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小小案件大大智慧,只有经历过的当事人才能知道
案情回放:
被告人赖某某,男,1976年4月12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住址江西省赣州市。因本案于2021年5月19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
辩护人万利,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穗云检刑诉(20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赖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8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问题,遂决定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赖某某及其辩护人万利律师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5月19日10时许,被告人赖某某在本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龙湖铁路隧道XX,受雇于被害人罗X,在帮助罗X驾驶的货车退出限高架及之后的作业过程中,缺乏安全防护措施,违规操作叉车顶起限高架横梁,致使横梁落下压住罗X,导致罗X当场死亡。
裁决结果:
被告人赖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
律师评析:
本案辩护人不是从侦查阶段开始接受委托,而是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才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故当事人家属委托本律师时,当事人已经在看守所呆了3个月,辩护人在接手本案后,首先本案定性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从性质上讲,是个过失性犯罪,因此,出于职业敏感,第一时间寻问家属赔偿谅解的事宜,家属告知死者家属要求赔偿100万才愿意出谅解书,这个赔偿要求故然不高,但被告人家确实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故本案要求取得一个好的结果,调解工作必须做通,故辩护人通过多年的调解经验,积极开展工作,从100万到80万再到30万最终23万达成和解意见,迎来案件转折。其次本案出现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罪名认定问题,法院在考量本案中过失致人死亡还是重大责任事故罪方面存在疑问,因为过失致人死亡从法定刑来看,要比重大责任事故重,辩护人通过犯罪构成分析,最终法院还是以重大责任责任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予以调整,从一年十个月调整为十个月,最终取得缓刑判决。家属经历几个月看守所生活后,出来对律师感激不尽,认为律师费花得值。
其他刑事犯罪辩护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1/12/06 星期一 00:00:00
审理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