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没有团购费,不绑车位
房屋团购费和中介费是不一样的,中介费是房屋中介公司收取的劳务费,而团购费是开发商为了增加楼盘销量而采用的一种销售策略。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中介公司利用团购费的法律空子,将房屋的团购费转变为中介费,使购房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向房产局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团购费不等同于中介费,中介费必须要签订一定的房屋中介合同,才可以向购买者收取费用,如果遇到这种欺骗的行为,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还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要求退还团购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果该《团购协议》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该协议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或者单位签订的《团购协议》不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只是普通的购房意向书或约定了其他的内容,如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如果中途需要转让房产,那么不是对房屋的转让,而是对购房资格的转让
一般情况下购房团购费用也是合法的,但是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看,一般团购费用都是直接交给第三方的,并不是直接由房地产公司进行收取,像现在有很多第三方公司都会跟开发商公司进行合作,通过团购买房还是比较合理的,而且价格相对来说也是非常划算的。如果是开发商那边收取相应的团购费用,那当然就是不合法的,大家遇到这种问题也是可以跟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的,房地产公司是不可以随意乱收取费用的。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是甲方的营销费用,团购费有活动时配合特价房才有
没有影响,只要是你的房子,你再卖多少钱由你自己决定
千万别交:骗人可能性很大
开发商所收取的费用在签订合同后应包含在购房款里,团购费另收有些不合理;银行不放贷 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首付款。
可以退的,是订金吧,最后不买会退回,但是需要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