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汇职工之家宾馆装修及消防改造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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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馆装修及消防改造项目已由****办公室文件以长会办字[2024]18号文件批准,****工会会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宾馆装修及消防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宾馆装修改造,建筑面积12483.08㎡,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防排烟工程等。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818.4559万元。

2.3建设地点:人民大街 2136 ****工会大厦。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计划工期)。

2.6监理服务质量: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各1人,监理员1人。

注: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TPBidder;http://36.****.6.232:8088/TPBidder,下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TPBidder;http://36.****.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9月3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9日16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9428、136****5937。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TPBidder;http://36.****.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TPBidder;http://36.****.6.232:8088/TPBidder,下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关区人民大街2136号

联系人:徐磊 电话:0431-****51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街177号

联系人:王丽德 电话:195****4977

电子邮件:****@qq.com

****管理部门:****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9829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来源:****

初审:王丽德

复审:王平

终审:姜继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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