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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监理)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针对**市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1、问:类似监理业绩指的是:**(含改扩建)**工程费用不低于8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渔港项目。请明确**工程费用指的是监理合同金额还是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以哪个材料体现
答:**工程费用指的是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上标注为准。
2、问: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 类似监理业绩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其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计。因材料上名字为个性签名无法有效辨别的,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答:则需要建设单位签章证明。
3:本项目电子保函不需要提交原件至招标人。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