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笼之役”发生在1841年9月底–10月,“大安之役”发生在1842年3月,此二“战役”通称“台湾之役”,1842年8月台湾地方政府即奉圣谕斩杀此二“战役”中197名俘虏(清方记载称139名)、期间另有87名俘虏遭虐杀,称为“呐尔不哒”号事件,发生于鸦片战争期间,当时英国运输船“呐尔不哒”号及双桅商船“阿呐”号先后在台湾鸡笼(今基隆市)及大安(今台中市大安区)触礁,船难生还者与地方民勇和清军发生冲突。台湾地方政府就此期间五度上奏捷报及俘获近300名夷人,两船难的生还者被拘禁及徒步押往台湾府城道光帝在清军于浙东之战战败后的1842年5月14日下令处斩此二“战役”的俘虏,地方政府受令后,将俘虏囚禁至1842年8月10日斩首。近300名上岸的英方船员中,仅11人生还。

“呐尔不哒”号事件
第一次鸦片战争的一部分

台南的阅兵场: 英国国民于此遭公开处决
日期1842年8月10日
地点25°09′04″N 121°45′22″E / 25.1511°N 121.7561°E / 25.1511; 121.7561
结果 清方处决197名英方俘虏,另有87人受虐致死。
参战方
 英国 清朝
指挥官与领导者
颠林船长 达洪阿
姚莹
鸦片战争

背景

编辑

17世纪中国开始出现吸食鸦片的记载,对鸦片的需求导致外国进口的鸦片增加,也导致中国国内种植罂粟,到18世纪吸食鸦片渐渐为中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清朝严格控制其进口和种植。 自19世纪初叶开始,为了平衡进口中国茶叶等货物带来的贸易逆差,英国商人大量向中国走私主要产自其殖民地的鸦片,鸦片大量输入使得中英之间的贸易由中国的出超变为英国的出超,导致中国境内的白银大量外流,清朝财政严重受损。为此,清朝政府开始颁布禁烟命,并派钦差大臣林则徐前往广州负责执行。

1839年8月初,中国禁烟消息传至英国。在各英商商会的游说及压力下,英国内阁于10月1日作出“派遣舰队去中国海”的决定。 1840年2月,英国政府任命懿律义律为正/副全权代表,懿律则另兼英军总司令。4月,英国议会对此进行激烈辩论,最终以271票对262票否决谴责政府处理事件手法。同年6月,懿律率领的英国舰船40余艘及士兵4000人到达中国海面,鸦片战争正式开始。

同时英国东印度公司致力于东地区推展其贸易活动。他们认为台湾蕴藏丰富资源、可成为成功的贸易站。公司游说英国政府可首先占台湾,然后将贸易垄断权授予公司。有英人William Huttmann亦于1840年致函英国外相巴麦尊,声称鉴于该岛的战略及商业价值及清朝松寛的管冶,英国只需派遣一艘军舰及少于1500名士兵,便可占领台湾东岸,推展贸易,英国政府并无反应。在鸦片战争期间, 英舰亦不时于台湾海峡及澎湖列岛巡航。[1]

清军的防守

编辑

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刚起,英国船只除了攻击广州外,也几乎于同时攻打台湾不远处的厦门。身为台湾军政首长台湾道姚莹台湾镇达洪阿因此奉命严加镇守台湾,并增修17处炮墩及炮台

姚莹奉命战备后,首先封锁台湾各港口,不许任何船只接近。阴历六月十八日,英船入台南鹿耳门试探,因封港而被迫离开。姚莹随即于七月递状商请王得禄协防,而王得禄亦于道光廿一年五月前往澎湖镇守。同年七月,姚莹除了戍兵14,000人于各港口外,也于台湾各地募集乡勇民兵达47,000人。

鸡笼之役

编辑

清方记载

编辑

1841年9月26日(道光廿一年八月十三日),英国双桅军舰(或另说法称运输船呐尔不哒号(Nerbudda,又译作“纳尔不达”号)从香港岛出发原本要跟随英国舰队对中国浙江镇海发动攻击,然而遇上大风漂流至鸡笼港(今基隆港)。[2]9月30日(道光廿一年八月十六日),呐尔不哒号发炮向基隆二沙湾炮台三沙湾炮台攻击,台湾的清朝守兵还击,击伤该船,呐尔不哒号发重炮后撤出港湾,撤离中误触暗礁,以致船体进水,多名船员落水溺毙。[3] 之后,艋舺营(台北营参将邱镇功追逐沉船,计俘虏印度人133人,而其余船上的英国军官10人与其他22名印度人在战役中阵亡。道光帝在捷报上批“可称一快,甚属可嘉”。

10月10日,英军攻陷镇海,清廷体认到英军船坚炮猛,在沿海与英军作战难以取胜,遂下令各地海防改采“坚壁清野”的作战方法[4],即“各海口中择其地有要隘可以退伏者,将炮勇酌量分撤,半守口门,半为埋伏,诱其入而歼之。”[5]

10月27日,英舰“猎人号英语HMS Nimrod (HMS Nimrod) ”直入鸡笼,对二沙湾炮台攻击,并派兵登陆三沙湾二沙湾三沙湾两处兵房被炮火烧毁,清廷守军于三沙湾鼻独山山上埋伏并开炮击退登陆的英军。[6]道光帝在捷报上批“两月之内连获胜仗,甚属可嘉”。[7]

英方记载

编辑

据台湾学者章瑄文研究,‘英方记载,[8]该船起初系由香港开往舟山[9],船上载有274名船员,包括243名印度人,29名欧洲人及2名马尼拉人,但于舟山群岛附近遭遇大风激浪,桅杆断折,一艘小船与两艘救生艇一并冲失。1841年9月26日(道光廿一年八月十三日),该船漂流至台湾鸡笼洋面,船身虽触及暗礁却仍可以支撑,因而继续漂流洋面,于浅水处下锚泊船。其后只有船长、大副、二副以及陆军第五十五团成员共卅四人乘坐仅存一艘大型救生艇,沿着台湾东岸漂流逃生,并于1841年10月6日获英籍鸦片船“黑天鹅”号 (Black Swan) 之救助返抵香港,却将二百余名印度水手(多为清洁工、挑夫、医护人员)弃置搁浅船上,任其自生自灭,而事后于英方全权大使璞鼎查调查当时逃生军官有无失职责任之报告中,则对于事发经过如此描述:“呐尔不哒号于失去主桅后,随即冲上一层暗礁,船身破裂,漂入位于台湾北部的鸡笼湾,……两天后,船长、大副与第五十五联队长官 Hamilton 所带领的一小支队与二、三名私人仆役,乘着当时仅有的一只小艇弃船而去,而后安抵香港” 。

璞鼎查更指出,为防止遭弃留于“呐尔不哒”号上人员挟怨攻击逃生小艇,当日舰上管理阶级于离去之前,曾将船上炮管尽皆毁坏,并将弹药销毁,炮弹丢弃,可见最初船上确有火器武力。然在船长等人已弃船逃生后,船上剩余留守人员究竟有无发炮攻击岸上守军之能力,抑或当时火炮已遭破坏殆尽、无法击发,相关细节则目前仍缺乏具体事证来加以厘清。’[10]

“呐尔不哒”号上备有粮食,而在滞留于平静的鸡笼(基隆)湾的5日之中剩余的船员制造逃生木筏。在尝试登岸中,一些人溺毙,另一些为岸上抢掠者所杀,其余为当地政府人员擒获,被分成小队徒步押解至台南。[11][12] 当地指挥官汉人台湾道姚莹及满人台湾镇总兵达洪阿上奏道光帝、妄称岸上炮台发炮击沉该船及歼敌数十。道光帝其后赏赐二人。但事实上,这些被杀人士均为海难的生还者。[1] 最终只有二人幸存及于翌年的集体处决后被送往厦门。[11]

尝试拯救

编辑

1841年10月19日,英六级小型风帆战船“猎人号(sloop-of-war HMS Nimrod)”前往鸡笼海域营救,至万人堆以每名洋银百元要求换回“呐尔不哒”号的船难生还者,由于清军与当地居民至27日迟未答复,船长皮亚西(Captain Pearse)获悉船员已被送往台南及被囚,便传令炮轰该港,二沙湾炮台遭击毁,摧毁27座大炮后,英军见海岸边炮台已毁,又找不到呐尔不哒号船难生还者,于次日中午便退离,回航香港。[13][1]英舰赎索船难生还者无果,炮轰尽毁清方炮台后自行退离,台湾地方官员续妄奏捷报称清军击退来犯英舰。

1842年10月8日,英舰“蟒蛇”号(HMS Serpent英语HMS Serpent)船长你夫(清文献中译名,Commander William Nevill)离开厦门前往台湾。[14] 英舰Cambrian法语HMS Cambrian (1841)号船长札士必作何英语Henry Ducie Chads(清文献中译名,Henry Ducie Chads)命令他往询问两艘失事船只人员的下落时悬挂免战白旗。[15] 英方此时已知悉这些俘虏已被处决。 你夫带同札士必作何要求台湾长官释放生还者的函件。 惟你夫回报,对方并不欢迎他及拒绝接收该函件。[15] 对方亦称最后的生还者正被送往福州。.[16] 他们遂于10月12日返回厦门。[17]

大安之役

编辑

清方记载

编辑

道光廿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英船“阿呐”(Brig Ann,又译作“阿恩”号)至梧栖港(今台中港)探访后,在外洋滞留。因水师实力不如英方,台湾镇达洪阿通知淡水鹿港等地守兵严加戒备,令其不得与英国进行海战,并决定诱敌入台湾内陆河川搁浅。

正月三十日,阿呐号想从位于台湾中部大安溪的大安港(今台中市大安区)上岸,清军于是派数艘渔船诱导其入河内多礁处。英军因不谙地势,随后于大安溪中段处搁浅。达洪阿即派兵前往伏击,最后英船被击沉,数十名英国人被杀。另外尚有十八名英国军官,一名红人(印地安人),三十名印度人,五名广东九龙人遭俘虏,清军并在船上掳获11门大炮等兵器,及该英舰先前于中国长江海战获得的少数中国战利品。道光帝在捷报上批示“大快人心”、“稍舒积忿”、“全赖尔等智勇兼施,为国宣威;朕嘉悦之怀,笔难罄述”。台湾道姚莹自夸:“夷人五犯台湾,不得一利,两击走,一潜遁,两破其舟,擒其众而斩之”,先前1841年7月中英船在鹿耳门外出没,9月中英船在台湾各港口外出没,引起虚惊,都被报称战功击退英夷。[7]

英方记载

编辑

“阿呐号 (Ann)”为怡和洋行的双桅商船,台湾学者章瑄文‘综合“阿呐”号当事人与战时其他英国军士于事后出版之记录,则该船于1842年3月8日(道光廿二年正月廿七日)自舟山携带财货起锚南驶,目的地为澳门。该船有57人员,包括34名印度人,14名欧洲或美国人,5名华人及4名马来亚或新加坡人。[11] 他们大都是欧洲、印度水手及俘虏。途中船长颠林见风势顺畅,甚至计划于泉州、厦门稍事停留进行补给。然自9日傍晚起风势转强,大雨骤起,浓雾中海面能见度极低,“阿呐”号遂逐渐偏离原订航线,终至误触暗礁。其后“阿呐”号经历一整日风雨飘摇,乃于3月11日(正月卅日)清晨搁浅于台湾洋面,当时船员虽试图抢救武器财货,然因船身已遭严重损毁,船尾冲失、桅杆断折,尤其火炮弹药几乎已全数不堪使用;眼看风浪日强,情势危急,船长乃决定趁退潮之际弃船登岸寻找接驳船只,俾能早日离开此地前往泉州,稍早船员中尚有人认为船只系搁浅于乌坵屿(OcKseu),直至天色大明,才自岸边景况判断自己身处福尔摩沙岛北方淡水与鸡笼之间海岸。此时船上成员中已有一名印度水手与一名中国看银师先是遭海潮冲走,继而为台湾官方俘虏。其余船员遂于11日早晨七时左右,携带少许仅存武器、罗盘、望远镜与粮食衣物,弃船往东北行进。一行人沿水深及膝浅滩上行未久,越过沙洲,便发现一浅水小湾,当时湾中有四艘满载米谷之舢舨,船上渔民友善招呼英人前往,“阿呐”号船员乃请中国籍木匠与看银师担任翻译,登船与船夫沟通,表示愿以三千元酬劳重金雇用其中两艘船将英人带往泉州。船夫起初表示,若风向配合,则愿意考虑,并友善招待英人享用餐食;英人特别指出,此时双方并未发生任何冲突。此时天又下雨,英人全身湿透,狼狈不堪。胳哩乃感叹自身处境:“身处敌人的土地上,却没有任何武装可供自保”。随即英人便遭小湾北方岸上闻讯集结而来之全副武装官民成群包围并投掷石块攻击,人数有数百至数千不等,其后更有一名乘轿官员带领一队兵士抵达堤岸加入攻击行动。双方僵持数小时后,颠林船长见势不可为,遂令“阿呐”号船员主动弃械投降。孰料随后数百官民一拥而上,对毫无还击能力之船员施以毒打凌虐,并威胁将之杀害。水手们非但于寒风中被强迫脱去身上衣物,而后更遭重枷系身绑赴淡水厅治,而“阿呐”号船上所装载货物与船员个人财物亦遭一干兵民掠夺殆尽’。[18]姚、达二人同样向道光帝妄奏捷报。

57名船员及乘客的名字及命运于1843年的中国丛报中列出:[19]

  • 43人被斩首
  • 2人死于狱中
  • 2人死于船难
  • 1人逃出
  • 8人(6名欧洲或美国人,1名印度人,1名华人)被释放往厦门。 [20]
  • 1名囚犯(1名据称自愿留下的华人[20]

台南杀俘

编辑
 
台南的阅兵场: 触礁英船被俘船员于此遭公开斩首

清方于“呐尔不哒”号事件中俘获一百卅三名英人。当他们被押解至台南台湾府城时,只余一百一十九名存活。连同“阿呐”号的五十四俘虏(英人四十九名,汉人五名),共有一百八十七名俘虏被囚于台南。[21]

道光四十二年四月初五日(1842年5月14日),台湾大安第二次捷报到京,道光帝为表嘉许,赏达洪阿太子太保,姚莹“二品顶戴”。时清兵宁波战败、英军进威胁南京。所获夷船中又有镇海、宁波战役之战利品。道光大怒,遂于同日谕令‘取供之后,除夷头目暂行禁锢、候旨办理外,其余各逆夷与上年所获一百卅余名,均著即行正法,以抒积忿而快人心’。谕旨于五月十九日(6月27日)送抵台湾府城。[22] 1842年8月9日至13日,共139名俘虏于台南被斩首(包括红夷3名、白夷10名、黑夷126名)。只有11人,即“阿呐号”船长颠林(F. A. Denham),8名“阿呐”号人员(包括两名汉人)与两名“呐尔不哒”号水手幸免[23]及其后由台湾府道于10月29日送往厦门释放[24]。但其他西方及台湾文献及著作都认为两船总共有197名俘虏被斩首 [25]。中国丛报报导行刑的情况:

其余197名囚犯都各保持些少距离、双手从后扣着手铐、锁上脚镣、双膝跪地来等候行刑。刽子手双手执刀,将他们逐个就地斩首。他们的尸身全被投进一个墓穴, 而尸首则被竖立在海旁的笼中。[26]

其他约87名的囚犯则在囚禁期间被虐致死。[27] 其中被斩首的商人胳哩(Robert Gully)及幸存的船长颠林(Captain Frank Denham)在他们的日志中均记录了事件的详情。他们的日志于1844年在伦敦出版。

获释幸存者中的纽文(Mr Newman) 于10月25日从一名清兵中获得胳哩日志的一页。它记载了胳哩于8月10日最后一项日记。该清兵谓此页日志是在胳哩行刑时除下的上衣中取得。[26]

英国医生威廉麦士 (William Maxwell) 与一位台南行商的华籍年老文员的会面,在行刑25年后的1867年发表。当中麦士询问文员他是否记得杀头事件。他确认记得,并称当日出现持绩3天的大雷暴,淹死约1000至2000人:“我清楚记起当天,褔摩萨黑暗的一日,上天对斩杀夷人一事作出审判, 然而此事是为报厦门战死将士之仇。”[28][29]

后续

编辑

1842年7月21日镇江失守后,英国军舰于8月间闯入南京江面,耆英伊里布等赶到南京议和。在英军的胁迫与不了解国际法下,中国清政府全部接受了英国提出的议和条款,并于8月29日订立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条约签订后,英国人要求清朝命其台湾镇、台湾道,将英国俘虏全数解往福建厦门。清廷害怕和约生变,并没有告知俘虏大部分已被处死的事实。

同年10月7日,英人派“蟒蛇号”(HMS Serpent 又译作“沙边”号)船长你夫(W. Nevil)携带英军统领文书,驾船到台湾索俘,但空手而回并首次知悉百余英俘遭处决。璞鼎查则于11月下旬确认杀俘事件百余英俘,甚表愤怒,特向清朝谈判代表耆英表达严重不满,除了否认英国前往台湾两艘的船只主动攻击外,更指控台湾道姚莹杀害非军职的英国公民[30]

在英方强大压力下,道光帝迫于无奈命闽浙总督怡良赴台调查。怡良于1843年2月23日抵台湾府城,经两月,于4月23日奏报,称其“沿途访问真确,公论俱在”,“两次夷船之破,一因遭风击碎、一因遭风搁沉,并无与之接仗计诱如该道所奏者”。而达洪阿、姚莹即使当时镇守府城,并未确实身在行间,然贵为镇道大员却不能实事求是求证地方官员所奏情事,反一意铺张,致为英人借口寻事,殊属辜恩溺职,咎有应得,遂将姚、达二人带回内地,建请“或饬部从重治罪,或解部审办”,并提议应将先前两次大捷对于台湾文武官员之叙奖一并撤销。道光帝据奏,断定台湾镇道欺饰冒功,辜负皇恩,自取罪戾,乃命将二人革职解交刑部审办,并追回鸡笼、大安两次保奏文武员弁之封赏,但仍保留对于在事出力义勇民人之奖励[31]

五月中旬,姚、达二人押解上京,八月十三日(10月6日)入刑部狱,由首席军机大臣穆彰阿会同刑部加以审讯。八月廿五日(10月18日)穆彰阿奏报会部公审结果,随附姚、达二人亲供,内容与先前怡良所奏大致相同,然文中却未提出任何办理意见,推测此应恐系受当时京师支持姚、达二人的舆论压力,并揣摩道光帝不欲严加追究台湾杀俘之心态。道光帝即以二人自陈当日仅据文武士民禀报,未亲自查访实情,以致陈奏浮夸,本有应得之罪,然念其在台多年,尚有微劳,尤以累次平定南北路匪徒滋事绩效卓著,故仅将二人革职,加恩免治其罪;二人乃于是日出狱,总计入刑部狱仅廿日旋遭释放。两个月后,或许认为风波已息,十月,清廷重新起用达洪阿降补三等侍卫,差充哈密办事大臣,不久后加副都统衔改调伊犁参赞大臣[32];旋即,姚莹亦受命降补四川蓬州知州[33]。道光帝又下旨行刑而以姚、达二人下属为代罪羔羊。[34][35]朴鼎查并不知晓被骗。英国政府直至港督戴维斯(John Francis Davis)于1845年3月11日向外相鸭巴甸(Lord Aberdeen)告后才得知二人获释及被委新职。[1]

道光三十年(1850年), 新即位之咸丰帝为收拾人心,更为姚、达二人平反,而归罪于道光朝被视为主抚要角之军机大臣穆彰阿,与总责洋务办理之耆英,谓: ……从前夷务之兴,穆彰阿倾排异己,深堪痛恨!如达洪阿、姚莹之尽忠尽力,有碍于己,必欲陷之。耆英之无耻丧良,同恶相济, 尽力全之,似此之固宠窃权者,不可枚举[33]

咸丰年间姚莹任湖北武昌盐法道,升广西按察使,署湖南按察使。咸丰三年(1853年)卒于任内。达洪阿则于1854年调往河北阜城与太平军对抗,不久即于战役中阵亡。

注脚

编辑
  1. ^ 1.0 1.1 1.2 1.3 Tsai 2009, pp. 66–67
  2. ^ 章瑄文,〈纪实与虚构:鸦片战争期间台湾杀俘事件研究〉,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2006年。P.105
  3. ^ 姚莹,《东溟奏稿》,页33-38。
  4. ^ 此段直接引自许美策,〈二沙湾炮台(1840–1895)之再考与补遗〉,《台北文献(直字)》,199(2017.3)。P.141
  5. ^ 姚莹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中复堂选集(v.1)》(台北市:台湾银行,1960年,平装本),页101-104。
  6.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v.4)》(天津市: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版),页295-297。
  7. ^ 7.0 7.1 陈政三. 鴉片鬼佬死亡之旅. 紅毛探親再記: 島內島外趴趴走 初版. 台北: 五南图书. 2014年1月: 46–47. ISBN 978-957-11-7406-8. 
  8. ^ 数部当时英国参战人员日后所出版回忆录中皆有提及“呐尔不哒”号事件。如: W. D. Bernard, The Nemesis in China, pp. 291-301; John Ouchterlony, Chinese War, pp. 496-511; D. Mcpherson, Two Years in China, pp. 235-237. Dan Patridge, British Captives in China: An Account of the Shipwreck 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of the Brig “Ann”, pp. 29-30.
  9. ^ Ouchterlony 1844, p. 203
  10. ^ 此段直接引自章瑄文,〈纪实与虚构:鸦片战争期间台湾杀俘事件研究〉,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2006年。P.108-109
  11. ^ 11.0 11.1 11.2 The Chinese Repository(中国丛报), vol. 11, p. 684
  12. ^ Ouchterlony 1844, p. 204
  13. ^ 许美策,〈二沙湾炮台(1840–1895)之再考与补遗〉,《台北文献(直字)》,199(2017.3)。P.143
  14. ^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 p. 627
  15. ^ 15.0 15.1 Gordon 2007, p. 11
  16. ^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 p. 628
  17. ^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 p. 629
  18. ^ 此段直接引自章瑄文 论文118-119 页
  19. ^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 114
  20. ^ 20.0 20.1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第11卷, p. 685页
  21. ^ 章瑄文 论文115,124页
  22. ^ 章瑄文 论文125页
  23. ^ 章瑄文 论文127,134,136页
  24. ^ 章瑄文 论文133页
  25. ^ 见中国丛报 12册;Journals Kept by Mr. Gully and Capt. Denham During a Captivity in China in the Year 1842. p. 163; 章瑄文 论文127 页;蔡石山著《Maritime Taiwan》;及Joseph Beal Steere著《Formosa and Its Inhabitants》
  26. ^ 26.0 26.1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 248
  27. ^ Bate 1952, p. 174
  28. ^ Mayers et al. 1867, p. 313
  29. ^ Thomson 1873, no. 13
  30. ^ 章瑄文 论文131,139页
  31. ^ 引自章瑄文 论文148,149页
  32. ^ 副都统与总兵平级。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藏《清国史馆传包》702001941号。
  33. ^ 33.0 33.1 引自章瑄文 论文150页
  34. ^ Mao 2016, p. 442
  35. ^ 台湾学者章瑄文于研究中英文献后提出行刑日期应为1842年8月9日至13日。(见章瑄文,〈纪实与虚构:鸦片战争期间台湾杀俘事件研究〉,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2006年; 136页)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ume 11. Canton. 1842.
  •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ume 12. Canton. 1843.
  • Bate, H. Maclear (1952). Reports from Formosa New York: E. P. Dutton.
  • Davis, John Francis (1852). 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Peace. Volume 2. London: Longman, Brown, Green, and Longmans.
  • Fairbank, J. K.; Teng, Ssu-Yu (1943). "I-liang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n Hummel, Arthur William. 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 (1644-1912). Washington: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 Gordon, Leonard H. D. (2007). Confrontation over Taiwa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 and the Powers. Plymouth: Lexington Books. ISBN 0739118684.
  • Mao, Haijian (2016). The Qing Empire and the Opium War.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1107069879.
  • Mayers, William; Dennys, N. B.; King, Charles (1867). The Treaty Ports of China and Japan. London: Trubner and Co.
  • Ouchterlony, John (1844). The Chinese War. London: Saunders and Otley.
  • Polachek, James M. (1992). The Inner Opium War. Council of East Asian Studies.
  • Thomson, John (1873). Illustrations of China and Its People. London: Sampson Low, Marston, Low, and Searle.
  • Tsai, Shih-shan Henry (2009). Maritime Taiwan: Historical Encounters with the East and the West. Armonk, New York. ISBN 9780765623287.

延伸阅读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