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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怎么不算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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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708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方式要求对方还钱不算敲诈勒索,要想不构成敲诈勒索的话,就是需要避开敲诈勒索当中所规定的客观表现,也就是不能够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怎么不算敲诈勒索,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法律规定怎么不算敲诈勒索?

一、法律规定怎么不算敲诈勒索?

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方式要求对方还钱不算敲诈勒索,索赔需要注意利用合法的方式,行为方式要避开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的表现,这样可以避免构成敲诈勒索。

索赔有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具体来说如果索赔的行为满足以下的要件,就可以认定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就涉嫌犯了敲诈勒索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

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肋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

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

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目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敲诈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一般会被判处三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3)敲诈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敲诈勒索罪未遂应当如何判

敲诈勒索未遂的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涉嫌敲诈,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规定怎么不算敲诈勒索,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要想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就可以了,因为一切认定都必须要基于构成要件来判断。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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