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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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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Fdyh000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1:16 (UTC)[回复]
(×)删除--♥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41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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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该模板意义不清,虽然叫鱼类分类表,但是其下项目只有一个与鱼类密切相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月30日 (三) 01:19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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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倒是非常适合维基旅游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月30日 (三) 01:56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討論無共識,以上页面暫時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纳米材料并不是只有这么几种,无法称其为系列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月30日 (三) 02:13 (UTC)[回复]

(○)保留理據:英文就是这个分类的 :Topliuchao留言2013年1月31日 (四) 01:21 (UTC)[回复]

英文做法未必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4日 (一) 06:31 (UTC)[回复]

无共识 無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8日 (一) 02:02 (UTC)[回复]

30天仍掛上{{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合併。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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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主要建筑。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玉泉校区高分子楼"”——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玉泉校区高分子楼‎是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的主要建筑之一,我不知道为何要面临删除?难道是名称不对,名称你们管理员可以帮忙修改,改成“浙江大学高分子楼”也可以。另外,那个存废讨论页面我进不去,请考虑下我的以上意见,谢谢!--Huandy618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3:12 (UTC) (轉自User talk:Nivekin--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3:15 (UTC))[回复]


刪除 併入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主要建筑後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法定代表律師辦事處"”——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0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0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八要穴歌"”——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頁面已轉移至維基詞典。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江南四友。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江南四友。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江南四友。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江南四友。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動漫狂熱"”——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2:17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台灣醫學生聯合會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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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2:20 (UTC)[回复]
(○)保留:已擴充。--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月30日 (三) 03:02 (UTC)[回复]
(○)保留,基礎條目。--留言2013年1月31日 (四) 05:22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0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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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未经筛选的信息,没有正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akecat 2013年1月30日 (三) 02:25 (UTC)[回复]
(×)删除--♥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4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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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同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akecat 2013年1月30日 (三) 02:25 (UTC)[回复]
(×)删除--♥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4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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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缺乏關注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月30日 (三) 02:27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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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乱七八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39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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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未经筛选编排的无正文条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02:48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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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1/04無共識, 再文討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3:42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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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广告宣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4:33 (UTC)[回复]
  1. Globalization and Citizenship
  2. [4]
  3. China in and Beyond the Headlines
  4. Open Secrets: WikiLeaks, War and American Diplomacy
  5. How China's Leaders Think: The Inside Story of China's Past, Current
  6. Human Rights Diplomacy: Contemporary Perspectives
以上來源內容亦可在其他相關條目使用......--(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7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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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测试页面,与Portal:哈利波特/你知道吗重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Makecat 2013年1月30日 (三) 05:06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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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只有歌曲列表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5:3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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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維基以外沒有任何搜查結果, 疑為私人虛擬組織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8:20 (UTC)[回复]
(&)建議,需要CU吗?好一唱一和的。比夫妻还亲密的- -b——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9 (UTC)[回复]
(!)意見,好吓人哦,这几个号的非主空间编辑率好高哦-O-b——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41 (UTC)[回复]
  • (!)意見:新月綜合論壇就是很平常的一個例子,查不到是因為名稱很快就更改,如果今天維基百科改名,當然幾天後還是不容易查詢到。新月之名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08:28 (UTC)[回复]
  • (○)保留:這我必須在此澄清一下,我建國、建黨等,這只是開個玩笑,且都有掛上幽默模板,只是為了搏君一笑的幽默頁面,而且都已經聲明是虛擬國家,但是這個集團絕非開玩笑,要是我能在網路上找到關於這個集團的網站,你要怎麼辦?--龍王鬼#歡迎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2 (UTC)[回复]
在網路上找得到這個集團的網站,並不代表它可以寫入維基。網路上建網站代價很低,沒什麼大不了。--Kolyma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2:31 (UTC)[回复]
(×)删除,虚拟或不知名组织,为何不去wikia继续你们的建设事业呢?可以肯定地说,它短期内不会改名的(手动挖鼻屎)← ←——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7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維基以外沒有任何搜查結果, 疑為私人虛擬組織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8:21 (UTC)[回复]
(○)保留:同上新月集團。--龍王鬼#歡迎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3 (UTC)[回复]
(×)删除,虚拟或不知名组织,为何不去wikia继续你们的建设事业呢?可以肯定地说,它短期内不会改名的(手动挖鼻屎)← ←——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7 (UTC)[回复]
(×)删除,無關注度可言。--Kolyma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18:26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疑似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2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李寶龍。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內容與李寶龍重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3 (UTC)[回复]

(►) 已重定向至李寶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疑似侵权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51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8日 (一) 02:0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来源支持,非维基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9:41 (UTC)[回复]

保留 如非原創研究或破壞,無資料來源不至於需要被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参考来源与条目内容不对应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9:45 (UTC)[回复]
(○)保留:刪除理據之因素已消除。--(研究維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1:54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疑似侵权和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9:46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来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9:54 (UTC)[回复]

保留 如非原創研究或破壞,無資料來源不至於需要被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来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09:54 (UTC)[回复]

刪除 由於內容過於短小欠缺定義,故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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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卡尔普尔尼乌斯是家族名,不宜作为这个诗人的名称。请检查其它来源知名度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10:38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霹靂布袋戲組織列表#萬惡鬼樓。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关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1:14 (UTC)[回复]

合併 已併入霹靂布袋戲組織列表#萬惡鬼樓。--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9日 (六) 03:4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Mr.#譚健文。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关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1:16 (UTC)[回复]

合併 已併入Mr.#譚健文。--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TEEN_TOP。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关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1:17 (UTC)[回复]

(►) 已重定向至TEEN_TOP。--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文不對題, 已有陳子鴻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1:2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原創研究, 可可豆战争與the war of coco均沒有任何搜查結果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2:18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不知名组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3年1月30日 (三) 12:32 (UTC)[回复]

快速刪除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G11準則,User:Kegns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3年1月31日 (四) 05:1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暫時保留,并改掛其他維護模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支持来源为贴吧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30日 (三) 12:51 (UTC)[回复]
(○)保留:我有这本书的实体书,实体书第 179 页的《后记》写到:「《三体X·观想之宙》……,同时在水木清华科幻版和百度刘兹欣贴吧连载,随写随发……」这本书本来就是诞生于网络,诞生于贴吧,使用了贴吧的原帖(诞生帖)作为来源有什么问题吗?Wzyboy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13:08 (UTC)[回复]
(×)删除:關注度不夠,雖然來自網絡但是百度貼吧因為機制等等緣故內容真實程度實在不敢恭維,再說誕生貼如何證實?--淺藍雪 2013年1月30日 (三) 18:16 (UTC)[回复]
(:)回應:来源于贴吧是作者自己在实体书说的,有账号对应的,所以真实性没有问题。这本书和三体的前三本一样,都是「中国科幻基石丛书」系列的,是一个出版社的,都有姚海军写的前言。既然和前三本是属于同一个系列的,且受到了刘慈欣、姚海军的认可出版了实体书,为何不能保留?另外虽然我也不喜欢门槛很低的百度贴吧,但是在本例子里,书的作者同时在贴吧和水木连载了同样的内容,为何水木一定要比贴吧「高尚」呢?--Wzyboy留言2013年1月31日 (四) 16:31 (UTC)[回复]
(○)暫時保留:关注度提删需要挂模板1个月(3月1日),百度贴吧那个如果有意见的话,我在水木清华科幻版找到了原帖可以替代之。--ふゆきFyd092013年1月31日 (四) 04:16 (UTC)[回复]

(○) 暫時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1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3年1月30日 (三) 13:52 (UTC)[回复]

保留 內容已有改善,也已有資料來源,故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5日 (五) 00:4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3年1月30日 (三) 13:53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提刪者未取得提删資格,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喙头目过大,不应重定向至喙头蜥(就如鸟Aves是恐龙Dinosauria中唯一存活的纲,但恐龙不重定向至一样)。英文中有条目en:Rhynchocephalia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114.132.245.19留言2013年1月30日 (三) 13:55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以上。--广雅 范 2013年1月30日 (三) 14:0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破坏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ddisWang (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5:3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文为朝代划分,已有中国朝代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ddisWang (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15:32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个人宣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3年1月30日 (三) 18:40 (UTC)[回复]
(○)保留:理據: 完全沒有刪除的必要性。內容客觀。沒有誇張失實。大家大可看看彭秀慧的wiki,她的主觀字眼絕對比此頁多。tracyfab 2013年1月31日 (四) 03:08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1月31日 (四) 20:16 (UTC)[回复]
(○)保留 已略修改部份字眼--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31日 (四) 04:45 (UTC)[回复]
(○)保留 客觀事實User:szetopk2821 2013年2月1日 (四) 02:50 (UTC)[回复]
(~)補充,原作者雖非自動確認用戶但仍可參與投票,故移除模板。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2月1日 (五) 02:43 (UTC)[回复]
(○)保留 內容均可以在各大報章找到鏡花若愚 2013年2月1日 (四) 10:11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保留 非常同意tracyfab所推出,若賴恩慈的WIKI是個人宣傳,那麼彭秀慧的WIKI便是誇張失實的個人宣傳;賴恩慈 WIKI的內容均是從報章訪問及報導可以找到,擁有非常客觀的來源。我不熟悉維基,但對於普羅大眾查閱資料,看到一個具客觀的事實變成公審,會否不公平?這又是否一種霸權?鏡花若愚 2013年2月1日 (四) 10:11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注意,上述后兩個新用戶,皆為近期註冊,且主要編輯集中于賴恩慈條目。不知兩個新帳戶與創建者之間是否存在傀儡關係?(雖然應該善意推定...)--Numenor留言2013年2月1日 (五) 07:22 (UTC)[回复]
(○)保留 我很明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維基有自己的遊戲規則;對於新登記只與可惜。但對於維基的前輩以傀儡關係來質疑,覺得非常有問題。首先,推出廢存的理據本身根本是不攻自破,賴恩慈與另一位香港的劇場人彭秀慧的WIKI相比,內容更見客觀,而且賴恩慈的WIKI的內容全部是引用自報章雜誌,作者也提供了來源;難道香港各大報計雜誌也與賴恩慈是傀儡關係?至於維基的一些前輩,不提出廢除彭秀慧的WIKI,也一直沒有修正,是否那些前輩與彭秀慧是傀佃關係?雖然本人不是一早登記的維基人,但我是長期透過維基來找資料及學習,很多功課也會引用維基的文章;今日被中傷是傀儡實在非常遺憾,也叫人異常憤怒。鏡花若愚 2013年2月1日 (四) 10:11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保留 不是个人宣传。--Curveatoms留言2013年2月4日 (一) 06:11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0: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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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实际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1月30日 (三) 18:46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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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乌拉跨氪 2013年1月30日 (三) 18:57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Lakokat 2013年2月6日 (三)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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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意义的模板,这些公交车站并无独立条目而无法使用,只能使用在主条目下,而这些信息只需用正文而不需用模板。

作者的使用方式见台中市公車88路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20:44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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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20:44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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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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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20:45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6日 (三) 03:3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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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20: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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