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
非法移民,又稱偷渡客、黑民、無證移民[註 1][1],指非本國公民而通過非法或逾期居留的方式跨越邊境的「移民」。在美國、澳洲、加拿大等移民國家,「無證移民」泛指一個人在不具備所在居留國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居住,生活以及工作,在當地接受教育,既包括那些以非法渠道進入已開發國家的偷渡客,也包括那些以合法渠道進入已開發國家,超過可停留時間後沒有返回原本居住國家的人。
非法移民衍生許多社會問題[2][3],如經濟、社會福利、教育、犯罪、公共福利、健康保險、人權等。
如果某個「移民」通過各種渠道(比如與當地公民結婚或者獲得所在國的大赦)獲得所在國的合法居留權,則被稱為「洗白」。
概述
[編輯]偷渡者一般會選擇比較富裕的地區作為目的地,但也有選擇偷渡去戰亂國家謀生的。偷渡者為達到目的地通常要冒極大的危險,例如途中缺乏生存必需品、可能受到邊境士兵的射殺等。
一般來說,在一些已開發國家和地區,一些黑民不僅僅是來自開發中國家,比如像澳洲就有許多黑民來自美國。在已開發國家如英國的黑民,他們通常在學生簽證到期後開始留在當地工作,並沒有申請任何形式的其他合法簽證[4]。
他們一般從事低下工作,收入比本地人低,但這低收入也遠比他們本國收入要高很多。男性多數從事苦力工作,有手藝技能的人以自己的手工藝品非法擺賣來謀生,部分人無法謀生而選擇偷盜或搶劫,也有以同鄉組成的黑社會團體。女性則多是從事性工作。
現在有的國家能給予非法移民一個合法的身分,比如西班牙工商非法移民檢舉雇主可獲身份。某些君主制國家在君主登基,或共和國的國家慶典時,也有可能大赦,使得非法移民獲得合法身份。
分類
[編輯]非法移民大致上可分為:
- 非法入境者,即是沒有經過合法途徑進入當地者(偷渡),組織偷渡者又稱「人蛇」。
- 逾期居留者,即是通過合法途徑而來,但非法滯留者。例如以旅客身分入境,之後非法逾期不出境,俗稱「跳船」或「跳機」。
第一類非法移民大多付出相當一筆金額才來的,他們的目的通常是為了賺錢,也有因為無法回家而選擇留下的。第二類非法移民多是因為所在地更好的生活所吸引而滯留下來。
社會影響
[編輯]一些本國人認為非法移民常是對國家文化思想的威脅,因為他們提高犯罪率、佔用公共設施、大幅增加政府支出卻沒繳稅或是只有少部分人繳稅、以及成為廉價勞動力衝擊本地人就業等。對於本國人來說,相對於自己繳的稅,隨著非法移民人數增加,自己能得到的社會福利被稀釋而遞減,若非法移民以男性為主、對治安——尤其是婦女安全的不良影響會特別嚴重。
對於發展中的國家或地區,非法移民對經濟可能有重大貢獻。由於他們多數從事最下層的工作,減少了本國人的傷亡率,以及快速的工作效率,使某些國家能迅速發展。但是非法移民因為沒有合法身分,大多社會福利跟他們也不能享用。由於害怕被遣返或判刑,即使發生事故,一般也不願報警。某些雇主利用非法移民的這種心理,刻意剝削他們。非法移民因為沒有身分,所以政府難以追蹤管理。故當地政府通常的解決方法是入籍或遣返。
非法移民的原因
[編輯]經濟及就業市場
[編輯]近年來,開發中國家採取措施實現貿易自由化,從而實現全球化的好處。但是,國內市場的快速開放可能導致大量農業或非技術工人流離失所,他們更有可能通過非法移民尋求就業和更高質量的生活。
貧窮
[編輯]開發中國家最貧窮的階層或缺乏企圖非法越境所需的資源。由於本國貧窮持續,而其他國家擁有更好的就業機會等,經濟因素因而促使非法移民非法越境以維持生計。[5]
自然災害和人口增長也會加劇因貧困驅使的移民流動。[6]
求取庇護
[編輯]難民未經授權進入另一個國家可能是因為需要逃離原籍國的內戰或鎮壓。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保障了難民的庇護權利,以此尋求庇護者一般異於無證移民。然而在實踐中許多尋求庇護者被要求太長的時間等待,被關押在與外界隔離且不安全的拘留設施中,並且很可能被拒絕。這導致一些作者提出觀點:近年來庇護的目的在全球的北方國家已經受到侵蝕。
如果被迫流離失所的難民在逃往的國家申請庇護並獲得難民身份,則他們有權永久留下。如果尋求庇護者沒有獲得某種法律保護地位,那麼他們可能必須離開該國或作為非法移民留下。
根據1951年《難民公約》,難民應該免受移民法的限制,並應預期得到所進入國家的保護。然而決定某一移民是否為難民並因此是否受到移民控制的約束是由相關國家決定的。此外,未簽署1951年《難民公約》或不遵循其指導方針的國家很可能將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視為非法移民。
人口過多
[編輯]部分國家及其地區人口密度過大,政府資產平分到藍領白領階級的收入遠遠低於已開發國家最高工資水平。
家庭團聚
[編輯]部分非法移民尋求與已居住於他國的親人一起生活,例如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員。[7][8][9]
合法居民或入籍公民可申請家庭團聚簽證,將其家庭成員合法帶入目的地國,但這些簽證可能有數量限制,並受年度配額限制。這或會導致家庭成員為了團聚而非法入境。學者Douglas Massey通過研究墨西哥的移民模式,發現如果一名或多名家庭成員已經合法或非法居住在美國,那麼他們非法移民到美國的可能性會大大增加。[10]
戰爭與饑荒
[編輯]典型例子是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令到數以百萬計的難民逃往波蘭[11]。
剝奪公民權
[編輯]出境限制
[編輯]方法
[編輯]非法過境
[編輯]一些偷渡客會通過非法偷越國境的方式進出邊界,此類方法於美墨邊界較為常見,自墨西哥大量湧入美國的非法移民亦為美墨邊界圍欄被修築起來的原因。這方法歷史上的例子有大逃港以及在柏林墻修建之前大批居住於東柏林的東德民眾嘗試由東柏林偷渡至西柏林之現象。也有一些人通過闖入英法海底隧道以偷渡至英國[12]。
此外,也有一些偷渡客會選擇藏身於飛機起落架中,儘管這種方法危險性很大,極有可能因高空缺氧或在飛機準備降落時因起落架放下而喪命[13],但偶爾仍有極少數成功案例[14][需要較佳來源]。
逾期簽證
[編輯]許多無證移民是最初合法到達一國,最終卻逾期居留(逾期簽證)。[15][16]例如,加拿大曾估計有200,000名非法移民中的大多數是難民申請者,他們的難民申請被拒絕但尚未被驅逐出境。[17]
假結婚
[編輯]部分人透過假婚姻,即一對並非真正關係的夫婦純粹為了移民優勢而締結婚姻。假結婚的常見原因是為獲得移民(即移民欺詐)[18][19]、配偶一方或雙方的居住權、工作權或公民權,或其他利益。
濫用庇護申請
[編輯]一些人會聲稱自己是持不同政見者、分離主義者或新興宗教信徒並遭受迫害,並以此為由申請政治庇護。美國政府已於2018年限制了此類行為。[20]
世界各地狀況
[編輯]美國
[編輯]美國是偷渡的熱門地點,境內的非法移民現時大約有1100萬人。[21]自1980年代後期,大量來自墨西哥的移民湧入美國,包括合法移民及非法移民,超過一半的非法移民來自墨西哥。當中加利福尼亞州有逾250萬非法移民。非法移民的問題,在1990年代後成為美國社會的主要議題。 因美國社會自由度高、經濟發達,各州之間不設任何邊境,所以歷來非法移民(因為政治目的及難民除外)到達後,由於對美國中下階層的勞工權益及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影響,也會讓同族裔的合法移民受到不公平對待,而非法移民無法享有與合法移民相應的社會福利。
美國政府責任辦公室(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2011年3月公佈消息,因謀殺罪而在美國監獄服刑的非法移民和外籍人,達到2.5萬。移民研究中心2015年9月數據,62%以非法移民為主的家庭,在美國享受到某種形式的現金或非現金福利計劃,如食品券或住房補貼等項目。移民研究中心2015年9月消息,《華盛頓審查員》2015年7月1日報導,近100萬非法移民,其中包括20萬有犯罪前科者,被判驅逐出境後,仍在美國居留。[22]
現時偷渡進入美國主要是通過:
唐納·川普在參與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的共和黨初選期間,以及獲得提名後,其競選主張積極反對非法移民,除了提出要遣返來自墨西哥的非法移民外,他還提出在美墨邊境興建隔離牆。有關主張受到爭議,被指涉排外和歧視拉丁裔及來自墨西哥的移民。而民主黨則主張通過移民改革給予非法移民合法身份。2021年10月28日《華爾街日報》報導,喬·拜登政府考慮向被川普政府拘留期間遭受家庭分離的非法移民給予每人約45萬美元的賠償,而有些家庭可獲得近100萬美元的賠償。[23][24]
2022年中,因中國大陸的高壓競爭環境、疫症封控、青年失業率高企及經濟困難[2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興起移民潮[26],逃離中國大陸當局之管理[27],並發長出如走線、潤學等非法移民的專有名詞。至2023年,更有不少報導指越來越多中國大陸人以非法移民形式,穿越達連隘口前往美國[25][28][29][30]。
歐洲
[編輯]申根區是27個國家之間的多邊協議,其中大多數國家取消彼此間的邊境管制。這些國家包括大多數歐盟國家,以及歐洲經濟共同體國家挪威、瑞士和冰島。任何實際位於任何申根國家境內的人通常都可以在不受執法部門阻礙的情況下前往任何其他申根國家,即使他或她沒有進入另一個申根區成員國的合法權利。因此,希望前往申根區成員國的非法移民或會認為透過另一個成員國進入申根區更為實際。據英國廣播公司於2012年的報導,進入歐盟的非法移民中有80%以上經過希臘。[31]
而非申根公約成員國的歐盟國家仍承諾允許歐盟國家公民合法入境;[32]但它們可以自行決定實施邊境管制。
歐盟內的公民是28個歐洲國家之間的經濟和政治夥伴關係,這些國家共同覆蓋歐洲大陸的大部分地區。[33]歐盟成員國的公民有權在任何其他成員國尋求就業。[34]《申根公約》沒有規定非法進入申根區人員的待遇。 因此,這取決於各個國家以及其他適用的國際條約和歐洲判例法。 自2014年初以來,申根區和整個歐洲的非法移民數量急劇增加。[35]主要原因是阿拉伯之春之後的衝突,尤其是敘利亞內戰導致數百萬人背井離鄉,以及利比亞政府的解體。
一些申根區國家的非法移民可能會面臨不同的考慮,具體取決於保加利亞、法國、希臘等國家。
英國
[編輯]英國一直成為海外非法移民的主要目的地之一。
2000年,在多佛港入境英國的貨櫃卡車上發現58名中國偷渡客的遺體,2004年,23名非法勞工在英格蘭西北部的莫克姆灣拾貝時在海潮中喪生。自此之後,英國政府收緊了對非法移民的政策,頒布了工頭執照法。[36]
2022年,英國政府提出盧安達庇護計劃, 被英國認定為非法移民的人士,將被重新安置到盧安達,以進行辦理、庇護和重新安置,引起部分人士爭議,並被歐洲人權法庭叫停。
馬來西亞
[編輯]2003年8月28日,馬來西亞首相馬哈地·穆罕默德在古晉表示,馬來西亞和印尼已同意進行更全面的合作,以應對從印尼進入馬來西亞的非法移民[37][38]。
2021年3月6日,馬來西亞前首相馬哈迪在Facebook指出,馬來西亞正面對非法移民偷渡入境的問題,偷渡者不惜支付一個人頭高達1萬令吉的費用,通過中間人安排使用水路進入馬來西亞,一些甚至是全家大小一起偷渡到這裡落地生根[39]。
中國大陸
[編輯]自1970年代開始,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省份(特別是福建)逐漸有人開始通過各種方式非法移民至美國、日本或歐洲等多個已開發國家,並於1992年達到頂峰。根據廈門大學莊國土教授的統計,從1980年到2005年,有二十多萬人從長樂進入美國,其中很大部分是偷渡客。他們到達目的地後先通過同鄉會找一份非法工作,後適時通過偽造證據申請政治庇護等方式申請居留權或入籍[40]。當地的偷渡潮也促進了蛇頭產業。1993年發生滿載非法移民的金色冒險號在紐約擱淺,造成船上10人死亡的事件[41],而參與組織和資助此次偷渡的美籍華人鄭翠萍於2006年與其他罪名一共判刑35年。
1990年左右,浙江沿海的溫州、青田等地亦有人非法移民至歐洲各國。他們到達目的地後先通過非法工作餬口,隨後等待政府數年一度的大赦取得身份[42][43]。
1992年中韓建交後,部分中國北韓族通過偷渡、假護照、假結婚等方式非法移民韓國。北韓族非法移民者主要從威海、青島,大連等地由蛇頭組織乘船秘密遷入韓國[44]。
國際社會近年來也有不少非洲(主要是奈及利亞人)、阿拉伯地區國家的非法移民陸續進入中國內地,其中以廣州的人數最多,使廣州有「第三世界首都」之稱,廣州黑人亦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45][46]。進入21世紀,對於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外國人,統稱為三非外國人[47][48][49][50]。
香港
[編輯]第一批抵港的主要為苦力及建築工人,大多數香港人較多為廣東人。因為香港以及新加坡奉行自由港政策,鼓勵一切有一定金錢或一定知識的人抵港經商,包括富有難民。民國時期一開始,香港的人均GDP為中國大陸3倍,1950年更是升為中國大陸的5倍[51],而且超過當時東南亞各列強的殖民地,此時香港以及新加坡成為華人的理想移居地,但移民香港的需求大增,香港政府需要保證新增人口不會造成房屋、規劃、經濟等問題,此時香港和新加坡收緊移民,1941年太平洋戰爭前人口增加大約在每5年10萬的平均穩定速度增長。
國共內戰時期,出現大規模的避難人群南下到香港,中共在1949年執政後又發生三反五反運動、反右運動及大躍進等動亂,引發大批居民外逃,因為當時由英國統治的香港相對較為穩定和安全[52],而且距離較近,所以大多前往香港,當中有部份是富商地主及專業人士。文革期間,大批知識分子逃避改造以及有大批知識青年拒絕「上山下鄉」而偷渡去香港。越戰期間及之後,大批越南船民偷渡到香港,香港政府設置難民營來收容這批難民。偷渡人士絕大多數來自廣東珠三角。在1980年代、90年代,部分偷渡移民挺而走險,在香港犯案,例如械劫、槍擊案,造成當時治安一度非常動盪。
現時,從中國大陸偷渡來港的非法移民中,有些是為了與在香港的親人團聚,主要是香港人在大陸的配偶和子女。由於部分港人在大陸所生子女並無居港權,而合資格申請來港定居的港人子女及配偶輪候時間長,有些人就鋌而走險偷渡到達香港,或持雙程證抵港後逾期居留。部分逾期居留者會於香港非法工作[53]。
2010年代中期起,出現大批主要來自南亞國家的非法入境者,這些人抵港被執法機關拘留時,隨即會根據《入境條例》提出酷刑聲請,在等待審批期間長期留港,待審查獲准後以難民身份移民到其他已開發國家。在等待審核期間,由於沒有香港身份證,不能在港工作,導致這些人士大量投身黑社會,從事傷人及販毒等刑事犯罪行為,對本地治安構成嚴重威脅。香港社會有聲音要求政府加快難民身份審批速度,加強打擊相關人口販運行為,以期減少這類非法入境者的數量。
台灣
[編輯]台灣的非法移民源自於清朝康熙至乾隆時期的海禁政策,清廷為了禁止居民與明鄭接觸,下令沿海居民須往內陸遷移。1683年施琅率領清軍滅掉明鄭政權後,認為台灣為「難治」之地,發布渡台禁令,規定赴台開墾的男丁必須獲得官府的許可証,且禁止攜家帶眷;而這些被留在中國大陸的墾民家屬,為求團聚而不顧清廷禁令,鋌而走險求諸人蛇集團非法渡台,但最後仍將這些墾民家眷棄置在沙洲、荒島上任其自生自滅。
在台灣省戒嚴令生效期間,從中國大陸偷渡來台灣地區的人士都會自動獲中華民國國民身份,在解嚴後,以經濟等其他理由到台灣的多被遣返大陸。有數次劫持民航客機以偷渡台灣的案例,但後來此類事件由於台灣一律遣返劫機偷渡者而告終。也有台灣及中國大陸戰機飛行員飛至對岸叛變的事例,最終叛變駕駛員獲得對岸合法身份。
金馬地區中,有許多來自對岸的男性偷渡客曾被海巡署人員查獲,大多為走私、毒品交易等情事,並在接受台方審訊後遭遞解出境。而來自中國大陸的非法移民多數為女性,她們從浙江、福建沿海出發,冒險搭乘漁船偷渡,經台灣海峽到達台灣地區。而有少部分人是逃避中國共產黨的政治迫害而到台灣。除了被認定為政治避難的人外,凡是被警察抓到的非法移民,都會送到宜蘭靖盧收容所等候遣返。近年來由於兩岸薪資差異降低,偷渡客大減;但由於中國大陸赴台旅遊限制的放寬,非法滯留的陸籍觀光客數量有所增長。
除了來自中國大陸的非法抵台移民外,還有印尼、泰國、越南、菲律賓、烏克蘭、烏茲別克、白俄羅斯等國的外籍勞工與配偶藉由非法手段入境,或持合法簽證入境但從原申請的工作地點、就學學校逃逸或是逾期居留等。來自東南亞的非法移民多為黑市勞工或特種行業從業者;另外俗稱「金絲貓」的獨立國協國家的女性非法移民,多為外籍配偶或特種行業人員。另外2018年越南旅客脫團事件也是與此有一定程度之關係。[54]
北韓
[編輯]北韓的偷渡者是指非正常途徑離開北韓到其他國家的北韓國民(北韓不允許個人因私出境),又稱為「脫北者」。在北韓,脫北者被視為叛逃,是違法行為,可能導致嚴厲懲罰,甚至連累其家人。然而韓國也有極少數人為逃避法律制裁等原因逃往北韓,這些人被北韓稱為「義舉入北」。
脫北者或士兵有時透過邊境衛兵的幫助逃往韓國,其中往往不乏失敗案例。北韓當局在邊境緩衝區埋下地雷和設置電網以阻止逃亡。更多脫北者選擇逃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然後尋求幫助前往韓國或其他國家的機構。另一些人選擇通過逃往蒙古國或東南亞輾轉前往韓國,儘管路途危險且可能面臨被遣返的風險。少數人選擇通過海路逃往日本。一名北韓邊境士兵衝過三八線受流彈重傷,但被救治成功並取得身份。
參見
[編輯]註釋
[編輯]- ^ 根據《紐約時報》引述資深記者解釋:自由派傾向用「無證移民」(undocumented immigrants),保守派傾向用「非法移民」(illegal immigrants)甚至「非法黑民」(illegal aliens)。但「alien」一詞由於可以解釋為「外星人」而被《紐約時報》形容為「聽起來居心叵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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