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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Chinuan12623: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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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r. Cravix特區 ==
== Dr. Cravix特區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3A%E7%B6%AD%E5%9F%BA%E7%8D%8E%E5%8B%B5%2F%E6%8E%88%E7%8D%8E%E6%8F%90%E5%90%8D%E6%8A%95%E7%A5%A8%2F%E7%B6%AD%E5%9F%BA%E6%8C%87%E5%B0%8E%E7%8D%8E%2FWetrace&diff=24967131&oldid=2496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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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停下想想。--<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5日 (三) 05:15 (UTC)
請您停下想想。--<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5日 (三) 05:15 (UTC) ~~回覆Dr. Cravix
:我真忍不住笑了,一如既往。既然再提出来,那帮我回答陈锦全一直躲闪的一个问题吧:陈锦全反复强调说“通知cn223说明就不是拉票”,那奇怪了,作为“唯一理由”,为什么会通知到一个“根本不认识”、“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如果你认真看到最后,你会发现陈锦全从未回答这个真正的中心问题。既然要提出来,那就帮陈锦全正面回答吧。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5日 (三) 05:31 (UTC)
:我真忍不住笑了,一如既往。既然再提出来,那帮我回答陈锦全一直躲闪的一个问题吧:陈锦全反复强调说“通知cn223说明就不是拉票”,那奇怪了,作为“唯一理由”,为什么会通知到一个“根本不认识”、“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如果你认真看到最后,你会发现陈锦全从未回答这个真正的中心问题。既然要提出来,那就帮陈锦全正面回答吧。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5日 (三) 05:31 (UTC)
::我無意介您和他人的舊爭論,只是提醒您言責及回歸理據。--<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5日 (三) 08:47 (UTC)
::我無意介您和他人的舊爭論,只是提醒您言責及回歸理據。--<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5日 (三) 08:47 (UTC)
:::路過插回話。沒想不到你這小小心靈,對我拉票[[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cn223之原由至今仍不接受,我想當初顧慮之事也不必再瞞,因叛逆的千反田相關帳號也除名了。我會拉票[[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是因拉票要有正反對象,而[[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成員大多是反對我提名人的,當時我與叛逆的千反田互動尚可,也有戶投對方新推薦條目,故~2013年1月26日邀我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本会欢迎加入。--[[User:叛逆的千反田|叛逆的千反田]]([[User talk:叛逆的千反田|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8:20 (UTC)~所以就入內看了下會旨與成員,方知有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cn223,你一直說”、“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這就是答案''',從此得知,cn223拉票不一定要有交集,把應是反對陣營的人列入拉票對象而已。我當初沒提叛逆的千反田曾邀我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只是不想增加相關人士困擾,我當初曾說此拉票可能會造成cn223困擾,所以隔天即去拉票通知,事後~<del>[[User:cn223|'''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user:cn223)]]※[[User talk:cn223|(☎)]] 2013年1月25日 (五) 00:28 (UTC)</del>(不合资格,除名)~真被除名,原因就猜吧。可以的話改改你那愛辯的個性吧。[[User:Chinuan12623|Chinuan12623]]([[User talk: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4:01 (UTC)
:::奇怪,这是你提出来的,为什么突然变成“无意介入”了呢,而且还删了我的回应?'''自己可以到别人版面上留言,别人来回复却要消音?'''你选的例子真的挺好的,既然能拿那次黑幕重重的“荣誉”评选作例,你理应回答下面这些问题:首先是上面说的,陈锦全从未解释的问题,然后,几个明显的刷票帐号为何没处理,在你口中,{{span-tl|反倒是只得到一个回复的傀儡“对投票造成重大影响”|而在其留言前,我早投票了}}?厨师歪曲事实说化学君刷票——OK,这个处理过了,那之后继续歪曲事实说我人身攻击,又如何呢?甚至于,例中的陈锦全要人标记几小时后才出现的票,而且被我指出后还扯到什么话都爆出来,为什么什么事都没有呢?有些事情,的确是不言而喻,这个例子是你举的,就你自己来解释吧。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5日 (三) 09:08 (UTC)
::::唉……陈锦全,我真不想说,但你撒谎的功力真的日新月异。虽然真是不值一驳,出于礼貌还是回复吧。
:::既然你要搬运,{{diff||26778111||却又连换行排版都不会}},OK,我直接帮你搬来了,免得你再把我讨论页的版式搞得一团糟。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5日 (三) 09:32 (UTC)
::::随便一查,就会发现[[User:叛逆的千反田|叛逆的千反田]]根本没在[[WP:DYKN|新条目推荐投票]]里[https://zh.wikipedia.org/w/api.php?action=query&titles=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prop=revisions&rvuser=叛逆的千反田&rvlimit=500 做过编辑],就是说提名/投票都没有,哪来的互投?投空气?
::::請您瞭解我提醒您的重點是,回歸理據和方針,我還是無意介入您的回應,另,為保持討論串完整,個人選擇以tb方式處理討論頁。若您要花時間複製完整的討論串內容,我也可以接受,但請不要只留單面的發言,謝謝。--<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6日 (四) 10:46 (UTC)
::::然后,在投票里,你说“没发现Cn223是编研会的,所以拉票”,且说“发现是编研会成员后,怕会内对它不利,就删了”,现在呢?又改口说“一开始就发现是编研会成员”,而且“知道编研会是反方”,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样说来,要么你现在正说谎,要么你一开始就说谎,而且打算对它不利。
:::::单方面内容?说得好——但真奇怪,'''明明是你发起的,我仅仅是回复,为什么反倒要我搬运呢?'''
::::另外,原因不用猜,Cn223[[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Wong_lowang|以破坏闻名]],只要知道这一点,谁会要它?就这样。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27日 (四) 04:38 (UTC)
:::::{{diff||26776309||用空标题避免引用}},现在要避免因为滥删发言被人诟病,又{{diff||26789712||重新加上索引}},是不是太神奇了呢?
:::::你很白唉!!!我樓上不是說~因"叛逆的千反田"相關帳號也除名了",你可不要跟我說不知道"黑雪姬、BlackLotuxE、Edouardlicn、MadokaKaname、叛逆的千反田、我们的太阳"是同一人,請再用心去查上述幾個帳號有無在[[WP:DYKN|新条目推荐投票]]與我互投對方幾個條目,雖我當時不知他分身,但當時他應認為互動尚可,也有互投對方新推薦條目,才在2013年1月26日邀我加入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本,反之是你,沒事就找我吵的,有可能邀我入會嗎?
:::::自己说是“提醒”,却又发给我一个莫名其妙的链接,所以我才对链接里的事情'''就事论事'''啊,这反倒是“跑题”?请问是谁跑题呢?
:::::我再摘前二月提名時回你話~Dr. Cravix我曾經表示過沒事少來與我對談,與你談話會壞我情緒,我不認同你與Snorri“选择性通知”論詞,我是不分黨派,傳給訊息中還包含"編研會"成員,但他會很為難吧,隔日我刪了!"。且看你現怎會胡謅說“在投票里,你说没发现Cn223是编研会的,所以拉票”,且说“发现是编研会成员后,怕会内对它不利,就删了”。你記憶衰退了嗎?我說法前后一致,你倒不要竄改我發言。
:::::“回归理据与方针”,麻烦你仔细看看,我是不是每次都给出理据?为何你终日选择性无视,我想也不言而喻。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6日 (四) 11:02 (UTC)
:::::Cn223是確定在二月份提名投票後被除名,該頁面看不出除名原因,你跟[[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很熟,都知道內幕!厲害。[[User:Chinuan12623|Chinuan12623]]([[User talk: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14:53 (UTC)
::::::已說過tb,此討論原為本人至您的討論頁發起。--<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6日 (四) 11:08 (UTC)
::::::唉,为什么非得正面打脸呢……我可没篡改你发言,{{diff||24949174||你在拿命赌咒时把什么都说出来了}}。那么来看看:{{quote|你'''說我(“有打算发给反对方”)是不對的'''}}现在又说“看到是反方”;{{quote|所以Dr. Cravix你說的對('''我本不知Cn223是“编研会”成员''')}}现在又说“一开始就知道”;{{quote|事後進看“编研会”組織成员對此案反彈頗大,才曉通知中的Cn223是“编研会”成员,才予'''刪留言免困擾'''}}既然一开始就知道,那就说明一开始不打算“免困扰”。

ht,'''已经三次删除我回复了'''<small>({{diff||26778092||1}}、{{diff||26789725||2}}、{{diff||26789922||3}}(借搬运删了上面前三句只将自己想回应的句留下?))</small>有些事真的是'''不言而喻'''了。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6日 () 11:13 (UTC)
::::::所以,如果现在说是真话,那说明你连拿命做的赌咒都是假的,而且开始就打算对Cn223不利;要么你现在说的就是假话。那么到底是哪一种况?还请解释吧。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28日 () 01:00 (UTC)
:::::::回時序原由,解你所疑,本人心念與覆詞一致:
:該說的都已經說了,個人用戶頁的使用和talkback使用與否,若您不能尊重他人選擇,還要不斷亂指控其他人說是刪除回覆,實在不是厚道的作法,「如果我要回覆某註冊用戶的意見時,如無特別情況我會直接於該人的對話頁中回覆,而不是在本頁做回覆。但如果是匿名用戶,則會在本頁做回覆。」也是種作法。--<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6日 (四) 12:14 (UTC)
:::::::2013年1月26日:叛逆的千反田等分身帳號在[[WP:DYKN|新条目推荐投票]]與我互投對方幾個條目,他應認為互動尚可,也有互投對方新推薦條目,邀我加入加入编辑研究会~當時就入內看了下會旨與成員,但未入會。
::说得很对——先看看你的说法:“在注册用户的对话页回复其意见”,这不恰恰是我做的吗?请不要贼喊捉贼。而且上面的回应里,'''有带Re的明显是回复你发起的讨论''',你怎么都没删掉呢?
:::::::2013年2月6日:提名薦選指導專家獎項。拉票在我認定,本"不做黨派"之分,编辑研究会我本未貼為反對票標籤,故就自己討論頁面互動與编辑研究会成員"隨機"拉票約八人,確實姓名倒"未詳記"哪些人,也未記是"拉哪位"编辑研究会之成員。熟知當日即為编辑研究会成員反彈,故曉"研究会"多為提名者之反對陣營,"再進編研會確認"是有通知cn223,為避免對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困擾,即撤其拉票通知。
::至于“胡乱指控”、“片面搬运”,来看事实吧:你自己说要搬运到我页面上,结果你怎么处理我11:02(UTC)的四句回复呢?'''不仅{{diff||26790425||没搬过去}},而且还在本页{{diff||26789922||借“搬运”删掉三句}}''',真的是欲盖弥彰。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6日 (四) 12:31 (UTC)
:::::::一個尋常性通知卻招你與Snorri“选择性通知”質論。為回應汝等要有"正反"對象通知,才將反彈頗大的"编辑研究会視為反對對象,以有通知過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cn223來釋你所疑。故2013年2月9日 (六) 15:19覆你 ~Dr. Cravix我曾經表示過沒事少來與我對談,與你談話會壞我情緒,我不認同你與Snorri“选择性通知”論詞,我是不分黨派,傳給訊息中還包含"編研會"成員,但他會很為難吧,隔日我刪了!後又在2013年2月10日 (日) 11:41 覆你~何謂“选择性通知”?就已給人貼標籤,如推薦新條目我有投“编研会”成员,而“编研会”成员也有投我,條目在未投前,你怎知他一定支持你意見,如何預判誰為正反方而均下通知,你說我(“有打算发给反对方”)是不對的,我是不貼人標籤的,是在汝等“选择性通知”說後,我才釋出說原有通知Cn223,所以Dr. Cravix你說的對(我本不知Cn223是“编研会”成员),事後進看“编研会”組織成员對此案反彈頗大,才曉通知中的Cn223是“编研会”成员,才予刪留言免困擾,想法就這簡單,......你不必將自己錯誤再反推給別人,只是更加罪惡罷了,雖然與你對談會壞我情緒,但你如能及早回頭也值,我言(自心誠報)天鑑,你言(推測論)天監,福禍自報。

:::::::簡言之~我拉票本意不做黨派正反對象分,你等執意要有正反對象,適才提有通知编辑研究会之Cn223,而Cn223是因叛逆的千反田邀我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才會隨機通知到他,就這簡單,淨想些有的沒的。
;溝通失效的地方
:::::::我做事存善念,在分享福報中,你不必擔心我,倒你一天到晚詭辯造口業,自求多福吧。我不想此題再與你口水戰,路人自判,你不用再覆,"再覆內容我會刪",我覆你內容,你要留或刪,請自便。[[User:Chinuan12623|Chinuan12623]]([[User talk: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02:34 (UTC)
以上是的不太好的用戶討論頁討論來回,本人只好再說一次:
# 為保持討論串完整,個人選擇以tb方式處理討論頁。若您要花時間複製完整的討論串內容,我也可以接受,但請不要只留單面的發言。
# 請[[User:Cravix]]尊重個人討論頁的處理方式,別胡亂大聲叫說別人刪除您的言論。
# 請[[User:Cravix]]尊重他人回應和不回應的選擇
# 請[[User:Cravix]]避免不斷地說一堆暗示性的言語(如「不言而喻」、「消音」等等),而不願理解他人想表達和不想/沒立場表達的事。

我只會在原頁面[[User_talk:Cravix]]繼續回覆,請[[User:Cravix]]利用talkback模板通知本人回應。--<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6日 (四) 12:39 (UTC)

時序:{{diff|User_talk:Cravix|26776309|26770621}}早於{{diff|User_talk:Hanteng|26776401|26765870}} 誰發起誰回誰很清楚。--<sub>([[User:Hanteng#維基百科的研究|研究]]{{#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維基v百度百科;color:#6F6F6F;"></span>|<span style="color:#6F6F6F;">維基v百度百科</span>}}的{{#if:|<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hanteng;color:#AFAFAF;"></span>|<span style="color:#AFAFAF;">hanteng</span>}}[[User_talk:Hanteng|✉]])</sub> 2013年6月6日 (四) 12:52 (UTC)
:OK,重点是什么呢?重点恰恰在于,'''你的言行完全自相矛盾。'''
:#ht:“未保持讨论串完整”,事实:我只需回复,没有义务搬运,倒是{{diff||26790425||ht自己都故意部分搬运}};
:#ht:“胡乱大声叫说别人删除言论”,事实:不仅删除我的{{diff||26778092||回}}{{diff||26789725||应}},甚至{{diff||26789922||借搬运删除部分留言}};
:#ht:“不尊重他人回应与不回应的选择”,事实:我从未要求别人必须(或不准)回应,倒是如上所示,ht要求我只在我自己的用户页回应;
:#ht:“不要说暗示性话语,别提不想评论的事”,事实:我敢说我就敢给出理据,而那个“不想评论”的事,{{diff||26776309||也恰恰是ht提出来的}}。
:#顺带一提:上面多有名为Re或RE的串,显然都是ht主动找人留言后所得回复,但皆安然无恙——选择性处理的确明显。
:一言以蔽之:'''反复要别人“尊重自己”,却连尊重别人——甚至基本的自重都做不到''',这是否不言而喻,只要看完这串,自会评断。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6日 (四) 12:51 (UTC)
顺带补充:ht说不搬运就是“不尊重、不厚道”,但我上面这回复还是在时隔近2日后我自己搬来的。部分搬运、借搬运删留言、不搬运都全了,实在难以理解。

这样反复无常,也让我想起一件旧事:在之前[[User_talk:Cravix/вгыеишт#找到能改就改,不嗆|某串]]中,就有明明是ht自己到我讨论页发串,却只在自己页面上回复,且没有给我任何提醒的行为<small>(见2013年2月8日 (五) 10:31 (UTC) 一条所述)</small>。我还从没做过这种事,甚至都想象不出来——有些事情,实在过于显而易见了。 - <small>the Messenger</small> [[User:Dr.Cravix|Dr.Cravix]] [[User talk:Cravix|<sub>♬La Pluie</sub>]] 2013年6月8日 (六) 04:15 (UTC)

=== 陈锦全专区 ===
路過插回話。沒想不到你這小小心靈,對我拉票[[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cn223之原由至今仍不接受,我想當初顧慮之事也不必再瞞,因叛逆的千反田相關帳號也除名了。我會拉票[[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是因拉票要有正反對象,而[[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成員大多是反對我提名人的,當時我與叛逆的千反田互動尚可,也有戶投對方新推薦條目,故~2013年1月26日邀我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本会欢迎加入。--[[User:叛逆的千反田|叛逆的千反田]]([[User talk:叛逆的千反田|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8:20 (UTC)~所以就入內看了下會旨與成員,方知有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cn223,你一直說”、“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這就是答案''',從此得知,cn223拉票不一定要有交集,把應是反對陣營的人列入拉票對象而已。我當初沒提叛逆的千反田曾邀我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只是不想增加相關人士困擾,我當初曾說此拉票可能會造成cn223困擾,所以隔天即去拉票通知,事後~<del>[[User:cn223|'''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user:cn223)]]※[[User talk:cn223|(☎)]] 2013年1月25日 (五) 00:28 (UTC)</del>(不合资格,除名)~真被除名,原因就猜吧。可以的話改改你那愛辯的個性吧。[[User:Chinuan12623|Chinuan12623]]([[User talk: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4:01 (UTC)
:唉……陈锦全,我真不想说,但你撒谎的功力真的日新月异。虽然真是不值一驳,出于礼貌还是回复吧。
:随便一查,就会发现[[User:叛逆的千反田|叛逆的千反田]]根本没在[[WP:DYKN|新条目推荐投票]]里[https://zh.wikipedia.org/w/api.php?action=query&titles=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prop=revisions&rvuser=叛逆的千反田&rvlimit=500 做过编辑],就是说提名/投票都没有,哪来的互投?投空气?
:然后,在投票里,你说“没发现Cn223是编研会的,所以拉票”,且说“发现是编研会成员后,怕会内对它不利,就删了”,现在呢?又改口说“一开始就发现是编研会成员”,而且“知道编研会是反方”,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样说来,要么你现在正说谎,要么你一开始就说谎,而且打算对它不利。
:另外,原因不用猜,Cn223[[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Wong_lowang|以破坏闻名]],只要知道这一点,谁会要它?就这样。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27日 (四) 04:38 (UTC)
::你很白唉!!!我樓上不是說~因"叛逆的千反田"相關帳號也除名了",你可不要跟我說不知道"黑雪姬、BlackLotuxE、Edouardlicn、MadokaKaname、叛逆的千反田、我们的太阳"是同一人,請再用心去查上述幾個帳號有無在[[WP:DYKN|新条目推荐投票]]與我互投對方幾個條目,雖我當時不知他分身,但當時他應認為互動尚可,也有互投對方新推薦條目,才在2013年1月26日邀我加入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本,反之是你,沒事就找我吵的,有可能邀我入會嗎?
::我再摘前二月提名時回你話~Dr. Cravix我曾經表示過沒事少來與我對談,與你談話會壞我情緒,我不認同你與Snorri“选择性通知”論詞,我是不分黨派,傳給訊息中還包含"編研會"成員,但他會很為難吧,隔日我刪了!"。且看你現怎會胡謅說“在投票里,你说没发现Cn223是编研会的,所以拉票”,且说“发现是编研会成员后,怕会内对它不利,就删了”。你記憶衰退了嗎?我說法前后一致,你倒不要竄改我發言。
::Cn223是確定在二月份提名投票後被除名,該頁面看不出除名原因,你跟[[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很熟,都知道內幕!厲害。[[User:Chinuan12623|Chinuan12623]]([[User talk: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14:53 (UTC)
:::唉,为什么非得正面打脸呢……我可没篡改你发言,{{diff||24949174||你在拿命赌咒时把什么都说出来了}}。那么来看看:{{quote|你'''說我(“有打算发给反对方”)是不對的'''}}现在又说“看到是反方”;{{quote|所以Dr. Cravix你說的對('''我本不知Cn223是“编研会”成员''')}}现在又说“一开始就知道”;{{quote|事後進看“编研会”組織成员對此案反彈頗大,才曉通知中的Cn223是“编研会”成员,才予'''刪留言免困擾'''}}既然一开始就知道,那就说明一开始不打算“免困扰”。
:::所以,如果你现在说的是真话,那说明你连拿命做的赌咒都是假的,而且一开始就打算对Cn223不利;要么你现在说的就是假话。那么,到底是哪一种情况?还请解释吧。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28日 (五) 01:00 (UTC)
::::回時序原由,解你所疑,本人心念與覆詞一致:
::::2013年1月26日:叛逆的千反田等分身帳號在[[WP:DYKN|新条目推荐投票]]與我互投對方幾個條目,他應認為互動尚可,也有互投對方新推薦條目,邀我加入加入编辑研究会~當時就入內看了下會旨與成員,但未入會。
::::2013年2月6日:提名薦選指導專家獎項。拉票在我認定,本"不做黨派"之分,编辑研究会我本未貼為反對票標籤,故就自己討論頁面互動與编辑研究会成員"隨機"拉票約八人,確實姓名倒"未詳記"哪些人,也未記是"拉哪位"编辑研究会之成員。熟知當日即為编辑研究会成員反彈,故曉"研究会"多為提名者之反對陣營,"再進編研會確認"是有通知cn223,為避免對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困擾,即撤其拉票通知。
::::一個尋常性通知卻招你與Snorri“选择性通知”質論。為回應汝等要有"正反"對象通知,才將反彈頗大的"编辑研究会視為反對對象,以有通知過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cn223來釋你所疑。故2013年2月9日 (六) 15:19覆你 ~Dr. Cravix我曾經表示過沒事少來與我對談,與你談話會壞我情緒,我不認同你與Snorri“选择性通知”論詞,我是不分黨派,傳給訊息中還包含"編研會"成員,但他會很為難吧,隔日我刪了!後又在2013年2月10日 (日) 11:41 覆你~何謂“选择性通知”?就已給人貼標籤,如推薦新條目我有投“编研会”成员,而“编研会”成员也有投我,條目在未投前,你怎知他一定支持你意見,如何預判誰為正反方而均下通知,你說我(“有打算发给反对方”)是不對的,我是不貼人標籤的,是在汝等“选择性通知”說後,我才釋出說原有通知Cn223,所以Dr. Cravix你說的對(我本不知Cn223是“编研会”成员),事後進看“编研会”組織成员對此案反彈頗大,才曉通知中的Cn223是“编研会”成员,才予刪留言免困擾,想法就這簡單,......你不必將自己錯誤再反推給別人,只是更加罪惡罷了,雖然與你對談會壞我情緒,但你如能及早回頭也值,我言(自心誠報)天鑑,你言(推測論)天監,福禍自報。
::::簡言之~我拉票本意不做黨派正反對象分,你等執意要有正反對象,適才提有通知编辑研究会之Cn223,而Cn223是因叛逆的千反田邀我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才會隨機通知到他,就這簡單,淨想些有的沒的。
::::我做事存善念,在分享福報中,你不必擔心我,倒你一天到晚詭辯造口業,自求多福吧。我不想此題再與你口水戰,路人自判,你不用再覆,"再覆內容我會刪",我覆你內容,你要留或刪,請自便。[[User:Chinuan12623|Chinuan12623]]([[User talk: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02:34 (UTC)
:::::又靠洗版模糊焦点……到最后只能诅咒别人,还说“再覆内容我会删”,就是说,''''只打算留下对你有利的“解释”''',的确足以说明你的话的可信度了。
:::::其实我只要引用你开首的一句话,你的这些话就统统成为废话了。{{quote|我会拉票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是因拉票要有正反对象,而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成员大多是反对我提名人的}}本来会特意记下仅“偶然提及”的编研会就够“巧合”了(而且[[User_talk:Chinuan12623#感謝您|上面还有此一串]]),现在一会“没有标签”,一会又说“之所以拉票,是因为是反对派”,……
:::::顺带一提,你02-07 6:10{{diff||24904709||找Cn223拉票}},此前1位编研会成员投票;然后当日14:18(根本不是“隔日”){{diff||24910940||删除拉票}},此时6张反对中,也只有2张来自编研会成员,这就是你说的“当日即为编辑研究会成员反弹”?更奇怪的是,明明只看过一次编研会成员表,你却清楚知道那几位来自编研会——但却记不得Cn223,而你只找它拉票。
:::::另外,实话说,诅咒别人没什么意义,拿自己来发誓可能还有点意义,因为人只对自己负责。不过,既然连之前拿命赌咒的发言都能践踏,那我要对你的话打个问号——更不用说,你根本不敢。
:::::既然要完整搬运,我就把整串都搬过来吧,免得不完整。'''至于你会不会继续食言,开口回复,还是刻意仅留下你自己的解释,谨拭目以待。''' - [[User:Cravix|Dr. Cravix]] <sub><small>[[User_talk:Cravix|Electric Café♪]]</small></sub> 2013年6月28日 (五) 03:48 (UTC)


=={{diff|diff=24970600|label=乌拉語錄一-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
=={{diff|diff=24970600|label=乌拉語錄一-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

2013年6月28日 (五) 08:18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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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Re: 歷屆校長

好,多谢指正。--ForgetMyselfTalk to Anatta 2012年8月21日 (二) 10:59 (UTC)[回复]

(陸軍官校)章節標題若干繁簡字轉換問題

~貴版機器人尋查指我22465435繁簡字轉換,為避免無謂問題,我已再修回簡字,怎又機器人尋查22510103與22510152指我此繁簡字轉換問題,到底要我轉或不轉?Chinuan12623留言) 2012年8月29日

我个人的意见是不要转,没有必要保证源码全文统一。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9日 (三) 08:16 (UTC)[回复]

版權問題

閣下你好,關於陸軍官校建校五十周年(1974)紀念郵票的版權,您聲稱自己是作者,請問您如何證實?郵票可是有版權的。還有其他照片的日期應該寫拍攝的日期(證書可以寫上面標明的日期)。--瓜皮仔Canton 2012年9月8日 (六) 09:07 (UTC)[回复]

  • 答覆版權問題

1.該郵票為本人購買之物品,並由本人拍攝上傳.個人認為郵票為有限版權流通性物件. 2.另4張陸官校區照片為30年前陸官舊照,已無原始拍攝日期,尚未曾上傳媒與網路流通。 3.畢業證書3張所有人張開民與羅財維之授權說明如下(節錄): 昨天 張開民

 本人張開民願把我個人所有的陸官專科一期軍職畢業證書贈予全權使用,並同意傳輸到維基百科上使用與版權的授予使用!

昨天 羅財維

   本人羅財維將我個人所有「陸軍軍官學校畢業證書」(專科二年制,附照片)之相片及「陸軍官校專科一期期徽」相片贈予全權使用於「維基百科」並授予版權,特此證明!

4.「陸官專科首座襟授紀念章」確定無版權,相片為我所照,未曾發表過。 5.所有圖片,均當日拍照當日傳輸,故日期同傳輸日期。 Chinuan12623留言) 2012年9月8日 (六)

  • 感謝貴版對圖像格式之調整,郵票圖像遵重貴版處置。還有其他照片的日期應該寫拍攝的日期~已查校區照無原攝日可查!故上述所有圖片,均當日拍照當日傳輸,故拍攝日期來源同傳輸日期。Chinuan12623留言) 2012年9月8日 (六)
郵票因其他管理員無異議而暫時保留,誤傳的圖像已刪除,謝謝。--瓜皮仔Canton 2012年9月18日 (二) 10:13 (UTC)[回复]

Re: 中國國民黨條目內容探討

歡迎前輩您參與編輯維基百科!只要是認真探討條目或模板的留言,均可發表於該討論頁或相關用戶之個人對話頁。維基的習慣是:除非是明顯錯誤或全無來源的內容,否則刪除整段或整章節有合理出處的文字常需先經討論取得共識再行動。當然,有些較資深的用戶可能基於經驗判斷而只在編輯摘要作說明。新用戶在尚未瞭解維基方針前或未被廣為認識前貿然大刪有時會被社群認為是破壞。

如果您常參與編輯維基就知道:總有無數的中共同路人天天在破壞中華民國臺灣等許許多多具主權意涵的相關條目與模板,我們這些志願性的編輯列入監看的條目可能有數百數千則,在人數、時間、心力都有限的情況下,除了個別感興趣者外,其他編輯通常以修訂、增補、維護臺灣相關內容為優先。臺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觀點,但絕大多數都有通力合作對外的默契。可想而知,除了prc或ccp被五毛黨壟斷外,六四天安門大屠殺法輪功西藏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新疆獨立運動香港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王丹劉曉波陳光誠艾未未夏業良等條目與延伸都是被輪番破壞與竄改的目標。

我們這些使用正體中文臺灣維基人很需要更多朋友繼續為我們相信的制度理念發聲、或為我們熟悉的人事物做記錄!有的臺灣維友專注在臺灣史,有些專注在中華民國史。相信身為國軍軍官學長的您,當可於國民政府領導的剿匪作戰對日戰爭中華民國政府領導的國共戰爭、各臺海保衛戰、中華民國軍事及我們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治制度等等條目做出建設性貢獻。

如有任何疑問或建議,也歡迎至維基百科討論:台灣主題公告欄留言。--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7日 (日) 07:21 (UTC)[回复]

兩岸名稱探討~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本項已被A20120312移動至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若無異議或得共識,請管理員移至方針遵循之。Chinuan12623留言2012年10月27日 (六) 10:24 (UTC)[回复]

釣魚台討論

前幾天,我有注意到您邀請我參與 關於釣魚台主權稱呼 的討論, 我去互助客棧看了一下,但還不是很懂,加上時間較緊,因此暫未留言表示意見。 不過,看到您勇於表達看法,還是要先向您致意。 在維基百科上,不怕觀點不同,維基百科 就是歡迎大家切磋交換意見,從中理解。 加油囉! 未來也請繼續多多指教。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7:27 (UTC)[回复]

  • (!)意見:本來我看不大懂。現在明白了大家的爭論所在,也理解並贊同Chinuan12623的立場。理解的說明如下:(1)以日本政府為例,日本政府 對一個地方主張有主權,跟「設置--具體行政區畫」是完全不一樣的層次問題;能「正式、有效」做這件事情的,只有「政府、官方」而不是民間的推論及主張。 以中國政府處理「黃岩島爭議」,中國政府曾提出設置「南海特別行政區」就代表以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效力下」不存在此行政區畫---但中華民國地圖上有行政區畫(2)依照中華民國的憲法、國土主權地圖,「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一些省直轄市、甚至馬路名稱」都不存在!!(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認定,中華民國 在中國地圖上的 行政區畫 也已經不存在。然而,台灣地圖上的馬路、行政區畫都是「中華民國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的法效力、主權效 實際掌握。(4)再如 外蒙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上 是「蒙古國」,但在中華民國地圖上是「蒙古」。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9:25 (UTC)[回复]

因為我有些事得忙,今天沒辦法繼續參與。您辛苦了,謝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以及實事求是的堅持,我想能試著理解您的想法與認知。 對於目前這個狀況,我提幾點意見,不一定對、對整體狀況了解也有限,因此,只是提供您參考,不足、不理解的地方,請您善意理解並包涵

  1. 退一步海闊天空。之後繼續編輯就是了,名詞上/而非實質上的事,不爭一時。
  2. 如果雙方實在不能有共識,也許變通作法:(1)在對方主張的後面,加上括弧說明,例如(民間民眾自行宣稱,中共官方未曾提出...)(2)在該段陳述上,使用「請求來源」的標記。
  3. 台灣是華人民主的燈塔,看看來台灣的陸生們--就會知道大陸朋友真心的想法,誰不嚮往自由人權?當多理解些實質,形式問題大陸朋友也不這麼在意--「因為理解」---例如有些陸生來台就說「現在,台灣還是別跟大陸統一吧」改變了他們來台前原先長期的觀念。目前遇到的狀況,沒有關係,有很多「實質條目」可以透過「事實」表達台灣、華人的軟實力。「形式」上的事固然要釐清,不過「實質」的事也可進行,別因此耗盡了您寶貴的心神與熱情(有時候,彼此就是為了爭一口氣、爭眼前一步),讀者、編輯都會理解、感受到的---打動人的,是真相、事實,是品格、文化--這才是真正中華民族的樣子、老祖宗留給華人及台灣社會的寶藏,不是嗎?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13:34 (UTC)[回复]

Kokuyo的回覆如下,其實也蠻有道理;

我想,就是兩人出發角度不同,對於百科全書處理資訊的標準不同。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05:20 (UTC)[回复]

我同意主權主張與行政區劃是分開來看,但是行政區劃可以是有、但沒有宣布的,甚至後者是一種事實看待。以此觀點來看,主權主張應該是以政府宣稱為主,但是行政區劃應該是以使用事實討論之。中國確實沒有統治過台灣,但是的確有個台灣省,而且行政區劃還會隨著中華民國政府稍作更新。如果說中國政府宣稱主權、媒體也只表示主權而沒提到行政區劃的話那就算了,但是很可惜中國政府也宣稱對台灣有主權、大量媒體與報告也是提到中國將釣魚臺列為宜蘭縣頭城鎮……對我來說這已經是要作為當前事實(也就是有這件事)看待,而維基百科應當是盡可能將所有資訊蒐集整理,而因為政治立場而將資訊屏除我才認為是一種偏見,既然是觀點的偏見那也不能當成讓步的理由。還有就來源來看,官方聲明的資料跟一般媒體所報導的內容、專家人士提出的書籍資料等等層次是一樣的,重點是來源是否有能夠中立或真實的形容此事。所以我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要聲稱有這個行政區劃才能放上去的道理,一來基於對方要兩岸統一的理由也不可能如此聲稱,二來這這個敘述在中國已經是實際存在的說詞、我想不到不能放上去的理由。附註:其實釣魚臺交叉管理是先前的在互助客棧的討論,不是我自己提的。--KOKUYO(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04:51 (UTC)

釣魚台主權行政區劃標示爭議正方總結

  • 總結:現在討論的是主權聲稱模版的寫法。官方宣稱甚麼維基就應寫甚麼,傳媒意見不能代表官方意見。如何「事實沿襲」?中华人民共和国宣佈了使用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如果說中华人民共和国聲稱會使用「一国兩制」,那可以說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稱台灣是其特別行政區。重申,主權聲稱模版應描述官方宣稱了甚麼,不應涉及常識、預計、猜測。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5:46 (UTC)[回复]
  • 總結:兩釣島篇(主權爭議國聲稱頁面)應回歸有正確之官方來源撰述,日本與中華民國官方均有聲明釣島主權,且連行政區劃都有門牌,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維基相關官方引述只有(中國擁有調釣島主權),應可顯示三國國旗國名,但僅在日本與中華民國下註行政區劃模板,就完全符合現況,如要加注其他引述(可在內文),但不可在(主權顯示頁)。本人贊同CommInt'l的意見,併輔以上文(客隨主便~主權說不宜代官方延申導讀)。另摘引Wetrace前述意見(本來我看不大懂。現在明白了大家的爭論所在,也理解並贊同Chinuan12623留言)的立場。並引述克勞棣看法~(問題是,「中華民國台灣省」的下級行政區劃能直接套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上嗎?「中華民國台灣省」有個宜蘭縣,「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也必然有個宜蘭縣嗎?未必吧!?更何況是宜蘭縣下的鄉鎮,以及鄉鎮下的村里。宜蘭縣有個頭城鎮,還有蘇澳鎮、壯圍鄉、三星鄉等等,可這是中華民國的區劃,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Chinuan12623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6:35 (UTC)[回复]
    • 為甚麼是你們總結,就當作是你們意見的總結作回覆吧ˊ_>ˋ……一、我真搞不懂為甚麼某人就是無法把宣稱主權跟行政區劃分開來,宣稱主權是某國宣稱對於爭議地點有主權,行政區劃是介紹該國對於某地區的劃分,兩者是獨立分開的。二、我也搞不懂某些人一直說要官方聲明等等的,我只能說就來源來看只要來源引用部分沒有偏頗,那麼其他第一手、第二手和第三手來源都與官方聲明的內容都是可以拿來作為註釋的。三、給一大堆文件檔案就是不願相信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個台灣省、台灣省有個宜蘭縣這種話嗎?給一些中國網站就不能自己搜尋判斷中國對於釣魚臺的行政區劃嗎?--KOKUYO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6:55 (UTC)[回复]

“打击权威性”、“构成威胁”?你错了,维基无权威,我最反感的也恰是自认为权威而不懂尊重别人的家伙,我说我一般只治疗"伟大人物"即此,请对照自己之前讨论的发言想想最早是谁激发矛盾的-要知道,KOKUYO一开始提出的即是很现实的问题,在场某到处大闹的声名远扬的维基政治家WC的态度和作为还不能让你明白些什么吗?当然,它是极端狂热的特例,但比之差一些却得其精髓的也不少,心平气和地说,订立你所述方针固然好,但很可能只是把战场转移而已(此即所谓“没有配套解决方案”),而且你的措辞也真的很不怎样,怎么看也一样有倾向。还有,我本来就没打算“紧迫盯人”,只是看到有发言才会顺便扫一下,至于你的那句话,“合理状态”指的是什么谁看得出来?从常理上看,就是符合你的观点的状态,更何况你是在和你意见几乎完全一致的“盟友”的讨论页上发的。甚至看上面的发言你的“盟友”的理解和我也是一样的,与你现在的说法几乎背道而驰-恐怕谁看了都会觉得是借口。至于“抓引(用户交寄对谈)引注(公众客栈提讨)”,你如果觉得很不爽的话,那莫名其妙地把KOKUYO“变成”大陆人+提出个几乎没人能“理解正确”的“合理状态”又是怎样?如果只是一般的讨论-而非这种奇异的发言,我有必要管吗?推己及人,同等回报,仅此而已。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11月23日 (五) 03:21 (UTC)[回复]

Re: 請協助恢復陸軍官校今日遭刪圖像

没看懂,不知道是哪些图片。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5日 (日) 11:28 (UTC)[回复]

所列文件本地管理员均无法处理。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12:27 (UTC)[回复]
维基共享资源管理员。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12:39 (UTC)[回复]
請洽User:Bencmq,他是commons的管理員,我已簡單跟他說了情況。按道理,只有郵票那張才有可能要被刪除。--瓜皮仔Canton 2012年11月27日 (二) 07:28 (UTC)[回复]

摘錄Ben協助處理回復~

以下文件已恢复
紀念章.jpg
陸軍軍官學校大門.jpg
專指部大門.jpg
黃埔湖.jpg
工程館.jpg

以下未恢复:
軍職畢業證書背面.jpg - 证书版权我不清楚,可能不会归属持有人。
軍職畢業證書正面.jpg - 同上
專科畢業證書.jpg - 同上
紀念郵票2.jpg - 邮票应当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您觉得不受版权保护,烦请告知相关条款。(但是如果邮票有超过五十、七十年了,可能是可以上传的)
紀念郵票1.jpg - 同上
--Ben.mq 2012年11月27日 (二) 14:03 (UTC)[回复]
文件已经回复在原本的位置了,比如File:陸軍軍官學校大門.jpg。若要使用的话直接在条目里放入[[File:紀念章.jpg|thumb|写上注释]]之类的方式就能再显示了。--Ben.mq 2012年11月27日 (二) 16:24 (UTC)[回复]
關於證書的版權,是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的,所以就算畢業生上載也不行的,就是說那些證書在發出日50年後才有可能變成自由版權。--瓜皮仔Canton 2012年11月28日 (三) 09:20 (UTC)[回复]

今日在陸軍官校中~陸軍軍官學校大門.jpg、專指部大門.jpg、黃埔湖.jpg三張圖相,及陸軍官校專科五期之 陸軍軍官學校大門.jpg、專指部大門.jpg、黃埔湖.jpg、工程館.jpg等四張圖相又遭刪除,煩請閣下協助恢復。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8:38 (UTC)[回复]

请稍等,我联系一下删除的管理员。--Ben.mq 2013年5月15日 (三) 12:51 (UTC)[回复]
另昨日又見陸軍官校專科五期專五之星.jpg一張圖相,也被刪除,此圖是電腦手繪,還未出現網站之圖檔,也不同於其他之圖誌,無版權爭議,也煩請恢復。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2:14 (UTC)[回复]
几张照片已恢复,至于专五之星,我见到设计者是傅枝火,所以版权归他所有,虽然是手绘仿制,也不例外。--Ben.mq 2013年5月16日 (四) 13:15 (UTC)[回复]
感謝恢復圖片。關于专五之星,因设计者傅枝火未上維基,我再連絡他看看。此些圖片已遭刪二次,此也映證不同管理員,可能對圖片之認知是不同,爾後會否有另一管理員再質疑又不得而知。感謝你幫忙。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5:53 (UTC)[回复]

頁面、討論頁都已經移動了。相關討論過程,也都在該條目討論頁。建議您 把 兩個名稱的關聯、不同的角度,做一個簡單的說明,放進條目中。讓這次的討論更有意義。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7日 (五) 08:03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文明星章
您進步得很快,又能堅持表述原則及合理認定之事實,令人佩服。建議再花些時間 閱讀 新手工具箱 裡的方針、指引等等,可以提昇您編輯的效率與品質,用戶彼此的溝通也會更好!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6日 (四) 07:00 (UTC)[回复]

授予維基見習編輯(B)榮譽

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見習編輯(B)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維基見習編輯(B)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請。

授予人: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6日 (四) 08:25 (UTC)[回复]

Re 尋圖

hi 謝謝您的鼓勵! 我看到 器官的新聞,真的很震驚,因此想弄清楚。編寫過程中,越寫越震驚...。 關於兩勳章,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80 這個link裡面就有喔,圖片點進去就是了。 上傳圖片,請選擇 畫面左方的「上傳文件」,您試一次看看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0日 (一) 07:12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不倦星章
感謝您對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不倦地連續進行貢獻。順帶一提,或者您可以更改新條目推薦的問題? 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2月11日 (二) 10:57 (UTC)[回复]

關於

剛剛 在當前破壞區,舉報一位用戶,不當使用傀儡、不文明、人身攻擊、侮辱宗教信仰、綽號性質歧視。

我不知道,我的申訴及理由,是否合宜,是否錯過他人;若您有空時,歡迎提供我意見。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当前的破坏#.7B.7BUserblock.7CAistsana_.7D.7D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2日 (三) 05:37 (UTC)[回复]

關於勳章主題的分享

非常謝謝您跟我分享中山勳章的條目,真是有趣呢!!忍俊不禁的Smail886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0:10 (UTC)[回复]

給您一杯啤酒!

恭喜您獲得首個DYK!--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2月16日 (日) 15:11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原星章
這兩天 一直在處理其他 有點莫名其妙 的事情,雖有想到您第一個DYK,但一直忘了來祝賀。已經兩條DYK了!!恭喜!相信您會提供許多高品質條目! 一起學習。祝您愉快編安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9日 (三) 02:55 (UTC)[回复]

Re 誠實商店

誠實商店這是個很好的條目、很有趣的主題!台灣有好幾個地方都有呢。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4日 (一) 09:42 (UTC)[回复]

授予維基助理編輯(C)榮譽

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助理編輯(C)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維基助理編輯(C)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請。

授予人:--K's Sirius 會議廳一起聽 2012年12月24日 (一) 10:43 (UTC)[回复]

布朗尼送给您!

恭喜獲得 助理編輯 榮譽!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4日 (一) 11:17 (UTC)[回复]

有关卿云勋章

看到卿云勋章有不少外国授勋者,不知道这些译名是不是官方文书上载明的?--Numenor留言2012年12月24日 (一) 12:22 (UTC)[回复]

在中國大陸其實也有誠實商店

從無人售貨商店到平價商店。--36.232.220.103留言2012年12月25日 (二) 15:10 (UTC)[回复]

RE:

  • 以我第一篇提薦(陸軍官校)篇,我認為適大家分享之條目,未過是因(編輯天數中斷)問題,非內容本身。
  • 現(九二一車機)篇昨未過,正反票數各四票意料中事,但此亦非條目內容本身不夠格,是提刪論影響投票。現條目已補強關注度夠,內容也維基化,但(泗水)票未撤。而(KOKUYO)說名稱不對,沒國名,改921數字,我題也改,他也沒撤,是前論戰結怨。另二票是(主張提刪討論中而反對)。而綜觀該篇現之提刪討論,多數認為文式以符、關注度夠,宜單獨成篇,若(管理員也仲裁保留),則推薦反對那四票理由已不再,我想屆時(再提推薦)。

Chinuan12623 您說的角度也是有道理。既然有不錯的內容,當然推上首頁 總可以讓更多人分享。921車機篇 AlvinLin已有具體建議。陸軍官校 條目,內容已經相當大量,要送DYK很難再新增(量也太大了)--可以考慮把一些地方再改善、格式做得更好後,直接送「優良條目」選拔,可參考Wikipedia:更优秀条目写作指南,看一下其他Wikipedia:優良條目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6日 (三) 07:25 (UTC)[回复]

您的看法完全正確。您只要在30日前連續編輯且擴張1525位元,就可以於30日前提薦。另外,不知閣下願意在下幫忙在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一文尋找並增添參考文獻?--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2月27日 (四) 05:00 (UTC)[回复]

雖然陸官篇只是中文條目六十餘萬中一篇,但是有超過五十餘萬條目的水準都比不上陸官篇。因此我非常欣賞您主編的陸官篇。希望屆時真的能成功當選優良條目!--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2月27日 (四) 05:40 (UTC)[回复]

同感!其實陸官這篇寫得相當豐富。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7日 (四) 06:22 (UTC)[回复]

九二一車機應儘快提薦--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2月29日 (六) 03:39 (UTC)[回复]
沒辦法,維基百科的一些人只懂依死規矩的,並且在雞蛋裡挑骨頭。相信九二一車機比起其他當選的提薦質量更高。可惜我剛查閱後,發現擴充不足。依今天計算,5日前7,776字节,今天12,395字节,擴充59.4%,不符合要求的66.7%。要增加568字節才能符合要求。而被提刪時投票截止時間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但管理員截止了投票,應是管理員失誤。找相應管理員詢問--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2月29日 (六) 04:14 (UTC)[回复]
同感,已投支持票--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2月29日 (六) 09:22 (UTC)[回复]

一般存廢討論是在提送後第七天進行處理,但討論如果仍未取得共識會延長討論,而所謂的「共識」並不是單純的投票比票數,目前這個討論確實是保留意見較多,但也因為「意見」非常多,我還需要一些時間消化這些意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7日 (四) 07:50 (UTC)[回复]

記得新條目推薦的規則是:進入提刪程序的條目也可被提名,投票截止時間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因此只要有提名,是否在30日前結束討論應該不會影響推薦資格。這條目目前的討論應該會繼續延長到明年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9日 (六) 02:52 (UTC)[回复]
我已經提前在今天關閉討論,不過因為目前的討論內容並未能達到「保留共識」,所以現在只能以無共識暫時保留結束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9日 (六) 23:57 (UTC)[回复]

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條目研討

在下相信添補來源與維基化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需時甚久,並相信您對陸官的認知比我高,故望您能助我改進條目。以下將會陸續向您請教一些問題,令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成為優良條目。 問題如下:關於校旗部份,您可否上載校旗?本人自會擴充校旗部份。--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2月27日 (四) 13:05 (UTC)[回复]

給您一杯啤酒!

恭喜獲得一級維基創作獎!乾杯!--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2月29日 (六) 04:15 (UTC)[回复]

依您在討論中的答覆,由此得到您的需求,已協助在這筆編輯版本中加入自定義消歧義。--36.232.246.184留言2012年12月29日 (六) 14:28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改進星章
您加入維基時間不長,但在幾個條目貢獻良多,且聽取各方不同意見,快速成長,不因此挫折放棄,令人敬佩! 恭喜獲得 1級創作獎!!--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05:32 (UTC)[回复]
語調明顯是教學,應修改語氣。或許我幫您?--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月2日 (三) 04:48 (UTC)[回复]
「代表溫度ready了」、「別把食物挖爛」、「別太省」、「若沒人吃頭腳」等,這些用語不適合寫進維基百科。要知道,維基百科不是說明書。--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月2日 (三) 04:52 (UTC)[回复]
或者您可以增添一些歷史、概述,使之適合放進維基?完成請通知我取消提刪--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月2日 (三) 07:25 (UTC)[回复]
我明白,但是模板就不能不加上去了。我已經取消提刪,等人去移除提刪模板吧!--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月2日 (三) 08:53 (UTC)[回复]
您若認為教學內容已減少到可接受程度,歡迎自行移除教學模板。另外,支持您提薦控窯--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月3日 (四) 08:29 (UTC)[回复]

邓小平南巡

朋友你之前提及的邓小平南巡条目,因我觉得其内容实在是少得可怜,花费三天时间作出重大修改。现已上DYK投票,欢迎光临指导。--Mara召唤师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日 (三) 09:51 (UTC)[回复]

給您一些果仁蜜餅!

皇天不負有心人,921大地震救災中華民國政府調租民間車輛工程重機械行動終於當選DYK!--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月2日 (三) 13:28 (UTC)[回复]

RE:車機篇

“某一主题的关注度并不一定依赖于该主题的知名度、重要性或流行度——尽管它们通常会有助于我们判断”(维基百科:关注度),关注度本质上不是几个人说了算的事,是需要可靠来源佐证,见条目现在的版本的20个来源,第2,6,20个来源与主题没有关系,第1,3,4,5,7,8,17,18,19非独立来源,第9,10,11,12个无法得知是否有在报道中有效介绍了“調租民間車輛工程重機械行動”,报道可能只是说救灾然后顺带提及这个行动,第14,15,16个无法得知灾后重建典礼是否与是次行动有关,因此我认为需要跑一趟页面存废讨论得共识。页面存废讨论是一个讨论平台,既然阁下说讨论能化解分歧,那为何移除关注度模板?无论如何,我终于找到了这篇我认为属可靠来源的报道,那此主题应该符合关注度指引。这件事希望也告一段落。

一个条目的存留与条目有没有意义没有必然关系,一些事情可以写不代表需要独立另起条目写,我从来没有对此行动的重要性、条目存在的意义、内容是否有意义提出质疑。对阁下提出921大地震的部分内容没有实质意义並疑似反衬此行动的“关注度”感到诧异和不解。阁下提到“但雙方票數如有超過三比二是認定為多數共識”,请参考维基百科:共识
最后,我不想解释条目第二次DYK符合推荐规则与否,只希望阁下不要视这样的处理是理所当然。还有,我希望重申DYK与条目主题符合关注度指引真的没有直接关系。如果阁下在此事中感到任何形式的被冒犯或不快,我在此道歉。--Lakokat 2013年1月5日 (六) 13:29 (UTC)[回复]

其实我不是很明白

你完全可以不用那个wiki做来源,何故要坚持?博物馆之类的网站也可以。正如投票中下面所指,其实将那些wiki移除,就算是没有参考对条目内容本身不是什么大问题。--下限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5日 (六) 04:12 (UTC)[回复]

921大地震救災中華民國政府調租民間車輛工程重機械行動

我尝试整理了一下,理由见Talk:921大地震救災中華民國政府調租民間車輛工程重機械行動。另外,我不明白“另調租不以重災區機具之原則,在有部分業主切結願意投入之實際經驗獲得,應優先調租災區車機……”是什么意思。阁下是否想指出部分受灾民众指可在日后遇类似情况时应因后述原因优先调用灾区车机?当中阁下能否解释一下“另調租不以重災區機具之原則”、“在有部分業主切結願意投入之實際經驗獲得”这两个部分。我猜想“另調租不以重災區機具之原則”是指此行动调租机具时不理机具的所在地是否在重災區,而后面那半句则无法理解--Lakokat 2013年1月5日 (六) 14:25 (UTC)[回复]

我不了解此事,把您的留言移到客栈了,留待其他人处理。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6日 (日) 12:19 (UTC)[回复]

Re:焢窯

您會寫這段話:「不宜加創土窯名詞 且為紅字鏈 兩焢控字引用有歧義解釋呈現必要 不宜以隱藏註釋為之」,可見您對您自己寫的條目「焢窯」沒有很認識,否則怎會說是加創土窯呢?您對土窯是認為我自創,那就麻煩您多去為「焢窯」多找些資料來寫吧,您這樣只不過落人話柄罷了,土窯是有資料可查,所以我不認為是加創所為,相對若您是心想自己寫的條目不願被人碰,說實在,維基百科倒也不乏這種人存在,倒楣只不過是條目本身,不會是我們這些讀者。而且註釋哪時候改成隱藏了?我不知道維基百科進步到連註釋都可以被隱藏,那麼這樣子您又如何下手編輯改回來呢?--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11:17 (UTC)[回复]

其它話題我都寫在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暫時無心再去動「您家的條目」。--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12:03 (UTC)[回复]

感謝您的指教,目前我也暫時不動這個條目,畢竟我也不是很了解,等完全了解再來改善,謝謝。Honmingjun--銘均 2013年1月11日 (五) 13:13 (UTC)[回复]

Re: 機器人異常

我的机器人不管那个框的事儿,甚至我自己都不了解那个框是什么逻辑(不是我做的)。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16日 (三) 16:17 (UTC)[回复]

机器人只管往页面里填数据,然后有人利用机器人填的数据做了各种显示我就没怎么管过。我最开始设计的时候甚至还没有那东西,以前是直接看候选项排到页面最底下作为投票截止的。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17日 (四) 04:38 (UTC)[回复]
机器人是我操作的,但它所做的仅限于把条目往首页更新。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17日 (四) 04:53 (UTC)[回复]
那个框的话,街灯应该知道。然后点票的问题找User:Jimmy xu wrk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17日 (四) 05:54 (UTC)[回复]

授予維基執行編輯(B)榮譽

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執行編輯(B)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維基執行編輯(B)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請。

授予人:—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1月22日 (二) 08:03 (UTC)[回复]

給您一個芝士漢堡!

恭喜 獲得執行編輯、2級維基創作獎!感謝持續貢獻!--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7:05 (UTC)[回复]

本会欢迎加入。--叛逆的千反田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08:20 (UTC)[回复]

感謝您

文明星章
感謝您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中,為人民網輿情監測室按理據表達中肯的合乎方針的獨立意見。(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7日 (日) 02:14 (UTC)[回复]

另外,若可以,也請您按您自己的獨立判斷,考量是否該目滿足DYK新条目推荐基本要求來到此投票,若我沒弄錯,之前似乎有特定條目因為獲選DYK而成為該條目快速保留的理由,按此慣例,若上DYK則可獲快速保留

另外補充說明,上面的Wikipedia:编辑研究会魔法少年爱德华User:Edouardlicn創建,而該用戶對本人的編修行為的不友善可見User:Hanteng/討論頁統計,而該用戶也是該特定條目因為獲選DYK的條目發起人,並在英文同條目討論頁亦有個人認為的不文明發言記錄,供您獨立判斷參考。--(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7日 (日) 02:14 (UTC)[回复]

給您一些果仁蜜餅!

欢迎参与互助客栈其他版的方针讨论,目前阶段是对勋爵及类似条目的讨论。--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1:35 (UTC)[回复]

Re

  • 謝謝鼓勵...說實在,看到時,楞了一下,誠惶誠恐 ^^ Wetrace留言2013年2月6日 (三) 10:53 (UTC)[回复]
  • 謝謝您的提名,我這幾天實在很忙,剛剛看到投票區 熱烈的投票,我有空時再去公開回覆說明。老天看良心、不看名,我不在意的,至於有些用戶還是習慣潑墨,洗乾淨就算了,髒得了表面,髒不了我的實與心,我還是會秉持良心、維基百科 進行編輯。無論如何,都沒有關係--很謝謝您的鼓勵與肯定,這就很夠囉!Wetrace留言2013年2月8日 (五) 03:02 (UTC)[回复]

dyk rules

不好意思,怕誤會您的意思,您是說我不應該質疑別人沒有修改不間斷超過5天,還是那些條目因為沒有修改不間斷超過5天值得質疑,剛剛看了一些條目也都沒有修改不間斷超過5天,不過看來都沒人說話,所以我在想是不是我誤會或弄錯了....lzk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5:04 (UTC)[回复]

新年快樂!

年糕
農曆新年快樂!--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2月10日 (日) 16:21 (UTC)[回复]

RE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Chinuan12623。您在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指導獎/Wetrace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7日 (日) 07:03 (UTC)[回复]

法比安斯基白

you can help us to a better translation of the page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3%95%E6%AF%94%E5%AE%89%E6%96%AF%E5%9F%BA%E7%99%BD . prevent deletion. thank you very much. available in English if necessary. thanks !!!

多謝提醒!該條目正被保護中,我周末前會去回應。有時事忙,但很高興能與您及其他臺灣維基人共同關注釣魚臺列嶼各相關條目!順祝新年如意、繼續創作維護臺灣/中華民國相關條目!--WildCursive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03:53 (UTC)[回复]

致敬

欣赏阁下前不久为维护维基编辑之间文明讨论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因不知原因,数日来我不能发送勋章,只能留言略表心意。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21日 (四) 21:42 (UTC)[回复]

Re.

已经说得够多了,简作回应。我认为“依据事实指控‘说谎’‘欺诈’亦人身攻击”根本不是什么“举世标准”。看看K君和N君的发言便知,讨论的真正问题在于模糊焦点的发言,名声是自己抹黑的。至于“影响”,我已说过是个人宣示而非串联行为,未曾违反zhwp或enwp的方针指引,勿拿不同性质的事件对比来卸责。另请再看反对票理由,想想诸君是否是因为这所谓“影响”才投的反对票。小霸王写那种意见恰是因为觉得这样写比投支持影响更大,真正用意你应已自知。我是外星人,请别浪费时间和我谈地域差别谈“无法体会”,这只会令人厌烦,请聚焦事实,想想某些家伙的作为。该说的就这样。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22日 (五) 13:56 (UTC)[回复]

talkback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Chinuan12623。您在Hanteng的对话页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The Citation Barnstar 参考星章
佩服您對條目及參考來源的高品質要求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6日 (二) 07:28 (UTC)[回复]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6日 (二) 07:24 (UTC)[回复]

鹽寮海濱公園

感謝您幫修,真不好意思...--lzk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13:13 (UTC)[回复]

我發現黃埔陸官舊址一段與黃埔軍校舊址完全相同。或許我們可以刪減部份內容,並修改句子,以免被指內容重覆?--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2月12日 (二) 13:42 (UTC)[回复]

佩服您對條目及參考來源的高品質要求 ,內容部份重覆不是錯,多利用main see also template再摘要一段即可。--(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6日 (二) 07:31 (UTC)[回复]

我已看過全文並予增修,但不確定首位臺籍校長是全或劉。樓上所提於其他條目重疊之部分可刪減,並繼續增加臺灣時期的資訊。--WildCursive留言2013年2月27日 (三) 06:16 (UTC)[回复]

OK。我周末时间多了后会尽量帮助您。--♥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22:17 (UTC)[回复]

已推優,請投票。--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3月4日 (一) 08:16 (UTC)[回复]

您好,在下主編的米老鼠正在進行優良條目候選投票,我非常希望您能發表意見。--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3月11日 (一) 14:51 (UTC)[回复]

前几天太忙没怎么能帮得上你。太抱歉了。--♥VC XC 2013年3月6日 (三) 14:29 (UTC)[回复]

臺灣時期佔陸官72%以上的歷史,但臺灣畢業的校友不成比例的少,尤其你列了專科班的將領,卻全無正期班的,應該調整比例。我加了四位立法委員,應該還有軍方以外的校友。我找到資料後會列入陸官33期的白色恐怖受難人江炳興。其實還有些內容來源不符維基可靠來源的標準,我想刪的還有好幾個,只是那blog的品質明顯不合格,任何人均可全數移除。我也常發現許多有趣、有用的資訊,但若不符維基規範、又找不到可替代的更好來源,寧可捨棄。今天留了,明天也可能被他人刪除,何必?若你能找到適合來源,自可補回,否則沒必要留著。我本來是想再加些和臺灣相關的,但實在太忙。我會在加些內容後支持。--WildCursive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06:11 (UTC)[回复]

帮你修改了一下,主要是删除了一些多余内容,之前的年表建议移动到“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年表”新条目中。著名校友建议缩减,否则会引起“收录标准”争议。此外现行教育内容建议扩充。--♥VC XC 2013年3月9日 (六) 23:53 (UTC)[回复]

在别人的角度来看,你写了第一期,就要有第二期、第三期,除非第一期有特别引人入胜的地方。要不然还是“收录标准”问题。--♥VC XC 2013年3月10日 (日) 03:35 (UTC)[回复]

我前年评选上海市进才实验中学的时候,也遇到和你一样的问题,就是写很多内容,结果出现一大堆反对票说我太罗嗦,后来删了近一半内容才得以当选。实际上那些东西放在条目里并没有害处,然而为了选上优良才会全按照它的既定规则线路走。所以说黄埔第一期的内容放在条目里,平时没有坏处,但选优良的时候能不能被人“挑刺”就不知道了。当然,如果参考来源十分充足,或者有及其显著的关注度,留在优良条目里面是完全没有问题。--♥VC XC 2013年3月10日 (日) 04:37 (UTC)[回复]

果然是没有任何对象的虚假道歉。意指向看到我們鬥嘴頁面的人致歉,因擾了它們視眼,壞了他們情緒。另你很喜歡將我名上傳,有 “我名消失 ”恐懼症,果真,就用吧。另每次纏鬥都我先提收手,改天換你,讓人曉你也非好鬥之人。此閱後可刪。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04:44 (UTC)[回复]

有些话我真不想说太直。只有没话说时才“收手”,还真不是好斗之人,之前是谁学舌,是谁乱指人“耍嘴皮”,却忽略自己一无所知却不懂装懂,胡乱指责他人的行为的?这种“不好斗”跟主动侵略的战争贩子快打败仗时才大喊“别打了,我热爱和平”有什么区别?id这么长我还不好叫,倒是你自己说过用真名显你无心机。至于你的道歉,根本就没有针对特定人,更不用说对我,不痛不痒,不过好看而已,由人自判。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5日 (五) 05:02 (UTC)[回复]
我道歉對象是真没把你算進。id这么长不用叫,大家都用覆貼吧,我是说过用真名是我初入維基无心机,但入境隨俗改英字,你如有 “我名消失 ”恐懼症,用無妨。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05:16 (UTC)[回复]
对,没算任何特定人,和“我向全世界道歉”几乎无差。复制粘贴更快?真是奇闻异事。自己早已应允他人呼名,现又自行发明“我名消失恐惧症”来指人,这种说辞倒让人觉得你怕“你名不消失”吧。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5日 (五) 05:23 (UTC)[回复]
中英文均可喚,但似乎“只有你”喜稱中文名,我可沒倒让人觉得你怕“你名不消失”之意。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05:43 (UTC)[回复]
叫你原名的有得是,倒是对照之前说用原名表“无心机”,现在又如此反应,答案显而易见。“我可没倒让人觉得你怕‘你名不消失’之意”,学舌连主语也不会改,……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5日 (五) 05:55 (UTC)[回复]
我知,在與你對話群友中,很多叫我中文名,我是指在“公論網頁”上,似乎只有你此稱,只要不像以前加個什麼“大、小、老、弟”字,感覺不敬的,都可。還有,你詞有可用的,還是會檢覆貼用,節省時間,祈諒。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07:02 (UTC)[回复]
哪来对话群友,我说的就是维基百科上,请自己去搜你的原id,还有些其他变体。要说不敬的话,学舌更不敬,只管去问别人怎么想,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5日 (五) 07:34 (UTC)[回复]
還有,我應年纪大你捫許多,不用懷疑我的行为像....一样,我帶過的人,其數與形色可能你無法估量,我很重視己身言行一致,良善之人我善,自大之人我惡,在維基循循善誘新人之人很多,自以為專家,不屑指導,或不睬別人意見的也不少,我,簡單,人善我善,人惡我惡,但希世人皆善,則我不必為惡之,評人之前也請自量之。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14:27 (UTC)[回复]
在现实世界如何与此无关亦无从查证,更不是在zhwiki为己行开脱的理由。不开玩笑地说,在zhwiki上,你早已声名远扬,你的言行就是最好的注解,逻辑奇特,又几乎从不愿接受反对意见,有些事我真不必说得太直接,只将你最后一句返送给你。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6日 (六) 00:05 (UTC)[回复]
還是要向你致個歉,不管言詞如何交鋒,另對方不舒服就是不對,大家尚需學習還很多,我再修持時日,希爾後你我都能理性論述,還有,你與我在維基是否聲名遠播,我希他日此為正面之肯定。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6日 (六) 02:57 (UTC)[回复]
令别人不舒服不见得都错,只看理据所指与言行本质,自观辩者金字塔。要道歉随你,只是不开玩笑地说,看到次次被指还次次重犯,我真不抱太大希望,不需言,只需行,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6日 (六) 03:20 (UTC)[回复]
致歉之意,指雙方言詞交鋒的“分圍”,可能使對方不舒服之歉意,非指我論述“內容不妥”,勿錯解。近日再檢視我入維基來與人論述上應無大議之處,若閣下有空,也省思所言吧,你與我在維基是否聲名遠播,我真希他日為正面之肯定。另我說不會再於你“子進程”回應,故也希你已“回應過之內容不要再有增修編”情事。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9日 (二) 10:13 (UTC)[回复]
你是否回应与我无关。别人对照上面的讨论,就自知你的态度,我不过点明而已。仅此。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9日 (二) 10:47 (UTC)[回复]

給您一個芝士漢堡!

感謝您的星章,亦恭喜您大幅擴充的陸官提薦成功。--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3月19日 (二) 13:17 (UTC)[回复]

Re

hi~ 正在忙,剛剛去看了 CU頁 的紀錄與討論......也許還不只如此吧?另外,您怎麼看這件事?剛剛看了,我感覺不是很懂 管理員的意思,看起來 好像 黒雪姬 並沒有被 CU ?? 上次我跟很多人一起被CU,沒什麼證據...還是被CU呢。繼續看發展吧,看中文CU機制 能否像 Meta的CU機制一樣?我注意到管理員My721tx留言板,您關切 專家獎投票瑕疵補救問題。其實個人事小,在下所在意的,是整體機制---如果一些條目等投票受假民意干擾,卻無補救機制,那「濫用傀儡者」能達到目的又不會被多懲罰,那為何不用呢?從而 讓濫用傀儡 仍有利益,這樣 濫用傀儡者 就會繼續濫用。而 維基百科 的社群仍然持續遭到擾亂。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2:16 (UTC)[回复]

随手拈花

尊敬的阁下:

看到阁下的首页小词,想起李清照。阁下的名字早就让我感觉似乎有婉约的韵味,这完全是一种直觉,毫无逻辑道理,所以看见小词我就笑了。如此雅兴实在难得了!--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2:00 (UTC)[回复]

太有趣了!我已经复制。请问您可有博客?您倒是可以自己集结成集,不是更有趣?不过,情词往往总牵人,读多了真要命。我与词很容易感应,因此为免予受伤,只能隔空观瞧几眼。喜欢诵读的倒是豪放派,辛弃疾、苏东坡等,大气磅礴、豪气干云。那时候我就忘记自己是女的,立于天地间一人。--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6:01 (UTC)[回复]

新推薦條目規則釋義留檔

被提刪中為理由投反對票,是會影響其他人之投票意向,但"一人提刪"不能逾越"眾人對此內容實質審查",故送推薦之條目,不宜以"提刪"為由認定該條目之完善與否,推薦與提刪應切割處理,同遇條目為提刪與推薦併行者,當可自提成或反推薦新條目之各項理由,但獨以提刪為由投反對票,是不符規定之方針精神,畢竟提刪形成只是一人所見,規定明示,被"提刪條目進入提刪程序的條目也可被提名,投票截止時間延至提刪討論結束之後;條目未有刪除並符合獲選標準,方可當選",不是嗎。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5:11 (UTC)[回复]

  1. 新條目推薦標準修訂案:可「連續不間斷」超過五天,請參閱-方案E:「近期:在推薦日之前修改不間斷超過5天內,創建或進行過重大增訂。」獲得通過,於2010年12月18日開始生效。「修改不間斷超過5天內」等於取消之前某些人的誤解「一定要5天內所擴充或創建限制」,而是可連修逾五日的。
  2. 陸軍官校第一次薦新不符原因:從11月28日至12月5日之間無任何編輯,已間斷超過5天,祇可由11月28日時的43185位元組作為原文計算,而截至目前祇有42946位元組,故擴充不足2/3,不符資格-街燈電箱150號。(陸官篇復由本人於2013-03-17新推薦成功)。
  3. 本條目從 2013-02-09 的 9,776位元組擴充到 2013-03-25 的 61,958位元組,且期間不曾中斷逾五天,又其推薦日2013-03-25,也是在編修完成五日內提出 ,符合新條目推薦的標準,樓上如因此而投反對票者,宜請修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1:51 (UTC)[回复]
  • 分身帳號:方针中禁止“在非登入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的行为。刻意以匿名用户身份参与讨论可能被判断为违反方针使用多重账号。

Re:請延續與補正Wetrace之維基專家選舉程序

所谓“当选所需最低票数”即10票支持早已达到,将“最低票数”曲解成“最低比例”无非是对您及您的朋党有利,完全违背了相应规则的设立初衷。一般而言,如若维基人认为参选者未能达到获选标准,投票会获得较少的票数,而非获得大量反对票。此时出于鼓励的目的,适当延长投票,以增大获选概率。而事实却相反,您所指的投票获得了大量的反对票,这证明社群认为该用户完全不应获得该奖项,不应适用这一规则。为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别人“秉公而为”,不知您心目中有没有“公道”?就此打住,我不会更改此决定,也不会改变意见。不要再来找我。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2日 (五) 04:01 (UTC)[回复]

附议之。-Mys 721tx(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4:02 (UTC)[回复]
  • (!)意見--Chinuan12623您好,不用再提延續專家獎投票程序。建議您不如關注 CU機制問題本身,讓中文的新CU機制能有效健全,這影響到整個維基百科的發展與用戶安全性。目前您善意提出 投票延續問題,很容易 模糊了焦點,有人 會質疑認為是為了「自利」,就別再提「延續此投票」了;我當時提問 Mys721tx管理員,主要是因為 Mys拒絕執行CU的理由我實在看不懂,因此就舉自身例子(基於濫用傀儡偽造民意干擾之受害者之一的立場)詢問相關機制及處理,但該管理員對在下的詢問,沒多少正面實質回覆...對於該傀儡濫用導致破壞 也沒表示意見,相反地,在下還被「警告」...令人遺憾(當然,我認為那是個「不符方針的無效警告」)。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4:10 (UTC)[回复]
  • 昨日Bencmq再將UBlackLotux黑雪姬暫封到4月1日。選舉事我就再回應達師一次,不再談了,免他誤解爭私利,其實我在乎的是程序正義,過不過由眾決,不是重點,但他仍搞錯方向。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6:11 (UTC)[回复]

我也可以理解您為的是「程序正義」,我願意接受提名、承受一群一貫反對用戶 的砲轟,也是希望 彰顯個文明的機制。沒想到,竟然裡面有人用 傀儡 到這種地步......。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6:16 (UTC)[回复]

  • 您二位的关系尽人皆知,无非是碍于身份或者面子或者怕被围攻,不敢点破罢了,如此措辞非常准确,我想不必更注意了。“反倒延長之規定被你解了”,所谓“延长之规”是支持票不足延长,还是只要投票结果不通过就要延长,还是只要不合你的意就要延长?您举的那个例子满篇的逻辑和知识性错误,更不要提能不能用来做例子,呵呵。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2日 (五) 07:38 (UTC)[回复]
    • (!)意見--Chinuan12623您好,建議您就不用再回覆兩位朋友了。既然已經「惡意推定」至此程度;再多說,也還是誤解。抱歉牽連到您,再次謝謝您的善意。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7:50 (UTC)[回复]
    • (!)意見--User:Hat600您好,Chinuan12623 跟在下 確實沒什麼關係、也不認識,就是維基上相互扶持的新手朋友吧...就是當時看Chinuan12623 熱心堅持,因此互相關心、提供點協助罷了。您覺得 我與他關係「盡人皆知」--這是很明顯直接的惡意推定。在下也真的好奇 我和他能有什麼關係?如果您這麼想,建議您把 您這項標準 用來衡量 EDO先生等一群用戶...他們的關係 看來比較有趣......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7:50 (UTC)[回复]

呵呵,延长了就是“程序正义”?也是一样,合你的意就是程序正义,不合就不是程序正义吧?可笑。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2日 (五) 08:12 (UTC)[回复]

我已经在您所指的投票里面解释过了,无非就是抄过来一份,是你自己理解力有问题还是你自己故意不愿意看懂,那就不是我能左右的了。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相应顺延一周。”,而所谓“最低票数”是在“赞成票十票以上,且赞成票占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可获得维基奖励。”中的“赞成票十票”,此投票已经达到。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2日 (五) 08:17 (UTC)[回复]

  • 摘規定-正式投票期限為兩週,如果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相应顺延一周。)故理應至九日,為何提前至四日結束?且先前鐵鐵也裁至九日止,這規則白紙黑字誰看不懂眾皆知,就你自創“获得了大量的反对票,这证明社群认为该用户完全不应获得该奖项”,那我反問,他更多的支持票意見放哪,還多六、七票?我程序正義很簡單,按投票規則,過不過由眾決,本有當選與落選之投票結果,這不是重點,平常心看,但如你自解釋的要沒規定佐證,就什麼都不是,管理員是依規則為社群服務,不要自外於規範,還講誰朋党、二位的关系尽人皆知...格調高點,我已應Wetrace不再談了,故不再回你話,免誤解爭利。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8:44 (UTC)[回复]
  • (:)回應--(剛好編輯衝突...回應Hat600上面的上面留言)Hat600您好,在下並未要求延長,也不認為 這樣就等同程序正義;在下對該投票的規定並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在下只是說 理解 Chinuan12623的 程序正義 出發點(「程序正義」四個字不是我說的,而是C在本人的討論頁留言告知:是出於「程序正義」考量,他認為當時程序沒走完--也就是對 規定的理解不同吧),但對在下來說,並不在意。在下並不認為這是現在該討論的焦點,也覺得沒有必要去爭取什麼,因此才勸Chinuan12623別再談此事了;在下也說明 之所以在下提出該投票--是作為個例子 談傀儡干擾的機制本身。希望能多一點善意理解他人的出發點。謝謝。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8:24 (UTC)[回复]

规定白纸黑字写的是“最低票数”不是“最低比例”,二十余人投票早就超过此投票所需人数。且如若此类情况下都要延长投票,应当是直接写投票期三周而非两周。我关闭投票意味着投票结束日期是2日而非由9日提前至4日,换句话说根本没有延长7日。不过是因为铁铁的火大了误解了规则而导致未能及时结束罢了。如果您还不懂,我只能判断您为理解力有问题或者故意不愿意理解。为社群服务不代表依你的解释执行规则。另外W君,我不会回复在别人的讨论页上给我的留言。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2日 (五) 08:54 (UTC)[回复]

  • (:)回應--
    1. Hat600您好,我相信您會比較關心 一般用戶的權益與安全,這比在下的 專家獎投票 更重要。
    2. 雖然在下說的話 有時沒做到,但是不是會說謊的人,如果您對在下有意見,別牽連到Chinuan12623,我跟他互相扶持 也是偶然的機緣促成,彼此並不認識。但在下感覺 Chinuan12623是一位直率的好人。
    3. Chinuan12623也是出於善意,但畢竟對 維基百科的規範理解不一定如您們熟悉;如同一般較嚴謹的法律條文,都會有不同解釋空間,何況 是維基百科 非專業的規範邏輯。所以,我在勸他別再談延長投票事,因為他是出於善意理解,但是在一些用戶 對在下有意見的情況,很多動作都會被「誤讀」,對事情、對社群都沒有幫助。我倒寧可大家 把心思 花在關注 中文CU新機制的健全觀察上面。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9:05 (UTC)[回复]
  1. EDO虽操纵傀儡,但傀儡本身没有投票,即使作废也是针对他傀儡的票,他主账户的票没有理由作废;
  2. "当选所需最低票数"我支持达师的看法。因为如果那句话是如你所说来理解的话(无论谁都可以顺延一周),“顺延一周”这个方针就是句废话了,毫无意义。“所需最低票数”很显然是指投票人至少有10人,与支持率多少没有任何关系。
  3. 投反对票的基本都是资深活跃用户,对候选人wetrace看法如何,心里自然有数,不会有被EDO忽悠的可能。反倒是支持票有不少从未见过的新用户,还有刚凑满50次编辑就来投支持票的人,所以我认为反倒是支持票混入傀儡的可能性更大。
  4. 鉴于Wetrace前两日在客栈、香港人布告板发表的言论,我只会相信如果重启投票后反对票一定会继续增加。届时就不只是需要27票支持这么简单了。
  5. wetrace自己都说了“在下 也不敢认为 自己已经足以领受该奖”,既然这样,那为何还要接受提名?参选荣誉最基本的要求是“自信”吧,他连自己值不值得拿这个奖都不清楚,那还选什么?--♥VC XC 2013年3月22日 (五) 20:26 (UTC)[回复]
EDU在当初投票的时候,他还是主账号吧。--♥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3:59 (UTC)[回复]
  • 謝你提供看法,因我說不再回應達師,故徵詢你意見,你意我參研。我不喜歡客棧那種劍拔孥張氣份,我與人所謂激辯,如各持己見我會自喊收停,因再論無益,你可觀便暸解,w君投票事我不會再論。另提醒黑雪姬與E君,目前是黑雪姬主帳號,E君是傀儡,雖達師建議黑雪姬廢以E君重命為黑雪姬,但昨看黑雪姬覆達師似無必要,投票時是E君傀儡投反對票,總之不管投正或反票,我認為只要是傀儡票,宜揪處,但如何做?。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3:50 (UTC)[回复]
  • 就以相關討論頁內容顯示,他自認黑雪姬主帳號,E君是傀儡,且黑雪姬覆達師重命名"似無必要",而管理員查封也以此據。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4:08 (UTC)[回复]
  • 我怕人誤解我對E君有成見,之前新推薦條目,我也曾投過E君四個條目支持票,此事是針對我厭惡傀儡擾亂情事,對事不對人。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4:16 (UTC)[回复]
  • (!)意見--user: yhz1221您好,“在下 也不敢认为 自己已经足以领受该奖” 這句話,我覺得不適合這麼引用在此處。(1)畢竟程序是程序本身,當時接受提名,在下寫的很清楚,是因為有幾位所謂資深用戶 反對理由顯然 與該獎項無關,是用標籤扣帽式的說法...在下希望有一個文明的對待、不希望社群內寒蟬效應擴大,因此才接受提名;(2)若您有意願,建議閱讀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指導獎/Wetrace,我在「接受提名處」有寫一段緣由(被摺疊起來),也表示了 不知專家獎的標準在哪等等說明。希望您善意理解他人的出發點。(3)黑雪姬 確實在該投票頁面違反了維基傀儡方針,重點是管理員沒有做任何處理;何況,黑雪姬的發言 仍然可能忽悠其他人...也許有些用戶看到,就不願投支持票。在下是討論機制本身,不是真的貪幾張支持票,不然我何必都不去拉支持票呢??連反對的用戶去拉票來反對在下,在下也歡迎...畢竟歡迎大家交流。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3:54 (UTC)[回复]
  • 維基獎勵與新條目推薦延投比較再敘
    • 新條目推薦
  1. 4票支持方能中選。
  2. 投票期限為4天,如果4天後未達到中選所需的最低票數,則延後3天。
  3. 反對票與支持票採1:1互相抵消。
  • 維基獎勵
  1. 贊成票十票以上,可獲得維基獎勵。
  2. 正式投票期限為兩週,如果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相应顺延一周。
  3. 有反對者,則一票抵一票。

(且贊成票佔票數三分之二以上即可獲得維基獎勵)。

  • 請問兩者都有第一輪未過延續第二輪之投票。新條目推薦是反對票與支持票採1:1互相抵消,只要4票支持就能中選;但維基獎勵,有反對者一票抵一票,且贊成票要佔票數三分之二,才可獲得維基獎勵,故他互相抵消後有10票支持並不見得中選。兩種投票程序相同(儘管維基獎勵有預投,仍累納正式票數),只在最後結票數據統計不同,為何新條目推薦第二輪投票者多如毛麟,也未見有第一輪(舉W君票比例)成票6,反票4,就提前截票情事,他還是得走完延投程序;而W君維基獎勵案達師卻裁提前截票,是我稱未符程序正義。故我認為鐵鐵原裁定顺延一周方正解,請相信我是對事不對人,過與否,平常心看,W君維基獎勵案可不必再走,但要確定規範之事實。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6:26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原星章
陈叔教训的是,这次的确是本人眼拙导致误判。--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15:02 (UTC)[回复]
的确,平时陈叔很多意见本人不敢苟同。但这次本人确实难辞其咎,劳烦您了,我定会吸取教训的。--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8日 (四) 01:50 (UTC)[回复]

感谢帮助

感谢这位前辈的鼓励和帮助,条目已经采用您的意见优化了,希望得到更多人的认同。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3月30日 (六) 00:14 (UTC)[回复]

衷心地感谢您如此关心和支持,我会做得更好,之前使用违规方法是在下的过失,再次致歉,希望大家能原谅新手犯错,那次使用分身是我的错,当时刚刚开始编辑,什么都不懂,几个朋友看我辛苦就在同一台电脑上注册然后。。。 条目的问题我会按照他人的意见修改的,只是很无奈,身在大陆网络环境下,很多网站都打不开,要取得来源的确很困难。还有就是有一些东西虽是事实,但是网上没有,我所得出:“陈良宇是上海市民最怀念领导人”主要依据是我在上海大街小巷近三年走访调查的结果,这一点官方的媒体或网络肯定没有。所以,难啊。。。多亏有您这样子的前辈帮助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4月3日 (三) 02:18 (UTC)[回复]
这次在下又推荐了一个条目:1988年上海市甲型肝炎大流行,所使用的都是正规网站来源,如搜狐和网易,之前别的人推荐成功也有用该两处网站作为来源,可是又有人说这是所谓“不可靠来源”,实在无奈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4月7日 (日) 03:18 (UTC)[回复]
原星章
十分感激您的帮助,在下会继续努力!--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4月11日 (四) 06:52 (UTC)[回复]
您好!感谢在您的当初的指导下我现在对于维基编辑越来越自信了,且又成功推荐2个条目。这次很抱歉又来打扰您,我最近新推荐的条目上海国际汽车城被一个用户指出了一个问题,但我不明白他所说的,可以请您再次抽出宝贵的时间指导一下吗?他说的是关于“用noteTA修正千米/公里的使用”,详细情况见此链接-新条目推荐,十分感谢您!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2:01 (UTC)[回复]
我会把您的好传统传承下去的,相信也会得到他人的认同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16:19 (UTC)[回复]

給您一些果仁蜜餅!

感謝您,在下的貢獻實在微不足道。您的維基創作獎也達四級,非常感謝您的貢獻。--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5月26日 (日) 11:49 (UTC)[回复]

RE: 編輯資格

似乎都有錯,助理編輯需"新增条目5条"。而Davidzdh新增條目數2條,故應核予"维基见习编辑",請修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1:57 (UTC)[回复]

感謝

感謝您的鼓勵,亦感謝您的貢獻。希望有朝一日能與您促膝長談。--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6月2日 (日) 15:06 (UTC)[回复]

Re 感謝

(:)回應--謝謝Chinuan12623的鼓勵。對於最近發生的事,我衷心希望 管理員 能依據維基方針,維護這個自由的百科園地。不同意見的用戶,在這裡,應當以「維基方針」作為交流的基本原則。希望 中文維基百科 能持續往這方面改善。好陣子沒跟您交流,您最近有什麼編輯計畫嗎?Wetrace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2:47 (UTC)[回复]

  • 以前我維基是常查閱,寫維基是段巧遇。原本只想寫"陸官專五期"條目,沒想到後續寫到21篇(含DYK),碰到烏拉的烏語錄死不道歉,與達師對你薦選的提前截票論,我很失望,曾有想提客棧或仲裁,想算了,在維基有時真不是方針說了算,人治情況嚴重,偏坦....黑雪姬事那些事管理員不知嗎?非得維基大使出手。我是遠離客棧有益健康,甚幸我撰與主擴編條目還沒被刪,也都全上DYK,我五十來歲從電腦白癡到編寫了這些條目,足矣!以後可能少編寫多於欣賞吧。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3:40 (UTC)[回复]
  • (:)回應--呵呵。
    1. 中文維基百科,反映了中文世界的現實情況,不是嗎?台灣也一直在努力的扮演好在世界的角色、對中國大陸的正面角色,我們也該努力,分享自由真實的資訊,為自己與下一代好。
    2. 在下真是很佩服您的「一股勁」,也佩服您「勇敢的發言」,讓我想到「無欲則剛」四字。
    3. 您的年紀,在中文維基百科上應該是很少見的用戶。我倒覺得您這樣的豐富人生歷練,應該多參與編輯、多分享、多提供意見,多到客棧去說說話,別被影響動氣,就說您想說、該說的話,不也很好嗎?其實,我覺得很多人默默在看、觀察,看誰說的有道理、日久見人心。最近發生的事情,不也反映了這段時間一些荒謬後,人們的判斷嗎?
    4. 因此,希望您千萬別沮喪了...看看台灣在國際受到的打壓,如果不是堅持,台灣如何能走到這一步,如何能幫助中國大陸更多人發聲呢?「雪中送炭」、「堅持道義」者少,您就是一位;也許,一些現實的荒謬,正是試圖 滅掉雪中之火、暗中之光。期待您繼續貢獻,無論在維基百科,或是在現實社會,相信您都是一位勇於為道義、真相說話的好人。祝好!!Wetrace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3:56 (UTC)[回复]
    • 我做事不會沮喪,但看開,否哪來主擴編條目沒被刪,也都全上DYK。上客棧真的方針無用,公說婆理,各自解讀有利的一部,沒是非,如果管理員能秉公處理,或許情況會改善,但以我現之體會,是少碰保健,你們年輕有勁,就去闖吧,我曾論戰過,足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4:11 (UTC)[回复]
路过您的页面,发现好像您也挺心烦的,希望您能拥有好心情,若有郁闷可以来和在下分享。另外端午节快到了,祝您和您的家人幸福安康!只是在下不知道如何在维基里送粽子。。。另,看见Wetrace了,帮我跟他说一声“守望者爱孟祝他端午节快乐!只是大陆把https给“咔嚓”了,我进不去他的页面,郁闷中!”另,我觉得他的条目写的都好,就是我身为大陆环境比较不便,我怕哪天,天朝把我和https一起“咔嚓”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9日 (日) 22:57 (UTC)[回复]
  • (:)回應--謝謝「守望者」的問候,希望您的「守望」是美好而公義,祝願您的「守望」實現!也謝謝Chinuan12623的轉達!對了,Chinuan12623您有在wiki系統設定您的 wiki專用信箱嗎?不用公開貼給我,那是個人隱私與資安問題,如果有,我可透過維基系統發信給您。Wetrace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03:21 (UTC)[回复]

Re

友善星章
謝謝Chinuan12623您給的鼓勵,您「和而不同」的君子式友善正是中文維基百科需要更多的友善方式,祝編寫愉快。(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3日 (一) 16:07 (UTC)[回复]

Re 军人奖章

感謝和致意。還是將軍最能理解我,我的戰友殉職了,我也很遺憾。作為經驗教訓是一定要告訴新兵的,否則上戰場站著迎敵送死,可不是玩笑。希望將軍以後多給我力量和建議。--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12:54 (UTC)[回复]

您寶刀不老,脫下戎裝拿起筆刀,到維基耕耘,實堪敬佩。這是將軍的風範。您比我後加入維基,卻碩果豐碩,令我欽羨。多少人自甘遲暮而不思進取,您能心態常青不輸青年,足見氣質不俗。我以將軍稱呼,以示尊敬與激勵。願您成為維基上威風凜凜浩氣凜然的將軍。--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15:13 (UTC)[回复]

優良條目評選

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正在進行優良條目評選,還請前輩積極關注。本應該昨天(紀念日)提名,我忙得忘記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17日 (一) 00:42 (UTC)[回复]

前辈,现在帮修缮陆军官校的那位是ALIEN,他仅仅是帮助您修缮链接,修复死链等等,不会修改条目内容。那些标记您先不要去删掉,他会帮改好的。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17日 (一) 02:13 (UTC)[回复]
已告知,他瞭解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17日 (一) 02:25 (UTC)[回复]
  • (:)回應--其實,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條目架構 是符合優良條目標準。主要問題就是「來源」需補齊。其實我發現,維基百科很多條目都沒有附上來源、或來源不足;如果完全嚴格依照「第三方來源」的規定,很多條目根本不會像目前的狀況,包括中國中央電視台。比較敏感性的條目,會被一些用戶嚴格檢視,以第三方來源為主。
    1. 建議--還是可以參加評選,也是提昇條目的契機。但您可以明確說「希望有人能參與補齊來源」,能補多少算多少;如何選上了那很好,選不上就算了。您目前「希望撤回評選」聲明也可以。這次,我建議順其自然。
    2. 如同Alien所說,書本也是來源,不需要找「網路link」。Wetrace留言2013年6月17日 (一) 06:11 (UTC)[回复]
  • (:)回應--感謝提名,我主編人再次婉謝。
    1. 陸軍官校條目已兩次獲他人推薦優良條目,感謝之認同。
    2. 此篇本人修改前版本在2006.6.5創條至2012.8.14間,編撰不下20人,23207字節,"參考來源2處"有夠扯,但未見烏拉與他人評段內容簡略鬆散毫無來源,本人現擴編至83000字節,來源91處,書目13處,倒見烏拉評段內容鬆散大量無來源。
    3. 維基雖是全面性,但讀者多是選擇性點讀,就前日6月16日陸官校慶有1414人點閱,與每日均逾百餘人點閱,我相信八成均為黃埔人,現版本符合資料點查所需,不須薦優而大幅更改,我也見數個網站與媒體引述此條目,查閱"年表",甚將"黃埔情歌"、"黃埔十道菜"轉載,情歌不會有書、媒來源,但70年代之黃埔人在校都唱過,"黃埔十道菜"也一樣,只是有人把它載到網站或部落格,難道要因沒來源砍刪,維基無規定每段落均要來源,如內容不實,不用維基人評論,早就先被幾萬名校友幹翻。
    4. 寫軍校條目,來源是一大難度,就像有法寫大陸現有軍校般?你看維基中現有各軍事院校條目內容都很簡略,因他蒙上機密性,能揭漏來源不多,連英、日、大陸版的黃埔軍校,也多只述至1949年。我寫陸官篇部份內容是無書、媒來源,如有能人能將來源補上,我佩服與感激,條目重在內容屬實可供查閱運用,此條目曾上推薦新條目,是否薦優不是很重要,現在這條目內容是很多黃埔人在運用,足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8日 (二) 03:06 (UTC)[回复]
已撤销,真是非常抱歉,在下觉得前辈这个条目足够GA,且具有很高参考价值及关注度,未经您允许擅自提名而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18日 (二) 05:31 (UTC)[回复]
你是好意,無需致歉。此篇上次是Alvin Lee 提優,Wetrace也認為夠資格,問題在於某些人似執意要各段落都有來源,又自認章節雜亂,什麼多點段式段落,我實搞不清他們標準!我已將原版本從有夠扯的"參考來源僅2處",增至來源91處,書目13處,還在挑三撿四,我認為章節段落一貫簡明有序,故不會因它們看法改版本,管理員"書生"竟還砍掉"校歌"說侵權(我已復),在那年代沒著作權法,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國歌般,經採用後即屬學校國家所有,是公共財流通使用,條目中原拉鳳山陸官校歌歌詞與影音版也砍,水準.....,所以說我不想提優,與他們口水戰,多說無益,條目曾上推薦新條目,重在內容屬實可供黃埔人查閱運用,足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8日 (二) 08:50 (UTC)[回复]
  • 在下得前辈多次帮助,可是也没有什么可以帮上您的,本觉得陆军官校条目够GA,故提名,没想到反而给您添了麻烦,所以觉得很抱歉。不过我刚刚新写了一个条目上海二六大轰炸,或许前辈您有兴趣,在下也希望您来修缮或补充国军方面的来源内容,使条目更具中立性。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20日 (四) 06:14 (UTC)[回复]

陳祖康

陳祖康的词还在版权保护期之内,请不要将有版权内容贴入维基百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6月19日 (三) 02:39 (UTC)[回复]

我先予你告知,你不當破壞陸軍官校編輯,刪除校歌,如再姿意妄為,就你管理員學養舉報,你再破壞我會改以正式警告,好自為之。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9日 (三) 02:37 (UTC)[回复]
你刪陸官校歌歌詞,文中已註來源摘自1977年6月16日在台灣鳳山陸官勒石紀念,校歌同"兩岸國歌",舉世流通,我昨日"編輯要點"你仍不解 ,你可先提客棧討論 ,若再亂刪,我會真懷疑你"管理員學養"。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9日 (三) 02:55 (UTC)[回复]
何处依据说校歌同國歌?哪个法律条文说校歌没有版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6月19日 (三) 03:28 (UTC)[回复]
校歌、國歌、流行歌均同,校歌同兩岸國歌均為個人編寫,法律是保障各種創作均有智慧財產權,中華民國國歌歌詞甚至是集體創作,但你應說明或舉證在那"沒有著作權法"年代,陸官校歌同兩岸國歌編者有否主張著作所有權,當他們將"詞付交使用"時,已等同公器,否則那來這些歌詞流通於世,鳳山陸官還勒石歌詞,再由黃埔合唱團編唱,如你說法成立,現在流通之校歌或兩岸國歌,都要被告侵權,或編者後代提告侵權,此歌詞從2005年創條至今,校歌無人有異,應同我述,校歌也是穩定版本,你如認我述不對,歡迎交社群討論,但切勿再刪,不然我會認定你是惡意破壞編輯。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9日 (三) 03:56 (UTC)[回复]
你是管理員學養應較佳,我上述你如仍不解,那舉一淺例:你以陸官校歌: 陳祖康,1979逝世,歌词侵权,而刪陸官校歌;別人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田汉,1968年逝世,歌词侵权,而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你看大家如何想?編者人雖都同逝沒逾50年,但歌詞都流通逾50年以上。再強調法律是保障各種創作均有智慧財產權,校歌、國歌、流行歌均同,但在那"沒有著作權法"年代,當他們將"詞付交使用"時,已等同公器,這些歌詞是流通於世。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9日 (三) 05:21 (UTC)[回复]
流通不等于无版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6月20日 (四) 01:14 (UTC)[回复]
你意~流通不等於無版權,也不認同我述~在那"沒有著作權法"年代,陸官校歌同兩岸國歌,當編者他們將"詞付交使用"時,已同授與陸官、國家之公器使用。故我示你所見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田汉,1968年逝世,歌词侵权,依百無一用是書生見解,請提出原着編者出授之版權證明,我也刪歌詞來交由公評。陸官校歌在當時至少是由校周恩來主任囑兩位教官譜詞曲使用,陸官有使用所有權應無疑;然"义勇军进行曲"不管是 1949年9月27日(代国歌)或1982年12月4日(国歌)使用,未見有田汉投搞或交付記錄,難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強制"徵用 。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0日 (四) 05:27 (UTC)[回复]

Dr. Cravix特區

[1] 請您停下想想。--(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5日 (三) 05:15 (UTC) ~~回覆Dr. Cravix[回复]

我真忍不住笑了,一如既往。既然再提出来,那帮我回答陈锦全一直躲闪的一个问题吧:陈锦全反复强调说“通知cn223说明就不是拉票”,那奇怪了,作为“唯一理由”,为什么会通知到一个“根本不认识”、“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如果你认真看到最后,你会发现陈锦全从未回答这个真正的中心问题。既然要提出来,那就帮陈锦全正面回答吧。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5日 (三) 05:31 (UTC)[回复]
我無意介您和他人的舊爭論,只是提醒您言責及回歸理據。--(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5日 (三) 08:47 (UTC)[回复]
路過插回話。沒想不到你這小小心靈,對我拉票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cn223之原由至今仍不接受,我想當初顧慮之事也不必再瞞,因叛逆的千反田相關帳號也除名了。我會拉票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是因拉票要有正反對象,而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成員大多是反對我提名人的,當時我與叛逆的千反田互動尚可,也有戶投對方新推薦條目,故~2013年1月26日邀我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本会欢迎加入。--叛逆的千反田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8:20 (UTC)~所以就入內看了下會旨與成員,方知有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cn223,你一直說”、“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這就是答案,從此得知,cn223拉票不一定要有交集,把應是反對陣營的人列入拉票對象而已。我當初沒提叛逆的千反田曾邀我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只是不想增加相關人士困擾,我當初曾說此拉票可能會造成cn223困擾,所以隔天即去拉票通知,事後~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5日 (五) 00:28 (UTC)(不合资格,除名)~真被除名,原因就猜吧。可以的話改改你那愛辯的個性吧。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7日 (四) 04:01 (UTC)[回复]
唉……陈锦全,我真不想说,但你撒谎的功力真的日新月异。虽然真是不值一驳,出于礼貌还是回复吧。
随便一查,就会发现叛逆的千反田根本没在新条目推荐投票做过编辑,就是说提名/投票都没有,哪来的互投?投空气?
然后,在投票里,你说“没发现Cn223是编研会的,所以拉票”,且说“发现是编研会成员后,怕会内对它不利,就删了”,现在呢?又改口说“一开始就发现是编研会成员”,而且“知道编研会是反方”,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样说来,要么你现在正说谎,要么你一开始就说谎,而且打算对它不利。
另外,原因不用猜,Cn223以破坏闻名,只要知道这一点,谁会要它?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7日 (四) 04:38 (UTC)[回复]
你很白唉!!!我樓上不是說~因"叛逆的千反田"相關帳號也除名了",你可不要跟我說不知道"黑雪姬、BlackLotuxE、Edouardlicn、MadokaKaname、叛逆的千反田、我们的太阳"是同一人,請再用心去查上述幾個帳號有無在新条目推荐投票與我互投對方幾個條目,雖我當時不知他分身,但當時他應認為互動尚可,也有互投對方新推薦條目,才在2013年1月26日邀我加入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本,反之是你,沒事就找我吵的,有可能邀我入會嗎?
我再摘前二月提名時回你話~Dr. Cravix我曾經表示過沒事少來與我對談,與你談話會壞我情緒,我不認同你與Snorri“选择性通知”論詞,我是不分黨派,傳給訊息中還包含"編研會"成員,但他會很為難吧,隔日我刪了!"。且看你現怎會胡謅說“在投票里,你说没发现Cn223是编研会的,所以拉票”,且说“发现是编研会成员后,怕会内对它不利,就删了”。你記憶衰退了嗎?我說法前后一致,你倒不要竄改我發言。
Cn223是確定在二月份提名投票後被除名,該頁面看不出除名原因,你跟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很熟,都知道內幕!厲害。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7日 (四) 14:53 (UTC)[回复]
唉,为什么非得正面打脸呢……我可没篡改你发言,你在拿命赌咒时把什么都说出来了。那么来看看:

說我(“有打算发给反对方”)是不對的

现在又说“看到是反方”;

所以Dr. Cravix你說的對(我本不知Cn223是“编研会”成员)

现在又说“一开始就知道”;

事後進看“编研会”組織成员對此案反彈頗大,才曉通知中的Cn223是“编研会”成员,才予刪留言免困擾

既然一开始就知道,那就说明一开始不打算“免困扰”。

所以,如果你现在说的是真话,那说明你连拿命做的赌咒都是假的,而且一开始就打算对Cn223不利;要么你现在说的就是假话。那么,到底是哪一种情况?还请解释吧。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8日 (五) 01:00 (UTC)[回复]
回時序原由,解你所疑,本人心念與覆詞一致:
2013年1月26日:叛逆的千反田等分身帳號在新条目推荐投票與我互投對方幾個條目,他應認為互動尚可,也有互投對方新推薦條目,邀我加入加入编辑研究会~當時就入內看了下會旨與成員,但未入會。
2013年2月6日:提名薦選指導專家獎項。拉票在我認定,本"不做黨派"之分,编辑研究会我本未貼為反對票標籤,故就自己討論頁面互動與编辑研究会成員"隨機"拉票約八人,確實姓名倒"未詳記"哪些人,也未記是"拉哪位"编辑研究会之成員。熟知當日即為编辑研究会成員反彈,故曉"研究会"多為提名者之反對陣營,"再進編研會確認"是有通知cn223,為避免對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困擾,即撤其拉票通知。
一個尋常性通知卻招你與Snorri“选择性通知”質論。為回應汝等要有"正反"對象通知,才將反彈頗大的"编辑研究会視為反對對象,以有通知過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cn223來釋你所疑。故2013年2月9日 (六) 15:19覆你 ~Dr. Cravix我曾經表示過沒事少來與我對談,與你談話會壞我情緒,我不認同你與Snorri“选择性通知”論詞,我是不分黨派,傳給訊息中還包含"編研會"成員,但他會很為難吧,隔日我刪了!後又在2013年2月10日 (日) 11:41 覆你~何謂“选择性通知”?就已給人貼標籤,如推薦新條目我有投“编研会”成员,而“编研会”成员也有投我,條目在未投前,你怎知他一定支持你意見,如何預判誰為正反方而均下通知,你說我(“有打算发给反对方”)是不對的,我是不貼人標籤的,是在汝等“选择性通知”說後,我才釋出說原有通知Cn223,所以Dr. Cravix你說的對(我本不知Cn223是“编研会”成员),事後進看“编研会”組織成员對此案反彈頗大,才曉通知中的Cn223是“编研会”成员,才予刪留言免困擾,想法就這簡單,......你不必將自己錯誤再反推給別人,只是更加罪惡罷了,雖然與你對談會壞我情緒,但你如能及早回頭也值,我言(自心誠報)天鑑,你言(推測論)天監,福禍自報。
簡言之~我拉票本意不做黨派正反對象分,你等執意要有正反對象,適才提有通知编辑研究会之Cn223,而Cn223是因叛逆的千反田邀我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才會隨機通知到他,就這簡單,淨想些有的沒的。
我做事存善念,在分享福報中,你不必擔心我,倒你一天到晚詭辯造口業,自求多福吧。我不想此題再與你口水戰,路人自判,你不用再覆,"再覆內容我會刪",我覆你內容,你要留或刪,請自便。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02:34 (UTC)[回复]

無奈回覆Dr. Cravix

  • 在你不當要hanteng代答问题:陈锦全反复强调说“通知cn223说明就不是拉票”,那奇怪了,作为“唯一理由”,为什么会通知到一个“根本不认识”、“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如果你认真看到最后,你会发现陈锦全从未回答这个真正的中心问题。既然要提出来,那就帮陈锦全正面回答吧。 此.......你我已三問三答,內容揭露在你我討論頁,我不想再與你爭論,故末留言:我不想此題再與你口水戰,路人自判,你不用再覆,"再覆內容我會刪",我覆你內容,你要留或刪,請自便。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02:34 (UTC)
  • 而你確三次擅改我討論頁面,强制对话,指我只留一方发言,自己也太没底气。編輯破壞計錄
  • 我已警告在先:請自重!我厭你長拖纏功。每次都我先提收,你倒消遣我沒底氣。請遵重他人,勿強制對話,我討論頁求淨潔,若再回復不自重,送你迴護的"烏語錄"。
  • 你若再破壞我編輯,我會再贈乌拉語錄二,並正式舉報你行徑。
  • 上次我提檢討乌拉語錄,沒管理員搭理,你是否趁此老案重提。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06:25 (UTC)[回复]
    在陈锦全反复删除他人回复,只留自己留言后,无奈回复陈锦全
    • “不当要求”?那个可是它自己提出来的。“擅改”?讨论页本来就是用来回复的。“破坏”?破坏的恰恰是你。
    • 本来么,自己讨论页的一串要么留下全部内容,要么全删,你刻意留下一方留言,还自称不是破坏而是“清洁”,真行。
    • 出于善意,我也明确提醒你,你若再度刻意留下一方留言,真正构成破坏的是你,如若要提,我非常欢迎。
    • 另外,那句话本就类似于“这他X的怎么回事”之语,所以他使用之难断有无恶意;而你明确认为是人身攻击,却又使用之,那你的用意便不言自明,想多送?那更好,证据更为确凿。所以,若想再提,我还是热烈欢迎。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8日 (五) 07:2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