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長
李善长(1314年—1390年7月6日),字百室。濠州定远(今属安徽)人。明朝開國功臣,曾任中書省丞相。本名李士元,后避讳明太祖朱元璋而改名。[1]
李善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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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開國輔運推誠守正文臣 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 | |
爵位 | 韩国公1371年11月29日 |
族裔 | 汉族 |
原名 | 李士元 |
字號 | 百室 |
諡號 | 襄愍 |
出生 | 延祐元年(1314年) 元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安丰路濠州定远县 |
逝世 |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75—76歲)) (賜自盡) 明應天府 |
親屬 | 李祺(子) 李芳(孫) 李茂(孫) |
著作 | |
监修《元史》 《太祖训录》、《大明集礼》 |
李善长早年投靠朱元璋,跟随征战。曾担任掌书记、帅府都事、江南行中书省平章、参知政事、吴国左相国,被比肩萧何。明朝建立后,任中书省左丞相,受封韩国公,并位居开国功臣之首。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雖擁兩塊免死鐵劵,但其卷入胡惟庸案被指縱容謀反,不在赦免範圍之內,因此仍被朱元璋赐死,并株连三族。
人物生平
编辑早年經歷
编辑李善長出生于延祐元年(1314年),从小喜爱读书,有智慧和谋略,通晓法家学说,预计事情大多说中,被乡里推为祭酒[2]。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朱元璋經略滁阳(今安徽滁州)時,經丁德興引薦隨之起義,留为掌书记(軍政機要秘書)。朱元璋曾问李善长:“天下之乱什么时候才能平定呢?”他回答说:“秦末战乱之时,汉高祖从普通百姓中崛起。他生性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胡乱杀人,五年成就了帝王的基业。现在元朝纲常已经混乱,国家四分五裂。倘若上位效法汉高祖,天下便可轻易平定!”朱元璋称赞他言之有理,此后参预机谋,负责后勤供应,甚得朱元璋信任[3]。
朱元璋威名日益显著,诸将前来投靠的,李善长考察他们的才能,禀告给朱元璋。李善長又替朱元璋对投诚者表达诚挚情意,使他们能够安心。有人因为某些事情相互意见不合,产生矛盾,李善长便想方设法从中调解。郭子兴因听信流言而怀疑朱元璋,逐渐剥夺他的兵权。又想从朱元璋身边把李善长夺过来辅佐自己,李善长坚决谢绝。朱元璋在和阳驻军时,亲自率军前去进攻鸡笼山寨,只留少量兵力帮助李善长留守。元军将领得知后,前来偷袭和阳,李善长佈设伏兵打败了元军,朱元璋认为他是能臣[4]。
随军征战
编辑朱元璋获得巢湖水师后,李善长极力赞成渡江。攻克采石后,朱元璋率军直趋太平,李善长事先写下榜文,严禁士兵违反军纪。攻占太平后,李善长马上张贴榜文,军中秩序井然。朱元璋为太平兴国翼大元帅时,任命李善长为帅府都事[5]。不久随军攻克集庆路。在将要进攻镇江时,朱元璋担心诸将约束不了部下,便佯装发怒,要惩罚他们,经李善长力救,此事才得以解决。镇江攻下之后,百姓都不知道有军队到来[6]。朱元璋为江南行中书省平章,以李善长为参议。当时宋思颜、李梦庚、郭景祥等都为幕僚,但军机进退和赏罚章程多由李善长决定。朱元璋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命李善长兼领府司马,晋升为行省参知政事[7]。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自立为吴王,以李善长为右相国。李善长曾请求专卖两淮之盐,设立茶法,都是在再三斟酌元朝制度、去其弊端之后提出来的。恢復製钱法,开矿冶铁,制定鱼税,国家财富日益增长,百姓也不再贫困[8]。吴元年(1367年)九月,朱元璋论平吴之功,封李善长为宣国公、左相国。朱元璋渡江时,经常使用严刑峻法。有一天,他对李善长说:“法有连坐三条,不是太过分了吗?”李善长因此请求除大逆之罪外,全部免去连坐之罪。朱元璋于是命令他与御史中丞刘伯温等裁定律令,颁示朝中内外[9]。
明朝建国后
编辑朱元璋称帝后,追封自己祖先及册立后妃、太子、诸王,都由李善长担任大礼使。朱元璋设置东宫官属,以李善长兼太子少师,授为银青荣禄大夫、上柱国,参与决定国家大政,其他仍然如故。不久,率礼官制定郊社宗庙之礼。李善长请求按照元朝制度,由皇太子兼任中书令,但未被朱元璋批准[10]。朱元璋巡视开封时,由李善长留守,一切事情李善长都可以不经请示灵活处理。不久,李善长上奏确定六部官制,商议官民丧服及朝贺东宫礼议,奉命监修《元史》,编写《太祖训录》、《大明集礼》等书。确定天下山川神癨封号,封立诸王,爵赏功臣,事无巨细,朱元璋都委托李善长与诸儒臣商议执行[11]。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册封功臣,说:“李善长虽无輝煌戰功,但跟随我多年,供给军粮後勤,功劳很大,应当晋封大国。”于是授他为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省左丞相,封为韩国公,年禄四千石,子孙世袭。并授予丹書鐵券,免除李善长二死,其子免一死。当时被封公者,李善长位居首位,诏书中将他比作萧何,对他褒奖备至[12]。李善长外表宽厚温和,却为人善妒,待人苛刻表裡不一。参议李饮冰、杨希圣,只是稍微冒犯了他的权威,李善长马上将其罪上奏朱元璋,黜免二人。李善长与刘基争论法令,以至于辱骂刘基,刘基内心不安,便请求告老还乡。李善长权势地位到了顶点,心里慢慢变得傲慢起来,朱元璋开始对他有所反感。洪武四年(1371年),李善长因病辞官归居,朱元璋赐临濠地若干顷,设置守坟户一百五十家,赐给佃户一千五百家,仪仗士二十家。一年后,李善长病愈,朱元璋便命他负责修建临濠宫殿,将江南富民十四万人迁徙到濠州耕种,让李善长管理他们,留在濠州数年。洪武七年,朱元璋提升李善长之弟李存义为太仆丞,李存义之子李伸、李佑都为群牧所官[13]。
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以临安公主下嫁其子李祺,授为驸马都尉。李家受宠显赫,时人极为羡慕。李祺与公主结婚一个月后,御史大夫汪广洋、陈宁上疏说:“李善长恃宠自纵,陛下因病几乎十日不能上朝,他不来问候。驸马都尉李祺也六日不来朝见,召他至殿前,又不认罪,这是对陛下极大的不敬。”李善长因此获罪,被削年禄一千八百石。不久,朱元璋又命李善长与曹国公李文忠一起统领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同议军国大事,监督圜丘之工程[14]。
获罪身死
编辑胡惟庸早年任宁国知县,因为李善长的推荐,被擢为太常寺少卿,后升任左丞相,两人因此互相往来。而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之子李佑,又是胡惟庸的侄女婿。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发生,受牵连而处死者甚多,但李善长仍然如故。此时御史中丞空缺,李善长暂时管理御史台事务,多次向朱元璋提出建议。洪武十八年(1385年),有人告发李存义父子实为胡惟庸的党羽,朱元璋下诏免死,将他们安置在崇明,但李善长没有表示感谢,朱元璋因而怀恨在心[15]。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李善长曾想建造府宅,从信国公汤和处借卫士三百人,汤和悄悄告诉朱元璋他所听到的事[16]。四月,应天府有百姓受株连而被发配到边疆,李善长屡次请求赦免其亲戚丁斌等。朱元璋大怒,将丁斌治罪。丁斌以前在胡惟庸家做事,他供出李存义等过去与胡惟庸互相交往的情况。于是朱元璋下令将李存义父子逮捕审讯,他们的供词牵连到李善长,供词上说:“胡惟庸企图谋反,派李存义暗地里劝说李善长。李善长惊叱道:‘你这么说到底为了什么?你们一定要慎重,否则九族都要被灭。’不久,又派李善长的老友杨文裕去劝他说:‘事成之后,当以淮西之地封你为王。’李善长惊骇不已,仍不同意,却又颇为心动。胡惟庸于是亲自去劝说李善长,仍然不同意。过了一段时间后,胡惟庸又派李存义去劝说,李善长叹道:‘我已经老了。我死之后,你们好自为之。’”[17]
有人又告发李善长说:“将军蓝玉率军出塞,到捕鱼儿海时,俘获胡惟庸私通沙漠使者封绩,李善长却匿而不报。”于是,御史竞相上奏弹劾李善长。而李善长的奴仆卢仲谦等,也告发李善长与胡惟庸之间互相贿赠,经常偷偷私语。由此被判定证据确凿,说李善长虽是皇亲国戚,知道有叛逆阴谋却不揭发检举,而是徘徊观望,心怀两端,大逆不道。当时正好有人说将要发生星变会有灾祸发生,占卜的结果是灾祸应当降临在大臣身上。于是,朱元璋便将李善长赐死,将其妻女弟侄等全家七十余人一并处死,株連三族[18][19]。朱元璋亲自下诏罗列他们的罪状,加在狱辞里面,纂成《昭示奸党三录》,布告天下。李善长之子李祺与公主被迁徙至江浦,李祺在靖难之役因朱棣破城投水而死。李祺之子李芳、李茂,因公主之恩未被牵累判罪。李芳任留守中卫指挥,李茂任旗手卫镇抚,但被取消世袭韩国公的权利[20]。
李善长死后的隔年,虞部郎中王国用上书为之辩冤,认为李善长“谋反”的罪名难以成立,他指出李善长与朱元璋同心协力,出生入死开国平天下,功居勋臣第一,生得封公,死得封王。他的儿子李祺被朱元璋招为驸马,众多的亲戚也纷纷拜官封爵。作为一位人臣,他已安享了万全富贵,其荣誉已臻于极致,绝不会冒险谋反以图侥幸。再者来说,倘若有人说他要图谋不轨,自立为帝,这一罪名或许还能成立;但现在竟说他要襄助胡惟庸谋反,则大谬不然。李善长与胡惟庸只是侄儿、侄女辈的亲家,而与朱元璋却是儿女亲家。不仅两家的亲疏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即使李善长帮助胡惟庸谋反成功,他至多也不过仍是个“勋臣第一”罢了,其地位绝对不会比他在朱元璋手下更高。王国用的这些话说的句句在理,连朱元璋也被驳得哑口无言,不再罪责王国用[21]。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安宗追谥其为“襄愍”[22]。
延伸阅读
编辑[编]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一》,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 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
- ^ 《国朝献徵录》(卷11):“李善长者,濠之定远人。少有志,计读书,粗持文墨,而以策事称,里中推为祭酒。”
- ^ 《明史》(卷127):“李善长,字百室,定远人。少读书有智计,习法家言,策事多中。太祖略地滁阳,善长迎谒。知其为里中长者,礼之,留掌书记。尝从容问曰:“四方战斗,何时定乎?”对曰:“秦乱,汉高起布衣,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杀人,五载成帝业。今元纲既紊,天下土崩瓦解。公濠产,距沛不远。山川王气,公当受之。法其所为,天下不足定也。”太祖称善。从下滁州,为参谋,预机画,主馈饷,甚见亲信。”
- ^ 《明史》(卷127):“太祖威名日盛,诸将来归者,善长察其材,言之太祖。复为太祖布款诚,使皆得自安。有以事力相龃龉者,委曲为调护。郭子兴中流言,疑太祖,稍夺其兵柄。又欲夺善长自辅,善长固谢弗往。太祖深倚之。太祖军和阳,自将击鸡笼山寨,少留兵佐善长居守。元将谍知来袭,设伏败之,太祖以为能。”
- ^ 《国朝献徵录》(卷11):“俟之,而巢湖将俞通海、廖永安等以舟师万馀、粮数万石请降。善长乃说上曰:“天赞我也,渡江此其时矣。”既破蛮子海牙兵,长驱泛牛渚,拔采石,遂乘胜取太平。上之发采石也,与善长谋置榜谕士卒,有虏略者必斩。太平下,即悬之五,父逵肃然,无敢犯。上称太平兴国翼大元帅,以善长为元帅府都事。”
- ^ 《明史》(卷127):“太祖得巢湖水师,善长力赞渡江。既拔采石,趋太平,善长预书榜禁戢士卒。城下,即揭之通衢,肃然无敢犯者。太祖为太平兴国翼大元帅,以为帅府都事。从克集庆。将取镇江,太祖虑诸将不戢下,乃佯怒欲置诸法,善长力救得解。镇江下,民不知有兵。”
- ^ 《明史》(卷127):“太祖为江南行中书省平章,以为参议。时宋思颜、李梦庚、郭景祥等俱为省僚,而军机进退,赏罚章程,多决于善长。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命兼领府司马,进行省参知政事。”
- ^ 《明史》(卷127):“太祖为吴王,拜右相国。善长明习故事,裁决如流,又娴于辞命。太祖有所招纳,辄令为书。前后自将征讨,皆命居守,将吏帖服,居民安堵,转调兵饷无乏。尝请榷两淮盐,立茶法,皆斟酌元制,去其弊政。既复制钱法,开铁冶,定鱼税,国用益饶,而民不困。”
- ^ 《明史》(卷127):“吴元年九月,论平吴功,封善长宣国公。改官制,尚左,以为左相国。太祖初渡江,颇用重典,一日,谓善长:“法有连坐三条,不已甚乎?”善长因请自大逆而外皆除之,遂命与中丞刘基等裁定律令,颁示中外。”
- ^ 《国朝献徵录》(卷11):“既即位礼毕,奉四代考妣。帝躬上册宝于太庙,寻立妃马氏为皇后,封皇太子诸王,善长皆充大礼使。改中书左丞相。善长请缘元旧,以皇太子领中书令,上不许。”
- ^ 《明史》(卷127):“太祖即帝位,追帝祖考及册立后妃太子诸王,皆以善长充大礼使。置东宫官属,以善长兼太子少师,授银青荣禄大夫、上柱国,录军国重事,余如故。已,帅礼官定郊社宗庙礼。帝幸汴梁,善长留守,一切听便宜行事。寻奏定六部官制,议官民丧服及朝贺东宫仪。奉命监修《元史》,编《祖训录》、《大明集礼》诸书。定天下岳渎神祇封号,封建诸王,爵赏功臣,事无巨细,悉委善长与诸儒臣谋议行之。”
- ^ 《明史》(卷127):“洪武三年大封功臣。帝谓:“善长虽无汗马劳,然事朕久,给军食,功甚大,宜进封大国。”乃授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封韩国公,岁禄四千石,子孙世袭。予铁券,免二死,子免一死。时封公者,徐达、常遇春子茂、李文忠、冯胜、邓愈及善长六人。而善长位第一,制词比之萧何,褒称甚至。”
- ^ 《明史》(卷127):“善长外宽和,内多忮刻。参议李饮冰、杨希圣,稍侵善长权,即按其罪奏黜之。与中丞刘基争法而訽。基不自安,请告归。太祖所任张昶、杨宪、汪广洋、胡惟庸皆获罪,善长事寄如故。贵富极,意稍骄,帝始微厌之。四年以疾致仕,赐临濠地若干顷,置守冢户百五十,给佃户千五百家,仪仗士二十家。逾年,病愈,命董建临濠宫殿。徙江南富民十四万田濠州,以善长经理之,留濠者数年。七年擢善长弟存义为太仆丞,存义子伸、佑皆为群牧所官。”
- ^ 《明史》(卷127):“九年以临安公主归其子祺,拜驸马都尉。初定婚礼,公主修妇道甚肃。光宠赫奕,时人艳之。祺尚主后一月,御史大夫汪广洋、陈宁疏言:“善长狎宠自恣,陛下病不视朝几及旬,不问候。驸马都尉祺六日不朝,宣至殿前,又不引罪,大不敬。”坐削岁禄千八百石。寻命与曹国公李文忠总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同议军国大事,督圜丘工。”
- ^ 《明史》(卷127):“丞相胡惟庸初为宁国知县,以善长荐,擢太常少卿,后为丞相,因相往来。而善长弟存义子佑,惟庸从女婿也。十三年,惟庸谋反伏诛,坐党死者甚众,善长如故。御史台缺中丞,以善长理台事,数有所建白。十八年,有人告存义父子实惟庸党者,诏免死,安置崇明。善长不谢,帝衔之。”
- ^ 《国朝献徵录》(卷11):“又二年,善长年七十七矣,耄不能检饬其下。尝欲营第宅,从信国公和假卫卒三百人役。和探得□上旨攘臂曰:“太师敢擅发兵耶?”密以闻。”
- ^ 《明史》(卷127):“又五年,善长年已七十有七,耄不检下。尝欲营第,从信国公汤和假卫卒三百人,和密以闻。四月,京民坐罪应徙边者,善长数请免其私亲丁斌等。帝怒按斌,斌故给事惟庸家,因言存义等往时交通惟庸状。命逮存义父子鞫之,词连善长,云:“惟庸有反谋,使存义阴说善长。善长惊叱曰:‘尔言何为者!审尔,九族皆灭!’已,又使善长故人杨文裕说之云:‘事成当以淮西地封为王。’善长惊不许,然颇心动。惟庸乃自往说善长,犹不许。居久之,惟庸复遣存义进说,善长叹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
- ^ 《明史》(卷3):“五月甲午,遣诸公侯还里,赐金币有差。乙卯,赐太师韩国公李善长死,陆仲亨等皆坐诛。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
- ^ 《明史》(卷127):“或又告善长云:“将军蓝玉出塞,至捕鱼儿海,获惟庸通沙漠使者封绩,善长匿不以闻。”于是御史交章劾善长。而善长奴卢仲谦等,亦告善长与惟庸通赂遗,交私语。狱具,谓善长元勋国戚,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会有言星变,其占当移大臣。遂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诛之。”
- ^ 《明史》(卷127):“帝手诏条列其罪,傅著狱辞,为《昭示奸党三录》,布告天下。善长子祺与主徙江浦,久之卒。祺子芳、茂,以公主恩得不坐。芳为留守中卫指挥,茂为旗手卫镇抚,罢世袭。”
- ^ 《明史》(卷127):“善长死之明年,虞部郎中王国用上言:“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藉令欲自图不轨,尚未可知,而今谓其欲佐胡惟庸者,则大谬不然。人情爱其子,必甚于兄弟之子,安享万全之富贵者,必不侥幸万一之富贵。善长与惟庸,犹子之亲耳,于陛下则亲子女也。使善长佐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纳妃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且善长岂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当元之季,欲为此者何限,莫不身为齑粉,覆宗绝祀,能保首领者几何人哉?善长胡乃身见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为此者,必有深仇激变,大不得已,父子之间或至相挟以求脱祸。今善长之子祺备陛下骨肉亲,无纤芥嫌,何苦而忽为此。若谓天象告变,大臣当灾,杀之以应天象,则尤不可。臣恐天下闻之,谓功如善长且如此,四方因之解体也。今善长已死,言之无益,所愿陛下作戒将来耳。”太祖得书,竟亦不罪也。”
- ^ 清·李天根《爝火录》(卷6):“追补开国名臣赠谥。……李善长谥“襄愍”。”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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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明朝開國 |
明朝中書省左丞相 1368年1月23日—1371年 |
繼任: 徐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