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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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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非百科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Fdyh000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1:16 (UTC)[回覆]
(×)刪除--♥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41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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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該模板意義不清,雖然叫魚類分類表,但是其下項目只有一個與魚類密切相關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月30日 (三) 01:19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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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非百科內容。倒是非常適合維基旅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月30日 (三) 01:56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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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納米材料並不是只有這麼幾種,無法稱其為系列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月30日 (三) 02:13 (UTC)[回覆]

(○)保留理據:英文就是這個分類的 :Topliuchao留言2013年1月31日 (四) 01:21 (UTC)[回覆]

英文做法未必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4日 (一) 06:31 (UTC)[回覆]

無共識 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8日 (一) 02:02 (UTC)[回覆]

30天仍掛上{{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編輯]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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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合併浙江大學玉泉校區#主要建築。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來源搜尋:"玉泉校區高分子樓"」——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玉泉校區高分子樓‎是浙江大學玉泉校區的主要建築之一,我不知道為何要面臨刪除?難道是名稱不對,名稱你們管理員可以幫忙修改,改成「浙江大學高分子樓」也可以。另外,那個存廢討論頁面我進不去,請考慮下我的以上意見,謝謝!--Huandy618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3:12 (UTC) (轉自User talk:Nivekin--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3:15 (UTC))[回覆]


刪除 併入浙江大學玉泉校區#主要建築後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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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搜尋:"法定代表律師辦事處"」——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0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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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搜尋:"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0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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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搜尋:"八要穴歌"」——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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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搜尋:"動漫狂熱"」——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2:17 (UTC)[回覆]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台灣醫學生聯合會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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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2:20 (UTC)[回覆]
(○)保留:已擴充。--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月30日 (三) 03:02 (UTC)[回覆]
(○)保留,基礎條目。--留言2013年1月31日 (四) 05:22 (UTC)[回覆]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0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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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未經篩選的信息,沒有正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akecat 2013年1月30日 (三) 02:25 (UTC)[回覆]
(×)刪除--♥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40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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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同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akecat 2013年1月30日 (三) 02:25 (UTC)[回覆]
(×)刪除--♥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40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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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缺乏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月30日 (三) 02:27 (UTC)[回覆]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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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亂七八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39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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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未經篩選編排的無正文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48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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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1/04無共識, 再文討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3:42 (UTC)[回覆]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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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疑似廣告宣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4:33 (UTC)[回覆]
  1. Globalization and Citizenship
  2. [4]
  3. China in and Beyond the Headlines
  4. Open Secrets: WikiLeaks, War and American Diplomacy
  5. How China's Leaders Think: The Inside Story of China's Past, Current
  6. Human Rights Diplomacy: Contemporary Perspectives
以上來源內容亦可在其他相關條目使用......--(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7 (UTC)[回覆]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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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疑似測試頁面,與Portal:哈利波特/你知道嗎重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akecat 2013年1月30日 (三) 05:06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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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只有歌曲列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5:30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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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維基以外沒有任何搜查結果, 疑為私人虛擬組織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8:20 (UTC)[回覆]
(&)建議,需要CU嗎?好一唱一和的。比夫妻還親密的- -b——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9 (UTC)[回覆]
(!)意見,好嚇人哦,這幾個號的非主空間編輯率好高哦-O-b——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41 (UTC)[回覆]
  • (!)意見:新月綜合論壇就是很平常的一個例子,查不到是因為名稱很快就更改,如果今天維基百科改名,當然幾天後還是不容易查詢到。新月之名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8:28 (UTC)[回覆]
  • (○)保留:這我必須在此澄清一下,我建國、建黨等,這只是開個玩笑,且都有掛上幽默模板,只是為了搏君一笑的幽默頁面,而且都已經聲明是虛擬國家,但是這個集團絕非開玩笑,要是我能在網路上找到關於這個集團的網站,你要怎麼辦?--龍王鬼#歡迎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2 (UTC)[回覆]
在網路上找得到這個集團的網站,並不代表它可以寫入維基。網路上建網站代價很低,沒什麼大不了。--Kolyma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2:31 (UTC)[回覆]
(×)刪除,虛擬或不知名組織,為何不去wikia繼續你們的建設事業呢?可以肯定地說,它短期內不會改名的(手動挖鼻屎)← ←——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7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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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維基以外沒有任何搜查結果, 疑為私人虛擬組織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8:21 (UTC)[回覆]
(○)保留:同上新月集團。--龍王鬼#歡迎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3 (UTC)[回覆]
(×)刪除,虛擬或不知名組織,為何不去wikia繼續你們的建設事業呢?可以肯定地說,它短期內不會改名的(手動挖鼻屎)← ←——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7 (UTC)[回覆]
(×)刪除,無關注度可言。--Kolyma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18:26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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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疑似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2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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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內容與李寶龍重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3 (UTC)[回覆]

(►) 已重定向至李寶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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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疑似侵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51 (UTC)[回覆]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8日 (一) 02:0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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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來源支持,非維基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9:41 (UTC)[回覆]

保留 如非原創研究或破壞,無資料來源不至於需要被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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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參考來源與條目內容不對應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9:45 (UTC)[回覆]
(○)保留:刪除理據之因素已消除。--(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1:54 (UTC)[回覆]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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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疑似侵權和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9:46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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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來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9:54 (UTC)[回覆]

保留 如非原創研究或破壞,無資料來源不至於需要被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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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來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9:54 (UTC)[回覆]

刪除 由於內容過於短小欠缺定義,故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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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卡爾普爾尼烏斯是家族名,不宜作為這個詩人的名稱。請檢查其它來源知名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10:38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合併霹靂布袋戲組織列表#萬惡鬼樓。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關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1:14 (UTC)[回覆]

合併 已併入霹靂布袋戲組織列表#萬惡鬼樓。--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9日 (六) 03:47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合併Mr.#譚健文。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關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1:16 (UTC)[回覆]

合併 已併入Mr.#譚健文。--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重定向TEEN_TOP。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關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1:17 (UTC)[回覆]

(►) 已重定向至TEEN_TOP。--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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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文不對題, 已有陳子鴻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1:20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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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原創研究, 可可豆戰爭與the war of coco均沒有任何搜查結果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2:18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已快速刪除。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不知名組織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烏拉跨氪 2013年1月30日 (三) 12:32 (UTC)[回覆]

快速刪除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1準則,User:Kegns快速刪除。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3年1月31日 (四) 05:14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以上頁面暫時保留,並改掛其他維護模板。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支持來源為貼吧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圓神蘿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12:51 (UTC)[回覆]
(○)保留:我有這本書的實體書,實體書第 179 頁的《後記》寫到:「《三體X·觀想之宙》……,同時在水木清華科幻版和百度劉茲欣貼吧連載,隨寫隨發……」這本書本來就是誕生於網絡,誕生於貼吧,使用了貼吧的原帖(誕生帖)作為來源有什麼問題嗎?Wzyboy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13:08 (UTC)[回覆]
(×)刪除:關注度不夠,雖然來自網絡但是百度貼吧因為機制等等緣故內容真實程度實在不敢恭維,再說誕生貼如何證實?--淺藍雪 2013年1月30日 (三) 18:16 (UTC)[回覆]
(:)回應:來源於貼吧是作者自己在實體書說的,有賬號對應的,所以真實性沒有問題。這本書和三體的前三本一樣,都是「中國科幻基石叢書」系列的,是一個出版社的,都有姚海軍寫的前言。既然和前三本是屬於同一個系列的,且受到了劉慈欣、姚海軍的認可出版了實體書,為何不能保留?另外雖然我也不喜歡門檻很低的百度貼吧,但是在本例子裡,書的作者同時在貼吧和水木連載了同樣的內容,為何水木一定要比貼吧「高尚」呢?--Wzyboy留言2013年1月31日 (四) 16:31 (UTC)[回覆]
(○)暫時保留:關注度提刪需要掛模板1個月(3月1日),百度貼吧那個如果有意見的話,我在水木清華科幻版找到了原帖可以替代之。--ふゆきFyd092013年1月31日 (四) 04:16 (UTC)[回覆]

(○) 暫時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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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烏拉跨氪 2013年1月30日 (三) 13:52 (UTC)[回覆]

保留 內容已有改善,也已有資料來源,故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5日 (五) 00:4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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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烏拉跨氪 2013年1月30日 (三) 13:53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提刪者未取得提刪資格,請求無效。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喙頭目過大,不應重定向至喙頭蜥(就如鳥Aves是恐龍Dinosauria中唯一存活的綱,但恐龍不重定向至一樣)。英文中有條目en:Rhynchocephali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14.132.245.19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13:55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以上。--廣雅 范 2013年1月30日 (三) 14:0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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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破壞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ddisWang (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5:30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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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文為朝代劃分,已有中國朝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ddisWang (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5:32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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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個人宣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烏拉跨氪 2013年1月30日 (三) 18:40 (UTC)[回覆]
(○)保留:理據: 完全沒有刪除的必要性。內容客觀。沒有誇張失實。大家大可看看彭秀慧的wiki,她的主觀字眼絕對比此頁多。tracyfab 2013年1月31日 (四) 03:08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1月31日 (四) 20:16 (UTC)[回覆]
(○)保留 已略修改部份字眼--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1日 (四) 04:45 (UTC)[回覆]
(○)保留 客觀事實User:szetopk2821 2013年2月1日 (四) 02:50 (UTC)[回覆]
(~)補充,原作者雖非自動確認用戶但仍可參與投票,故移除模板。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2月1日 (五) 02:43 (UTC)[回覆]
(○)保留 內容均可以在各大報章找到鏡花若愚 2013年2月1日 (四) 10:11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保留 非常同意tracyfab所推出,若賴恩慈的WIKI是個人宣傳,那麼彭秀慧的WIKI便是誇張失實的個人宣傳;賴恩慈 WIKI的內容均是從報章訪問及報導可以找到,擁有非常客觀的來源。我不熟悉維基,但對於普羅大眾查閱資料,看到一個具客觀的事實變成公審,會否不公平?這又是否一種霸權?鏡花若愚 2013年2月1日 (四) 10:11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注意,上述後兩個新用戶,皆為近期註冊,且主要編輯集中於賴恩慈條目。不知兩個新帳戶與創建者之間是否存在傀儡關係?(雖然應該善意推定...)--Numenor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07:22 (UTC)[回覆]
(○)保留 我很明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維基有自己的遊戲規則;對於新登記只與可惜。但對於維基的前輩以傀儡關係來質疑,覺得非常有問題。首先,推出廢存的理據本身根本是不攻自破,賴恩慈與另一位香港的劇場人彭秀慧的WIKI相比,內容更見客觀,而且賴恩慈的WIKI的內容全部是引用自報章雜誌,作者也提供了來源;難道香港各大報計雜誌也與賴恩慈是傀儡關係?至於維基的一些前輩,不提出廢除彭秀慧的WIKI,也一直沒有修正,是否那些前輩與彭秀慧是傀佃關係?雖然本人不是一早登記的維基人,但我是長期透過維基來找資料及學習,很多功課也會引用維基的文章;今日被中傷是傀儡實在非常遺憾,也叫人異常憤怒。鏡花若愚 2013年2月1日 (四) 10:11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保留 不是個人宣傳。--Curveatoms留言2013年2月4日 (一) 06:11 (UTC)[回覆]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0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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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實際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18:46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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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烏拉跨氪 2013年1月30日 (三) 18:57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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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意義的模板,這些公交車站並無獨立條目而無法使用,只能使用在主條目下,而這些信息只需用正文而不需用模板。

作者的使用方式見台中市公車88路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20:44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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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意義的模板,這些公交車站並無獨立條目而無法使用,只能使用在主條目下,而這些信息只需用正文而不需用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20:44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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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意義的模板,這些公交車站並無獨立條目而無法使用,只能使用在主條目下,而這些信息只需用正文而不需用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20:44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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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意義的模板,這些公交車站並無獨立條目而無法使用,只能使用在主條目下,而這些信息只需用正文而不需用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20:45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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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無意義的模板,這些公交車站並無獨立條目而無法使用,只能使用在主條目下,而這些信息只需用正文而不需用模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20:45 (UTC)[回覆]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