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史
外觀
文化史是研究一個時期或一個地區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科學。文化史不直接討論政治或國家的歷史,在文化史中,一個特定的年代或日期較於政治史不十分重要。在文化史中,重要的因素是語言、文學、藝術、宗教、制度和科技等。
文化史的開始可以追溯到18世紀,當時啟蒙運動(其代表人伏爾泰)相信人類文化的發展和不斷的進步,布克哈特也是代表人物之一。
新文化史
[編輯]1970年代-1980年代開始,西方的文化史開始有了新的發展,這個新的發展又被稱作新文化史。
其發展主要來自幾個方面的影響刺激:
- 文化人類學,尤其詮釋人類學學者,克里福得·葛茲(Clifford Geertz)對文化深層敘述(thick description)的概念的影響。
- 米歇爾·傅柯的文化史研究。尤其是對於權力概念的討論。
- 文學批評理論,主要是敘事跟符號理論,後來後現代主義理論逐漸成為強勢的主流。
其主要特色,是對於傳統的文化史敘述方式有所改變,更重視探討隱藏於各種文化事物表面之下的深層意義。而對於歷史中的敘述資料,也更重視其背後隱藏的文化內含、價值而不僅看其本身所傳達的內容。也因此,在傳統文化史被最不受關注的政治史,也可以用新的詮釋方式,來研究政治行為中隱含的表演、背後的文化價值等。
新文化史相關的重要概念包括:權力、意識型態、階級、認同、族群、表演、歷史記憶、傳統的發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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