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贷款资格的问题[海南]
您好!现就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一、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您需将原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合并到新单位为您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这样您就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贷款条件了。二、贷款额度是按照您合并帐户后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来计算。三、只要您将原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新的公积金帐户,那么我们核定您的住房公积金开户日期为2007年1月。欢迎您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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