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拟对**加工贸易项目生产辅助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比选要求的机构参加投递。
一、比选项目
****加工贸易项目生产辅助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比选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市**县**镇机场路凯州科技创新产业园18号楼,1楼为宣传展示楼层、2楼为生产加工楼层、3楼为行政办公楼层。根据项目厂房生产需要,合理配备安装相应生产辅助设备。
三、机构参加本次设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我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比选公告公示
本次比选公告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公司******公司官网进行公示。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由比选申请人在******公司官网公示公示期间自行下载。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1.递交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时间)。
2.递交方式:当面送达
3.递交地址:**省**市**区崔家店路75号附1号18楼181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时间)。
2.评审地点:**省**市**区崔家店路75号附1号18楼1811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远洋;186****6695。
附件: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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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