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购房合同与贷款政策无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正在加紧制订进一步加强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具体方案,将适时推进政策落地。具体以相关政策出台后为准。
您好,一般公积金冲还贷款只要帐户上有足够余额扣款即可,账户余额比较充足的情况下,对员工扣款是没有太大影响的。若账户余额已经不足时,扣款时账户里面还未缴纳,则需要还款人在银行还款卡中存入现金还款。您可以告知员工每月关注公积金网站最新公告栏的冲还贷通知,同时关注公积金帐户到扣款金额截止日期为止的资金情况,以免资金不足,造成逾期还款。
您好,要求单位6月的公积金汇缴已经完成,方可办理基数调整。该手续应由单位在网上操作完成。
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即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中除更换单位等特殊情况外,不再进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
因公积金系统年度对账和结息,7月1-3日数据延后发布,请在7月4日以后查询或下载基数调整数据。基数调整后若无人员变更的,您可在基数调整完成且查询基数调整结果为成功的前提下,在完成下载更新数据后打印汇缴书办理缴纳。
您好,自2016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4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5年月平均工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基数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对于贷款审核计算来说,以缴存到账后生效。计算贷款额度时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以贷款审核时的工资基数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您贷款审核时单位已为您办理基数调整并且7月份的缴交额已到帐,那么就可以根据新的基数进行贷款额度计算了。 [ 本帖最后由 bbsadmin_sg 于 2015-6-16 14:51 编辑 ]
1、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均按以上条款审核婚前与父母共有的房产。 2、此举是缩短了公积金贷款审核的时间,原先房屋认定的复议需要12个工作日。 3、从签订借款合同到审核通过的时间维持不变,仍为10~15个工作日。
应该是调整前的,一般单位至建行柜面办理汇缴业务,在支票交建设银行后,2-3个工作日到账,正常情况下,次日住房公积金网上就会显示。 单位经办人需等6月份的资金到账后,方能进行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