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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能终止吗

杨** 海南-海口 抵押担保咨询 2024.10.28 21:12:26 479人阅读

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诉讼时效能终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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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在特殊情况下可终止。保证期间是确保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时间,通常由双方协商决定。若无规定或不足,那么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到期后6个月起算。在此期间,债权方无催促者,担保人即可免责,即期待担保人责任的结束。对诉讼时效而言,它是债权人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通常为3年。超过此期限,债务人有权以过期为由,拒绝还款。不过,若是诉讼时效被打断,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请求,或者债务人同意还款等,那么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

2024-10-29 00: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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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海南-海口

一旦你成为别人贷款的连带担保人,你就得对这个债务负责了。保证期间就是你需要承担责任的时间范围,一般来说都是双方事先商量好的。要是没说清楚或不算太明白的话,那就对应着付不起债的那天开始算,大概持续半年左右。这段时间里,如果那个借钱的人没有找你来还债,那你就可以摆脱这个责任了。当然,如果你在保证期间内已经帮他还过债了,那就另当别论了。
然后我们再说说诉讼时效。就是你去法院告状要保护自己权益的时间限制。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你在这个时间段里没有行动,那么诉讼时效过期之后,那个欠款的人就有了一个抗辩的理由,可以直接拒绝还钱给你。但是,只要你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诉讼时效被打断过,比如你去找借款人追讨过、他也承认了但还不起、又或者你们之间达成了其他解决方案等等,那么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开始计算。

2024-10-29 00:2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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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九龙

保证责任这个事,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还是有可能就这么淡出视野的。
首先说说什么叫做保证期间。这个保证期间,就是用来决定保证人是不是要对担保债务负责的时间段,一般的情况下,都是双方自己商量着来;若是没说清或含糊不清的话,那就是主债务到期的那天开始算起,最多也就6个月的时间。你知道的,在这段时间里头,要是债权人没找过保证人给钱,那保证人就不用再背锅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常常把保证期间称为“超过这段时间就免责”。
然后就是诉讼时效。这个诉讼时效可不是随便就能给打断的,一般是3年,也就是说从债权成立的那一刻起,如果债权人没能在这段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保护自己权益的诉求,那么等到三年后的这一天,就算债务人想还债都不行,因为他已经过了时效抗辩权,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还款。但是,如果出现了诉讼时效被打断的情况,比如债权人去跟债务人求情让他还钱,债务人点头答应还钱之类的事情发生,那就要从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2024-10-28 22:2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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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针对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及诉讼时效,在特定情境之下它们其实是有可能被终止的。
首先,我们来谈谈保证期间。它是用来确定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段,通常情况下,这个时间段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商定的;若双方并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晰,那么保证期间就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总计六个月。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未能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那么保证人将自动免除其所负有的保证责任,这也意味着,保证期间的结束将会直接导致保证人责任的终止。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诉讼时效。它是指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保护其民事权益的有效时间范围。一般来说,这个时限为三年。
然而,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能行使其权利,那么当诉讼时效期满之后,债务人将有权援引时效抗辩权,从而拒绝履行其债务。但是,如果出现了诉讼时效中断的特殊状况,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了实现债权的请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其义务等等,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4-10-28 22:02:4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被侵害,从当时就可以计算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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