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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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 第一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已開始投票,共有11名編者已獲確認參選資格,歡迎踴躍參與。
- [公告] 使用者群組自我除權、調整《WP:非原創研究#翻譯》章節、去掉《消歧義》指引頁中(非所有消歧義頁面)描述項末的句號、調整地名命名常規的規定、取消部分模板中羅馬化轉寫斜體格式、規限電視節目條目播放資訊及把最近逝世最後編輯工具加入維基百科:新聞動態候選已經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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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有新註冊使用者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今天傳主傳出逝世消息,留意到人物資訊模板的圖片臨近編輯戰,故發起討論。個人認同@Will629認為雲飛揚為最具代表性角色,而@Gnonich認為用圖並非只講代表性,未知選用《金玉瑤》劇照有何具體理據?--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2:54 (UTC)
我檢視了韓樹峰,《南北朝時期淮漢迤北的邊境豪族》(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頁12,根本沒有「韓樹峰則從王玄謨於晉末起家徐州從事,判定王家已在晉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應稱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嘆(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Talk:超捷航空 § 對超捷航空不符合WP:命名常規的討論
在下先前建立了超級噴氣機航空條目,但多次被User:暖城2016-02-05移動至所謂超捷航空。在下認為這一移動不符合規範,並且此君拒絕就在下的疑問進行回復。主要理由包括:
- 超級噴氣機航空有WP:可靠來源,而超捷航空純屬WP:原創研究。如新浪網的1和東方日報的2都將超級噴氣機航空作為譯名,但搜尋超捷航空則沒有任何一家權威第三方媒體將此作為譯名。
- WP:可供查證。在Special:Diff/84627668中,User:暖城2016-02-05稱「將Jet譯為『捷』符合『航空業翻譯規範』」。經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釋出的《民用航空工程術語標準》(徵求意見稿)和台灣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釋出的中英詞彙對照中,均沒有任何證據與理由可以支撐「Jet」應翻譯為「捷」。此外,經網絡搜尋,未在兩岸四地的搜尋引擎中發現任何「航空業翻譯規範」。
- NC:先到先得。即便認為在理由1中所述的來源並非權威,考慮到目前超級噴氣機航空尚無官方譯名,應當遵循NC:先到先得的方針,以超級噴氣機航空作為條目命名,俟後續有官方譯名後再行修改不遲。
- 拒絕溝通。發現該條目被移動後,在下在該使用者討論頁詢問移動原因,但被無視,並且持續對條目進行回退。為避免違反WP:3RR,特提請對本條目命名進行討論,以期達成共識。
另,如果本討論串不適合在本頁面出現,煩請管理員或其他編者協助進行轉移,謝謝。--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01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 § 修訂MOS:CS4D的指定樣式表以允許使用「清朝」指代清國籍
今年2月,Wengier修訂用於Wikipedia: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指定樣式表}},在清朝樣式中加入{{QIN-1862}}
( 清朝)、{{QIN-1889}}
( 清朝)、[[清朝]]
(清朝)三種樣式。原先樣式表只有「大清」二字,修訂後允許使用「清朝」二字。我認為這筆修訂應該走公示程序,因此回退並在此重新提出。先前討論見Talk:清朝#關於清朝相關稱謂。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0:12 (UTC)
條目名為「中國地理」,但通篇介紹的內容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就是「中國大陸地理」——即少部分涉及主權聲索等問題時實質上是在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用「中國」一詞代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違規;其餘不涉及主權等問題時則是單純介紹中國大陸這片區域的地理,用「中國」一詞代表了「中國大陸」,違規。如果是一般的條目,只消將條目名移動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或「中國大陸地理」然後明確介紹範圍即可。但「中國地理」本身是極重要的「中國」類條目,更是《中國》條目〈地理〉章節的主條目,可以說中維必須要存在一個名為「中國地理」的條目,因為這直接關係到中維「中國」一詞的「地理」涵義(類似{{中國歷史}}模板和《中國歷史》條目對明確中維「歷史意義的『中國』一詞指什麼」的重要性)。綜上,該如何處理本條目?或者說,在中文維基百科,「中國」一詞的地理涵義是什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5日 (三) 19:25 (UTC)
我檢視了韓樹峰,《南北朝時期淮漢迤北的邊境豪族》(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頁12,根本沒有「韓樹峰則從王玄謨於晉末起家徐州從事,判定王家已在晉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應稱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嘆(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Template talk:Country data Afghanistan § 阿富汗國旗
@向史公哲曰近日修改了阿富汗國家數據(Template:Country data Afghanistan),將國旗修改為塔利班旗幟,我猜他沒有處理應該掛三色旗的地方,因為我在2013年地震列表看到了錯誤的旗幟。請求社群討論是否維持該筆編輯;若維持,請及時修正錯誤旗幟。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53 (UTC)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變更。(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裡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Template talk:Lang-grc § 為Lang-grc模板引入多調(polytonic)樣式
建議為{{lang-grc}}引入{{Script/Greek}}使用的多調希臘語樣式。畢竟古希臘語肯定是用的多調正字法。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05:44 (UTC)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本條目的「李香蘭(山口淑子)早期版本」、「渡邊はま子(渡辺はま子)/霧島昇早期版本」、「翻唱版本」三個章節全都是瑣碎且無來源的流水帳,並且有許多如「1969-01-00」、「1991-00-00」奇怪的日期標記。敝人建議刪除這三個明顯不合適的章節,並請@Alfred Au君不要再花費時間與精力恢復或編輯它們,不知社群意見如何?-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9月29日 (日) 00:28 (UTC)
網站沒了,但是找不到任何倒閉的報道。--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09:49 (UTC)
WikiProject talk:中國文化遺產 § 最新要求: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名錄身份重疊的,以後要調整成只留一個身份
據今天釋出的《國家文物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妥善解決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的身份重疊和保護管理標準不統一的問題。文物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名錄進行校核比對,涉及身份重疊的,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規調整,使保護對象身份具有唯一性,落實更嚴格的保護管理要求。
中文維基百科這邊也涉及到一些條目同時掛著文物保護單位的模板和歷史建築的模板,這個新規出來以後,我們要不要也進行相應調整,把擁有雙重身份的建築條目改為只留文物保護單位模板?———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2日 (二) 10:38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 § 修訂MOS:CS4D的指定樣式表以允許使用「清朝」指代清國籍
今年2月,Wengier修訂用於Wikipedia: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指定樣式表}},在清朝樣式中加入{{QIN-1862}}
( 清朝)、{{QIN-1889}}
( 清朝)、[[清朝]]
(清朝)三種樣式。原先樣式表只有「大清」二字,修訂後允許使用「清朝」二字。我認為這筆修訂應該走公示程序,因此回退並在此重新提出。先前討論見Talk:清朝#關於清朝相關稱謂。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0:12 (UTC)
Talk:山海公民拆樑行動 §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條目需要清理,許多內容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
@AverageRedditUser、Kanshui0943: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是以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為主旨的社會活動,有關罷免相關的內容(可能包括"罷免理由"及"罷免行動"),應該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不太需要在此處重複提及。想問問看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23:59 (UTC)
Template talk:Country data Afghanistan § 阿富汗國旗
@向史公哲曰近日修改了阿富汗國家數據(Template:Country data Afghanistan),將國旗修改為塔利班旗幟,我猜他沒有處理應該掛三色旗的地方,因為我在2013年地震列表看到了錯誤的旗幟。請求社群討論是否維持該筆編輯;若維持,請及時修正錯誤旗幟。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53 (UTC)
有新註冊使用者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User talk:Msgrjustin § 關於天主教宗教人物詞條編寫相關問題,現徵求大家的意見
近來,我有收到許多維基人在我的討論頁上留言,有本人此前彙編的有關天主教會的教宗,樞機主教,主教在履行牧職期間所開展的相關牧靈訪問是否應當被編列在詞條內表達了一些不同的意見。因此,特向廣大維基人徵求意見,希望大家能提一些意見建議。謝謝--Msgrjustin(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17:53 (UTC)
Talk:山海公民拆樑行動 §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條目需要清理,許多內容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
@AverageRedditUser、Kanshui0943: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是以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為主旨的社會活動,有關罷免相關的內容(可能包括"罷免理由"及"罷免行動"),應該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不太需要在此處重複提及。想問問看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23:59 (UTC)
WikiProject talk:中國文化遺產 § 最新要求: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名錄身份重疊的,以後要調整成只留一個身份
據今天釋出的《國家文物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妥善解決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的身份重疊和保護管理標準不統一的問題。文物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築名錄進行校核比對,涉及身份重疊的,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規調整,使保護對象身份具有唯一性,落實更嚴格的保護管理要求。
中文維基百科這邊也涉及到一些條目同時掛著文物保護單位的模板和歷史建築的模板,這個新規出來以後,我們要不要也進行相應調整,把擁有雙重身份的建築條目改為只留文物保護單位模板?———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2日 (二) 10:38 (UTC)
Talk:伊曼·哈利夫 § 對近期哈利夫性別報告問題能否到加入到條目徵求意見
據德國圖片報引用法國調查網站le correspondant提供的洩露檔案中顯示哈利夫擁有XY染色體並患有5-α還原酶缺乏症[3]。而相關報道已被部分華文媒體引用[4][5][6]目前英語條目討論中對題及該部分內容仍存在一定爭議。[7]-----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7日 (四) 07:27 (UTC)
參考資料
幾乎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相關條目(例:中國—塞爾維亞關係、中國—俄羅斯關係)名稱均不符合MOS:中國中的規範。--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58 (UTC
- 直接移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XX關係"即可。--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05:08 (UTC)
- 這樣真的沒有問題嗎?會不會違反甚麼維基百科的規定或某種共識?-- 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5:12 (UTC)
- @Happyseeu:中國—俄羅斯關係本身已經是重新導向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7 (UTC)
- (*)提醒:其重新導向到的頁面「中俄關係」不符合MOS:中國中的規範。--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51 (UTC)
- 話說外交條目簡稱問題又是另一回事,應擇期探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9 (UTC)
- 涉及「中」「臺」等字的簡稱可能不宜作為條目名稱。--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7 (UTC)
- 重點不在字眼,而是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仍統一用全稱,或是可酌用簡稱?如「中日關係」、「英美關係」、「法德關係」之類固可謂常用,然「白越關係」、「玻智關係」、「莫葡關係」之類是否適合逕作標題?仍大應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08 (UTC)
- 敝人瞭解閣下的意思了,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使用全稱可能有商議必要。但真的要將這個議題加入討論可能會需要換一個話題討論,目前的話題僅影響到兩中各外交關係相關條目,而閣下的意思可能會讓這個議題升級為幾乎與全部國家雙邊關係條目相關的討論。這可能會引出更多目前未解決的問題(像是南韓或稱韓國(大韓民國)相關條目的命名問題。關於這個議題可能需要通知User:E2568以及朝鮮半島相關編者加入討論)。
-- 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34 (UTC)
- 敝人瞭解閣下的意思了,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使用全稱可能有商議必要。但真的要將這個議題加入討論可能會需要換一個話題討論,目前的話題僅影響到兩中各外交關係相關條目,而閣下的意思可能會讓這個議題升級為幾乎與全部國家雙邊關係條目相關的討論。這可能會引出更多目前未解決的問題(像是南韓或稱韓國(大韓民國)相關條目的命名問題。關於這個議題可能需要通知User:E2568以及朝鮮半島相關編者加入討論)。
- 重點不在字眼,而是在無歧義情況下,是否仍統一用全稱,或是可酌用簡稱?如「中日關係」、「英美關係」、「法德關係」之類固可謂常用,然「白越關係」、「玻智關係」、「莫葡關係」之類是否適合逕作標題?仍大應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13:08 (UTC)
- 涉及「中」「臺」等字的簡稱可能不宜作為條目名稱。--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7 (UTC)
- 話說外交條目簡稱問題又是另一回事,應擇期探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9 (UTC)
- (*)提醒:其重新導向到的頁面「中俄關係」不符合MOS:中國中的規範。--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51 (UTC)
- (~)補充:各位維基人是否有處理過相同的情況,關於條目名稱違反兩岸四地用語?我在互助客棧開始此話題的目的是解決此問題,請問各位維基人有甚麼解決方案嗎?-- lauid 2024年10月13日 (日) 17:00 (UTC)
- 我是覺得除少數條目外(如中華民國建立前即與中國有外交關係者,應保留綜述標題),全部移動去「中華人民共和國—某國關係」(中立原則),並將「中國—某國關係」重新導向之(兼顧常用名稱原則),會是較好的折衷辦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1:48 (UTC)
- (+)支持--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4:31 (UTC)
- (+)支持 --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11 (UTC)
- 不過必須提醒,此議題茲事體大,過去有多次相關討論,故建議等待社群廣泛意見,切勿操之武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08 (UTC)
- 謝謝您:感謝閣下的提醒,敝人持相同意見,也在等待更多維基人參與討論。--lauid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3 (UTC)
- (-)強烈反對--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29 (UTC)
- 這不是投票:@逐風天地 若可以,請陳述閣下之意見。閣下的意見可能會有益於達成共識,以便多方尋求最大公約數。--lauid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36 (UTC)
- 我反對將帶「中國」的名稱重新導向至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條目名,比如將「中國—俄羅斯關係」重新導向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關係」,以及將「中國—史瓦帝尼關係」重新導向至「中華民國—史瓦帝尼關係」這種做法,也反對將帶「中國」的名稱改成單純的消歧義頁面。在此前的討論中我已經多次表達過我的看法。--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48 (UTC)
- (?)疑問:閣下提出了什麼樣的方案?請問是否有相關討論的存檔?--lauid 2024年10月15日 (二) 10:32 (UTC)
- 海峽兩岸分裂分治,就事實而言,乃進行中而尚未結束;又中國歷史,共為雙方政體所繼承,故外交史部分,本應均同開列,非單置於其中一方。綜觀現行條目配置,多有重大問題,應一併檢討。若有需要,本人願嘗試就多種情況撰寫範例,以供社群參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7日 (四) 05:38 (UTC)
- 我反對將帶「中國」的名稱重新導向至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條目名,比如將「中國—俄羅斯關係」重新導向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關係」,以及將「中國—史瓦帝尼關係」重新導向至「中華民國—史瓦帝尼關係」這種做法,也反對將帶「中國」的名稱改成單純的消歧義頁面。在此前的討論中我已經多次表達過我的看法。--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48 (UTC)
- 是否分割成不同條目取決於內容多寡。1949年以後,由於「一個中國」原則,兩岸不可能同時與某國建交,兩岸對某國的官方關係沒有時間上的重合,因此某國轉變外交承認的時間點是一個自然的關係劃分界限。以英國為例,「中英關係」寫從清朝至今的「中國」與英國的關係,例如香港主權轉移(清朝割讓、民國試圖收回、共和國收回)與英國對藏政策在此框架下可以完整顯示歷史脈絡。1950年以後,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後「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是非官方的,與香港、西藏無關,除了在「中國」框架下的「中英關係」。因此「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若有大量內容,可以拆分成「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 (1911-1950)」、「中華民國與英國的關係 (1950至今)」。
- 以俄羅斯聯邦為例,俄羅斯聯邦從未承認中華民國,雙方關係始終是非官方的;而PRC始終與俄羅斯聯邦保持官方關係。我主張分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關係」以及「中華民國—俄羅斯聯邦關係」反映關係性質的不同。中俄關係則寫「從清朝至今的「中國」」與「從俄羅斯帝國至今」的關係,包括雙方多次劃界與俄國侵佔中國領土的過程,完整顯示俄國侵略中國的歷史脈絡。
- 對於與小國的關係,如果內容不多,可以合併成一個條目。--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40 (UTC)
- (+)傾向支持:閣下對於簡稱的提案敝人贊同,這樣可以避開爭議較大的到底重新導向到哪個中國。--lauid 2024年10月18日 (五) 00:18 (UTC)
- 個人主要意見即是,就諸多「中共建政」以後方獨立之國家,尚無必用「中國—某國關係」為主的道理,應正常按兩岸標題對等拆分。至於「中國—某國關係」標題,個人當然較屬意平等消歧義,但鑑於「中共」政權在國際上居上風之現實,予以重新導向乃為一種折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8日 (五) 01:54 (UTC)
- 這不是投票:@逐風天地 若可以,請陳述閣下之意見。閣下的意見可能會有益於達成共識,以便多方尋求最大公約數。--lauid 2024年10月15日 (二) 08:36 (UTC)
- (+)支持君言甚是有理。--Sermayde(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4:54 (UTC)
- (!)意見:基於全球視野,中X關係,不是也能指中非—XXX國關係。例如上面的中俄關係,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我覺得不只是兩地用詞問題,而是本身就存在歧義。--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29 (UTC)
- 你不是第一位提這事的人,我之前已經在客棧提過這事好幾次了,你也可以參見WT: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存檔的先前討論。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3 (UTC)
- 有「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被稱作「中俄關係」的用例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4 (UTC)
- 其實我只在八炯的頻道見到他稱「中非」略稱「中」(純屬他的挖苦,並非認真的做法),一般,在中文圈,「中俄(或『俄中』)關係」應該都指「中國與俄羅斯關係」,這個涉及WP:命名常規#易於識別了。--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9日 (六) 00:36 (UTC)
- ( π )題外話(好像不算題外話):先不論簡稱的問題,目前帶有「中國」(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關係條目閣下作何感想?
重新導向方案?單獨列出(中國與某國關係條目作為歷史介紹的條目)方案?消歧義頁面方案?或閣下有新提案?-- lauid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 上面討論提出的觀點,並沒有超過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國際關係)#兩國關係條目命名提及的情況,具體處理上我沒有補充。
- 我只對縮寫存在潛在的歧義提出意見,是否作為主頁面另說,消歧義頁的處理已經有了(中蘇關係 (消歧義))。退一步,我們可以頁討論「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縮寫為「中俄關係」屬於消歧義提到的「部分題目相符」情況。中蘇關係的消歧義,「蘇」既然可以指蘇丹、蘇聯、蘇利南,「中」為何只局限於RPC和ROC。--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07:06 (UTC)
- 因為外國國名於中文多可隨意簡稱,自有重複可能;然中文語境幾根本不用「中」簡稱中非,此見諸可靠來源。故純粹以「中」可能指代中非而要求予以全面消歧義者,乃屬無理取鬧。其他理由,則另作他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9 (UTC)
- @Ericliu1912:這個問題一直這樣下去也不是事,所以我有一個提議,就是弄一個投票、問卷調查或其他類似的東西來具體收集一些針對性意見,然後基於收集得來的針對性意見再來凝聚共識(注意我並不是打算直接以投票確立共識)。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22日 (二) 11:52 (UTC)
- 其實繼續徵求意見即可(徵求意見不就是用來蒐集看法的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55 (UTC)
- @Ericliu1912:然而意見的針對性並不足,我看到的情況是部分使用者不斷在重複自己的表面觀點,但沒有詳細說明背後的rationale。我認為針對性意見有助於理解社羣成員對於一些舉措的具體態度和他們背後的原因,也有助於判斷他們背後的原因是否合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2日 (二) 22:35 (UTC)
- 做個表單?--lauid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10 (UTC)
- 我想先確認這事能不能做,然後才來討論怎樣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23 (UTC)
- 我想整理成幾個原則或是草案,加以編號,再圍繞其討論,較容易形成共識。--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04 (UTC)
- 我想先確認這事能不能做,然後才來討論怎樣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23 (UTC)
- 做個表單?--lauid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10 (UTC)
- @Ericliu1912:然而意見的針對性並不足,我看到的情況是部分使用者不斷在重複自己的表面觀點,但沒有詳細說明背後的rationale。我認為針對性意見有助於理解社羣成員對於一些舉措的具體態度和他們背後的原因,也有助於判斷他們背後的原因是否合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2日 (二) 22:35 (UTC)
- 其實繼續徵求意見即可(徵求意見不就是用來蒐集看法的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55 (UTC)
- 如果真要改,要麼標題當中涉及到的所有國家一律使用全名,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利堅合眾國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就為了兩岸四地的平衡搞出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國關係這樣一全一簡有必要考慮潛在標準不統一的問題,你可能也會問中華民國—史瓦帝尼關係、中非共和國—俄羅斯關係也是一全一簡,不過China在國際上普遍指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帶來的歧義實質上是很少的,特別是民進黨在台灣占據優勢的大背景之下,越來越多台灣人提到中國都不加上大陸兩個字了,所以我甚至覺得應該在中華民國的雙邊關係條目裡面加上「(台灣)」二字,我看到好幾個和中華民國建交國家的大使館都有「(Taiwan)」的字眼,而中非則是因為也可以指代非洲中部。還有這東西不是你說因為不符合兩岸四地用語規範就一定改的成的,中法關係、中英關係、中國—義大利關係等等條目,內容甚至涵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的相關內容,像中日關係這樣的,更是根本不可能避免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發生的事情,包括中國對於日本文化的影響、中日戰爭等等,這些更多都是以地理而非政權為單位的雙邊關係。綜合以上因素,個人(-)傾向反對修改,宜維持現狀,頂多就是中華民國外交關係條目以後用上「中華民國(台灣)」。--💊✖️2️⃣3️⃣(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1:44 (UTC)
- 對於譬如中日關係條目這樣的敘述可能也是需要修改的部分,在維基百科中國(中)並不是僅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任何一個中國歷史上的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ー日本國關係中的歷史敘述是需要修改的部分,可能需要移動到中國ー日本關係史,這樣的理念也同樣適用於其他任何一個與中國歷史上或現在事實存在的政權有關的條目,任何對於非當前條目敘述有關的「歷史」都應該予以調整。「中國」在敘述中不加以聲明直接預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妥當的。
類似於中國ー義大利關係的條目的敘述也是很奇怪的,其中包含中國古代歷史政權與義大利歷史上存在的政權的關係,而條目的Infobox中卻明確標注是義大利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明顯與簡介中「[...]是指歷史上的中國和義大利[...]」的敘述有衝突。 - 作為百科全書,敘述之主體一定要清晰,而非按照使用習慣。盡可能的使用所有人都可以理解,都沒有任何歧異的名稱才是最重要的。而敝人以為,敘述中國歷史上和現在存在的政權的最清晰之表述方法為使用其全稱(若有重名情況另行討論)。
- 最後,感謝閣下的意見,敝人以為建設性的發言有助於達成共識,閣下所提到的全稱與簡稱的問題是值得討論的議題。--lauid 2024年10月26日 (六) 13:50 (UTC)
- (~)補充:敝人提出一個草案。
- 某國對某國關係條目通用規則
- 鑒於每個國家於歷史上都存在不同的政權,此草案旨在解決存在的歧異。
- 兩個政治、文化、經濟等概念的實體的雙邊關係
- 甲國ー乙國關係史
- 甲國歷史政權ー乙國同時期歷史政權關係
- 甲國歷史政權ー乙國同時期歷史政權關係
- ...
- 實例
- 中國ー日本關係史
- (古代政權因種々問題需另行討論)
- 清ー大日本帝國關係
- 中華民國ー日本關係(一個政權可能比於另一個政權存在時間還要長,對於這樣的問題需要另行討論)
- 中華民國ー大日本帝國關係
- 中華民國ー日本國關係
- 中華人民共和國ー日本國關係
-- lauid 2024年10月26日 (六) 14:06 (UTC)
- 對於譬如中日關係條目這樣的敘述可能也是需要修改的部分,在維基百科中國(中)並不是僅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任何一個中國歷史上的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ー日本國關係中的歷史敘述是需要修改的部分,可能需要移動到中國ー日本關係史,這樣的理念也同樣適用於其他任何一個與中國歷史上或現在事實存在的政權有關的條目,任何對於非當前條目敘述有關的「歷史」都應該予以調整。「中國」在敘述中不加以聲明直接預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妥當的。
- 要不先解決一下「中國」和其他地方的雙邊關係條目?什麼古代政權歷史政權同期政權地方政權國號國名,看得頭暈。把中國問題解決了我看就解決一大半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1日 (四) 09:22 (UTC)
- 對於目前的兩個中國問題,敝人提出過一個方案。敝人以為,將兩方的正式國號做為代稱將會是比較妥當的(不確定是否有共識),簡稱的重新定向目前無共識方案。--lauid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43 (UTC)
白起相關戰役被一名使用者忽然進行大量改寫,勞煩具有相關知識之維基人幫忙確認真偽
[編輯]白起相關戰役被Philip zg忽然加入大量內容,但我對該時期沒啥暸解,還請對該時期有一定理解的維基人幫忙檢查--Waylon1104(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16:33 (UTC)
(※)注意:根據討論遞進機制試行案,請先在條目討論頁討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56 (UTC)- @自由雨日:方才看了一下Special:使用者貢獻/Philip zg,受影響的條目似乎已經橫跨多個主題,因此在VPD發起討論應該是合適的。Sanmosa 宮掖事祕莫能辨也 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0 (UTC)
- @Waylon1104:他都改了什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1:56 (UTC)
- @Ericliu1912:就加一些生平內容,相關戰役也加一些過程,但是排版跟維基化有點問題--Waylon1104(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4:38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59 (UTC) 我的意思是他改了哪一些頁面?列出清單,亦較方便他人檢視。——
- @Ericliu1912:就加一些生平內容,相關戰役也加一些過程,但是排版跟維基化有點問題--Waylon1104(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4:38 (UTC)
- 沒有很嚴重的修改。引用古籍我固然不以為然,但只是往古籍堆里加古籍,改爛程度有限。主要是造成格式問題,亂加粗體、infobox錯位等。--Fire Ice 2024年11月1日 (五) 15:27 (UTC)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編輯]背景
[編輯]目前中文維基百科中的語音學術語,特別是音素名稱,多數是按英語直譯而來。然而,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漢語學術規範,也可能導致概念理解的偏差。為了提高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我提議將這些術語根據最新的學術規範進行修正。
權威依據
[編輯]本提議主要參考了《方言》2007年第1期第1頁刊載的國際音標中文版。該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並於2011年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第41卷第2期正式收錄承認。這無疑是目前最權威的中文版國際音標。
以下內容引用自 unt 在知乎發佈的國際音標表(官方中文版) 一文:
國際音標的最權威中文版當屬《方言》2007 年第 1 期第 1 頁所刊載的版本,這一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之後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2011 年(第 41 卷)第 2 期收錄承認。表格如下:
語音學術語小組成員
顧問小組:鮑懷翹、曹劍芬、黃泰翼、林茂燦、呂士楠、鄭秋豫、王洪君、王嘉齡、王理嘉、徐雲揚
工作小組:胡方、孔江平、李愛軍、麥耘、陶建華、王蘊佳、熊子瑜、朱曉農
該圖片為 unt 提取自國際語音學會官網 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 里 The ch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in Chinese (2007) 的 PDF。這個收集各語言翻譯版國際音標表的專案「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正是受上面中譯版的啟發而設立的。
表中有一些術語值得注意,人們常常會誤用,或者使用過時術語:
- p、b 一行叫爆發音(plosive),不叫塞音(stop)。塞音可以包括爆發音(「簡單塞音」)和塞擦音(「擦除阻塞音」),而爆發音是更精確的術語
- 拍音(tap)或閃音(flap)是兩個術語,略有不同:拍音的主動調音器官的運動方向垂直於被動調音器官,閃音是平行於。通常 ɾ 是拍音,ɽ 是閃音
- ʋ、ɹ 一行叫近音(approximant),其舊稱無擦通音(frictionless continuant)已過時。原則上,無擦通音包括近音和元音。通音(continuant)是在此基礎上再包括上擦音,是含義更寬的概念
- s、z 一列叫齦音(alveolar),其舊稱齒齦音已過時。現在,「齒齦」可以指齒音或齦音。特別注意,t、d、n、l 等輔音橫跨三列,它們可以表示齒音、齦音和齦後音
- ʃ、ʒ 一列叫齦後音(postalveolar),其舊稱舌葉音已過時。現在,舌葉性(laminal)描述的是主動調音器官(見附加符號部分),而不是調音部位
- ʘ、ǀ 一列叫嘖音(click),舊稱搭嘴音(但仍然通行),後來朱曉農又改作喌音(但尚未推廣開)
- pʼ、tʼ 一列叫噴音(ejective),其舊稱擠喉音應當過時
- ʍ、w 作唇–軟齶音(labial-velar),ɥ 作唇–硬齶音(labial-palatal),ɕ、ʑ 作齦–齶音(alveolo-palatal)。特別注意,ʍ 是擦音而不是近音
- 描述輔音的順序是調音部位+(送氣)+清濁+調音方法+「音」。語言學愛好者常常說清濁+(送氣)+調音部位+調音方法+「音」,這是中文維基百科上機械照搬英文語序的結果,不提倡使用
- 氣聲(breathy voice)和嘎裂聲(creaky voice)兩個發聲態的譯名確定了(表中是「voiced」所以是「聲性」),嘎裂聲的舊譯緊喉音、喉化音等已過時
- rhotic 譯作 r 色彩(更直接對應的英文是 r-colored),也有人作 r 音色,其舊稱捲舌(性)、帶 r 意味的、r 化、兒化等已過時
- no audible release 譯作無聞除阻,也有人作無聽感除阻,其舊譯唯閉音已過時。語言學愛好者常常說「不除阻」,是不正確的,因為爆發音不除阻的話人就憋死了。有人譯作無聲除阻也不妥當,因為「無聲」易被誤解為不帶聲(voiceless)。特別注意,漢語入聲韻尾並沒有必要加無聞除阻符號,因為漢語的鼻音韻尾也是無聞除阻的
具體修改建議
[編輯]基於以上資訊,以下條目名稱可作以下修改:齒齒齦音建議修改為 齒齦音;濁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塞擦音」;濁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爆發音」;濁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擦音」;清小舌內爆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內爆音」;清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塞擦音」;清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爆發音」;清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擦音」;
技術方面的考量
[編輯]為了實現這些修改,似乎可以考慮利用Wikipedia:字詞轉換功能?這不僅可以保證術語的一致性,還能兼顧不同讀者群體的閱讀習慣。
結語
[編輯]採納這一提議將顯著提升維基百科語音學相關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這不僅有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相關概念,也能夠使我們的內容更加符合當前學術界的規範。我懇請各位編輯者認真考慮並支持這一提議。讓我們共同為提升維基百科的學術品質而努力!--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19日 (六) 18:13 (UTC)
- (+)強烈支持:很多年前就在知乎拜讀過unt的這篇文章,一直想提議大幅修改……中文維基百科學科術語的原創翻譯向來也十分猖獗,只是我最近暫時只將推進到限制專有名詞原創翻譯上面……不過,「最權威中文版」不排除可能有大陸地域中心的問題,對其他地區詞來說還需要確認一下。另外,個別名詞雖然存在學術規範,但也有其他常用名稱(比如雖然「爆發音」可能更規範,但「塞音」也顯然很常見、尤其是在和「擦音」對舉的時候),這些也可能需要額外考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0日 (日) 02:04 (UTC)
- 塞音雖然是常用名稱,但既然已經過時了,在不涉及歧義時似乎就應該儘量替換。我覺得不用太考慮和擦音對舉的問題,爆發音和內爆音還可以對舉呢。--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
- 我是說(僅在)對舉/並列時使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9:00 (UTC)
- 塞音雖然是常用名稱,但既然已經過時了,在不涉及歧義時似乎就應該儘量替換。我覺得不用太考慮和擦音對舉的問題,爆發音和內爆音還可以對舉呢。--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
- (!)意見:直接轉換要慎重。以及有些舊稱的確更加通行到無法忽視。不過,將新譯名作為標準條目名是合理的。--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0:24 (UTC)
- 很需要注意地區詞轉換及常用名稱原則等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23 (UTC)
- (&)建議&(~)補充:
- 權威性和準確性:國際語音協會所接受的術語名稱應被採納,以確保術語的一致性和準確性。同時,對於常見且通用的俗稱,如生物分類學中提供學名和俗稱一樣,或許可以考慮在條目中提及或設定重新導向,以幫助讀者更好理解,例如學名「齦顫音」俗稱「大舌音」;而俗稱「小舌音」可能指「小舌顫音」或「小舌擦音」,或許可以考慮重新導向。
- 尊重歷史事實:為尊重歷史上廣泛使用的通用名稱,或許當將規範名稱作為標準條目名稱,但在內容中提及這些通用名稱;同時或許可以提及舊稱及已廢除術語並加以解釋,使讀者了解學術知識和思想的發展變化。
- @自由雨日@The Puki desu@Ericliu1912--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21 (UTC)
- @Ryanlo713:台灣等地地區詞我不確定,不好說。就中國大陸地區詞而言,我完全支持這一做法。我強烈地認為,在名稱常用度沒有數量級差異時,(學科術語方面)「規範性」原則應高於「常用性」原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47 (UTC)
- 如果其他地區沒有相應規範,應該可以直接按大陸規範統攝。而且這似乎也不是大陸部門的規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1:36 (UTC)
- (~)補充:根據現有的討論,我有一些疑問,包括:
- 是否需要設定正式投票程式讓更多編輯參與表決?
- 是否需要組建一個專門的工作組來推進這項修改?工作組可以進一步研究各地區的學術規範,整理出一份詳細的修改清單,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等。
- 是否需要採取分階段實施的策略?例如:
- 第一階段:修改爭議較小的術語
- 第二階段:修改有一定爭議但多數人支持的術語
- 第三階段:處理存在較大分歧的術語
- 是否需要設定過渡期?比如過渡期內保留舊稱的重新導向,並在條目中註明新舊稱謂,以便讀者適應。
- 如何將措施落到實處?可能包括:
- 需要指定一位主要負責人來協調整個過程?
- 需要制定詳細的時間表和里程碑?
- 需要利用機器人來協助大規模修改?
- 需要加強與語言學專業人士的合作,確保修改的專業性?
- 需要定期在社群中通報進展,保持透明度?
- 是否還有其他方面需要考慮?
-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09 (UTC)
- 沒必要投票。我們幾乎都不使用投票來確定共識(而是討論),只有在涉及面非常廣的重大爭議性問題上才使用投票的方式快速徵求意見?(且最終也並非會以投票結果決定。)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這裡討論已經是涉及面非常大的討論,我覺得足夠了。如果還要繼續擴大的話,可以用{{RFC}}和{{公告欄}}。
- 也許可以進一步請對該問題感興趣的編者討論,比如語言學專題編者。
- 視爭議情況而定,確實可以這麼做。
- 重新導向應該長期保留;舊稱/別稱視情況而定,單純譯法語序問題(如「清小舌塞擦音」)應該可以直接不寫,但「塞音」等別稱應該(長期)寫。
- 應該不用這麼複雜吧……大家都是志願者,有空就可以作「負責人」協調者(比如您);時間表/里程碑我想就不必了;和專業人士的合作,如果可以做到的話,我想也一定是好事兒。機器人修改的問題,如果是「清小舌塞擦音 -> 小舌清塞擦音」這類改動應該沒問題,不過有些術語(比如「塞音」)可能不適合全盤改掉(因為和「擦音」對舉時仍常稱「塞音」而非「爆發音」)。
-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21 (UTC)
- 我對技術實施方面不太瞭解。什麽時候方便開始?--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1 (UTC)
- 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沒這麼多繁文縟節,要改就改。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08 (UTC)
- 已通知語言學、語言兩專題,並邀請Unt Phesoca。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
- unt您是怎麼邀請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
使用者討論頁——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6 (UTC)- 😱她居然在這裡!--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8 (UTC)
- unt您是怎麼邀請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
- 謝謝!我非常支持修改。在十幾年前,維基百科採用的術語翻譯確實是比當時大陸學界更先進的;但是近年來,大陸學界的語音學學者越來越多採用這個中譯版國際音標表里的術語了,維基百科的一些術語就顯得過時了,尤其還有齒齦音vs齒齒齦音這種腦筋急轉彎。2021年我那篇知乎文章釋出後,就曾有人提議過修改條目術語(當然,當時也有人反對),但最終未能進行。我想,此時不改,更待何時--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41 (UTC)
- 關於「塞音」和「爆發音」,現在中英文學界在一般行文里仍然多是用「塞音/stop」專指「爆發音/plosive」的(即,不包含塞擦音),但是如果是專門提及音素名稱,那就要說「爆發音/plosive」而不說「塞音/stop」了,這樣顯得嚴謹。我想音素的條目名還是應該用「爆發音」,正文裡面用「塞音」倒是問題不大--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1 (UTC)
- @Unt Phesoca:謝謝大佬回復!我曾多次在其他平台以不同身份和您有過幾次小互動,在這裡見到您是最開心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03 (UTC)
- 已通知語言學、語言兩專題,並邀請Unt Phesoca。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
- @書畫晝盡告訴我其曾給中文維基百科增加過多個音素條目,或能協助修改。--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7 (UTC)
- 慚愧,我註冊維基帳號後最早一批編輯(2020年12月)就是對IPA表「查缺補漏」,補上實際語例或翻譯新條目。巧的是,包含建立條目在內的工作恰是在UntPhesoca的知乎文章釋出(2021年2月2日)前夕完成的😂😂,是很難立刻回頭大改,於是也是成了「歷史遺留」。
- 新條目的條目名,當時是比照現有條目名譯的,而「現有條目名」本就是字字直譯,於是有了en:voiceless velar lateral fricative -> 清軟齶邊擦音等等。至於內容,現在看來實在是草草而成,也是可以藉此機會潤色、改正。
- 書畫晝盡(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9 (UTC)
- (+)支持 但我認為denti-alveolar consonant譯為「齒-齦音」更好,以避免譯為「齒齦音」會出現的幾個問題:①新舊術語混淆導致不必要的誤解;②後人會很難判斷近年的文章/論文中的「齒齦音」具體表示什麼;③避免使用反直覺的名稱(也能防止非專業人士望文生義),畢竟現代漢語以雙音節詞為主,「齒齦音」明顯更容易被理解為與「齒齦」有關而非與「齒和齦」有關。--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3 (UTC)
-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較顯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濁…」的譯法,而非僅僅重新導向,畢竟這種命名已經廣泛應用多年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
- 「清」「濁」的位置含義自明,或許不必盡標。而且一些非語言學來源的用法是鬆散的,如加逗號作「軟齶,清,不送氣,爆發音」,似乎不當作是成詞--物靈(浪跡江關嗟路淺,周流天地覺風頻。請向我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53 (UTC)
- 關於連字元的使用,我認為需強調與雙重調音術語加以區分。
- 這類術語的構成是兩個形容詞的結合,應該由 「–」 (U+2013, En dash) 分隔。例如,圖表中的「唇–軟齶」指代的是 en:Labial–velar consonant,而 「denti-alveolar consonant」則不涉及雙重調音,且其構成涉及詞根併入,含義是其調音部位位於齒與齦之間。
- 另外我看圖表中的 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 中文譯名「齦‐齶音」中的連字元和雙重調音術語的有所不同,可能是 「‐」 (U+2010, Hyphen) 或 「-」 (U+002D, Hyphen-Minus)--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53 (UTC)
- 哈哈,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用的是en:Hyphen-minus,明顯是錯誤的,竟然一直沒人發現。我舊號丟了,現在沒有移動頁面的權限,誰有空可以改一下。
- Alveolo-palatal consonant和齒-齦音都應該用en:Hyphen。--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10 (UTC)
- (補充:我不確定英維中Hypen-Minus是不是acceptable的)--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24 (UTC)
- @Sihjee:英維要求使用hyphen-minus,禁止用hyphen,見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Hyphens。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4 (UTC)
- 中維我記得也是禁止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6 (UTC)
- 明白了,一直誤解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7 (UTC)
- 另外我發現一文:MOS:連接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
- 連接號區分了多個排版符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
- 就是Hypen和emdash,中文不用endash有點可惜…--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58 (UTC)
- 連接號區分了多個排版符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
- 另外我發現一文:MOS:連接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
-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較顯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濁…」的譯法,而非僅僅重新導向,畢竟這種命名已經廣泛應用多年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
- 以下內容與語言和其分類命名相關,雖然與語音學術語無關,但或授權一同解決。
- 我想或許能邀請黑之聖雷和H Zhang加入討論(如果可能);兩位都曾提及過一些小語種的命名問題,例如(不一一列舉):
-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09 (UTC)
基本有共識,建議再討論一下「denti-alveolar consonant」是「齒-齦音」還是「齒齦音」。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4 (UTC)
- 個人無條件聽從Unt Phesoca的意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9 (UTC)
- 確實有一點討論需要。用新術語的教材對於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連字元也並不一致:
- 江荻譯《國際語音學會手冊》(2008)齦-齶(該書未出現denti-alveolar)
- 張維佳譯《語音學教程》(2011)齦齶(該書未出現denti-alveolar)
- 朱曉農《語音學》(2010)齒-齦、齦齶
- 張維佳、田飛洋譯《世界語音》(2015)齒-齦、齦-齶
- 按我的理解,英文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的連字元僅僅是起到分隔語素的作用,不具有特別的語義,也有零星著作使用的是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用漢字書寫不存在「分隔語素」的必要,單從這個角度看,就沒必要加連字元。不過,從實用的角度看,如上面Sihjee所說,「齒-齦」作為條目名更明確,我個人是贊同加連字元(另外,中譯版國際音標表alveolo-palatal也譯成帶連字元的齦-齶,按這個體例denti-alveolar也要帶連字元)--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7 (UTC)
- 確實有一點討論需要。用新術語的教材對於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連字元也並不一致:
一週無新意見,可認爲有共識。建議先移動各輔音條目,以及涉及的發音頁面、發音方法條目,並修改IPA條目和相關模板。至於其他頁面提及、連入的舊術語的替換,經過站外(ac羣)討論,建議手動修理,而且這次沒有新舊術語衝突,應該不會造成太大問題。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6 (UTC)
- 至於其他地區的地區詞,仍然沒有編者提出其他地區有相關標準的證據,可以暫時認爲跟從IPA官方中文版的用詞(用詞按照正常繁簡轉換)。如果後來發現其他地區使用不一樣的用詞,建議再討論使用字詞轉換。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8 (UTC)
執行修改
[編輯](一)音素
?
(二)調音方法和調音部位
現標題 | 建議標題 |
---|---|
塞音* | 爆發音 |
閃音 | 拍音與閃音 |
齒齦音 | 齦音 |
齒齒齦音 | 齒-齦音 |
齒齦後音 | 齦後音 |
搭嘴音 | 嘖音 |
擠喉音 | 噴音 |
唇軟齶音(重新導向) | 唇-軟齶音 |
唇硬齶音 | 唇-硬齶音 |
齦齶音 | 齦-齶音 |
日化元音 | R色彩 |
無聲除阻 | 無聞除阻 |
- 其中塞音應該儘快改寫為包含爆發音和塞擦音的術語。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5:06 (UTC)
- 「r色彩」似乎是小寫?--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2 (UTC)
- 不區分連字元的類型嗎--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7日 (四) 19:57 (UTC)
- 肯定是短橫線啊(另外漢語叫連接號)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4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冊/標點符號#連接號,構成複合名詞,均用連字暨減號(U+002D)。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2 (UTC)
- 意思是 labial–velar 和 denti-alveolar 的處理方式都一致?如果按複合名詞的話後者不算複合名詞,因為 denti- 是不成詞語素。--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9日 (六) 18:24 (UTC)
- 唇軟齶音 唇硬齶音 齦齶音 應該不需要用連字元,望斟酌。
- 另外,拍音或閃音作標題似乎有些奇怪,拍音/閃音是否更好?這樣在中文語境裡更像個標題,也不影響實際意思。--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21:07 (UTC)
- 為何不用?這裡討論的就是依照官方中文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5 (UTC)
- 2.我寫的是拍音與閃音。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4 (UTC)
關於術語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讀」的分歧
[編輯]- 在語言學中,術語術語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讀」常常引起混淆。以下是對這兩個術語的定義和區別的探討。
- 以下例子來自《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百科全書詞典》
重音 stress 語音學術語。指相連的音節中某個音節發音突出的現象。重音有通過增加音強來表示的力重音和通過音高的變化來表示的樂調重音。重音還可以分為詞重音和句重音。❶詞重音,指具有區別詞彙意義的重音。多音節詞中各音節的輕重往往確定不變。例如,英語begin[bɪˈgɪn]中,第二音節必須讀重音;英語中,ˈrecord表示名詞義,reˈcord表示動詞義。輕重音有時候和語法也有關,在以多音節為主的語言中,重音的作用較為明顯,可以分為固定重音和自由重音。固定重音指有的語言中重音總落在詞的同一位置上,如捷克語重音總在詞的第一個音節上,波蘭語總在倒數第二個音節上,法語和維吾爾語的大多數詞則在最末一個音節上。自由重音指有的語言中重音不限定於落在詞的某一個音節上,不同的詞重音位置各不相同,稱為自由重音,如英語中的詞重音。根據詞重音的突顯程度,詞重音可以分出主重音和次重音。主重音的突顯程度最高,次重音低於主重音但高於非重讀音節。英語次重音一般只在詞單說或在句尾才比較明顯,在語流中和非重讀音節差別不大。❷句重音,指在一個語句中突顯程度最高的重音。句重音的分類在研究界沒有統一意見,但一般至少有語法重音和邏輯重音兩種。語法重音是指由句法結構和語義特點決定的重音,即不表現特殊的思想感情的自然重讀。常念語法重音的如一般短句的謂語,名詞、動詞、形容詞的修飾語,動詞後由形容詞或其他動詞充當的補語,表示指代、詢問或任指的代詞等。邏輯重音是表現特殊的思想感情的強調重讀。邏輯重音重於語法重音。有的學者認為邏輯重音是對比重音,有的學者認為邏輯重音是強調重音,有的則認為邏輯重音包括對比重音、強調重音等。參見「音高重音」。
重讀 accent 語音學術語,亦稱重音。一種語音現象,指在語流中對某些語音或語段以明顯的偏高音調、較大音量和較長發音時間的方式進行強調。重讀既可指單詞發音中的重讀音節。例如,英語名詞import的重音音節落在第一音節上,讀作/ˈɪmpɔːt/,而動詞import的重音音節落在第二音節上,讀作/ɪmˈpɔːt/;也可以指一個句子中被突出強調的詞,即句重音。例如:She was waving a yellow handkerchief. 此句中,重音落在不同的詞上會對句子語義產生一定的影響,如果重音落在yellow上,說明她所揮動的是一塊黃色而非其他顏色的手帕;如果重音落在handkerchief上,則說明她揮動的是一塊手帕而不是其他東西。重音也經常用於節律學中對重讀度的描寫。例如,在對政治家的演說中進行相關分析時可以發現其重讀度較一般話語強。
音高重音 pitch accent; musical accent 語音學術語。通過音高變化體現差異的一種單詞重音形式。這種變化一般分布在多個音節上。在音高重音的語言中,音調的變化可以是詞的結構的一部分,用以區分不同的詞義,塞爾維亞和瑞典語中就是如此。例如,瑞典語中的tanken一詞,如果第一音節讀成降調銳重音時,則為英語tank的意思;如果第一音節讀成降升調鈍重音時,則為英語thought的意思。參見「聲調重音」。
樂音重音 chromatic accent 語音學術語。參見「音高重音」。
音調重音1 chromatic accent 音系學術語,亦稱音高重音(pitch accent)。指語流中某一部分的音高與其周圍的音高不同,從而形成了音調重音。
聲調重音 tonic accent 語音學術語,亦稱音調重音或音高重音。指在一個由相連的聲調所組成的聲調群中,使其中某一部分的聲調突出從而形成的重音。在一些語言中,聲調重音可以存在於某個詞的發音中,並用來區分不同的詞義。譬如,瑞典語tanken,若將第一音節發成降調銳重音,則表示「坦克」;若將第一音節發成降升調鈍重音,則表示「思想」「想法」。
搭配重音 collocation accent 語音學術語。指對於具有相同詞項的結構區別意義的不同的重音模式。例如:[1]ˈthree-hundred-meter-wide walls(寬三百米的牆) [2]three ˈhundred-meter-wide walls(三堵寬一百米的牆) [3]three hundred ˈmeter-wide walls(三百堵寬一米的牆) 三個例子中,分別通過重音確定了walls的定語,從而消除了歧義。
逆行重音 recessive accent; recessive stress 語音學術語,亦稱詞首強重音。指音節的強重音由詞尾向詞首第一音節移動的過程。在歷史音變過程中,逆行重音是英語名詞的顯著傾向。例如detail、cigarette、magazine、research等詞原先的重音都在詞末,但現在為詞首重音。
重讀力 accentual force 語音學術語。指發音時形成重讀音節的空氣動力。
重音系統 accentual system 音系學術語。指一種語言中有關重讀的全部體系,包括重音級別、重音模式和重音的語義功能等。因重音在大多數情況下與語調結合而起作用,故亦稱「重音語調系統」。
重音音位 accentual phoneme 音系學術語。超音段音位的一種。當重音成為區別詞義的唯一手段時,重音模式就成為語義上的區別性特徵,即起到音位的作用。例如,suspect一詞,當重音在第一音節上,其為名詞,意即「嫌疑人」,而當重音在第二音節上,其為動詞,意思是「懷疑」「猜想」。
重音模式 accentual pattern; accentuation 音系學術語。指一個語段中輕重讀的結構型。有語言學意義的重音級別一般有三級:主重音、次重音、弱音。在英語單詞的發音中,單音節的詞無重音標記,含有兩個音節的詞會有重音,含有三個音節的詞會有主重音,含有三個以上音節的詞可能會有次重音。例如,work是單音節詞,其讀音中無需重音標記;begin和apple是雙音節詞,重音模式分別為「輕—重」和「重—輕」;超過三個音節的詞一般會涉及次重音。例如,transformation和nationality的重音模式都為「次重—輕—重—輕」。
動力重音 dynamic accent; dynamic stress 語音學術語,亦稱為吐氣重音(expiratory accent)、加重重音(stress accent)或音勢重音(intensity stress)。指以音強強調出來的重音,也就是以呼氣強度強調出來的重音,如英語的詞重音。現代語言中動力重音型語言比較普遍,如英、俄、德、法等語言皆是。廣義上的重音(stress;accent)包括動力重音和音調重音(pitch accent)兩種基本類型。音調重音指因話語中某一部分的音調和緊密相臨的部分音調不同而造成的該部分的突出,如瑞典語和古希臘語。
重音轉移 reverse stress; stress shift 語音學、音系學術語。指某些單詞或合成詞在用於連續話語時所發生的重音變化,這一變化取決於該單詞或合成詞後是否緊跟有重讀名詞。一般而言,此類單詞和合成詞都有一個次重音(secondary)和一個主重音。例如,indeˈpendent。在連續性話語中,如果該單詞或合成詞帶有語調重音,則該單詞或合成詞保持其原有的重音模式。例如:[1]Frank was ˈvery independent. [2]This window is ˈplate-glass.如果independent和plate-glass後面的名詞帶有主重音,或者帶有語調重音,那麼independent第三個音節上的主重音和plate-glass上的主重音就會失去,第一個音節上的次重音就會變成主重音。例如:[3]Frank has ˈindependent means. [4]It's a plate-glass ˈwindow(↘)
重音移位 stress shift 參見「節奏規則」。
固定重音 fixed accent;fixation accent;fixed stress 音系學術語。指語言中所有的詞的重音總是落在固定音節上的現象。如法語的重音總是落在最後音節;匈牙利語通常重讀單詞的第一個音節;波蘭語和威爾斯語是在倒數第二音節上重讀;拉脫維亞語和捷克語的重音落在第一音節。固定重音可以用來以音節為單位劃分詞的界限,如捷克語重讀音節標誌詞的開始,波蘭語每一重讀音節後再隔一個音節標誌詞的結束,但當詞末輔音與後一個詞的首元音連讀而組成一個音節時,詞的界限就難以按固定重音準確劃分。與自由重音(free accent)相對立。參見「自由重音」。
詞末重音 final accent 語音學術語。指落在單詞最後音節上的重音。
——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百科全書詞典
- 英語維基詞典將 unstressed 定義為 not stressed or accentuated;stressed 又能翻譯為「帶重音的」和「重讀的」。
- 但就單詞 stress 在語音學的用途而言,具有兩個不同含義,一個寬鬆一個嚴格。
6. (countable, phonetics, loosely) A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word or word group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duration or pitch;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Synonym: accent
Some people put the stress on the first syllable of 「controversy」; others put it on the second.
7. (countable, phonetics, strictly) The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and/or duration;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phonetically achieved by means of dynamics as distinct from pitch.
Synonym: stress accent
Antonyms: pitch, pitch accent
——Wiktionary
- 在這兩種意義中,前者與 accent 同義,而後者則應視為 accent 的一種,前者有時被翻譯為「力重音」。
- 使用「重音」和「重讀」哪個更為合適?或者兩者有不同分工?或者有其他更具體的翻譯建議?--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10日 (日) 19:54 (UTC)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編輯]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 KKBOX風雲榜寫的主辦單位是品牌名稱KKBOX,而非公司名稱科科世界
- YouTube Premium寫的擁有人是Alphabet,而非Youtube LLC 或 Google LLC (LLC是有限公司)
- 九廣鐵路寫的擁有人是九廣鐵路公司,而九廣鐵路公司寫的擁有人是香港特區政府
- 文匯報 (香港):同時列出品牌上級企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及再上級機構香港中聯辦。
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及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而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新導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
- (!)意見:
-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
KKBOX(科科世界)
) -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或九廣鐵路公司
),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
等)。
-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
- ( π )題外話:@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HK5201314君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
-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
-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
- (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
- 那本人也沒有用GPT去幫自己構建留言或者證據啊……(不過更重要的是本人不懂得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9 (UTC)
- 又,本人就真的只是針對那一段話(以及HK5201314君在其下的問題)去回應,哪一部份讓您認為本人否定您整個立場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51 (UTC)
-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
-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
- 因為一堆人喜歡話中有話或是往奇怪的地方解讀(沒有要批評您的意思,但這真的是你維目前的通病)所以才打上去的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
-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
-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
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方[指不是理論層面的解方]還請您指教一下方便日後改進,但如果無法有效破局法雖然知道GPT可信度不高但我也只能用GPT處理。
- (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
-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
-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
- 你是否在說商業名稱?營運實體和商號,其實並不衝突。一堆上市公司註冊地是「開曼群島」之流,他們並不會視為開曼群島公司。
- 有些情況,品牌是以部門的方式運作(事業部制),也可以視為一個營運實體,只是沒有公司化營運。例如你討論頁裡面提到的Ani-One,既是一個品牌,又可以視為羚邦的日本動畫部門,--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05:29 (UTC)
- 如果按照@Patrickov的倡議,關於我討論區例子,可以這樣表達?
- 1.資訊框「Ani-One(羚邦集團)」
- 1.條目內文「Ani-One(羚邦集團)」
- 2.資訊框「回歸線娛樂」
- 2.條目內文「智寶國際集團旗下的回歸線娛樂」
- 那麼,如果以KMB巴士公司作例的話,那句子將會很長
- 資訊框:「九龍巴士公司」
- 條目內文:「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載通國際旗下的九龍巴士公司」(當中新鴻基及載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講述九巴路線與龍運巴士、皇巴士的轉乘優惠+KMB會員系統The Point)
- 簡單來說,如果欲就資訊框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確保 「所有權者」及「營運單位」等可列出公司名稱的變數於同一公司架構只可以列出一間公司或機構。如果是非公司品牌負責專案,則品牌與上級責任公司名並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4 (UTC)
-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
」以及「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
」。具體一點說的話,本人是認為如果母公司對主題有重要性才需要提及。舉例來說,九巴的巴士路線就不需要提及載通和新鴻基,除非是像九龍巴士268M線那種明擺著是為新鴻基旗下物業(峻巒)服務的,但即使是那樣也需要可靠來源報導或提及此事才能寫進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12 (UTC)
-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
- @Nostalgiacn:大概以我的論點解釋一下原始的爭議是怎麼來的
- 因為木棉花、Ani-One等品牌從容易取得的資料來看其實無法確定屬於哪間公司(可能財報有但我並不清楚,並且羚邦也沒有一間名為Ani-One (公司)的公司),也無法從公開資料確定是由哪家公司向日方取得代理權(就算知道也沒有寫進來維基百科的意義,你維也不太可能出現木棉花動漫、木棉花創投、羚邦動畫、羚邦娛樂之類的公司的單獨條目),所以寫集團沒什麼問題
- 但智寶先是成立了回歸線娛樂,而且從7月開始的動畫上面的著作權浮水印都是「智寶國際集團的回歸線娛樂」,最新集團的代理貼文(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24-10-24)也未有再提及智寶國際開發,與上方無法明確確定的情況完全相反,基於不能臆測智寶國際開發到底有沒有拿到代理權(有其他內部消息告訴我其實沒有),如果要寫公司應當寫回歸線娛樂而非如同其他代理商一樣寫智寶國際開發
- 當然我是覺得人家品牌寫什麼就寫什麼上去就好了就是了,不過要寫公司的話回歸線代理的實在不適合寫智寶國際開發--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2:14 (UTC)
- 寫 「智寶國際集團」可以,但萬萬不能寫「回歸線娛樂」。論關注度,「回歸線娛樂」在智寶國際集團體制下可不可以獨立成一條條目?除了那個隨時可被刪走的動畫列表及股權檔案外,你可以找到一篇單獨介紹「回歸線娛樂」業務的文章嗎?
- 所以回應下方@Milkypine:3M公司本身既是條目(即符合關注度要求),又是一個公司實體,所以不用寫「 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3:52 (UTC)
- 現在沒有,不代表近一兩年就沒有機會出現足夠關注度成條,但我舉的那四個(以及類似狀態的公司)我是不太相信五年內有機會獨立成條--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9 (UTC)
- 部門(事業部制)有關注度,可以寫成條目,如騰訊遊戲,品牌的話,中維有很多遊戲品牌條目,如Key (遊戲品牌)。羚邦我不熟,但是品牌、部門作為獨立條目,在遊戲專題是很普遍的。--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
- Ani-One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成條的機會啊...
- "Ani-One" -site:wikipedia.org -site:wikidata.org -site:youtube.com -site:youtu.be -site:facebook.com -site:instagram.com -site:threads.net -site:x.com -site:twitter.com -site:medialink.com.hk -site:ani-mall.asia -site:ani.gamer.com.tw -site:acg.gamer.com.tw -site:catchplay.com -site:hamivideo.hinet.net -site:kktv.me -site:linetv.tw -site:litv.tv -site:mytvsuper.com -site:myvideo.net.tw -site:ofiii.com
- --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9:04 (UTC)
- 所以之後是要寫成3M公司(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嗎?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2日 (二) 16:18 (UTC)
-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
-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
- 重點應該是公司,上面本人也說過本身是公司就不需要寫,但本人在舉例時KKBOX好像被說是品牌而不是公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6 (UTC)
-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
-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
- @HK5201314:我想問一下「不被收錄」的定義,是「連重新導向都建不了」[譯著:品牌不夠有名導致連列在母公司的條目裡作為一個章節存在都做不到]嗎?還是一定要有條目存在?--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27 (UTC)
- 拋多一個例子出來,大欖隧道資訊框。
- .
- 業主
-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營運單位
-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
- 要以可讀性來說,寫三號公司好還是其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好?
- 即
- 「三號公司」
- 「三號公司(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針對非條目公司,提案預期效果。
- 「三號公司」
- .
- 這樣說實際上是避免因為白紙保護而產生紅色連結,從而對向上查證造成一定困難。重新導向可建又如何,只要改一改分段標題,重新導向連結即時失效,到最後就連連結哪也不知道。關於所有權者,使用重新導向只會讓讀者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定向。--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9 (UTC)
- 沒記錯的話目前是有機器人在修正這種斷鏈,而且我不是很懂您說的難以理解重新導向是什麼意思,我不認為Ani-One重新導向到羚邦集團#Ani-One這樣會有什麼奇怪的誤會,希望您可以細說一下。(順帶一提,「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這種也算是建不了重新導向的,建了重新導向後你要重新導向到主條目的哪個章節?)--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41 (UTC)
- 看來討論僵住了,補一個修訂草稿好了。
- 現提議對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新增一小節「所有權者、母公司與營運單位」,內容如下:
所有權者與營運單位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
- 若該公司/品牌存在獨立條目,抑或是不存在獨立條目但所屬母公司與其同名並存在獨立條目,則僅列出公司/品牌,例如:「KKBOX」應列為「KKBOX」、「Google」應列為「Google」。
-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例如「Google APIs」應列為「Google APIs(Google的產品)」。
-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例如:「Ani-One」應列為「Ani-One(羚邦集團)」、「回歸線娛樂」應列為「回歸線娛樂(智寶國際集團)」。
- @HK5201314、Patrickov、Milkypine、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1:38 (UTC)
- 第二次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
-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若官方通常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使用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P:非原創研究原則,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
- 第三個例子改一改,不應使用動漫主題。
-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2:06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4:40 (UTC) 那您舉一下例子好了,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前面那個修了--
- 辛苦了。暫時沒有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8 (UTC)
- 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首先{{Infobox animanga/Novel}}是文庫(label)和出版社分別列出的。
- 正常來說是KADOKAWA(出版集團)旗下角川書店(出版社)的角川文庫(品牌名)。
- 出版社也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品牌要給出母公司名諱,我覺得更應該探討這列出母公司到底意義何在?--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
-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
- 想問一下,所有權一半一半的該怎麼寫?以JW Anderson、Fenty Beauty為例,我該寫成原作者(JW Anderson、Fenty Beauty)還是持有另一半股權的公司、集團(JW Anderson、Fenty Beauty)?當然還有像梅賽德斯AMG車隊這種3人、公司、集團持有的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1月8日 (五) 14:37 (UTC)
- 其實我較為主張「絕對控制權(超過51%股權或體制內的企業/品牌」才可使用第3項的括號部分。啟動目的是讓讀者知道誰作出這些決定+知道為什麼會連結至那個條目。如果是各一半的話,正常也無法確定相關決策是誰負責,情願不寫括號會較合適。況且如那個品牌/公司有條目的話,根本不需要有括號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13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 沒有過半應該連子母公司都說不上,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沒什麼爭議--
修改XXXX年電影之名稱
[編輯]現在1995年的電影會叫做1995年電影,但這樣未免有些語意不清,提議改用XXXX年的電影,加入一個得比較好看懂也比較語意清晰--August0422 (T/C) 2024年10月22日 (二) 09:59 (UTC)
- (!)意見:其實我覺得沒有「的」字才比較像條目名,不過既然能有刺激1995這種東西,寫明白點也不是不行。--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11:48 (UTC)
- 之前第一次看到《刺激1995》這個片名真的讓我驚掉下巴()--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2日 (二) 15:06 (UTC)
- 沒有不符合漢語用法啊?「某年某事(物)」完全是漢語用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57 (UTC)
- (-)反對:「1995年的電影」會令人以為是「1995年發行的電影(列表)」。如果要改,「1995年電影業」可能接近條目主題一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15:58 (UTC)
- 同意閣下所述--August0422 (T/C) 2024年10月23日 (三) 13:32 (UTC)
- 傾向反對。感覺不加更像複數,加上「的」像單數。加上會口語化。--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18:14 (UTC)
- 分類名稱會跟隨其主題條目名稱,反對Category:1995年電影等改成其他名稱。Category:2024年音樂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音樂業(界)嗎?Category:2024年教育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教育業(界)嗎?Category:2024年電視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電視業(界)嗎?Category:2024年交通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交通業(界)嗎?Category:2024年體育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體育界嗎?Category:2024年經濟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經濟界嗎?--HanTsî(留言) 2024年10月23日 (三) 13:48 (UTC)
- Category:2024年電子遊戲界和Category:2024年電子遊戲,業界和作品兩個分類很正常吧?而且基於列表關注度的關係,所以該年發售的作品在業界條目也是正常的。--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01 (UTC)
- 我知道電子遊戲這樣搞分類,但我反對,所以我才沒列出。--HanTsî(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08 (UTC)
- 條目和分類名稱應該基於實際,如果命名存在歧義情況,是有必要改名的(NC:防止歧義)。--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8:11 (UTC)
- 現在的情況是,還有餘裕可以共用一個分類(及條目),所以不必分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37 (UTC)
- 你似乎被上面的例子繞進去了。以1995年電影舉例吧,英維對應頁面en:1995 in film有記錄該年的電影節,電業業界人士(演員和導演)那些在該年出生和死亡。如此,你認為條目稱為「1995年電影」合適嗎?
- 另外,我也合理懷疑這涉及一些「機械翻譯」的情況,分類上已經有Category:1995年電影(1995 in film)和Category:1995年電影作品(1995 films),前者明顯是指電影業界,後者才是狹義的電影作品。一如遊戲專題將2024 in video gaming翻譯作2024年電子遊戲界,包括該年新建立的遊戲公司、新出和完結的作品、角色,還有電競活動,獎項等等,2024 video games才是用作該年新出作品的分類。--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2:10 (UTC)
- 沒有「明顯指」,前者中文名雙關指電影作品和業界都可以,命名統一就好,定好誰包含誰。參考Wikipedia:頁面分類#列表的分類的舉例,「各國瀑布列表」也能解釋為「各國總結的瀑布列表」。--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5:38 (UTC)
- 所以上文個人提到NC:防止歧義,就因為都可以,命名上需要區分,實際上分類就有區分。--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1:47 (UTC)
- 分類不屬於NC:防止歧義規定的條目。分類命名簡潔為主。--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3:20 (UTC)
- 請循其本,該話題就突顯出條目名「1995年電影」有歧義(
「1995年的電影」會令人以為是「1995年發行的電影(列表)」
),相關分類的延續討論,是為了說明條目名本身的確存在歧義,並以遊戲條目對應內容作類比。--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1:45 (UTC)- @Nostalgiacn:稍為澄清一下,本人之前提出(
「1995年的電影」會令人以為是「1995年發行的電影(列表)」
)這論點,是因為本人反對原提案加上「的」字的做法。至於現時的分類名,可能涉及英文相關用語並非與中文百分百對應的問題,本人亦未有定論。現時本人比較有興趣知道@YFdyh000君認為當作何種安排為宜?--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5:29 (UTC)- 對於條目和分類「語意不清」,傾向在正文定義而非命名上下功夫,目前反對加「的」。--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34 (UTC)
- @Nostalgiacn:稍為澄清一下,本人之前提出(
- 請循其本,該話題就突顯出條目名「1995年電影」有歧義(
- 分類不屬於NC:防止歧義規定的條目。分類命名簡潔為主。--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3:20 (UTC)
- 所以上文個人提到NC:防止歧義,就因為都可以,命名上需要區分,實際上分類就有區分。--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1:47 (UTC)
- 沒有「明顯指」,前者中文名雙關指電影作品和業界都可以,命名統一就好,定好誰包含誰。參考Wikipedia:頁面分類#列表的分類的舉例,「各國瀑布列表」也能解釋為「各國總結的瀑布列表」。--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5:38 (UTC)
- 現在的情況是,還有餘裕可以共用一個分類(及條目),所以不必分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37 (UTC)
- 條目和分類名稱應該基於實際,如果命名存在歧義情況,是有必要改名的(NC:防止歧義)。--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8:11 (UTC)
- 我知道電子遊戲這樣搞分類,但我反對,所以我才沒列出。--HanTsî(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08 (UTC)
- Category:2024年電子遊戲界和Category:2024年電子遊戲,業界和作品兩個分類很正常吧?而且基於列表關注度的關係,所以該年發售的作品在業界條目也是正常的。--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01 (UTC)
人物資訊框是否應加中間名?
[編輯]以《柴科夫斯基》條目為例。我認為資訊框應加中間名(包括中文譯名和外語原文),MykolaHK認為不用。現徵求意見。該討論只針對只有一個中間名的外國人名(即全名為三個單詞),有很多中間名的不予考慮。(邀請可能對此有興趣的微腫頭龍參與討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26 (UTC)
- 想請問閣下您覺得普京條目中是否要同樣在資訊框要加父名(中間名)?--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28 (UTC)
- @MykolaHK:其實我前面說「該討論只針對只有一個中間名的外國人名」就是覺得過長的人物不應標中間名……沒想到普京好像也已經過長了。那我換個說法吧:若標註中間名後過長導致排版問題,則不標;其他情況儘量標(如柴科夫斯基就不會導致過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33 (UTC)
-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堅決反對加父名,考慮到標注還要留意是否會過長或不會之類...--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7 (UTC)
- 這是難以留意或判斷的事情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8 (UTC)
- 我覺得全部條目來説父名要麽全部加要麽全部都不加,這樣要判斷不但麻煩、多此一舉又不規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1 (UTC)
- ( π )題外話:柴科夫斯基條目所有其他語言典優版本都標了中間名:英維、西維、葡維、匈維(德維無資訊框除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2 (UTC)
- 考慮到此人物是特例,在這條目加上的話我沒意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4 (UTC)
- 特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5 (UTC)
- 是的,外語在提到這號人物較多會連帶父名,其他絕大部分人卻不會。--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7 (UTC)
- 您是說只有「柴科夫斯基」等少數人物會提到中間名?為什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8 (UTC)
- 閣下可以參考這裏。--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4 (UTC)
- 但是外語較多連帶父名其實跟中文好像也關係不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8 (UTC)
- 那閣下想表達的是?--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0 (UTC)
- 想表達的是,如果要用類似邏輯的話,應該用「中文指該人物全名時是否會提到中間名」來判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6 (UTC)
- 那閣下想表達的是?--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0 (UTC)
- 您是說只有「柴科夫斯基」等少數人物會提到中間名?為什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8 (UTC)
- 是的,外語在提到這號人物較多會連帶父名,其他絕大部分人卻不會。--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7 (UTC)
- 特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5 (UTC)
- 考慮到此人物是特例,在這條目加上的話我沒意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4 (UTC)
- 這是難以留意或判斷的事情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8 (UTC)
-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堅決反對加父名,考慮到標注還要留意是否會過長或不會之類...--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7 (UTC)
- @MykolaHK:其實我前面說「該討論只針對只有一個中間名的外國人名」就是覺得過長的人物不應標中間名……沒想到普京好像也已經過長了。那我換個說法吧:若標註中間名後過長導致排版問題,則不標;其他情況儘量標(如柴科夫斯基就不會導致過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33 (UTC)
- 說一下我覺得應儘量標中間名的幾個理由:一、資訊框框頂不像首句那樣,寫得越長就會越模糊重點,因此(在不影響排版的情況下)將全名寫出來是有利無弊的;在首句都寫全名的情況下,似乎沒有理由資訊框不寫全名;二、可以同資訊框中的羅馬轉寫、英文名等對應;三、注意到《中國大百科全書》等傳統百科全書在介紹人物時出現的全名也幾乎都包含中間名(如柴科夫斯基條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6 (UTC)
- 為什麼僅考慮「一個中間名」的情況?那兩個中間名呢?或有很長單一中間名的情況又如何?並非有意刁難,但這種情況不宜單獨設例,應該全盤考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3 (UTC)
- 同意Eric
不宜單獨設例,應該全盤考慮
之意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5 (UTC) - @Ericliu1912、MykolaHK:剛翻了一下典範條目。標中間名和不標的都有,而且似乎勢均力敵。我說的「單獨設例」主要是針對排版上的限制,比如巴西皇太子佩德羅·阿方索標全名(雖然好像不是中間名的情況)顯然是不現實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3 (UTC)
- 那您是認爲要加上佩德羅·阿方索·克里斯蒂亞諾·利奧波多·歐仁尼奧·費爾南多·維森特·加布里埃爾·拉斐爾·貢薩加這一大串的名字嗎?--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5 (UTC)
- 當然不是啊……你是怎麼看出我這麼認為的 囧rz……從最開始我說「不考慮多個全名」就是想將這種影響排版的排除在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6 (UTC)
- 對嘛,全盤考慮的話這提案就已經完全行不通了--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3 (UTC)
- 當然不是啊……你是怎麼看出我這麼認為的 囧rz……從最開始我說「不考慮多個全名」就是想將這種影響排版的排除在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6 (UTC)
- 我個人目前的意見是,外國人條目於資訊框頂部,一般標註姓名二段式簡稱即可(外文名稱應比照之),正文導言則放全名,而另有本名者亦可額外寫入資訊框。但我想顯然有些例外,需要額外提出討論,可在此多加提出。比方說「馮」、「范」、「德」這種理論上要連起來稱的姓氏,算不算在二段式簡稱裡面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0 (UTC)
- 但如果不寫中間名的話,比如柴科夫斯基條目,羅馬化和英文名帶中間名就很奇怪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5 (UTC)
- 我覺得這裏可以跟隨其他版本在資訊庫加入中間名,成特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9 (UTC)
- 那您這不是也是特例化了嗎。。而且照相同的邏輯,就會變成「每個英語(或原語種)中習慣稱全名的人物,則中文資訊框也用全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1 (UTC)
- 這裏特例化比考慮長不長好多了吧,要解決您那些問題也只好這樣解決--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3 (UTC)
- 那您這不是也是特例化了嗎。。而且照相同的邏輯,就會變成「每個英語(或原語種)中習慣稱全名的人物,則中文資訊框也用全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1 (UTC)
- 我覺得這裏可以跟隨其他版本在資訊庫加入中間名,成特例。--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9 (UTC)
- 「外文名稱應比照之」——哪裡漢語用全名,外文就寫全名,以此類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8 (UTC)
- 意思是如果漢語沒寫中間名的話,外文名就不寫嗎?那英語中間名資訊就丟失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1 (UTC)
- (當然不是啊……你是怎麼看出我這麼認為的 囧rz……)不是都說了「正文導言則放全名」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19 (UTC)
- @Eric Liu:但是MOS:外語名稱規定了只能放一個外語名啊!!所以柴科夫斯基的英語名顯然只能放資訊框。我的意思是對原語種不是英語的人物來說,如果資訊框中文非全名,那英語名(如果有必要列出的話)就不好辦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33 (UTC)
- 其實不太懂「那麼在導言裡把它們放在獨立的句子」是什麼意思。另外此格式手冊似乎不符合現況,或有必要順帶予以修正,顧及「英語優勢」之事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41 (UTC)
- 這樣的話那首句排版就更加慘不忍睹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4 (UTC)
- 其實不太懂「那麼在導言裡把它們放在獨立的句子」是什麼意思。另外此格式手冊似乎不符合現況,或有必要順帶予以修正,顧及「英語優勢」之事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41 (UTC)
- @Eric Liu:但是MOS:外語名稱規定了只能放一個外語名啊!!所以柴科夫斯基的英語名顯然只能放資訊框。我的意思是對原語種不是英語的人物來說,如果資訊框中文非全名,那英語名(如果有必要列出的話)就不好辦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33 (UTC)
- 另考慮到部分條目欠缺資訊框,若以導言寫出全名為推薦格式,可有效整合各種傳記,反之則不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22 (UTC)
- (當然不是啊……你是怎麼看出我這麼認為的 囧rz……)不是都說了「正文導言則放全名」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21:19 (UTC)
- 意思是如果漢語沒寫中間名的話,外文名就不寫嗎?那英語中間名資訊就丟失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1 (UTC)
- 但如果不寫中間名的話,比如柴科夫斯基條目,羅馬化和英文名帶中間名就很奇怪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5 (UTC)
- 那您是認爲要加上佩德羅·阿方索·克里斯蒂亞諾·利奧波多·歐仁尼奧·費爾南多·維森特·加布里埃爾·拉斐爾·貢薩加這一大串的名字嗎?--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5 (UTC)
- 同意Eric
- 我是覺得加不加都可以。但不能因為某人全名過長就不放父名,其他人沒那麼長就放全名,因為長不長是非常主觀的判斷。如果是東斯拉夫系的名字我本人是傾向於不加父名,因為真的很長,而且(尤其是近代人物)父名往往不那麼重要。但如果非要加也不是不行,畢竟東斯拉夫系頂天就三節名字,跟阿拉伯人和西方貴族一比還是好不少的。--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1 (UTC)
- 意見大致同腫龍,但仍然有要麽全部加要麽全部不加(除特例)的觀點--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5 (UTC)
- 長不長我是按照資訊框會不會換行判斷的,這應該是純客觀數值吧?--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2 (UTC)
- 那所有人的電子設備上斷行是否具有統一標準?--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4 (UTC)
- 我調整和嘗試了數個設備的瀏覽器,感覺資訊框和字的相對寬度好像是永遠不變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7 (UTC)
- 哪天維基改版就好玩了。——Kone718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15 (UTC)
- 我調整和嘗試了數個設備的瀏覽器,感覺資訊框和字的相對寬度好像是永遠不變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7 (UTC)
- 那所有人的電子設備上斷行是否具有統一標準?--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4 (UTC)
- 我認為資訊框的姓名大致應當與條目標題一致,而命名常規規定不加中間名。--Kcx36(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4 (UTC)
- 我認為人物資訊框的選擇應該與條目名稱相同,也就是「常用」。此外如果加中間名可以消歧義,如George H. W. Bush vs. George W. Bush,則加。--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23:24 (UTC)
- 或者回到最初的問題:為何在英文、俄文等版本的維基百科中,柴可夫斯基會被加上中間名?本人有意援引WP:是英文維基說的!這個論述去質疑為何中文維基必須跟隨那幾個版本的做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56 (UTC)
- @Patrickov:那只是我的一個題外話,不是我認為應加中間名的論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02 (UTC)
- 柴可夫斯基應該是特例,不只是英文維基百科,《大英百科全書》「Pyotr Ilyich Tchaikovsky」,可能音樂界習慣,仍然符合命名常規的常用名稱。全名也可以寫在fullname參數上。--Kethyga(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1:03 (UTC)
- 《大英百科全書》對其他外國人名一般怎麼處置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6日 (六) 11:50 (UTC)
- 經過考慮,我認為遵循傳主母語的常用稱呼,符合方針,也容易操作。以柴科夫斯基為例,他姓名的母語是俄語,就以俄語最常用稱呼為準,或是照俄語維基條目名(推定俄語維基條目名依照「常用」原則)。這些命名通常也照顧了加中間名「消歧義」的需要。--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0:33 (UTC)
- 俄語維基的命名常規強制所有東斯拉夫人物條目的標題一定要包含父名。如果沒有父名是會被掛維護模板的。--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3:36 (UTC)
- 分情況。約翰·昆西·亞當斯、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這種中間名很知名的人要加,貝拉克·海珊·歐巴馬、勒布朗·雷蒙·詹姆斯自然就不需要。——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37 (UTC)
- 約翰·亞當斯和約翰·昆西·亞當斯指不同的人,這屬於「消歧義應該加」。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和約翰·克里斯蒂安·巴赫同理。--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3:08 (UTC)
- 的確,但還有羅伯特·福爾肯·斯科特、漢斯·克里斯蒂安·奧斯特、威廉·亨利·哈里森、威廉·霍華德·塔夫脫等許多人名,不應該簡單地一刀切。——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3:44 (UTC)
- 你舉的例子,每一個沒有中間名時,在英維都是消歧義頁。en:Robert Scott, en:Hans Ørsted, en:William Harrison, en:William Taft (disambiguation),有中間名時才是條目。中維沒有消歧義只是沒有人建立有歧義的人物條目,其關注度是足以建立條目的。--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5:40 (UTC)
- 不能因為沒有中間名時是消歧義頁就認為加中間名是消歧義,比如說奧斯特,英語維基百科的來源中有「Hansen, H. M.; Rasmussen, S. V. (1944). "Ørsted, Hans Christian, 1777–1851, Fysiker".」,這篇1944年的來源總不能是為了消除出生於1954年的同名人物en:Hans-Henrik Ørsted的歧義吧。而且如果真是消歧義,更說明了有很多人名需要加中間名,更應該分情況討論。——傑里毛斯(留言)
- 你舉的例子,每一個沒有中間名時,在英維都是消歧義頁。en:Robert Scott, en:Hans Ørsted, en:William Harrison, en:William Taft (disambiguation),有中間名時才是條目。中維沒有消歧義只是沒有人建立有歧義的人物條目,其關注度是足以建立條目的。--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5:40 (UTC)
- 的確,但還有羅伯特·福爾肯·斯科特、漢斯·克里斯蒂安·奧斯特、威廉·亨利·哈里森、威廉·霍華德·塔夫脫等許多人名,不應該簡單地一刀切。——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3:44 (UTC)
- 所以一律直接按著條目標題寫,也是一種辦法就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09:51 (UTC)
- 約翰·亞當斯和約翰·昆西·亞當斯指不同的人,這屬於「消歧義應該加」。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和約翰·克里斯蒂安·巴赫同理。--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3:08 (UTC)
- (!)意見可以對不同民族的名字分別討論。比如討論一下東歐人的人名是否需要加中間名,他們的人名構成比較統一,都是名+父稱+姓。現在的總體情況是有加父稱的有不加父稱的。——Kone718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13 (UTC)
- 不如就按命名常規,從斯拉夫國家人名討論起,柴氏也正好符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2:04 (UTC)
- @Ericliu1912@Kethyga@MykolaHK@微腫頭龍@自由雨日 我們不妨重開一個方針討論頁,專門規定東斯拉夫人名作條目名是否應當採用三段式名,即「名·父稱·姓」,抑或採用二段式名「名·姓」,並寫入格式手冊。——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0 (UTC)
- 命名常規里不是已經有了?如果閣下覺得哪裡有問題要開新討論就開吧。--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7 (UTC)
- 似乎是有對斯拉夫語人名的規定,然個人覺得全部使用「名·父稱·姓」命名更好。——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13 (UTC)
- 然而很多人反對,而且牽涉太多條目。--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35 (UTC)
- 個人意見罷了。——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42 (UTC)
- 然而很多人反對,而且牽涉太多條目。--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35 (UTC)
- 似乎是有對斯拉夫語人名的規定,然個人覺得全部使用「名·父稱·姓」命名更好。——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13 (UTC)
- 您說的三段名是指在資訊框還是正文還是兩者皆是?--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2 (UTC)
- 條目名。——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4 (UTC)
- 那我(-)反對,相信也在做維護的@微腫頭龍也不會同意--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5 (UTC)
- 我只是沒有那麼支持,倒也不會強烈反對Kone君的想法。--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30 (UTC)
- 那我(-)反對,相信也在做維護的@微腫頭龍也不會同意--Mykola(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5 (UTC)
- 條t--——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4 (UTC)
- 條目名。——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14 (UTC)
- 現在不是要討論資訊框嗎?跟命名常規無關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41 (UTC)
- @Ericliu1912:我猜是因為有不少觀點認為資訊框應和條頭保持一致,所以他想一起討論。(我的觀點倒正好相反,我認為首句第一個詞應和條頭保持一致,儘量簡短,資訊框則儘量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52 (UTC)
- 那可以分為兩個部分討論,首先是否與命名常規一致(即按標題寫),其次是若不一致的話要另外採用什麼格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8日 (一) 12:15 (UTC)
- 這答案很簡單:資訊框和條目命名一致,全名留在序言首句。若要在柴氏的資訊框裡加上中間名,可以,但請先將條目「彼得·柴可夫斯基」重新命名為「彼得·(Ильич)·柴可夫斯基」。至於條目命名,就我觀察都是個案處理: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J.S.巴哈(Johann Sebastian Bach);舒伯特(Franz Schubert);理查·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中間名幾個字及長短、斯拉夫命名文化、消歧義與否在本討論中應屬非攸關。Seanetienne(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8:05 (UTC)
- @Ericliu1912:我猜是因為有不少觀點認為資訊框應和條頭保持一致,所以他想一起討論。(我的觀點倒正好相反,我認為首句第一個詞應和條頭保持一致,儘量簡短,資訊框則儘量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52 (UTC)
- 命名常規里不是已經有了?如果閣下覺得哪裡有問題要開新討論就開吧。--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7 (UTC)
- @Ericliu1912@Kethyga@MykolaHK@微腫頭龍@自由雨日 我們不妨重開一個方針討論頁,專門規定東斯拉夫人名作條目名是否應當採用三段式名,即「名·父稱·姓」,抑或採用二段式名「名·姓」,並寫入格式手冊。——Kone718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00 (UTC)
- 不如就按命名常規,從斯拉夫國家人名討論起,柴氏也正好符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2:04 (UTC)
羅馬化已在資訊框標註的條目是否還需要在首句標註?
[編輯]以《柴科夫斯基》條目為例。我認為資訊框已經給出了羅馬化,就不必再在首句標註,尤其是這種過長的羅馬化,標註之後(我的電腦屏幕)甚至第一行都完全被人名後面的括號占據,沒有出現「俄國作曲家」這個定義詞。因為根據MOS:首句,首句的冗餘資訊應降到最小,且也明確表示「不要在第一句話中加入長長的括號來填入拼寫、發音等
」。雖然MOS:外語名稱的例子裡有寫羅馬化,但畢竟未提到資訊框的內容。而MykolaHK認為仍應在首句標註。現徵求意見並邀請微腫頭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30 (UTC)
- 另外MykolaHK還提到了T:羅馬化備註模板。我認為用該模板(註腳)比直接跟在原文後面導致首句過長容易接受,但仍略傾向於直接不標,畢竟註腳也是會分散注意力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3 (UTC)
- 但東斯拉夫系名字本來就這麼長,如果因為太長不標那所有人物條目首句里的羅馬化都可以拿掉了。所以我傾向於照樣加入,但如果同時出現兩種原文時捨棄掉羅馬化(並且本人也反對用注釋隱藏起來)。--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18 (UTC)
- @微腫頭龍:其實我確實傾向將羅馬化都移到資訊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
- 那lang-xx模板的羅馬化參數豈不是沒用了?而且不是所有資訊框模板都有羅馬化參數(如T:Infobox officeholder,如果有的話請告訴我是哪個)。即便是有,資訊框往往也會有很多雜七雜八的資訊,人們往往很難定位到羅馬化在哪。--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37 (UTC)
- 沒有可以加,資訊雜七雜八可以統一挪到最前面緊跟在姓名參數之後,這都不難做到。至於{{lang}}模板的轉寫參數,不在首句時可以用,或者姓名不太長導致排版過亂的話可以用(但這可能又會說是「標準不一」?如果一定要「標準統一」的話反正我是支持首句均不寫羅馬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49 (UTC)
- 那lang-xx模板的羅馬化參數豈不是沒用了?而且不是所有資訊框模板都有羅馬化參數(如T:Infobox officeholder,如果有的話請告訴我是哪個)。即便是有,資訊框往往也會有很多雜七雜八的資訊,人們往往很難定位到羅馬化在哪。--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37 (UTC)
- @微腫頭龍:其實我確實傾向將羅馬化都移到資訊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
- 我認為在首句標註的唯一理由是羅馬化對讀者重要,例如羅馬化的名稱常見,或關於此人的外文資料比中文資料豐富,所以在首句顯示羅馬化的名稱對讀者有用。例如日本人的姓名在英文資料中以羅馬化的姓名出現(如BWF轉播比賽都用英文),而中文讀者不一定能從漢字得知羅馬化的姓名,此時就屬於有用。--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2:57 (UTC)
- 我認為,關於原文、羅馬化、音標的呈現,至少應該出現在序言章節。「可以從序言章節省略因為資訊框有了」是本末倒置,因為資訊框理當是精粹整篇條目的結構資訊,若收錄的資訊是他處沒有的,就違反資訊框的基本運作原理了。目前柴氏條目的模式是「中文版全名(原文名,羅馬化)」,在清理過韓國藝人條目(本名、藝名;諺文、羅馬化、日文化)後,我覺得這結構算簡單了。
- 我去看了其他語言的版本(英文、西班牙文、德文、法文、俄文、日文、韓文),只有俄文版不處理轉譯問題,其他都寫在序言章節,其中就英文版使用註記,因為它交代各種羅馬化拼寫、其他拉丁字母語言的版本、新舊俄文樣式、國際音標、當代羅馬化系統樣式。羅馬化的重點應該在於「輔助」讀者面對不熟悉語文的形音,作為外文的陪襯——就連影響中文版發展的日文版都沒有把「羅馬拼音」放在資訊框了。
- 綜上,我主張:留在序言章節、不反對使用註記、反對放在資訊框。Seanetienne(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7:16 (UTC)
如https://tw.news.yahoo.com/%E6%A0%A1%E5%9C%92%E5%85%A7%E6%BF%BA%E8%A1%80-%E6%A1%83%E5%9C%92%E6%9F%90%E9%AB%98%E4%B8%AD%E7%94%9F-%E6%8C%81%E5%88%80%E5%88%BA%E6%83%85%E6%95%B5-%E5%8B%B8%E6%9E%B6%E5%AD%B8%E7%94%9F%E4%B9%9F%E8%B2%A0%E5%82%B7-104726666.html共251byte,但是原始新聞來源僅38byte,Yahoo新聞之網址造成大量原始碼,是否應將其視作避免使用之來源?--Kanshui0943(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5:54 (UTC)
- 宜用原始報道來源。不過,網址長本身不是一個毛病,較長反而保留更多資訊,網頁失效時還可能方便找原始來源。比如,機器人會將網頁存檔服務的短連結轉成長連結。--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05 (UTC)
- 引注炸彈是指實際顯示上引注太多註腳過長,不是原始碼中引注內容太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06 (UTC)
- 引注炸彈指來源數量過多,而且Yahoo的URL長度尚在可接受的範圍內。與轉載新聞相關的方針為WP:PROVENANCE:
列明來源時應儘量採用原始出處。……當某一來源的主要內容是完整複製、轉載、搬運、摘錄自其他來源時,編者應該轉而採用原始出處。
--Kcx36(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13 (UTC) - 「引注炸彈」是指某句描述的註腳太多,而不是某些註腳格式太長。雖然兩者都會令原始碼編輯時看起來很麻煩。——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14 (UTC)
- [8]、[9]、[10]、[11]、[12],長網址會怎樣?--HanTsî(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31 (UTC)
- 這甚至不是Yahoo新聞本身的問題,而是現代網路處理中文網址還不夠友善,本站是被迫接受,非戰之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日 (六) 10:29 (UTC)
- 遇到Yahoo新聞文章時,我會找原始來源,然而有時原始來源已經不在了,Yahoo新聞就成為保留原始文獻之處。不得不用的時候,我會分兩次複製貼上來避免亂碼——先貼站址(Yahoo點com),再貼後面包括中文字的部分。與其避免使用它,不如宣導如何克服。Seanetienne(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7:53 (UTC)
- @Kanshui0943、YFdyh000、自由雨日、Kcx36、Cwek、HanTsî、Ericliu1912、Seanetienne:打攪一下各位,歡迎到此討論一下一個相關的類似問題。--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26 (UTC)
建議全面檢視或回退使用者Omg20070524自2022年的編輯
[編輯]我與建國春秋都發現Omg20070524會虛構出處[13],連Omg20070524自己也承認[14]。--Outlookxp(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2:04 (UTC)
- 您都提報破壞而對方也被封鎖了,直接動手應該也是可以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7日 (日) 02:51 (UTC)
- 這種編輯量大的查起來簡直是受罪,得讓當事人配合,讓其講述哪些是造假內容。--BigBullfrog(𓆏) 2024年10月27日 (日) 13:41 (UTC)
- 我不覺得這種使用者的表述能準確和可信。他也稱某些頁面下「大部份我所修改的也是純屬虛假」。如此一來,我傾向先行移除他加入的所有內容,直至其他人自願查證和重新加入(如需)。是否有工具能幫助檢索未被回退的已加入內容。--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25 (UTC)
- 最快的話,是這樣。--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57 (UTC)
- 我是希望有更智能的檢測diff所添加內容是否為新內容、仍存在於當前版本。但可能很複雜而尚不存在這樣的工具。--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6:39 (UTC)
- 如果沒有理解錯的話,這些是閣下需要檢索的版本號。--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6:44 (UTC)
- 謝謝,但困難的是這要懂香港建築、人物的人才知道哪些有假。—Outlookxp(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6:20 (UTC)
- 我是希望有更智能的檢測diff所添加內容是否為新內容、仍存在於當前版本。但可能很複雜而尚不存在這樣的工具。--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6:39 (UTC)
- 最快的話,是這樣。--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57 (UTC)
- 我不覺得這種使用者的表述能準確和可信。他也稱某些頁面下「大部份我所修改的也是純屬虛假」。如此一來,我傾向先行移除他加入的所有內容,直至其他人自願查證和重新加入(如需)。是否有工具能幫助檢索未被回退的已加入內容。--YFdyh000(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25 (UTC)
- 這種編輯量大的查起來簡直是受罪,得讓當事人配合,讓其講述哪些是造假內容。--BigBullfrog(𓆏) 2024年10月27日 (日) 13:41 (UTC)
誰刪掉你好星期六的列表?
[編輯]
誰刪掉你好星期六的列表?! ,請重貼上去--180.242.196.68(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32 (UTC)
- 你好星期六的列表並未被刪除,而是在一個摺疊下。您可點擊旁邊的[展開]按鈕以展開詳情。——即請秋安 ZhaoFJx(論•簽)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6 (UTC)
是否建立各家平台或電視台之外購動畫、節目、特攝的分類項目
[編輯]因於2024年10月25日及26日陸續有閣下對於Category:巴哈姆特動畫瘋外購特攝作品和Category:香港電視娛樂外購動畫提出刪除。但於前者、後者的頁面存廢討論中,截止至今尚無明確的共識,小弟不希望僅以少數人的想法作為提刪的決定,希望能讓更多對此議題較了解的維基人參與討論,故於此發起全面討論,謝謝。--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25 (UTC)
- 我個人覺得,這種分類沒必要建立。播出平台可以在條目中以列表或者散文的形式描述。-----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52 (UTC)
- 列表以分類取代就見得多,分類以列表取代很少遇到這提議。--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27 (UTC)
- 確實,以列表取代分類,就能收錄播出平台資訊。--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
- @Olaf8940請看看Wikipedia_talk:關注度 (列表),曾經有過怎樣的討論,若連分類都說得沒有價值,列表能生存麼?別輕信別人的信口開河。--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16 (UTC)
- @Factrecordor小弟看完後,發覺列表的建立與否有很多要注意的點和共識。這邊就有個想法跳出,那麼為何不去擬定一個關注度(分類)的指引?--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04 (UTC)
- @Olaf8940請看看Wikipedia_talk:關注度 (列表),曾經有過怎樣的討論,若連分類都說得沒有價值,列表能生存麼?別輕信別人的信口開河。--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16 (UTC)
- 至少某些作品條目中沒有直接提及,而是以模糊的形式描述。例如暴太郎戰隊Don Brothers THE MOVIE 新·初戀英雄已經在2023年8月18日上架巴哈姆特動畫瘋、台灣哥大MyVideo、遠傳Friday等網絡平台。但是條目中並未明確描述。而是模糊的描述說與當日上架網絡。也沒有在分類中標註具體平台。-----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8 (UTC)
- 拜託你們管東管西前,先改善這些20個月了還是一個來源都沒有的條目。連自己經常掛在口邊的話題都不身體力行,在行政上管東管西,能讓人信服麼?整個條目都沒一個來源,還好意思研究哪個細節有沒有二手來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48 (UTC)
- 我也想改善,但是由於DarkWizardCody對特定內容的態度我是不會編輯超級戰隊相關的任何東西的。-----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23:05 (UTC)
- 添加來源能阻撓?--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0:59 (UTC)
- 單純就是不想參與DarkWizardCody主導的條目。(添加個已有一手來源可供查證的資訊都能可能被人阻撓。)-----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16 (UTC)
- 小弟代您試個水溫,加了些來源。--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49 (UTC)
- 添加來源能阻撓?--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0:59 (UTC)
- 我也想改善,但是由於DarkWizardCody對特定內容的態度我是不會編輯超級戰隊相關的任何東西的。-----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23:05 (UTC)
- 拜託你們管東管西前,先改善這些20個月了還是一個來源都沒有的條目。連自己經常掛在口邊的話題都不身體力行,在行政上管東管西,能讓人信服麼?整個條目都沒一個來源,還好意思研究哪個細節有沒有二手來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48 (UTC)
- 確實,以列表取代分類,就能收錄播出平台資訊。--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
- 列表以分類取代就見得多,分類以列表取代很少遇到這提議。--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27 (UTC)
- 目前現有的分類項目如:分類:按代理公司分類的動畫作品、分類:按線上播放平台分類的動畫作品、分類:中國大陸機構外購動畫等與外購有關的分類搜尋結果,這些是否需考慮建立的理由?--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7:02 (UTC)
- 至少部分作品代理商可能還要再考慮一下(bilibili和aniplus這兩家目前是同時擁有播出和代理業務)-----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08 (UTC)
- @Olaf8940你真的要想清楚是否討論所有外購節目包括綜藝節目和劇集。如@Factrecordor之言:"近來活躍討論播放資訊的維基人,都是把注意力放在當代的動漫特攝作品及串流平台的,他們的主張就是從兩者出發,但野心過大,忽視時代、媒體類型的差異,自然惹來諸多阻滯。"--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32 (UTC)
- 小弟原先僅是單純想將東離劍遊紀布袋戲進行分類,原本分類在動畫平台,接著被人打槍說布袋戲不是動畫是特攝才對,所以建立Category:巴哈姆特動畫瘋外購特攝作品想解決此問題,結果吃著火鍋還唱著歌,突然就牽扯到長久以來的播放資訊議題(讓子彈飛的梗)。說真的,小弟沒有野心一定要將所有外購節目討論清楚,假如能依照作品與節目的時代、媒體類型的差異進行單純分類,應就不會有這些延伸性的問題了吧。--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
- 我可以這樣說「分類:按線上播放平台分類的動畫作品」在電視節目規範生效後,收錄難度將大大提高,因為不收錄重播資訊(只要不是首播+其他因素就不收錄),即使是可以收錄,也要看可觀看地區,這樣也OUT了不少著名平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0:57 (UTC)
- Netflix, Viu, IQIYI, YouTube 70%機會可以下架,那留下這個分類還有什麼意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1:00 (UTC)
- 小弟覺得謹慎的收錄也不是不好,這樣分類才有意義;但另方面又會延伸出分類上額外的問題。假如上述的平台都下架,那真的沒有什麼用處;其實將這些做成列表或條目,不知會不會又不符合維基的標準,還真兩難。--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12 (UTC)
- Netflix, Viu, IQIYI, YouTube 70%機會可以下架,那留下這個分類還有什麼意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1:00 (UTC)
- 這一連串討論源自@Ericliu1912對瘋動漫方面的提刪,然後甜甜圈積極發表了很多意見,也進而提刪香港電視娛樂方面。Eric君曾說覺得平台與作品之間「除了購買關係,沒有任何顯著聯繫,故仍不認為有收錄價值」。我不清楚他心目中「聯繫」的元素。我自己的看法就不詳細皇重覆了,大致就是影響力在不同時代的差異、媒介性質的差異、對作品加工程度的差異,不能一概而論。如上,我不認為討論範圍需要定得很大,也不想再花很多精神在此討論上。如果大家認為討論只需集中在的網絡平台且低加工(例如沒重新配音,只有字幕),我沒有什麼意見可提供,但如果討論範圍還是比較大,請通知我一聲。--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35 (UTC)
- @Hijk910、忒有钱、Cwek、Kalin8111、航站区、吉成千奈美、Kwong20000、Rubby Lee、Stevensheep2000、Voicecv、RuddiestComic23、Waikijacky、馮建韜、BrendanIp、Will629:也通知各位有這討論正展開。幾位有些是寫相關列表的,我必須指出,通常列表的門檻是比分類更高,在這話題的活躍者中,有直接質疑外購作品資訊的價值,也有質疑配音版本的價值,你們應該注意,及發表自己的意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59 (UTC)
- 我其實不是寫列表的 囧rz……但是私以為列表的形式遠好於分類,不過是否需要設立OTT平台(比如巴哈姆特動畫瘋、B站影視區)的相關作品列表存疑。--忒有錢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39 (UTC)
- 只是說有些,不是全部都是啊。有些是相關分類的編輯者。--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33 (UTC)
- @Ericliu1912請問分類判定不應存在,但可建列表,有此可能嗎? 上面有意見是受到此話題影響。--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00 (UTC)
- 個人認為列表可以建立,但是想做到可供查證難度有點大。(例如b站有存在著作權方以官方帳號形式上傳番劇的情況[15]以及2020年之前B站的影視區裡頭存在有一定量的個人上傳盜版番劇)-----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3:09 (UTC)
- 我其實不是寫列表的 囧rz……但是私以為列表的形式遠好於分類,不過是否需要設立OTT平台(比如巴哈姆特動畫瘋、B站影視區)的相關作品列表存疑。--忒有錢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39 (UTC)
- 補充一點,電視台對作品的加工,除了配音、譯名、對白在地化、主題曲在地化、刪剪,我檢視舊文獻時還發現早期的配音節目還有可能需要重新配樂。--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15 (UTC)
- @Hijk910、忒有钱、Cwek、Kalin8111、航站区、吉成千奈美、Kwong20000、Rubby Lee、Stevensheep2000、Voicecv、RuddiestComic23、Waikijacky、馮建韜、BrendanIp、Will629:也通知各位有這討論正展開。幾位有些是寫相關列表的,我必須指出,通常列表的門檻是比分類更高,在這話題的活躍者中,有直接質疑外購作品資訊的價值,也有質疑配音版本的價值,你們應該注意,及發表自己的意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59 (UTC)
- 列表又以關注度問題反對,分類現在又提出問題的,對於某些編輯而言,最好是不列,伐死fanpov,是吧?傾向保留分類,好像按照播放平台歸分類是日語專案帶來的,類似於Category:東京電視網動畫,不過可能需要在行文內容上體現播放平台的收錄說明。——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30日 (三) 03:59 (UTC)
- 個人覺得有規範收入的話倒是前提下可以保留此分類。例如您舉例的Category:東京電視網動畫下面的數碼暴龍系列子分類中只有一個是東京電視網製作(數碼暴龍APP世代)其他的作品則分別由富士電視台和朝日電視台製作。而這種情況的話除非是整個系列均由單一電視台製作,否則不應當把整個系列作品分類納入到分類內成為子分類而只能在對應作品中對添加分類。-----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45 (UTC)
- 只在涉及到的都可以納入分類,比如《足球小將》《Hunter × Hunter》等都是這樣不同的電視台製作不同系列,照樣涉及到的電視台都納入了分類--航站區(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8:23 (UTC)
- 個人覺得有規範收入的話倒是前提下可以保留此分類。例如您舉例的Category:東京電視網動畫下面的數碼暴龍系列子分類中只有一個是東京電視網製作(數碼暴龍APP世代)其他的作品則分別由富士電視台和朝日電視台製作。而這種情況的話除非是整個系列均由單一電視台製作,否則不應當把整個系列作品分類納入到分類內成為子分類而只能在對應作品中對添加分類。-----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0月30日 (三) 04:45 (UTC)
- @cwek、航站区:閣下您好,小弟請教兩位,關於作品以播放平台的外購作為分類依據的看法或可行性?--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22:01 (UTC)
- 我持開放態度,個人認為目前只要沒有指引禁制或者共識限制的話,那就可以弄,畢竟「法無禁止即可為」--航站區(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0:30 (UTC)
- 一個平台買了一部作品到底有什麼值得分類?違反NPOV,除了原創作品分類其他應當全部刪除。->>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8:05 (UTC)
- 但問題是原創作品的話又得要定義什麼是原創作品?(例如零日攻擊這部電視劇該劇是中華電信投資是不是被視為中華電信MOD原創作品?)-----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日 (五) 08:52 (UTC)
- 上文提到就算只是外購都有加工程度的分別。@Factrecordor看來討論範圍還是會比較大。--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0:04 (UTC)
- 重申及正式總括我的主張:傳統上電視台外購播放版本有文化影響力,雖說時移勢逆,但至少去到2000年代,央視引入白色巨塔 (2003年電視劇)也是我們DYK設定的問題;我亦認為只要有重新配音就不算純粹的購買,而傳統上我們華人地區電視台的外購播放版本應該大部分(也許全部)都是重新配音版本,因此我認為不管什麼媒介,重新配音版本可以有個分類。至於現在新興OTT平台那些沒有重新配音的形式,應如何看待,我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6:44 (UTC)
- 然而當代播出的配音作品與之前由電視台主導時代是有很大的不同。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目前已經由電視台自主配音改為由代理商、電視台或者網絡平台外判(外包)形式(例如台灣播出的葬送的芙莉蓮國語配音版、中國大陸上架的假面騎士加布大陸配音版以及香港上架的怪獸8號粵語配音版是由代理商統一提供配音而不是平台自行製作)-----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2日 (六) 01:34 (UTC)
- 如果配音也是代理商提供,確是應作純粹購買論。不過有些電視台沒有自己的配音部門,外判予配音公司,或是配音版本著作權不明,我認為還是可算在電視台身上,因播放權畢竟是電視台買回來的。--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23 (UTC)
- 法律上來說配音著作權的話應該是在配音公司或者代理商手上而電視台只有使用權,沒有著作權。(類似於台灣電視台配音的數碼暴龍系列台視方面只有使用權並沒有著作權。)-----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3日 (日) 00:43 (UTC)
- 如果配音也是代理商提供,確是應作純粹購買論。不過有些電視台沒有自己的配音部門,外判予配音公司,或是配音版本著作權不明,我認為還是可算在電視台身上,因播放權畢竟是電視台買回來的。--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23 (UTC)
- 電視台不管放什麼都會有影響力,影響力不構成分類依據。至於配音,即便要有也是Category:有X語配音的X地電視劇,跟平台無關。--。->>Vocal&Guita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2:56 (UTC)
- 愛好者眼光可能把一切都看得有關,但相對地,我認為閣下這種必然「無關」、不以為然的觀點也不過是走向另一極端的個人口味。在我認知中,傳媒有時是會聚焦於哪一個電視台的,尤其香港這種電視台和頻道很少的地方,注意力自然會比較集中(上文提及的央視則是地區之中較具指標性)。譬如我曾在亞洲電視外購劇集列表順手寫下了一點不完整的概述,從中可見不管通俗刊物或嚴肅刊物,都是會對不同電視台的外購作風、策略進行分析。吳偉明教授〈香港的日本電視劇:歷史與影響〉(載於《日本流行文化與香港》,2015),對於電視台的日劇戰亦有所敘述,如1995年無綫以《同一屋簷下》成功打破亞視自《東京愛情故事》以來的主導權,並非單純論述某個年代的日劇反應如何如何,而漠視電視台的分野,該文亦在提及每一套日劇時多有標註日本及香港播放電視台。以本討論的始作俑者特攝來說,超級戰隊系列在香港的播放史,也是我補充香港中央圖書館僅餘收藏的動漫雜誌作為來源,該來源也是以不同年代由不同電視台購入作為脈絡,對電視台播放策略之成敗有少許分析。因此,我認為就算按電視台分類,對電視史研究者(不僅是愛好者),也可能有所幫助的。--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40 (UTC)
- TVB買《繁花》沒有重新配音,但因這事反而獲更大關注。--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03:05 (UTC)
- 這個實際不是平台的爭議,而是劇組的爭議。(相關要求不是tvb的決定而是繁花導演王家衛的個人要求。)況且港台電視31的中國劇劇場一直都是以普通話播出也沒有跟繁花一樣遭到譴責。-----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4日 (一) 04:16 (UTC)
- 然而當代播出的配音作品與之前由電視台主導時代是有很大的不同。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目前已經由電視台自主配音改為由代理商、電視台或者網絡平台外判(外包)形式(例如台灣播出的葬送的芙莉蓮國語配音版、中國大陸上架的假面騎士加布大陸配音版以及香港上架的怪獸8號粵語配音版是由代理商統一提供配音而不是平台自行製作)-----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2日 (六) 01:34 (UTC)
- 重申及正式總括我的主張:傳統上電視台外購播放版本有文化影響力,雖說時移勢逆,但至少去到2000年代,央視引入白色巨塔 (2003年電視劇)也是我們DYK設定的問題;我亦認為只要有重新配音就不算純粹的購買,而傳統上我們華人地區電視台的外購播放版本應該大部分(也許全部)都是重新配音版本,因此我認為不管什麼媒介,重新配音版本可以有個分類。至於現在新興OTT平台那些沒有重新配音的形式,應如何看待,我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6:44 (UTC)
- @Olaf8940、@Ohtashinichiro、@航站區、@Ericliu1912:電視規例已被通過,現有合理理由清理上述分類,期待清理上述分類後再檢視相關分類是否仍符合關注度要求。--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0:58 (UTC)
- @HK5201314該規例對分類沒有直接影響,只是對OTT平台的來源有限制,查証不易,正如U君在原討論中說,萬一當中部分條目能找到合適來源,對刪不刪整個分類來說,就不是什麼理據了。--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13 (UTC)
- 上述CAT,你可以抽數個條目出來,檢視現有網上來源,看看有什麼足夠資料足以列出相關播放平台。請留意首句要求,有中文平台就不會有英文平台、不收錄重播資訊、整體資訊需要有來源、可觀看地區必須附上明文來源。
- 我可以保證,超過70%現有條目不合新要求。--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25 (UTC)
- @HK5201314這些分類中有些有上百個條目,就算只有30%,已經不是刪除分類的直接理由。
- 那我替王子問一句,[16]這個《東離劍遊紀》第4季的來源有寫眾平台,沒寫明「可觀看地區」。但條文好像也沒有說一定要列出「可觀看地區」,沒來源就只寫平台?--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37 (UTC)
- 你猜在不列出可觀看地區情況下列出播放平台,「 原則上不應收錄非正規的播放平台播放資訊,包括未獲得相關地區政府合法廣播牌照的私營電視台、盜版資源的串流媒體平台等。」那會符合這段要求?例如來源閣下當中的MyVideo 僅供台灣地區,當到了香港,他會說「此影片不可以在當地觀看」。因為在香港眼中,MyVideo 是非正規播放平台(那是不是全世界都可以合法觀看myVideo節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56 (UTC)
- 你要證明是當區正版,就必須有來源說明「可觀看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58 (UTC)
- 這個來源明顯是針對台灣,不能預設代表台灣地區合法觀看?其他地區不肯定、不列出,可以嗎?請注意,通過了的條文不是不能改,解讀權也不是屬於一人的。如果在開始執行時,其他當時未參與討論的人認為有問題,有參與討論的人發現條文的解讀與心目中有所不同,還是可以繼續討論或展開修訂。--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2:10 (UTC)
- 有部分平台在合同條款明確標註服務區域例如myTV SUPER在常見問題解答以及服務條款中提及僅限於香港和澳門地區使用。而台灣大哥大旗下My Video同樣在服務條款中明確標註本服務僅限使用於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2日 (六) 12:22 (UTC)
- 這句是航站區加的,你應該問他應該如何理解。這個僅是個人看法。
- 另外,為何我當初不加「當區」?加了這個詞後可以更淸楚理解何謂著作權。另外我還未添加索引,包括盜版等詞語輔助理解條例。盜版一詞有法例講述剛才我提及的例子。
- 「 原則上不應收錄當區非正規的播放平台播放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2:44 (UTC)
- 這個來源明顯是針對台灣,不能預設代表台灣地區合法觀看?其他地區不肯定、不列出,可以嗎?請注意,通過了的條文不是不能改,解讀權也不是屬於一人的。如果在開始執行時,其他當時未參與討論的人認為有問題,有參與討論的人發現條文的解讀與心目中有所不同,還是可以繼續討論或展開修訂。--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2:10 (UTC)
- @HK5201314:假如按照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播放資訊條文,就必須一個一個查詢各平台的服務條款所列的服務區域,例如動畫瘋的條款之服務範圍有列出台港澳[17],才可證明為正版的平台。假如將此條文套用在分類上又要如何進行?條文僅說明條目的撰寫,尚無說明分類的部分,很多細節沒有提到,若直接執行清理分類,很難說服眾多維基人。--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4:41 (UTC)
- 那時花了兩個版本與管理員爭論Netflix例子,最後共識是若然「編輯者透過轉換IP了解可觀看地區範圍,即屬於原創研究行為」。雖然 動畫瘋的條款之服務範圍有列出台港澳,以Girls Band Cry作例,除了透過轉換IP確認播放地區僅限台灣外,還可以如何確認播放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01 (UTC)
- 又以Netflix作例,官網表示全球也是服務地區(小部分點名地區除外),那我可不可以認定全球(小部分點名地區除外)的片庫是相同,而且也可以全數觀看?所以結尾才說「 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13 (UTC)
- 「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根據上述,小弟請教閣下目前有哪些平台的播放清單有紀錄觀看地區?--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19 (UTC)
- Ani-One、Crunchroll--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1 (UTC)
- 能適用的平台有點少,怪不得70%的條目不合要求。這條文還需經得起考驗。--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8 (UTC)
- 符合要求的超過90%是採用第三方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2 (UTC)
- @HK5201314可否提供一些能符合條件的第三方來源的例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9 (UTC)
- 韓劇《重組家庭》於10月9日首播,共有16集,每週三連續播出2集,作為Viu Original劇集在香港、東南亞、中東及南非等16個地區於Viu網上平台獨家播出。
- https://hk.ulifestyle.com.hk/topic/detail/20046584--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03 (UTC)
- 這個來源雖也可說第三方來源,但是平台播放資訊相信也是來自平台本身的宣傳稿。我擔心這個過度執著証明平台所有地區著作權的規則,會變得本末倒置,視乎哪些平台的介面和宣傳稿剛好習慣很明顯地顯示這些訊息,而不是按是否盜版平台或關注度作出真正有效的篩選。--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31 (UTC)
- @HK5201314可否提供一些能符合條件的第三方來源的例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9 (UTC)
- 符合要求的超過90%是採用第三方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2 (UTC)
- 能適用的平台有點少,怪不得70%的條目不合要求。這條文還需經得起考驗。--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8 (UTC)
- 所以才說收錄難度比以前高不少(比英維還嚴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3 (UTC)
- 為何不考慮比照英維,非要過五關斬六將才行?--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2 (UTC)
- 英維一句 「English licensed 」、「維基百科不是」就可以達到目標。可這裏不斷有人用例子提問,故需過五關斬六將(你可看看方案1,僅翻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41 (UTC)
- 最初你是參照英維,我關注那個討論時好像一直是尋求更放寬方向,是何時變得比英維更嚴格?這個最後共識真是大家所接受嗎?--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45 (UTC)
- 由素菓霖及街燈管理員發言開始才大幅度增加內容,否則不會導致討論變得冗長。--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00 (UTC)
- 當初並不要求正版盜版,即容許編輯者寫「Netflix可以觀看此節目」(因無要求,故可以不寫播放地區區分著作權範圍;依然可以100%保留平台,最多刪除播放地區),但是航站區著緊正盜版之分,由這提案看來,至少70%條目即時不合要求,因為連最基本的來源也沒有,就算有來源,大部分來源也不會保證可觀看地區範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12 (UTC)
- 為何不考慮比照英維,非要過五關斬六將才行?--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32 (UTC)
- Ani-One、Crunchroll--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1 (UTC)
- 「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根據上述,小弟請教閣下目前有哪些平台的播放清單有紀錄觀看地區?--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19 (UTC)
- 相信閣下正路是引用節目的播放清單,用作證明此節目在某播放平台上架。但為證明著作權適用範圍,不得不用可觀看地區劃分,然而可觀看地區需要明文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20 (UTC)
- 又以Netflix作例,官網表示全球也是服務地區(小部分點名地區除外),那我可不可以認定全球(小部分點名地區除外)的片庫是相同,而且也可以全數觀看?所以結尾才說「 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13 (UTC)
- 另外,作為一般條目,若然內容中沒有提及的資訊出現在分類中,這未免怪怪的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09 (UTC)
- 因小弟不太確認是否有關於分類的指引,故才會如此發問,謝謝。--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13 (UTC)
- 那時花了兩個版本與管理員爭論Netflix例子,最後共識是若然「編輯者透過轉換IP了解可觀看地區範圍,即屬於原創研究行為」。雖然 動畫瘋的條款之服務範圍有列出台港澳,以Girls Band Cry作例,除了透過轉換IP確認播放地區僅限台灣外,還可以如何確認播放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5:01 (UTC)
- @HK5201314該規例對分類沒有直接影響,只是對OTT平台的來源有限制,查証不易,正如U君在原討論中說,萬一當中部分條目能找到合適來源,對刪不刪整個分類來說,就不是什麼理據了。--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1:13 (UTC)
待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播放資訊完成討論和修訂,再來進行分類上的討論,應可迎刃而解了。--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04:54 (UTC)
條目附圖中出現r18內容(成人內容)是否需要提醒/屏蔽/置換圖片操作
[編輯]
扶他那裡--TokumeiC(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4:18 (UTC)
- WP:CENSOR。--S叔 2024年10月28日 (一) 14:21 (UTC)
- 毫無疑問應該置換,特別是在有更好的選擇時。(之前有個條目中甚至還有截自AV的圖片,這明顯是不必要的)
- 「務必僅當遺漏會導致條目內容不完備或不準確,且無合適替代材料時,才能使用普通維基百科讀者認為褻瀆、粗俗或無禮的內容。」
- 「根據維基媒體基金會,有爭議的圖片應該遵循「最少驚異」的原則:我們應該儘可能選擇尊重讀者對於特定主題的傳統期望並且也不會犧牲條目質量的圖片。」
- 見於WP:OM。--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21:05 (UTC)
- 但WP:OM是{{subcat guideline-en}}啊…………看了看註冊日期,嗯,新魚。——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05 (UTC)
- 根據維基媒體基金會2011年5月29日的決議:「We support the principle of least astonishment: content on Wikimedia projects should be presented to readers in such a way as to respect their expectations of what any page or feature might contain.」
- 這意味著應該儘可能在非強相關的頁面避免刺激性內容(包括r18)。--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47 (UTC)
- 但基金會的說法「我們支持最小驚訝原則:維基媒體專案的內容應該以尊重讀者對任何頁面或功能可能包含的內容的期望的方式呈現給讀者。」並不是你提到的「儘可能在非強相關的頁面避免刺激性內容(包括r18)」。其次,扶他那裡的首圖作為這個文化類型的示意,一來風格如此,二來讀者在了解這類題材時應該有一定的心理預知並適應,三來現有的量已經足夠降低「驚訝」(只有一幅畫風示意的例圖)。另,根據下面的意見,技術限制了相應圖片在搜尋預覽的顯示。——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8日 (五) 00:28 (UTC)
- 類似的肛交等Template:性「性活動」「不同形式」的圖片,按照某些編輯的說法,是不是屬於「出現r18內容(成人內容)是否需要提醒/屏蔽/置換圖片」的情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8日 (五) 00:33 (UTC)
- 但WP:OM是{{subcat guideline-en}}啊…………看了看註冊日期,嗯,新魚。——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05 (UTC)
- 問題是,扶他那裡條目包含至少一張展示主題是怎樣的圖片很合理。而展示主題的圖片基本必然是R-18的。--S叔 2024年10月28日 (一) 22:48 (UTC)
- 可以用簡筆畫或不具有非必要性暗示的寫實圖片等形式來代替,這也符合「least astonishment」的原則。--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52 (UTC)
- 比如之前我說的關於屄的頁面,使用截自醫學書籍的圖片明顯比截自AV的圖片要好。--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57 (UTC)
- 畫風問題。扶她是日本ACG文化的一環,當中具特定的畫風技巧。為何要拿非源於該文化風格的圖片代替?拿一張雙性人的醫學照片或擬真圖片能說明日本ACG文化怎樣繪畫嗎?這跟在變態 (色情用語)以非日本風格作品說明有關類型的作品會怎麼表達一樣。屄我同意應拿醫學類型的照片。但扶她是具特定風格的色情文化類內容。--S叔 2024年11月5日 (二) 12:11 (UTC)
- 比如之前我說的關於屄的頁面,使用截自醫學書籍的圖片明顯比截自AV的圖片要好。--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57 (UTC)
- 可以用簡筆畫或不具有非必要性暗示的寫實圖片等形式來代替,這也符合「least astonishment」的原則。--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52 (UTC)
- R18圖片或許可以通過模板添加選項供使用者選擇,比如預設(不)顯示或點擊之後才完全顯示,可以給讀者更好的閱讀體驗。--Kethyga(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29 (UTC)
- Help:隱藏圖片的方法。這事應由使用者自行決定而非百科全書決定。傳統媒介且有關色情物品的學術性書籍也有加入潛在冒犯性的圖片來幫助説明,如《成人漫畫研究史》、《成人漫畫表現史》、The Japanese Adult Video Industry。為何作為百科全書要特別關注這些內容是否需要提醒/屏蔽/置換?--S叔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1 (UTC)
- 早期維基百科的確會用模板遮擋R18圖片,但很久以前就不再這樣做了。--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8 (UTC)
- Wikipedia:內容聲明,這類題材必然會引述一些R-18類的圖片題材,如果受不了的話或者管不住手的話,別看或者剁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05 (UTC)
- 然而,現在維基百科在搜尋欄輸入時,搜尋建議會顯示圖片,行動版網頁下面的相關頁面也會顯示圖片,這會讓人意外看到。只要放在首段的圖片就會作為縮圖顯示。--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21 (UTC)
- 我記得圖片允許添加一份class(
noviewer
?)用於標記不用於預覽顯示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22 (UTC)- 可是Help:圖像沒有提到啊,你不說我還不知道。--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36 (UTC)
- mw:Help:Images只提過後來添加了class入參,沒說過可以用哪些入參。
noviewer
應該是mw:Help:Extension:Media_Viewer、notpageimage
應該是mw:Extension:PageImages(控制搜尋或預覽時的選圖,應該就是需要的功能)。這些參數分布在周圍都是,也是偶然看技術老大修改時留意到的,不知道怎麼找到。(整天看技術新聞或者插件更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44 (UTC)
- mw:Help:Images只提過後來添加了class入參,沒說過可以用哪些入參。
- 可是Help:圖像沒有提到啊,你不說我還不知道。--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36 (UTC)
- 我記得圖片允許添加一份class(
- 然而,現在維基百科在搜尋欄輸入時,搜尋建議會顯示圖片,行動版網頁下面的相關頁面也會顯示圖片,這會讓人意外看到。只要放在首段的圖片就會作為縮圖顯示。--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21 (UTC)
是否合併音樂和電子遊戲評分模板?
[編輯]現行音樂和電子遊戲作品條目展現評分時會使用Template:VG_Reviews和Template:音樂專輯評分,可音樂評分模板內容不多,其使用的參數電子遊戲模板亦能實現,建議將其合併,沒必要留有兩個相同功能的模板。話說其他類型的作品條目也有相關需求(例如近日正在DYK評選蘋果核戰_(2004年電影)就有使用),考慮更名為作品評分模板,或是乾脆不管名稱繼續使用VG_Reviews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16 (UTC)
- 其實還有Template:TV ratings。不過如果最終要合併的話,希望能保留現時VG Reviews作為變體,畢竟它有預設評分媒體的代碼。--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祝你在亂流下平安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33 (UTC)
- 測試了一下,音樂專輯評分不能做到遊戲評分的多平台效果,遊戲評分的功能是強一點。--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2:47 (UTC)
- TV ratings居然是今年建的...,難怪沒看過。我是想把音樂、電視評分模板合併至功能較為齊全的遊戲評分模板,這樣音樂、電視也能應用遊戲內的評分媒體代碼,也因為只是合併,不影響原有的獎項列表和多平台功能。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1月2日 (六) 03:40 (UTC)
關於個別動車組列車條目中「相關條目」的問題
[編輯]閣下最近見到部分IP使用者對個別動車組中的「相關條目」欄目里添加冗長內容以及完全沒有關聯的動車組條目,包括但不限於:
- 新幹線E2系電力動車組加了日本新幹線大部分列車;
- 新幹線E7系電力動車組中添加和諧號CRH2G型電力動車組條目([18]);
- 新幹線E954型電力動車組中添加新幹線500系電聯車和和諧號CRH380A型電力動車組條目([19]);
- 港鐵動感號高速電動列車中添加Whoosh KCIC400AF型電力動車組條目,但刪除了和諧號CRH380A型電力動車組條目([20]);
- 復興號CR400AF型電力動車組中添加和諧號CRH2G型電力動車組、和諧號CRH380A型電力動車組、CR300BF型電力動車組和CR200J型電力動車組條目([21])。
針對上述編輯,是否應定性為擾亂性編輯或者做出相應的措施?--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58 (UTC)
- 我以為這個匿名點進去會是匿名使用者的貢獻,結果真的是「匿名」啊。--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9:54 (UTC)
- 看來要改一下才行🤣,一直以外匿名跟IP使用者是一樣的意思--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7:36 (UTC)
- 我認為「匿名/IP使用者/IP用戶」等類似詞組都是能互相替換的啦。
- 只不過剛才的「匿名」確實連結到條目〈匿名〉了😅--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4年11月1日 (五) 07:46 (UTC)
- 是的,我是這個意思,按進去是條目「匿名」,我以為會跳到貢獻這樣子。--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13 (UTC)
- 看來要改一下才行🤣,一直以外匿名跟IP使用者是一樣的意思--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7:36 (UTC)
- 順帶一提,E2的修改請參照Special:Diff/46844452/46872401這裡,是2017年11月由2位IP使用者進行的幾筆修改--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4年11月1日 (五) 02:39 (UTC)
- 那看來也是挺久的了......--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7:44 (UTC)
- 因為我不是特別了解這個主題,至少從我的角度來說,復興號動車組加入和諧號動車組以及新幹線動車組加入其他新幹線動車組那幾個無可厚非,其他的如果確實實際上沒有任何關聯的話,我認為基於AGF,仍然可以先行提醒,但如果是提醒後還繼續加入毫無關聯的「相關條目」,就可能給讀者帶來影響,這個時候才需要進一步措施。--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20 (UTC)
李穆 (申國公)
[編輯]電子計算機
[編輯]电子计算器,calculator也,臺灣稱電子計算機。电子计算机,computer也,臺灣稱電腦。雖calculator㞢頁,臺灣顯示爲電子計算機,然取其標題,或寘諸search框,或寘諸address bar,將引至computer㞢頁,實惑人也。竊欲遷computer㞢頁至電腦,並更calculator㞢臺灣顯示名爲電子計算器,雖不合先到先得㞢義,然有助消歧,可不?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4日 (一) 09:48 (UTC)
- @U:魔琴 請問閣下是打算在文言文維基百科開此話題嗎,因為實在是有一點文言,但是文言文維基百科沒有這問題 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7 (UTC)
- 可。--Miyakoo(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1:19 (UTC)
- 各地用詞及重新導向情況或有必要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4日 (一) 12:32 (UTC)
- {{uw-chinese}}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4日 (一) 13:54 (UTC)+1
- 這好像無助於消歧義啊?(如果台灣不用「電子計算器」這一名稱的話。)這種地區用詞不同的情況一般是將「電腦」改成平等消歧義頁吧?就像「朝鮮」一樣。——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4日 (一) 20:33 (UTC)
早些天寫論文的時候意外發現一些詞條似乎在中文維基百科沒有記載,所以隨手藉助Google翻譯和自己優化了一下,但因為時間倉促完成的很草率。如今有空,我試著重寫了一些詞條,有的還沒完工,有的差不多結束了,比如本詞條革命爭論。 還請各位評鑑看一看。--Sermayde(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4:52 (UTC)
- @Sermayde:根據WP:討論遞進機制,僅影響單一條目的討論須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若無人參與討論,則可用{{rfc}}徵求意見,或在此發送討論通告。--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4日 (一) 15:02 (UTC)
- 感謝回復,但我沒看懂模板--Sermayde(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5:30 (UTC)
- 在討論頁該章節標題下(即所有內容上方)加入
{{rfc|hist}}
(hist表示「歷史與地理」主題,或加入其他對應主題)即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4日 (一) 15:36 (UTC)
- 在討論頁該章節標題下(即所有內容上方)加入
- 感謝回復,但我沒看懂模板--Sermayde(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5:30 (UTC)
我發現色狼連結到的其他語言條目,除了粵語外都是sexual predator(性掠奪者),然而sexual predator的意義比色狼嚴重很多,而且是個專門術語,很明顯是不適當的連結。因此,我考慮將色狼與sexual predator的連結取消,並將色狼併入性罪犯中。--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03:24 (UTC)
- 改為連結ja:痴漢,並頂注消歧義其他含義(如偷拍)?--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2:11 (UTC)
- 發現新的問題,癡漢重新導向到色狼,但痴汉是消歧義頁。--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2:37 (UTC)
- 確實需要一個報告繁簡頁面不一致的bot。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39 (UTC)
- @魔琴:Iming前幾天就寫好了,就待審批了(而且不僅能「報告」,還能直接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2:45 (UTC)
- 不過其實我還在想另一個問題,就是繁簡是不是必須要重新導向到同一頁面?(我一直想把「朝鮮」繁簡分開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2:46 (UTC)
- 為甚麼?(或者應該問,怎樣分開處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5:32 (UTC)
- 確實需要一個報告繁簡頁面不一致的bot。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39 (UTC)
- 已將痴汉重新導向到色狼,並將色狼與粵語維基的鹹濕佬改連結到ja:痴漢。--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2:43 (UTC)
- 發現新的問題,癡漢重新導向到色狼,但痴汉是消歧義頁。--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2:37 (UTC)
馬島蟑螂條目的刪減與建立新條目
[編輯]個人認為此頁面與英文Gromphadorhini條目具有相似的內容但帶有衝突,文中提到有20種,但英文條目的描述為「包含六屬二十種來自馬達加斯加島的蜚蠊,一種除外」,是否能將此條目中Gromphadorhini族的描述移出成立一個上級條目並將「馬島蟑螂」這一詞彙定義為G族中居於馬島並透過氣管發聲的蜚蠊,並將此條目的資訊僅限為G屬p該物種--Akagi-1006(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08:11 (UTC)
- 支持。生物學上不同分類等級的內容不應該混在同一個條目。目前馬達加斯加蟑螂條目的內容如果與英文Gromphadorhini條目衝突,應該分開,但是相同的部分可以保留。因為下級分類本就應該是上級分類的子集,具有上級分類的共同特徵,下級條目可以適度重複上級分類的共同特徵。--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28 (UTC)
「by descent」與「diaspora」系列分類之譯名
[編輯]去年年末,英維那邊把「by ethnic or national origin」系列分類(中維譯作「各族群XX人」)都改成「by descent」了,又另設了一些「by ethnicity」分類。此改動算是解決了一個弊病,以前「by ethnic or national origin」的就是個大雜燴,把真正的族群和一眾「XX裔」混在一起。但中維這邊一直沒有更新,我這兩天便在做此事。
原有的「各族群XX人」分類名仍有用,留給新設的「by ethnicity」分類(範例:Category:各族群美國人)。至於「by descent」之譯名,在多方面考慮後,我定的是「各血統XX人」(範例:Category:各血統美國人)。不過@Ericliu1912提出了異議,認為「族裔」或許更佳(討論見此)。不知諸位有何看法,或是有何更好的詞語。
此外,「XX diaspora」系列分類在當前中維譯作「XX僑民」(範例:Category:美國的亞洲僑民),而「XX diaspora」主分類則譯作「海外XX人」(範例:Category:海外亞洲人)。若按網上常見說法,僑民是擁有本國國籍的海外人士,更符合「expatriate」之定義,而「XX diaspora」系列分類則是包含了「XX expatriates」(當前中維譯作「在外國的XX人」;範例:Category:在外國的德國人)和「people of XX descent」(當前中維譯作「XX裔」;範例:Category:德國裔)。所以是否應把「XX diaspora」系列分類從模稜兩可的「XX僑民」統一變更為「海外XX人」,與主分類一致(缺點是「某國的海外XX人」有點冗長,像是套娃),或是換成其他詞語?--BigBullfrog(𓆏) 2024年11月5日 (二) 11:02 (UTC)
- 既然下面分類都用「裔」命名了,我覺得就寫成「族裔」即可。「血統」氣息實在太重,也相對少見此種用法。若用「族裔」,則可兼顧「族群」及其出身之「裔」,相對「信達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5日 (二) 11:51 (UTC)
- 英維en:Category:People_by_descent下有en:Category:People by country of descent、en:Category:People by ethnic descent等分類,因此不能把by descent都翻成「族裔」,因為by country of descent是照「國家」而非族群劃分。我認為by descent翻成「後裔」或「後代」更為準確。如此「凱爾特人後裔」、「英國人後裔」就分別是照「族群」和「國家」劃分。--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8:46 (UTC)
- 英維en:Diaspora定義"The word is used in reference to people who identify with a specific geographic location, but currently reside elsewhere."中維的定義「流散(英語:diaspora,源自古希臘語:διασπορά)具有共同民族認同的人口群體由於游牧文化的入侵諸原因導致的遷徙」與英維不同,沒有來源,可能是WP:OR。
- 若照英維Diaspora定義,譯成「僑民」並無問題,因為「僑居」表示了對故土的認同,如同五胡亂華、衣冠南渡後,東晉在其所遷移之地方,冠以舊居住地之地名,建立僑置。東晉的士族領袖陳郡謝氏以陳郡為郡望,而東晉時陳郡已非東晉所有,這種對故土的認同就是中國式的Diaspora。--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9:06 (UTC)
- --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BigBullfrog(討論|貢獻)於2024年11月9日 (六) 06:02 (UTC)加入。
- 1.「各後裔」比「各裔」明確。英維en:Category:People_by_descent照中文習慣可譯成「依後裔劃分」。2.「祖源」一詞中文不常用,百科非不得已,不應使用不常用詞。--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16 (UTC)
- 主要是「各後裔」指代不明,打眼一看,或以為是各家族、名人的後裔,從指代明確這一點上來說還不如「族裔」。--BigBullfrog(𓆏)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22 (UTC)
我又想到了兩種:1.直接「各裔」;2.「各祖源」。不知二位意見如何? - 1.「各後裔」比「各裔」明確。英維en:Category:People_by_descent照中文習慣可譯成「依後裔劃分」。2.「祖源」一詞中文不常用,百科非不得已,不應使用不常用詞。--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16 (UTC)
- --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BigBullfrog(討論|貢獻)於2024年11月9日 (六) 06:02 (UTC)加入。
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筆誤或非中立
[編輯]
--Liqx(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9:53 (UTC)
- 還沒認真看。「成功XX」是部分中文使用者的行文習慣,沒有個人傾向,但是確屬贅字,應刪去。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22 (UTC)
- 原來在Talk:江歌案有了,麻煩不要到處亂貼,先摺疊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25 (UTC)
- 該新使用者Liqx疑似為Wikipedia:SPA,對眾多維基編者參與的該條目版本吹毛求疵,其對該條目有些改動為非建設性,現在又違反回退不過三方針,如為SPA使用者,其行為則不難解釋。請社群和管理員們留意。--Lvhis(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0:42 (UTC)
關於O7速刪
[編輯]本人在看Category:被擱置的草稿時,發現部分草稿(如Draft:刀鋒戰士 (2025年電影)),已滿足移到條目命名空間的水準,僅僅因為WP:NFF,需要在作品展開主體拍攝之後方能將本草稿移至主空間,但此草稿已經超過6個月未編輯,請問此時是否可以使用WP:O7快速刪除?mije meli carrot_233 -- 討論 2024年11月9日 (六) 00:43 (UTC)
- 如果覺得不該刪的話,隨手小編輯一下就可以避免被機器人掛速刪了吧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1:27 (UTC)
- 希望多些使用者參與審核草稿。減低草稿被刪的可能。明白AFC審核員工作量極大(--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3:15 (UTC)
- NFF不是正式共識?--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12:07 (UTC)
我還是堅持拆分地鐵站,理由如下:
條目里把國鐵車站站台說成「共設定5個站台面合計10個站台」,我之前說過清河站的13號線月台只是剛好放在國鐵月台隔壁,把13號線站台也統計進去實在不合適,與上海火車站站的情況一樣。這樣不當的統計方式會讓讀者誤以為13號線是國鐵車站的一部分,要刷身份證進站。(但其實是和地鐵清河站同一系統)
有人說這個拆分損失了大量資訊,但其實現在的寫法更有問題,現在所有國鐵地鐵車站都已經分拆(除了犀浦站),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讓它成為例外。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9日 (六) 06:59 (UTC)
- "所有國鐵地鐵車站都已經分拆",其中江陰站、北京朝陽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無錫東站、無錫站、大興機場站、天河機場站、新鄭機場站、南寧東站、虎門站、機場北站 (深圳市)等由User:阿南之人獨立完成。另ping一下達師@Hat600:。--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4年11月9日 (六) 08:13 (UTC)
- @Owennso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51 (UTC)
- 我沒意見,只要資訊沒丟失就行--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31 (UTC)
請檢查使用者李瞬生建立的人物條目
[編輯]使用者@李瞬生建立了一些非中文國家的人物條目,其中的譯名有些問題。請管理員檢查一遍。另外據其發言,其似乎對Wikipedia:譯名規範不夠了解。該使用者到現在為止不到2500次編輯,我有點疑惑為什麼其就獲得了巡查豁免者權限。請問@Iokseng當初授予此權限的理由為何?--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33 (UTC)
- @TuhansiaVuoria:譯名有問題不是什麼大問題,用不著請人檢查他的條目,這樣很傷人家的心。如果他的條目有事實性錯誤才需要被社群關注。那個譯名規範也不是正式的指引,沒有任何一條維基百科的規定要求使用者必須參照工具書翻譯外語人名;巡查豁免者也只是要求建立的頁面達到一定數量且符合豁免巡查的條件,譯名選取有些許瑕疵並不需要得到巡查。其實他大部分的譯名選取還是可以的,比文藝界和體育界人物那堆烏煙瘴氣的誤譯好不少了。--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12:02 (UTC)
- 「請管理員檢查一遍」也不至於,有具體問題就舉出來,大家討論一下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1 (UTC)
- 我說的請管理員檢查一遍是請關心譯名規範的管理員檢查一下那些譯名是否規範。維基編輯並不是說誰建立了就有條目所有權,而別人不能不檢查。我沒有時間及精力去一一檢查其所建立的條目,所以才請管理員去檢查。畢竟還有很多編輯還是很在乎維基中的譯名。在烏克蘭地名討論之後有些編輯對TMBW這種大批量建立條目而忽視質量的做法是有爭議的。我希望中維里寧缺毋濫。我稍微檢查其的幾個編輯,發現有問題,有幾個我已提出移動討論(之後如發現有問題我也將提出移動討論)。同時也希望其了解人名地名的譯名規範,讓其建立的條目能讓其他編輯放心。--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17:25 (UTC)
- 我現在檢查了其最近30多新建立的人名條目(除日本人名外),有上10個有疑問,因此大約三分之一的有問題。最早兩個我已經移動了,其餘我已提出了移動討論,還有一兩個有疑問,但我沒有提出移動討論。其建立的條目好像都是使用簡體用字,因此如果不採用大陸譯名規範的話,那就是新馬用字。可是新馬一般來說都是隨大陸用字,有時有可能不同,這種情況下最好需要引用來源佐證。如果是台港用字的話,請用正/繁體,最好也引用來源或在編輯摘要里提及,讓別的編輯使用者知曉。
- 另,不同意上面@微腫頭龍的說法。中維里譯名有問題一直是個大問題。上面引用的那個譯名規範是個草案沒錯,但命名常規及其他方針指引中都是強調譯名來源的重要性,在沒有直接來源的情況下就應該採用工具書來翻譯。在烏克蘭地名的長篇討論後您能說出這樣的觀點,確實是令人驚訝的。--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18:51 (UTC)
- @The3moboi:您似乎也對譯名感興趣,是否可以跟蹤一下?謝謝!--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20:46 (UTC)
- 我是說這個問題不是嚴重到要請社群關注的程度,那樣有些太上剛上線了。我看到你在這裡發起的討論才感到驚訝。維基百科只是要求你所用的名字有來源,即便只有一個(正規來源)也可以,所以他的行為完全沒有違反任何規定。並沒有任何規定說明使用者必須從工具書裡選取譯名,你如果希望有如此規定可以提案。你應該和他私下裡溝通就行了,不用到這裡來發起討論,更不用質問授權巡查豁免的管理員(因為巡查員也不會管這個,會巡查時順便巡查譯名的怕是只有我會這麼做)。當然啦,如果他是像TMBW那樣長期高頻率地建那確實需要關注一下(實際上目前也沒有任何規定能限制這種行為)。--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0:34 (UTC)
- 我首先移動韋伊諾·哈基拉的條目,其回退了我的移動但未給任何理由。我在條目討論頁發起了討論,但其在我的討論頁User talk:TuhansiaVuoria及Talk:卡爾·古斯塔夫·泰辛里留言,使用了不友善的「你國」詞彙。我不是管理員,只覺得譯名是個問題,我的義務是將此資訊提供給管理員去處理,我不想在以後去跟蹤此事。我沒有說其違反任何規定,只是希望其自己去修改自己建立的條目及以後注意譯名情況。其具有巡查豁免權,但其做法沒有得到我的信任。其已經建立了460多條頁面,好像多數都是這種的非中文國家的人物條目(感謝其的貢獻),所以覺得應該要請社群關注一下。我向授權巡查豁免的管理員提出問題,那您要理解為「質問」我就無能為力了。那我該怎樣向管理員提問?--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7:57 (UTC)
- @微腫頭龍 @Ericliu1912:對兩位的發言感到失望。好像是對發現問題的人覺得有問題,而對問題本身避而不談。我在此事件都是就事論事,希望維基的質量能提升,只是不願看到一個新的TMBW的出現。--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8:10 (UTC)
- 如果他反覆無理由回退閣下的移動,可以提報到WP:AN3或WP:ANM。而且閣下的移動理由可以更加完善,如:「韋」更接近原文發音、參考《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修改譯名。這樣可以減少誤會。只有一個「調整譯名」未必會被他人正確理解,可能還會覺得莫名奇妙。
- 如果他使用了不禮貌的用詞,可以提醒(閣下也提醒了),屢教不改可以提報到WP:ANM。
- 以我對管理員們的理解,他們是不會來處理這種東西的,他們只會執行移動請求。因為中維特別缺乏管理員,他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忙。(你看烏克蘭專題的譯名問題這麼長時間以來有管理員來修正嗎?Eric君也只是參與討論很少動手去修正譯名。)
- 你可以看一下WP:巡查豁免權的要求,一般而言達到要求的使用者只要所創條目沒有很嚴重的問題(事實性錯誤、沒有維基化、嚴重機翻等)都可以獲權。上方也說了有無這項權限都不會有巡查員來巡查他選的譯名,所以可以不必針對這點說事。如果你此前不了解現在總該了解了吧?
- 最後,非常建議閣下在最一開始就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清楚(包括舉例、何處發生了爭議等)。而且他也不是無法溝通的無理之徒,這件事情完全可以私下裡交流解決。如果覺得哪些條目有問題,附上詳盡的理由後直接移動就是。--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