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房是否要缴纳营业税,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如果房地产企业征地后自行负责拆迁,而不是受政府委托,其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应收收入,因此,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如果企业是受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委托进行拆迁,其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则属于营业税中的“服务业-代理业”收入,因此需要缴纳营业税。关于营业税处理政策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当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拆迁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房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