
 
 
 
 
 

注释

  1. ^ 1.0 1.1 During William's lifetime, two calendars were in use in Europe: the Old Style Julian calendar in Britain and parts of Northern and Eastern Europe, and the New Style Gregorian calendar elsewhere, including William's birthplace in the Netherlands. At the time of William's birth, Gregorian dates were ten days ahead of Julian dates: thus William was born on 14 November 1650 by Gregorian reckoning, but on 4 November 1650 by Julian. At William's death, Gregorian dates were now eleven days ahead of Julian dates. He died on 8 March 1702 by the Julian Calendar still applying in Britain, but on 19 March 1702 by the Gregorian Calendar. Unless otherwise noted, dates in this article follow the Julian Calendar.
  2. ^ Claydon, 9
  3. ^ Claydon, 14
  4. ^ Troost, 26; van der Zee, 6–7
  5. ^ Troost, 26
  6.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一部第六章
  7. ^ 7.0 7.1 Van der Kiste, 14–15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vdk14”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8. ^ 8.0 8.1 Troost, 52–53
  9. ^ Troost, 57
  10. ^ Troost, 52
  11. ^ Troost, 62
  12. ^ Troost, 65–66
  13. ^ 13.0 13.1 13.2 Troost, 78–83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troost78”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14. ^ Rowen, H.H. (1986) John de Witt: Statesman of the "true Freedo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0-521-52708-2, p. 222; Nijhoff, D.C. (1893) Staatkundige Geschiedenis van Nederland. Tweede Deel, pp. 92–93, and fn.4 p. 92; Robert Fruin, "De schuld van Willem III en zijn vrienden aan den moord der gebroeders de Witt", in De Gids (1867), pp. 201–218 [1]
  15.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一部第六章
  16.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一部第六章
  17.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一部第六章
  18.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一部第六章
  19. ^ Van der Kiste, 204–205; Baxter, 352; James Falkner,‘Keppel, Arnold Joost van, first earl of Albemarle(1669/70–1718)’, 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20. ^ Troost, 25–26; Van der Zee, 421–423
  21. ^ (英)小約翰·威爾斯著、趙輝譯,《1688年的全球史》,頁311-312
  22.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一部第七章
  23.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一部第七章
  24. ^ (英)小約翰·威爾斯著、趙輝譯,《1688年的全球史》,頁315-318
  25.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二部第四章
  26. ^ 錢乘旦等著,《英國通史》,頁183-184
  27.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二部第四章
  28.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二部第四章
  29. ^ Troost, 234
  30. ^ Troost, 235
  31.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二部第四章
  32.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二部第四章
  33.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二部第四章
  34.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二部第四章
  35. ^ Troost, 281–283
  36. ^ 保羅·甘迺迪著、陈景彪等譯,《大國的興衰》,第一編第三章
  37. ^ Troost, 244–246
  38.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一部第七章
  39. ^ Troost, 251
  40.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一部第七章
  41. ^ (英)屈勒味林著、钱端升译,《英國史》,第四卷第九章
  42. ^ Clayton Roberts、David Roberts著、賈士蘅譯,《英國史》,第十六章
  43. ^ 保羅·甘迺迪著、陈景彪等譯,《大國的興衰》,第一編第三章
  44.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二部第四章
  45. ^ (英)屈勒味林著、钱端升译,《英國史》,第四卷第九章
  46. ^ 保羅·甘迺迪著、陈景彪等譯,《大國的興衰》,第一編第三章
  47. ^ (英)屈勒味林著、钱端升译,《英國史》,第四卷第九章
  48. ^ (英)尼爾·弗格森著、雨珂译,《帝國》,第一章
  49. ^ (英)屈勒味林著、钱端升译,《英國史》,第四卷第九章
  50. ^ (英)屈勒味林著、钱端升译,《英國史》,第四卷第九章
  51. ^ (英)尼爾·弗格森著、雨珂译,《帝國》,第一章
  52. ^ Van der Kiste, 180–184
  53. ^ Van der Kiste, 186–192; Troost, 226–237
  54. ^ (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譯,《英语国家史略》
  55. ^ Israel, 959–960
  56. ^ 保羅·甘迺迪著、陈景彪等譯,《大國的興衰》,第一編第三章
  57. ^ (美)威爾·杜蘭著、幼獅文化公司譯,《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時代》,第二部第四章
  58. ^ Israel, 962, 968
  59. ^ Israel, 962, 968
  60. ^ Israel, 991–992
  61. ^ Text of the Treaty of Partition. Heraldica. [8 August 2008] (French). 
  62. ^ 伏爾泰著、王曉東編譯,《路易十四的時代》
  63. ^ (法)費爾南·布勞岱爾著、施康強等譯,《15至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頁311
  64. ^ (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譯,《英语国家史略》
  65. ^ (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譯,《英语国家史略》
  66. ^ (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譯,《英语国家史略》
  67. ^ S. and J. Sprint. The life of William III. Late King of England, and Prince of Orange. Google eBoek (scanned version). 1703: 28 [1 September 2011]. 
  68. ^ Troost, 5
  69. ^ Troost, 77
  70. ^ The Guinness Book of Answers. London: Guinness Publishing. 1991: 709. ISBN 0-85112-957-9. 
  71. ^ Rietstap, Johannes Baptist. Armorial general vol.2. Genealogical Publishing Co. 2003: 297. ISBN 0-8063-4811-9.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相关条目

外部連結

相簿

英格兰和奥兰治的威廉三世及苏格兰的威廉二世
出生于:1650年11月4日
統治者頭銜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威廉二世
奥兰治亲王
布雷达男爵

1650–1702
繼任者:
约翰·威廉·弗里索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詹姆斯二世和七世
英格兰国王苏格兰国王爱尔兰国王
1689–1702
玛丽二世同時在任 (1689-1694)
繼任者:
安妮
官衔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威廉二世
荷兰新西兰執政
1672–1702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威廉四世
乌德勒支新西兰省督
1674–1702
格罗宁根艾瑟尔省督
1675–1702
前任者:
詹姆斯二世和七世
主高将军
1689
繼任者:
托林顿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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