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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职务侵占

其他股东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3-03 08:28:04 已帮助40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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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职务侵占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主要是: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以上条件,结合实际情况可以判断占有公司财产的股东职务侵占罪吗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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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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