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号交响曲 (马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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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小调第6号交响曲是古斯塔夫·马勒于1903年至1904年所作的四乐章交响曲(本曲亦于1906年作大幅度修订)。此曲亦曾于1906年5月27日于德国埃森市,由作曲家本人作首演。后人往往因为马勒当时的背景遭遇以及乐曲的阴沉气氛,将这首交响曲命名为“悲剧”,但马勒本身创作时并没有为这首交响号曲冠以任何标题。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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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演
[编辑]- 首演:1906年5月27日于德国埃森市,由马勒亲自指挥。
- 美国首演:1947年12月17日由季米特里斯·米特罗普洛斯于纽约市。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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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第三乐章的次序
[编辑]当马勒于1904年完成第六号交响曲并于1906年三月作首次出版时,他将谐谑曲定为第二乐章,行板为第三乐章。但当他于五月为这交响曲排练时,却决定把这两个乐章的演奏次序倒转,并于第二次发行时作出改动。然而,威廉·门格尔贝格于1919年收到马勒遗孀艾玛的电报,指出第六号交响曲的演奏次序应该是“先谐谑曲,然后行板”("First Scherzo, then Andante")。结果他往后演奏此乐曲时,均依照艾玛的要求处理。不过当时期的其他指挥家却并不认同这种看法,所以直至1960年代为止,绝大多数的指挥家还是根据马勒的第二版乐谱来演奏。
直至1962年,奥地利的音乐学者埃尔温·拉茨为国际马勒协会修订马勒全集时,在第六号交响曲首页撰写评论,重新提出演奏次序应该为“谐谑曲-行板”,认为这是马勒死前时所作出的决定。不过,由于在他的文章中只字不提及过艾玛的那封电报,亦缺乏有力的理据去支持他的观点,所以受到其他音乐学者的质疑。但奇怪的是,纵然有不少指挥家同样质疑拉茨的看法,但随着1963年的修订版本面世后,往后的录音,大家都依照这个版本来演绎。而出版马勒乐谱的出版商,如Belwin Mills(Kalmus)、欧伊伦堡出版社、环球出版等等,通通都将乐谱改印成为“谐谑曲-行板”。
2003年,身为当时国际马勒协会副主席兼马勒全集评论总主编的赖因霍尔德·库比克引用1906年的场刊内容,认为“先行板,然后谐谑曲”才是马勒的真正意思,他同时认为马勒从来都没有撤回这个安排[1],再加上近年的文献研究,“行板-谐谑曲”的次序亦重新成为了主导。[a]
不过,现时留存的乐谱,包括马勒全集,以及其他出版社的校订版,均把谐谑曲定为第二乐章,而行板则为第三乐章。由于只将乐谱的印刷次序改变时,却没有将这两个乐章的排练编号一并处理,所以1963年版的乐谱,便出现了排练编号不连贯的问题。(第一乐章的最后一个排练编号为45,但若以谐谑曲为先,第一个排练编号则变成了63。)
至于录音版本方面,两个版本均同时存在。一些较近期的录音,如拉特尔、阿巴多及马素尔等的演绎方式为“行板-谐谑曲”;至于较早期的录音,如卡拉扬、伯恩斯坦、索尔蒂、布列兹、小泽征尔等则采用“谐谑曲-行板”的演绎方式。
分析
[编辑]配器
[编辑]根据1963年拉茨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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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工具书《管弦乐作品手册》指示,上述之配器可简记为"*5 *5 =5 *5—8 6 4 1—tmp+5—2hp, cel—str"[2]。
各乐章概要
[编辑]- 说明:正体为2003年国际马勒协会所倡议的演奏次序;斜体则为1963年由国际马勒协会所出版,由拉茨所主编的乐谱版本。
- 第一乐章
Allegro energico(精力充沛的快板),a小调,4/4
以弦乐器及小鼓带出短小的前奏后,带入如进行曲般的呈示部第一主题,后来经过鼓声及铜管的宣示调后,进入转到F大调的第二主题,及后经过第一重复返回前头(除了第一号交响曲外,马勒就只有在这乐章中运用了重复记号)。由第二重复起,乐曲进入发展部,呈示部的第一主题重现,并加入由木琴和木管乐器作主导的新进行曲旋律,突然间,弦乐的颤音带领钢片琴及牛铃的“田园风”过场,不过这份恬静很快又再被乐队所打断,进行曲主题再度出现及加以变化。结尾部分较为短小。先由三角铁、定音鼓等打击乐器引导四支小号奏出A大调的引子,然后乐队以呈示部第二主题为基础,把气氛推至最热闹下结束。
- 第二乐章(第三乐章)
Andante moderato(中等的行板),E♭大调,4/4
作为整首响曲唯一的慢乐章,可以说是在充满不安和粗暴的气氛中稍作喘息的间奏。整个乐章由最开头由第一小提琴(结束部转至双簧管)所奏出的一个十小节的第一主题,以及接着的另一个乐句八小节的副题(其中一组来回的跳进音程更是最突出的节奏动机)为主轴,并由此引申及发展。整个乐章的配器以细致而含蓄为主,虽然在中后段时曾出现过一段渐渐激昂的气氛,但很快又回复了平静。
- 第三乐章(第二乐章)
Scherzo(谐谑曲):Wuchtig,a小调,3/8(中段则加插4/8及3/4)
一首令人感到不安的谐谑曲。定音鼓在弱拍中的sf,加上圆号及弦乐的锯齿型断奏,颤栗的第一主题令这首听似进行曲般"谐谑曲"充满黑色的味道,木琴虽然不常出现,但它的加入更使人联想起圣桑的《骷髅之舞》。第二主题转为精致的舞曲。据马勒的妻子艾玛的笔述,这一段所描述的应该是“小孩的嬉戏”。[b]这一段的节奏不断在变化,穿梳于3/8、4/8及3/4等拍子,虽然悚惧的味道稍为减弱,但同样营造出阴暗的味道。及后整个乐章都是围绕以这两个主题来加以变化。
- 第四乐章
Finale(终曲) Sostenuto(持续的)-Allegro moderato(中等的快板)-Allegro energico(有力的快板)4/4
本乐章为全首交响曲最长部分,除原有的编制外,木管乐器更需要额外的乐手演奏,而打击乐部分亦比第一乐章用上更多非常规乐器,包括代表英雄受打击及致死的三下大木槌敲击(第三下木槌于1963年拉茨版本被删掉。)
开头由低音弦乐的ff拨弦及竖琴的琶音带动第一小提琴奏出前奏旋律,并引出第1乐章中的军乐动机后, 乐曲进入较阴暗的气氛,直至大提琴的附点节奏带回快板节奏。各主题及副题旋律轮流出现,气氛亦渐渐变得紧张。第三下木槌后,乐队重现乐章开头部分的动机,最后再一次在军乐动机的带动下,以弦乐最安静的拨弦结束。
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参照
- ^ http://www.gustav-mahler.org/gesamtausgabe/gesamt-ph-e.htm(於2009年10月17日查閱)[永久失效链接]
- ^ Daniels, David. ORCHESTRAL MUSIC: A Handbook. 3rd ed. Lanham: Scarecrow Press, Inc. 1996: 241. ISBN 0-8108-3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