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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101.231.250.26/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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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守望者爱孟已经不长在这个IP上了。另,若管理员执意维持对守望者爱孟的错误封禁,必将导致更多无辜的IP被封(他的IP遍布长三角大部分主要城市),也有可能导致其他维基人躺枪。


--101.231.250.26留言2014年5月16日 (五) 04:13 (UTC)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绝這位用戶的申诉。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无法确认。
  處理人:广雅 范 2014年5月16日 (五) 09:03 (UTC)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再次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推翻之前的決定並接受這位用戶的封禁申诉。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未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推翻之前的決定。
  不宜长时间封禁守望者爱孟使用过的IP地址。
  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1日 (三) 01:07 (UTC)


解除这个IP吧,不然小半个洋山港数百号人都编辑不了维基了。再者我已经不常用这个IP了。守望者 2014.5.17—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1.225.145.20對話貢獻)於2014年5月17日 (六) 12:10‎ (UTC)加入。

是谁用此IP编辑造成这种结果我想应该十分清楚。--广雅 范 2014年5月19日 (一) 01:31 (UTC)
是管理员滥权胡乱封禁造成的结果,当然是很明确的。一小撮维基管理员小屁孩对抗大众实在足够让他们得到心理权欲快感?—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7.136.8.80對話貢獻)於2014年5月19日 (一) 04:15‎ (UTC)加入。
嗯很干脆地把责任完全地推到别人身上了呢。不愧是守望者和他的朋友们啊,连口气都带着一股官僚作风呢--广雅 范 2014年5月20日 (二) 02:15 (UTC)
呵呵!官僚作风最浓厚的维基管理员居然说别人官僚了!?真是说话连XX都不用托牢哦!果然如那个黑雪姬所言:“要神圣不可侵犯的维基管理员来承担责任是天真无邪的想法啊”,恩,难怪,自己官僚至极居然有脸说别人官僚。。。那么自己造孽固然不会纠正错误还会把责任往人家身上一推。闻说楼上的高考党,既然如此出言,那么不得不考虑您是否会诚信应考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01.231.250.26對話貢獻)於2014年5月20日 (二) 05:51‎ (UTC)加入。
说得好像是我封禁的一样呢~--广雅 范 2014年5月20日 (二) 09:14 (UTC)
不是你封的,这个都知道,是谁封这个IP的也不是他的责任。但你们一些维基管理员强盗逻辑,拒不纠正错误,你却还说上面那些颠倒是非、倒打一耙的话,那你就是助纣为虐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01.231.250.26對話貢獻)於2014年5月20日 (二) 10:25 (UTC)加入。
如果他不绕过封禁,这IP就不会因此被封……--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0日 (二) 10:33 (UTC)
@Lanwi1还不如直接结了这个封禁申诉……--广雅 范 2014年5月20日 (二) 10:35 (UTC)
@解封这个IP可能不行……--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0日 (二) 10:45 (UTC)
@Lanwi1,绕过封禁?什么叫“绕过”?据我们大家看你们维基的讨论,事情其实是一些管理员恶意打击报复用户吧,而且本来你作为中立的管理员也认为应该解封的吧。既然封禁是违规的,那么无视封禁就是合规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01.231.250.26對話貢獻)於2014年5月20日 (二) 10:46 (UTC)加入。
绕过封禁是指被封禁用户使用IP或其它帐号绕过对被封禁用户自己的封禁。你也觉得对这个IP的封禁期限过长了?--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0日 (二) 10:56 (UTC)
@Lanwi1上一次,老守那个我们这里的专用IP被封,老守让电信换了一个IP,但如果一直这样,理论上就是搞到最后江浙沪一带的人都别想编维基。老守还有我们懒得和小孩子计较,所以就算在维基被如此卑鄙无耻地折磨也都仅仅在网上想办法。还是那句话,封禁既然是违规的,那么“绕过”封禁就是合规的。这个IP也是不该封的,至于老守被封,具体事情或许你也清楚,反正最终也是封不掉的,只是让更多人鄙视那帮家伙而已。—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01.231.250.26對話貢獻)於2014年5月20日 (二) 11:23 (UTC)加入。
真的可以以期限太长为由解封吗?我也知道IP可能多人使用,再加上守望者爱孟绕过封禁的目的不是搞破坏。--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0日 (二) 11:29 (UTC)
@Lanwi1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封。任何一个管理员均有权复核封禁决定。--广雅 范 2014年5月20日 (二) 13:30 (UTC)
我决定解封这IP地址。理由是守望者爱孟绕过封禁的目的不是破坏维基百科,而是不满管理员对他自己的封禁。因此不宜长时间封禁他使用过的IP地址。--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0日 (二) 14:28 (UTC)
@Lanwi1那您把review again的模板删除干嘛……--广雅 范 2014年5月21日 (三) 01:03 (UTC)
@Lanwi1,感谢管理员解封,我们会理性且依照维基规定发言和编辑,另外,常言道,“得饶人处且饶人”,也希望管理员能够实事求是,遵照维基规定,解除对我们老领导守望的错误封禁,让我们能看见“洋山深水港”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一天。
@Lanwi1,对管理员不满是解封理由?那么所有被封禁用户都可以解封了。事实证明该账号一经解封马上就开始人身攻击(他对管理员不满攻击我干嘛?是男人吗?),请管理员考虑使用硬封禁。"小半个洋山港数百号人都编辑不了维基了"可以认为他已经培养了数百个人肉傀儡了吗?Dddddb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15:36 (UTC)
@Dddddb你搞错了,我的解封理由是对这IP的封禁时间过长(六个月)。--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2日 (四) 18:05 (UTC)
我挺希望人肉傀儡和游戏规则之类的软规则稍微强一点,以期稍微限制一下特别明显的老手新号行为啊。Bluedeck 2014年5月22日 (四) 15:56 (UTC)
@Bluedeck:老领导可是原本在我们这里都留好你的位子了啊,还说如果谁敢欺负你,就让他比某些人还惨。哎,大家的不满只是针对他们流氓腔地“屠杀”老守罢了,管理员团队可不要被一小撮人的意识绑架了,不然搞得越来越多的人看不惯维基管理员,伤害的是谁呢?--101.231.250.26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3:24 (UTC)

2014年5月

您好,您可能还不了解,当您在所有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pedia:”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例如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您应该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可使用按鈕)来签名,以使得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维基人尤为有用。谢谢合作。 --Liangent留言 2014年5月21日 (三) 16:11 (UTC)

如果这是一个共享IP地址且您没有做出这些编辑,请考虑注册一个用户,以避免收到不相关的通知。

别乱用模板

{{模板:Blocks review/review again}}是管理员专用模板,别乱用。--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2日 (四) 17:54 (UTC)

@Lanwi1,那难道你就不敢正义之事做到底?推翻有的人刻意针对老守无理的封禁吗?还有啊,那个Dddddb(廖汉腾)你就少理他,你越是理他,他越是起劲。大家把他当空气,他就没招了。说实话,最看不起这种通过挑唆两岸矛盾来获得自我利益的人,总有一天,两岸政府还是人民都会看清他廖汉腾的真面目,都饶不了他。--101.231.250.26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3:28 (UTC)
@Lanwi1@Bluedeck大家别闹了,哎,封了我的账号,惹了一堆麻烦,现在再封IP,惹出更多麻烦,反正,我不会主动激化,但是,管理员如果坚持封禁我,结果只有2个:1、封禁无效,做不到;2、不断会有人质疑、声讨、鄙视、反感、仇恨维基,特别是那伙管理员。我也只能尽量不要让知道此事的人做出什么激烈的言行,叫使用这个IP的那些人不要扰乱维基百科,我只能做到这么多了。另外,这个IP现在我很少用了。--守望者 2014.5.24

re:第一次聽到說封禁我非常合理的

呵呵,如果你真能使我的IP也被封禁,那你就去試試看啊。--M940504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2:1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