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南通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幻光尘留言 | 贡献2022年6月18日 (六) 05:46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南通县中华民国初年设置的,在今江苏省南通市境。

清朝时,通州升为通州直隶州,俗称南通州。民国初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今北京市境内的通州改称通县,江苏省境内的通州则改称南通县。1949年2月2日,中共华中军区第九军分区部队及地方党政机关,进入南通城[1]。中共政权在城区及港闸等地设置南通市,南通县政府移驻金沙镇,属南通专区。1970年,南通专区改南通地区,仍隶之。1983年时,属南通市(地级市)。1992年10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民政部上报《关于撤销南通县设立江海市的请示》。1993年1月,民政部发出《关于江苏省撤销南通县设立通州市的批复》,正式改为县级通州市。2009年,改为通州区

参考文献

  1. ^ 《记忆南通•辉煌60年》之“事件周”:1949年2月2日南通胜利解放. 2009年8月31日 [2014-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6日)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