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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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
各文化中的巫
[编辑]中国
[编辑]中国远古时曾经有过“家为巫史”的情况[6],人人都会巫术。然而,那时人们运用巫术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并未职业化。巫职业化后更成为官职,商代、周代都有专门负责祭祀、卜筮等工作的官员。周公制礼作乐后,巫的地位下降。
春秋战国时巫仍然很盛行,宋玉《高唐赋》:“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论及楚国女巫:“至于浴兰沐芳,华衣若芙,缓节安歌,歌舞之盛也。乘风载云之词,生别新知之语,荒淫之意也。是则灵之为职,或偃蹇以像神,或婆娑以乐神...”
管仲重病临终,齐桓公前去探视,管仲告诫齐桓公不要重用与亲近易牙、竖刁、开方三人,为三奸(《吕氏春秋》中再多了常之巫一人,合称四奸),常之巫是个懂医术养生、会治病也会占卜,是当时的方士;齐桓公说:“他能审察死生之理,能驱除鬼降给人的疾病,这样的人还能够怀疑吗?”管仲回答:“死和生是命中注定的,鬼降给人的疾病是由于精神失守引起的。君王不听任天命,守住精神,却去依靠常之巫,他将因此无所不为了。”[7]。齐桓公最终没听,因此被困而亡,死后三月未葬。
汉代初期巫术仍然普遍见于各阶层,至汉武帝独尊儒术,社会受到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以及“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等观念影响,巫不再具官方地位。至此巫觋在北方愈来愈不流行,退向南方,到了唐宋时期已退到长江流域;至20世纪,则只有岭南较为盛行。[8]现在于广东则称为问觋婆,在台湾民间信仰中则演化为乩童。
西非
[编辑]西非的伏都教又称“巫毒教”,起源于西非国家贝宁,是贝宁的官方宗教,在邻国多哥也极为盛行,多哥首都洛美就是世界最大的巫术市场,当地人称该教已经存在100多年了,现已成为多哥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伏都教也是加纳、尼日利亚丰族人的信仰。市场上,商贩提供的相关商品复杂多样,功能不一,有用来施咒的猴子头、羚羊头骨、大象尾巴制成的手镯,还有变色龙粉制成的爱情魔药,神秘色彩浓重。
朝鲜
[编辑]朝鲜的巫是巫教中圣职人员。
中国西南少数民族
[编辑]中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中,具有治病能力的女巫医,例如壮族的雅禁,汉语俗称“禁婆”。
萨满教
[编辑]台湾原住民
[编辑]台湾原住民族不少均有巫的传统。西拉雅族的女巫称为尪姨。台湾的地方北投在平埔族语里的意思就是女巫。
类似文化
[编辑]在西方,一些为人占卜吉凶、祈福、施咒、或是能运用魔法的人(魔法师),在汉语里也称为巫。如把女性魔法师(witch)称为“女巫”,男性魔法师(wizard)称为巫师,因为具备掌握原始文字、医药等知识,在远古时代通常属于官僚阶级或者干脆由贵族等统治阶级人士担任。但随著基督教的传播,巫师的地位不断被打压甚至遭到教会迫害。到了现代,这些人不一定具有祭司或灵媒身份。
巫觋宗教
[编辑]巫
概论
[编辑]常见的巫术有附身、占卜、祈福、施咒等。巫的历史悠久,原始社会的村落共同体中就有借助神灵附体的力量,替人祈祷驱邪治病的专业人员,这种人员就是巫。巫包括灵媒、祭司、巫医、占卜师、魔法师等。
巫觋宗教传统始于史前时代并且遍布世界。最崇拜萨满教的地方是伏尔加河流域、芬人居住的地区(乌拉尔民族)、东西伯利亚与西西伯利亚(阿尔泰民族)。朝鲜民族也是巫教的信徒,他们的东学党据说是由此而来。满族人的祖先女真人,曾信奉萨满教(巫教的一种),直到公元11世纪。[9]清朝皇帝把萨满教和满族的传统结合起来,运用萨满教把东北的人民纳入帝国的轨道,同时萨满教在清朝的宫廷生活中也找到了位置。[9]
有一种与当代人对巫教(简·阿特金森称之为“萨满术”)的研究不同,代表人物为莫赛·伊利亚德,他在其1951年出版的经典著作中提出假设:巫教乃是一种单一类型的教---他称之为“典型的”巫教,其结论认为:巫教是国家产生前的社会中的文化产物。[9]但当代专家学者抛弃了他的假设和结论,主要研究巫教在各种政治制度下的实践,远起草原地区的游牧民族,近至曾是殖民地的地区,如当代的朝鲜和台湾,涉及各类制度环境。[9]萨满教(阿尔泰与西伯利亚巫教)仍然存在于20世纪的北亚。[9]
在世界各地的不同形式
[编辑]存在根基及历史
[编辑]巫觋宗教建立在认为可见的世界充满影响生物体生活的不可见的力量或者灵魂的前提上。与其他任何的(通常是全部社会成员笃信的)万物有灵论或称泛灵论不同,成为巫觋要求专业的知识和能力。但是,巫觋们不会像佛教的法师或基督教的牧师那样组成全职的仪式或者精神类组织。哈萨克人中间有一种名为巴克什的人,即是巫医。他们是信仰伊斯兰教的萨满,就连保加尔汗国也有这种人与俄罗斯东正教也有圣愚,证明巫教的影响无远弗至。有些巫觋是一夜之间成为,有些是要拜师。巫觋与世界其他地区巫医不同之处是他们的意识可随时进入癫狂状态。
实践形式
[编辑]在一些社会中巫觋的力量被认为是从其他被“招魂”的巫觋那里过继过来的:西伯利亚萨满的举止可能被西方医师描绘为精神病患者,但是西伯利亚文化将其解读为灵魂附体,而在南美土著和Tapirape那里巫觋被托梦。在其他社会中巫觋找到了他们的终生职业:原始民族寻找可以跟灵魂交流的宗教团体进行“前景咨询”,南美土著舒阿尔人追寻反抗敌人保护家族的力量,从而把自己训练成极有造诣的巫觋。西伯利亚人容易患上一种名为模仿性舞蹈症的病,有人认为这是成为巫觋的其中一步骤,其中一病例是一支哥萨克模仿军官的言行,最初军官以为开玩笑,但发现不是有意的行为,很多巫觋都是患病后成为巫觋。雅库特人称为萨满病症(他们认为萨满(巫觋)是仪式不是宗教),先经过一昏迷阶段,大约三天,然后脱胎换骨,甚么也要重新学习,再宰羊一只,就可找一老师学习,成为萨满(最后阶段爬一棵由刀刃构成的宇宙树)。有趣的是,大部分圣愚也经历过此阶段。
巫觋们能够跟灵魂交流来诊治深受魔道所害的人:有些社会区分能治病的巫觋和害人的巫觋(白萨满和黑萨满);其他的相信所有的巫觋都有治疗以及害人的力量;也就是说,巫觋在有些社会也被认为有能力害人。巫觋在社团里通常享有极大的权力和声望但也可能被怀疑害人而招致恐惧。大多数巫觋是男人,但也有些社会里女人会成为巫觋(在旧挪威拉普人文化里,只有女人才可以,男人做巫觋被认为是不体面的)。
巫觋教现今还在全世界继续流传,不只在乡下,还在城市,在市镇,在郊区以及棚户区,不论是在极地还是在丛林或者沙漠里。
名称问题
[编辑]在汉语中,“巫觋宗教”一词被用来统称这类宗教,“萨满教”用来指一类流形于北亚的巫觋宗教。
在英语中使用“Shamanism”(直译“萨满教”)一词统称所有的巫觋宗教。但是,基于这个词来自特定的地点及民族,不是所有的传统民族都赞成用“Shamanism”作为一个英语通称。它在古英语中就是以“witch doctor”(巫婆医生)的形式出现的——一个高度概括的术语体现了巫觋的两个模式化特征:魔法知识及其他学问;治疗和改变境遇的能力。
注释
[编辑]- ^ 许慎. 說文解字-05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2018-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3).
- ^ 汉典. 觋的解释|觋的意思|汉典“觋”字的基本解释. 汉典. [2015-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8).
- ^ 中华民国教育部. 覡. 中华民国教育部《异体字字典》. [2018-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05).
- ^ 臺灣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2018-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05).
- ^ 范晔. 後漢書-卷59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2018-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 “家为巫史”一语出自《国语‧楚语》;焦循《春秋左传补疏·隐公十一年》:“盖巫能降神,神物凭之,即巫以为神,故即名其神钟巫。 尹氏主之者,所谓家为巫史也。隐公祷而得归,遂亦信而立为祭主。”
- ^ 《吕氏春秋》:“管仲有疾,桓公往问之,曰:“仲父之疾病矣,将何以教寡人?”管仲曰:“齐鄙人有谚曰:‘居者无载,行者无埋。’今臣将有远行,胡可以问?桓公曰:“愿仲父之无让也。”管仲对曰:“愿君之远易牙、竖刀、常之巫、卫公子启方。公曰:“易牙烹其子犹尚可疑邪?”管仲对曰:“人之情,非不爱其子也,其子之忍,又将何?”有于君公又曰:“竖刀自宫以近寡人,犹尚可疑邪?”管仲对曰:“人之情,非不爱其其身之忍,又将何有于君?”公又曰:“常之巫审于死生,能去苛病,犹尚可疑邪?”管仲对曰:“死生,命也。苛病,失也。君不任其命、守其本。而敢归巫,彼将以此无不为也。”公又曰:“卫公子启方事寡人十五年矣,其父死而不哭,犹尚可疑邪?”管仲对曰:“人之情,非不爱其父也,其父之忍,又将何有于君?”公曰:“诺。管仲死,尽逐之。食不甘,宫不治,苛病起,朝不肃。居三年公曰:“仲父不亦过乎!孰谓仲父尽之乎!”于是皆复召而反。明年,公有病,常之巫从中出曰:“公将以某日薨。”易牙、竖刀、常之巫相与作乱,塞宫门,筑高墙,不通人,矫以公令。有一妇人逾垣入,至公所。公曰:“我欲食。”妇人曰:“吾无所得。”公又曰:“我欲饮。”妇人曰:“吾无所得。”公曰:“何故?”对曰:“常之巫从中出曰:‘公将以某日薨。’易牙、竖刀常之巫相,与作乱塞高墙,不通人,故无所得。卫公子启方以书社四十下卫。”公慨焉叹,涕出曰:“嗟乎!圣人之所见,岂不远哉!若死者有知,我将何面目以见仲父衣乎?”蒙袂而绝乎寿宫。虫流出于户,上盖以杨门之扇,三月不葬。此不卒听管仲之言桓公非轻难而恶管子也,无由接见也。无由接,固却其忠言,而爱其所尊贵也。”
- ^ 严耕望:《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1),页99。
- ^ 9.0 9.1 9.2 9.3 9.4 (美)罗友枝 (周卫平译). 清代宫廷社会史.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 283–284. ISBN 978-7-300-10306-8.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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