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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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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Taipei City Government(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員額13,976人
授權法源《地方制度法》
《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主要官員
市長柯文哲
副市長鄧家基林欽榮周麗芳
秘書長蘇麗瓊
副秘書長李文英、林萬發、薛春明
組織編制
附屬機關31個所屬一級機關、12個區公所、112個「所屬二級機關」、236所各級學校、14所幼兒園。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20年10月1日
(設臺北市(州轄市)役所)
1945年10月25日
(設臺北市(省轄市)政府)
1967年7月1日
(設臺北市(直轄市)政府)
聯絡信息

位於信義計畫區的臺北市政大樓
地址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網站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臺北市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臺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行政院。臺北市政府設有32個所屬一級機關、112個「所屬二級機關」、12個區公所、236所各級學校、14所幼兒園,此外臺北市政府還經營3個市營事業機構。臺北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和市營事業機構,共有編制員工約七萬餘人。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施行臺灣市制時所成立的「臺北市役所」。1967年7月1日,直轄市臺北市成立,並新設直轄市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1968年7月1日,原屬臺北縣內湖鄉南港鎮木柵鄉景美鎮和原屬陽明山管理局北投鎮士林鎮併入臺北市(直轄市),確立今日的臺北市轄域。

沿革

  • 1920年,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設立臺北州轄市「臺北市」,並設立地方行政機關臺北市役所,利用臺北城北尋常小學校(後更名樺山尋常小學校)部分校舍作為辦公廳舍(現址位於今忠孝東路一段的內政部警政署臺北喜來登大飯店對街)。
  • 1937年,樺山尋常小學校遷校,臺北市役所利用樺山尋常小學校[1]舊校地興建新的辦公廳舍(現為中華民國行政院院本部),1940年完工後遷入。
  • 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臺灣後,臺北市自臺北州劃出,改為省轄市「臺北市」。由於臺北市役所辦公樓被充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廳舍所使用,新設立的臺北市政府改以長安西路的建成國民學校校舍作為辦公場所。
  • 1967年7月1日,直轄市臺北市成立,臺北市(省轄市)消滅。並新設直轄市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
  • 1968年7月1日,原屬臺北縣的內湖鄉、南港鎮、木柵鄉、景美鎮和原屬臺灣省管轄的行政區陽明山管理局及其轄下的北投鎮、士林鎮併入臺北市。1974年初,撤銷陽明山管理局的行政區域管轄權,北投區和士林區歸市政府直接管轄。
  • 1994年,臺北市政府遷入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底的新市政中心。位於長安東路的臺北市政府舊廈被閒置,而後分別改為台北當代藝術館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使用,地下室部分被闢建為市營停車場
  • 2015年1月26日,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和區公所網站的域名改為「gov.taipei」[2],但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的網站除外。

市府組織

臺北市政府的組織基準法為《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而依據《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臺北市政府置以下職稱:

  • 市長,為臺北市政府之首長,綜理市政,並指揮監督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員工。
  • 副市長,為臺北市政府之副首長,襄理市政,員額三名。
  • 秘書長,承市長之命襄贊市政。
  • 副秘書長,襄贊秘書長處理業務。
  • 參事、技監、顧問及參議,承市長之命辦理市政設計、撰擬及審核法案、命令、工作計畫,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

所屬一級機關

臺北市政府按《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設有22局5處4委員會等31個所屬一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所設處與委員會皆為行政機關、而非內部單位)。

所屬二級機關(所屬一級機關所轄機關)

臺北市政府設有112個「所屬二級機關」。目前,臺北市政府的「所屬二級機關」皆為所屬一級機關的下設機關,臺北市政府並無直屬的所屬二級機關。


府內任務型機關

  • 臺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
  • 臺北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
  • 臺北市政府公民參與委員會
  •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區公所

  • 臺北市各區公所(12所)

各級學校、幼兒園

臺北市共設有236所各級學校、14所幼兒園

  • 臺北市立幼兒園(14所)
  • 臺北市國民小學(140所)
  • 臺北市立國民中學(59所)
  • 臺北市立高級中學(26所)
  • 臺北市立職業學校(7所)
  • 臺北市各特殊教育學校(4所)
  • 臺北市立大學

市營事業機構

公法組織
  •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所屬機關)
私法人

歷任首長

市長

辦公廳舍

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臺灣,由於原臺北市役所廳舍(今行政院大廈)被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充作辦公廳舍,甫成立的臺北市(省轄市)政府改以建成國民學校校舍作為辦公場地。而臺北市自1967年改制為直轄市後,轄域擴大、人口增加,市政府業務也因而大幅增長,但原臺北市政府辦公廳舍辦公空間不足僅能容納千餘員工,導致許多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必須在府外賃屋辦公,使得市民洽公及機關間的協調聯繫增添許多不便。為了解決辦公處所分散所帶來的困擾,1980年,信義計畫區開始進行開發,臺北市政府選擇於此新建市政辦公大樓。1994年,臺北市政府與所屬機關進駐新落成啟用的臺北市市政大樓辦公,而舊臺北市政府辦公廳舍一度閒置,之後改作為臺北當代藝術館館舍和建成國中的校舍使用。

臺北市市政大樓,為信義計畫區的地標之一,整棟建築呈「雙十」型狀,座落於仁愛路尾端。臺北市市政大樓為樓高12層、地下2層,是開放式辦公場所,樓地板總面積計有19萬5千多平方公尺,約相當6萬坪,30餘個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進駐,在此辦公的臺北市政府人員共約有6千人。臺北市市政大樓除了是臺北市政府的辦公場所之外,還附設有臺北探索館、親子劇場等文教設施供一般民眾利用。毗鄰的市民廣場亦提供民眾舉辦活動。

臺北市政大樓東門
臺北市政府舊廈(臺北當代藝術館現址)
臺北101俯瞰臺北市政府及其周邊的信義計畫區
設在臺北地下街的臺北市政服務站

市長辦公室首長

籍貫 歷任辦公室代表 職銜 任職期間 上層長官
浙江 林國珪 秘書 1946年 省轄市市長黃朝琴
雷秉章 主任 直轄市市長李登輝
臺灣 馬永成 (台灣) 特助 1998年 直轄市市長陳水扁
廣東 鄭安國 主任 2004年10月-2006年6月 直轄市市長馬英九
臺灣 趙心屏 主任 2013年8月1日-2014年9月 直轄市市長郝龍斌
臺灣 蔡壁如 主任 2014年12月25日- 直轄市市長柯文哲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