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州
沿革
[编辑]北朝
[编辑]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改吐京鎮為汾州,治吐京郡蒲子城(今山西省隰縣),領四郡:吐京郡、西河郡、五城郡、定陽郡。孝昌二年(526年),吐京、五城、定陽三郡陷於吐京胡,寄治於西河郡,州治遷至西河郡隰城縣茲氏城(今山西省汾陽市)。[1]
唐宋
[编辑]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改浩州(領隰城、永安二縣)復置汾州,割并州文水縣屬汾州。貞觀元年(627年),廢介州,其所領介休、平遙二縣改屬汾州,文水縣還屬并州,改永安縣為孝義縣。貞觀十七年(643年),廢吕州,其所領靈石縣改屬汾州。至此,汾州領五縣:隰城、孝義、介休、平遙、靈石。天寶元年(742年),改汾州為西河郡。至德元載(756年),西河郡隸河東節度使。[3]
乾元元年(758年),復西河郡為汾州。上元元年(760年),改隰城縣為西河縣。興元元年(784年),改河東節度使為保寧軍節度使,汾州仍隸之。貞元三年(787年),復保寧軍節度使為河東節度使,汾州仍隸之。[4]
唐朝汾州辖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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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年 | 隰城县、永安县[5](文水县来属) |
623年 | 隰城县、永安县(文水县改属并州) |
624年 | 隰城县、永安县(文水县来属) |
627年 | 隰城县、永安县(改为孝义县)(介休县、平遥县来属,文水县改属并州) |
643年 | 隰城县、孝义县、介休县、平遥县(灵石县来属) |
760年 | 隰城县(改为西河县)、孝义县、介休县、平遥县、灵石县 |
五代十國時期,汾州先後為晉王(907年-923年)、後唐(923年-936年)、後晉(936年-938年)、契丹(938年-944年)、後晉(944年-946年)、契丹(946年-947年)、後漢(947年-951年)、北漢(951年-954年)、後周(954年)、北漢(954年-979年)的領土。北漢初,汾州改隸汾州節度使。[6]
北宋太平興國四年(979年),佔領汾州,屬河東路。熙寧五年(1072年),孝義縣併入介休縣。元祐元年(1086年),復置孝義縣。至此,汾州領五縣:西河、孝義、介休、平遙、靈石。[7][8]
金元明
[编辑]金朝天會四年(1126年),佔領汾州。天會七年(1129年),升汾州為節鎮,軍名為汾陽軍,隸河東北路。貞祐三年(1215年),靈石縣改屬霍州。貞祐四年(1216年),霍州靈石縣、石州溫泉縣改屬汾州。至此,汾州領六縣:西河、孝義、介休、平遙、靈石、溫泉。興定二年(1218年),汾州陷於大蒙古國。[9]
大蒙古國時期,置汾州元帥府,分靈石縣置小靈石縣,靈石縣改屬平陽路霍州,介休、平遙二縣改屬太原府。後廢元帥府,汾州屬太原路。至元二年(1265年),小靈石縣併入介休縣,太原路介休、平遙二縣屬汾州。至元三年(1266年),廢溫泉縣,轄區分屬孝義縣、晉寧路隰州隰川縣。至此,汾州領四縣:西河、孝義、介休、平遙。大德九年(1305年),改太原路為冀寧路,汾州仍屬之。[10]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佔領冀寧路,改為太原府,汾州仍屬之,省附郭西河縣入本州。洪武九年(1376年),汾州直隸於山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升汾州為汾州府。[11]
長官
[编辑]- 北朝汾州刺史(488年-550年代)
- 元彬(?-499年)[12]
- 李彪(501年追贈)[13]
- 封回(?-516年)[14]
- 趙遐(516年-?)[15]
- 薛懷吉(520年-523年)[16]
- 元景和(?-526年)
- 裴良(526年-?)[17]
- 高暉[18]
- 万俟洛[19]
- 尒朱兆(529年-530年)[20]
- 高市貴(530年-?)[21]
- 張瓊[22]
- 斛律金(532年-543年)[23]
- 賀拔仁(?-547年)[24]
- 侯莫陳相(東魏-北齊)[21]
- 唐朝汾州刺史(620年-742年,758年-907年)
- 蕭顗(620年-623年)
- 段會(623年-?)
- 独孤义恭(武德年间)
- 崔顺(武德、贞观年间)
- 楊譽(贞观年间)
- 裴思質(贞观年间)
- 苑孝文(贞观年间)
- 于德芳(贞观年间)
- 冉仁德(644年見任)
- 元禮臣(贞观末年)
- 蕭銳(唐高宗初年)
- 元武榮(654年之前)
- 武元慶(唐高宗时)
- 阎嘉宾(唐高宗时)
- 李襲志(唐高宗时)
- 陳賢德(唐高宗时)
- 王詮(唐高宗时)
- 楊守訥(唐高宗时)
- 李弘敏(684年-?)
- 劉延嗣(垂拱年间)
- 雲弘胤(永昌年间)
- 慕容知晦(圣历年间)
- 蘇瓌(武周时)
- 皇甫知常(武周时)
- 李上義(武周时)
- 馮蹇(武周时)
- 竇總(武周时)
- 李□道(武周、唐中宗时)
- 崔諤之(景龙年间)
- 楊隆禮(景龙、景云年间)
- 裴談(景云年间)
- 楊執一(712年-?)
- 陸餘慶(713年-?)
- 鄭休遠(?-723年)
- 韋湊(723年)
- 杨承令(725年,未任)
- 唐九徵(开元年间)
- 李道堅(开元年间)
- 李暹(732年-?)
- 崔珪(开元年间)
- 西河郡太守
- 蕭晉(至德年间)
- 崔圓(760年-761年)
- 李勉(762年)
- 唐旻(永泰末年)
- 賈耽(772年-779年)
- 王翃(779年-781年)
- 劉暹(781年-783年)
- 李再春(783年-?)
- 李說(?-787年)
- 董叔經(贞元年间)
- 裴向(贞元末年)
- 段某(807年—809年)
- 崔弘禮(權知州事,817年-818年)
- 楊元卿(約818年-820年)
- 楊潛(821年-823年)
- 崔恭(长庆年间)
- 薛從(大和年间)
- 李漢(835年)
- 魏謩(会昌初年)
- 李丕(?-844年)
- 楊倞(844年-?)
- 鄭祗德(大中初年)
- 張靜(大中年间)
- 崔駢(856年見任)
- 崔福(876年-?)
- 王重盈(乾符年间)
- 崔圢
- 田某
- 李承嗣(884年)[25]
- 康君立(888年-890年)[26]
- 李存孝(890年-891年)[27]
- 伊廣(光启年间)[26]
- 李存勗(天祐初年,遥領)[28]
- 孟遷(891年-899年)[29]
- 李瑭(899年-901年)[29]
- 王邺(天祐年间)
- 五代十國汾州刺史(907年-979年)
- 李存璋(914年-916年)[30]
- 李承約[31]
- 李存渥(?-923年)[32]
- 李霓(後唐時贈)[33]
- 符彥超(924年-926年)[34]
- 康義誠(926年-?)[35]
- 周光輔[34]
- 董希顏(兼任防禦使,?-954年)[36]
- 段常(961年)[37]
- 蔚進盧(兼任節度使,?-979年)[38]
- 北宋知汾州軍州事(979年-1126年)
- 金朝知汾州軍州事(1126年-1129年)
- 金朝汾陽軍節度使兼汾州管內觀察使(1129年-1218年)
- 徒單況者[44]
- 烏古論蒲魯虎(海陵王時)[45]
- 紇石烈志寧(海陵王時)[46]
- 龐迪(1160年-1161年)[47]
- 許安仁(章宗時)[48]
- 胥鼎(1214年)[49]
- 烏古論德升(宣宗時)[50]
- 粘割貞(?-1216年)[50]
- 兀顏訛出虎(?-1218年)[50]
- 抹撚胡魯剌(1218年)[51]
- 明朝汾州知州(1369年-1595年)
- 茆志道(1375年出任)
- 紀正(1402年出任)
- 張軏(1403年出任)
- 王賓(1405年出任)
- 李善(正統時)
- 葉穆(天順時)
- 閻鐸(1458年出任)
- 伍琇(天順時)
- 畢用(1473年出任)
- 耿昇(1475年出任)
- 徐敬(1487年出任)
- 鄧真(1489年出任)
- 海鯉(1491年出任)
- 張恕(弘治時)
- 程觀(1495年出任)
- 安鵬(1498年出任)
- 劉杲(1501年出任)
- 武衢(1503年出任)
- 王勳(1510年出任)
- 李棠(1513年出任)
- 伍箕(1515年出任)
- 紀勛(1517年出任)
- 郁浩(1519年出任)
- 何賢(1521年出任)
- 張鉞(1522年出任)
- 郭鑑(1523年出任)
- 吳潮(1529年出任)
- 王正宗(1531年出任)
- 魏珏(1532年出任)
- 王確(1533年出任)
- 劉坤(1536年出任)
- 張琯(1540年出任)
- 曹寵(1543年出任)
- 李當(1549年出任)
- 陳秉忠(1551年出任)
- 李賀(1556年出任)
- 張潮憲(1557年出任)
- 吳道南(1562年出任)
- 王大經(1565年出任)
- 齊宗堯(1566年出任)
- 甯策(1568年出任)
- 鄭逢時(1571年出任)
- 周鐸(1573年出任)
- 杭朝望(1574年出任)
- 張一敬(1575年出任)
- 董選(1579年出任)
- 白夏(1582年出任)
- 周文耀(1586年出任)
- 劉衍疇(1591年出任)[52]
註釋及徵引文獻
[编辑]- ^ 《魏書·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上第五》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 ^ 《舊唐書·卷三十九·志第十九》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 今山西省孝义市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五代十國卷》
- ^ 《宋史·卷八十六·志第三十九·地理二》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宋西夏卷》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遼金卷》
- ^ 《元史·卷五十八·志第十》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明代卷》
- ^ 《魏書·卷十九下·景穆十二王列傳第七下》
- ^ 《魏書·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
- ^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
- ^ 《魏書·卷五十二·列傳第四十》
- ^ 《魏書·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
- ^ 《魏書·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七》
- ^ 《魏書·卷八十三下·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下》
- ^ 《北齊書·卷二十七·列傳第十九》
- ^ 《魏書·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
- ^ 21.0 21.1 《北齊書·卷十九·列傳第十一》
- ^ 《北齊書·卷二十·列傳第十二》
- ^ 《北齊書·卷十七·列傳第九》
- ^ 《魏書·卷十二·孝靜紀第十二》
- ^ 《唐刺史考全編》
- ^ 26.0 26.1 《舊五代史·卷五十五·唐書三十一》
- ^ 《舊五代史·卷二十五·唐書一》
- ^ 《舊五代史·卷二十七·唐書三》
- ^ 29.0 29.1 《舊五代史·卷二十六·唐書二》
- ^ 《舊五代史·卷五十三·唐書二十九》
- ^ 《舊五代史·卷九十·晉書十六》
- ^ 《舊五代史·卷三十·唐書六》
- ^ 《舊五代史·卷三十五·唐書十一》
- ^ 34.0 34.1 《舊五代史·卷五十六·唐書三十二》
- ^ 《舊五代史·卷三十六·唐書十二》
- ^ 《新五代史·卷十二·周本紀第十二》
- ^ 《新五代史·卷七十·東漢世家第十》
- ^ 《宋史·卷四·本紀第四·太宗一》
- ^ 《宋史·卷二百六十六·列傳第二十五》
- ^ 《宋史·卷三百二十六·列傳第八十五》
- ^ 《宋史·卷四百六十四·列傳第二百二十三·外戚中》
- ^ 42.0 42.1 《宋史·卷四百四十六·列傳第二百五·忠義一》
- ^ 《金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二十》
- ^ 《金史·卷九十二·列傳第三十》
- ^ 《金史·卷一百二十·列傳第五十八》
- ^ 《金史·卷八十七·列傳第二十五》
- ^ 《金史·卷九十一·列傳第二十九》
- ^ 《金史·卷九十六·列傳第三十四》
- ^ 《金史·卷一百〇八·列傳第四十六》
- ^ 50.0 50.1 50.2 《金史·卷一百二十二·列傳第六十·忠義二》
- ^ 《金史·卷十五·本紀第十五·宣宗中》
- ^ 《汾州府志》清乾隆三十六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