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月的时间通常是足够的。在被正式逮捕之后,公安部门有两个月的调查期,随后由检察官进行一个月的详细审查并提出起诉,法院则会在两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总体来看,这些流程一般持续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即可完成。而所谓的“寻衅滋事”,是指行为者组织或者参加多人的斗殴活动,或者追逐、拦截他人,或者强行夺取、占有他人财产,或者实施其他类似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交的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决定;如果案件情况较为严重或者复杂,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的时间。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且愿意接受处罚,同时满足快速审判程序的要求,那么决定可以在十日内做出;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可以将决定期限延长至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