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弘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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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 |
籍贯 |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民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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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字继文,号禹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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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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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万历十七年(15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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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徐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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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 (子)姚虞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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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浙江乡试第十六名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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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弘谟(1531年—1589年),字继文,号禹门,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举壬子科浙江乡试第十六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联捷癸丑科第二甲第五名进士[1][2]。选庶吉士,丁忧归。三十六年九月起复授编修,以文学触忤当道,贬六安州判官。历升扬州府推官、常州府同知、南京礼部郎中,隆庆三年(1569年)正月升湖广右参议,五年正月升湖广提学副使,万历元年(1573年)九月升迁江西左参政,分守南昌道,十月改南京太常寺少卿,十二月迁南京国子监祭酒,丁忧归。四年十一月起补国子监祭酒,五年十二月升礼部右侍郎。官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万历八年(1580年)四月初九日以病致仕。万历十七年(1589年)二月二十二日卒,年五十九,赠礼部尚书。
曾祖姚王,曾任教谕;祖父姚汉,曾任教谕;父姚应科。母丁氏[3]。弟姚弘训。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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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举人 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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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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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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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1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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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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