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有那种很明确的加害行为,像打人、绑人、残害人家,还有限制人家的人身自由之类的。
其次,这些行为得真的给对方造成身体或者精神上的伤害,像身上有瘀青、骨头断了,或者出现害怕、抑郁这类的精神症状。
再者,加害行为得是持续不断的或者经常发生的,就偶尔那么一次的暴力行为,一般不太容易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另外,还得考虑事情发生的那种情境,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啥的。
在证据这块,可以收集现场那些证人的证言,还有医院医疗机构开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的照片等等。
要是能把这些证据都串联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存在家庭暴力,那在离婚诉讼当中对受害的那一方就更有利,能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多得到一些倾斜,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方面也能有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