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97年9月18日在北京選舉產生。大會選舉出中央委員193人,中央候補委員151人。
人員名單
[編輯]中央委員會
[編輯]中央政治局常委
[編輯]排名 | 肖像 姓名 |
黨職 | 公職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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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澤民 | 中共中央總書記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中國紅十字會名譽會長 |
中央外事/國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組長 |
2 | 李鵬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 |
3 | 朱鎔基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黨組書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 |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副組長 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主任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主任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主任 國家科技領導小組組長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組長 |
4 | 李瑞環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全國政協黨組書記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名譽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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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胡錦濤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1999年起) 中共中央黨校校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1999年起) |
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中央關於軍隊武警部隊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國家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組長 |
6 | 尉健行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共中央紀委書記 |
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 |
7 | 李嵐清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務院黨組副書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排名第1) |
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組長 |
中央政治局委員
[編輯]按姓氏筆劃為序 | 肖像
姓名 |
黨職 | 公職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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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丁關根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排名第3) 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 |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主任 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 | |
5 | 田紀雲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排名第1) | |
6 | 李長春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廣東省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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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鐵映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 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 | |
吳邦國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國務院黨組成員 中央企業工委書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排名第3) | ||
吳官正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山東省委書記 中共山東省委黨校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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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浩田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國務院黨組成員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排名第2) 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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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萬年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排名第4) 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排名第1) | 中央對台工作小組副組長(2000年起) 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委員會主任 | |
羅幹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排名第5) 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 | 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 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組長 中央西藏工作協調小組組長 | |
姜春雲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排名第3) | ||
賈慶林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北京市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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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其琛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國務院黨組成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排名第2) 全國人大澳門特區籌委會主任委員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院長 |
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 |
黃菊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中共上海市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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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國務院黨組成員 中央金融工委書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排名第4) |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總指揮 | |
謝非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排名第2) |
中央書記處
[編輯]第十五屆中央書記處共有7名成員,他們是胡錦濤、尉健行、丁關根、張萬年、羅幹、溫家寶、曾慶紅
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編輯]排名 | 肖像
姓名 |
黨職 | 公職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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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曾慶紅 |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至1999年3月) 中央直屬機關工委書記(至1999年3月) 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1999年至200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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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儀 |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 |
歷次全會
[編輯]一中全會
[編輯]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於1997年9月19日在北京舉行。江澤民主持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全會選舉了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根據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提名,通過了中央書記處成員;決定了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批准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務委員會委員人選。名單如下:
- 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
-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李嵐清
-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江澤民
- 中央書記處書記:胡錦濤、尉健行、丁關根、張萬年、羅乾、溫家寶、曾慶紅
-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委員
-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常務委員會委員
二中全會
[編輯]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1998年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經與黨內外協商形成的,擬向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名單和擬向全國政協九屆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名單,決定將上述兩個名單分別向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全國政協九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全會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議國務院將這個方案提交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三中全會
[編輯]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於1998年10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舉行。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江澤民作了重要講話。
這次會議集中研究農業和農村問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會高度評價農村改革二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創造的豐富經驗。全會按照十五大確定的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綱領和總體部署,從經濟、政治、文化三個方面,提出了從現在起到2010年,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奮鬥目標,確定了實現這些目標必須堅持的方針。全會強調,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體制,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經營制度,以勞動所得為主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製度,必須長期堅持。全會指出,發展農村生產力,推進農業現代化,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着力解決制約中國農業長期穩定發展的突出問題,全面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全會認為,實現農村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保持農村社會穩定,必須切實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基層黨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
全會按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歐澤高為中央委員會委員;決定增補曹剛川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
四中全會
[編輯]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999年9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會認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完成十五大確定的中國跨世紀發展的宏偉任務,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必須大力促進國有企業的體制改革、機制轉換、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全會高度評價國有企業在推進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和鞏固社會主義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全會確定了從現在起到2010年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主要目標和必須堅持的指導方針。全會強調,完成這一歷史任務,首先要盡最大努力實現國有企業改革和脫困的三年目標。全會指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有效途徑。要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按照國家所有、分級管理、授權經營、分工監督的原則,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形式。全會認為,改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結構和減輕企業社會負擔,要同深化企業內部改革、建立新機制、加強科學管理結合起來。全會指出,適應全球產業結構調整的大趨勢和國內外市場需求的變化,必須加快國有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全會強調,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是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根本保證。
全會決定增補胡錦濤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許運鴻問題的審查報告》。全會決定,撤銷許運鴻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開除其黨籍。鑑於許運鴻的有些問題涉嫌觸犯刑律,由司法機關對其依法處理。
五中全會
[編輯]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於2000年10月9日至11日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朱鎔基就《建議》草案作了說明。
全會高度評價了改革開放20多年特別是「九五」計劃以來,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入分析了世紀之交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面臨的國際和國內形勢,認為從新世紀開始,我國將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今後五到十年,是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是進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時期,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時期。全會按照十五大對新世紀中國現代化建設的總體展望和部署,提出了「十五」時期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奮鬥目標:國民經濟保持較快發展速度,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明顯成效,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為到2010年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堅實基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取得重大進展,社會保障制度比較健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邁出實質性步伐,在更大範圍內和更深程度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就業渠道拓寬,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增加,物質文化生活有較大改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得到加強;科技教育加快發展,國民素質進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取得明顯進展。會議認為,發展是硬道理,是解決中國所有問題的關鍵。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必須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對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這是提高國民經濟的整體素質,擴大國內需求,增強國際競爭力的根本性措施。會議認為,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是發展經濟的出發點和歸宿。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必須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發展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和保證。進入新世紀,繼續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是中國必須抓好的三大任務。黨的建設,是實現這三大任務的根本保證。
全會按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中央候補委員岳海岩、黃智權、王正福為中央委員。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徐鵬航同志問題的審查報告》。全會決定:撤銷徐鵬航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六中全會
[編輯]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於2001年9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全會高度評價江澤民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一致認為,講話全面回顧和系統總結了中共八十年的光輝歷程和基本經驗,圍繞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黨和怎樣建設黨這個基本問題,深刻闡述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學內涵,進一步闡明了中共在新世紀的歷史任務和奮鬥目標,是一篇馬克思主義的綱領性文獻,對進一步做好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全會全面分析了進入新世紀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認為這次會議着重研究黨的作風建設是適時和必要的。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
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黨的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確定黨的十六大於200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開。這次大會,是新世紀中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召開的極為重要的會議,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全會按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中央候補委員湯洪高為中央委員。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石兆彬問題的審查報告》、《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李嘉廷問題的審查報告》。全會決定:撤銷石兆彬、李嘉廷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七中全會
[編輯]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於2002年11月3日至5日在北京舉行。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於200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開。
全會討論並通過了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向黨的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討論並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全會決定將這兩個文件提請黨的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王雪冰問題的審查報告》。全會決定,撤銷王雪冰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全會總結了十五大以來五年的工作,回顧了1989年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進程。全會認為,這十三年來,國際局勢風雲變幻,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波瀾壯闊,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團結帶領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堅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不動搖,從容應對來自各方面的困難和風險,改革開放取得歷史性突破,中國的綜合國力大幅度躍升,祖國和平統一大業取得重大進展,人民生活總體上實現了由溫飽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開創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嶄新局面。這十三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必將載入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輝史冊。這十三年積累的寶貴經驗,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具有長遠的指導意義。
全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分析了新世紀黨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和肩負的歷史任務,就中國新世紀新階段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若干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為十六大的召開作了充分的準備。
參考文獻
[編輯]參見
[編輯]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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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 1992年-1997年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第十五屆 1997年-2002年 |
繼任: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 2002年-200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