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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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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只是词义解释,不是消歧义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3月19日 (四) 01:28 (UTC)[回复]

重定向。--浅蓝雪 2015年3月29日 (日) 15:2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兲的意思是“天”,不是王八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3月19日 (四) 01:28 (UTC)[回复]

无共识。--浅蓝雪 2015年4月2日 (四) 11:2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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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侵犯歌词版权,没有必要单列条目。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iger留言)~巡查重定向 2015年3月19日 (四) 02:34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41 (UTC)[回复]

30天后仍挂有{{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

[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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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在横线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

(×)删除理据:“没有足够的可靠资料来源能够让这个条目符合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标准”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维基人及时间:
Nivekin请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3:33 (UTC)[回复]

(关注度到期但未提删之条目有 林俊宪丘彦明。如任何编辑认为以上条目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另行提删。7 日后还没有人提删, 管理员可帮忙移除关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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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3:35 (UTC)[回复]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 (×)删除。“过期小小作品”不应该作为删除理由本身。我的删除理由是:google搜索只查到一个“极谬化”的出处,但非可靠来源,故这是一个查到不可靠来源的条目。Bigtete留言2015年3月22日 (日) 15:55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3月26日 (四) 01: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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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03:35 (UTC)[回复]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删除。--Lanwi1(留言) 2015年3月25日 (三) 23: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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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一时的关注度,难以看出可能的长期影响力。虽已见大量来源。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Zetifree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4:24 (UTC)[回复]

删除。--Jimmy Xu 2015年3月27日 (五) 02:4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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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他人建立的用户页,且未被该用户编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GZWDer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4:45 (UTC)[回复]

( ✓ )同意内容也够作死的…--金牌雄鹰·给我留言·为了继续Labstore未完成的贡献而来! 2015年3月19日 (四) 12:02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5年3月25日 (三) 23:5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重复提出,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词条阐述的主要内容同法轮大法词条有重复,可以删除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Keb03031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7:36 (UTC)[回复]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2/24#对法轮功的迫害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5年3月20日 (五) 04:5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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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1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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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2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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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2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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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3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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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3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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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4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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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4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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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4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4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4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4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5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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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WP:FUTURE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09:25 (UTC)[回复]

快速删除。--广雅 范 2015年3月19日 (四) 09: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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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据:在2015/2/26已因为关注度问题提报删除(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2/26#良妇羞辱), 以后条目和原条目不同, 但仍有关注度问题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Wolfch (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12:07 (UTC)[回复]
  • (○)保留理据:在很多文献中都有出现,如果因为不够受重视,而删除此条目,会阻碍知识的推广。—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enny0627forever对话贡献)于2015-03-19T12:26:11‎加入。
  • (!)意见,阁下声称‘在很多文献中都有出现’,但条目贴出的网站都不是可靠和独立的资料来源,请 阁下提供可靠的资料来源支持内容所述。维基百科不是供作者宣传‘不够受重视’的观点。为避免读者被误导,不正确和误导性的‘知识’会被删除。--Thomas.Lu留言2015年3月20日 (五) 15:50 (UTC)[回复]
  • (○)保留,内容很好--Wing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13:33 (UTC)[回复]
  • (!)意见:条目后面有以下四个参考资料:
  • “良妇羞辱”是隐匿真正加害者的手法:blog
  • 王思聪骂张子萱bonobo,侮辱女性的“荡妇羞辱”:blog,后来改为"网易女人"的连结
  • 怎样的性实践才能真正冲破父权?:blog
  • “妇权派”与“性权派”的两条女性主义路线在台湾:电子报,不过未提到“良妇羞辱”一词
目前看来,似乎没有适当的参考资料,网路上查"Decent women shaming",内容都和"网易女人"的内容相近,本来应该挂关注度模版,但上次因关注度不足被删除,这次似乎未改善,因此考虑直接提报删除--Wolfch (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15:44 (UTC)[回复]
  • (×)删除 未见到有甚么合格的文献,“内容很好”不是保留理据--Nivekin请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03:10 (UTC)[回复]
  • (○)保留理据:就算良妇羞辱这一词在早期女权运动也没出现,她在后期还是有出现的正当性,请提出是否有具有关注度的数据资料,否则这毫无依据的“关注度不足”也毫无资格成为删除的依据。--(user talk:单任捷) 2015年3月20日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原作者或上传者除外),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Wolfch (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05:01 (UTC)[回复]
  • (!)意见:此条目需要有合格可靠的文献证实其关注度,若是没有,则就是无关注度了
来源搜索:"良妇羞辱"”——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Decent women shaming"”——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Wolfch (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04:47 (UTC)[回复]
  • (×)删除,维基百科不是用来发表原创研究,而维基百科已有性骚扰条目。--Thomas.Lu留言2015年3月20日 (五) 06:06 (UTC)[回复]
  • (○)保留理据:这并非原创研究,且后期许多女性团体开始提出这个现象,且这并非能与性骚扰混为一谈,甚至也成为了具体的议题。请提出是否有具有关注度的数据资料,否则这毫无依据的“关注度不足”也毫无资格成为删除的依据。--(user talk:单任捷) 2015年3月20 14:53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原作者或上传者除外),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Wolfch (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10:43 (UTC)[回复]
    • (!)意见:首先,请 阁下注意不要重复投保留票!
1. 维基百科的编辑指引 WP:OR 已说明提供可靠资料来源是编者的责任。
2. 条目内容首段 - ‘女性遭到“良妇羞辱”的情形的例子有:衣着保守而遭受嘲笑、〔被性骚扰而感到不舒服〕却被认为太保守、因为没有性生活而被耻笑为老处女、无法性爱分离而被说是麻烦的’,这些都属于性骚扰行为,原作者也论述为‘被性骚扰而感到不舒服’,而〔维基百科已有性骚扰条目〕。
3. 紧接首段的第二段 - ‘良妇羞辱与荡妇羞辱一样都是一种父权针对女性的暴力,受害者都是女性,加害者都是父权体制。’,条目作者把加害者描述为父权体制。
然而,年轻女性嘲笑年长女性“衣着保守、老处女、无性爱”,这类“女性嘲笑女性”的行为也甚为常见,条目作者把所谓的加害者描述为父权体制,却缺乏独立的来源支持其描述,明显涉及原创研究。
4. 条目的关注度来源和参考资料,不是随便贴一些来源就行,博客、论坛都不是可靠来源,来自发表有关理论的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也不是有效的独立资料来源。资料来源除了要有独立性外,还要直接阐述条目的主题。可是,目前条目贴上的来源,不是来自博客,就是与主题无关。--Thomas.Lu留言2015年3月20日 (五) 10:22 (UTC)[回复]
  • (!)意见,阁下增加的英文来源,更反映条目文不对题,特显条目的原创研究。
1. 阁下增加的其中一个来源来自Wordpress,属于博客,不是可靠来源。
2. 阁下的英文来源,全部都以“Virgin shaming”搜寻,这与原作者所称的“Decent women shaming”有分别,“Virgin”在中文是指“处女”,有英文来源则描述为“处男”,显然和“良妇羞辱”中的“良妇”有明显分别,这样反映条目立题有误,其“良妇”描述更显得原创研究,或这些英文来源本来就不适用于该条目。
3. 条目的内容 - ‘良妇羞辱与荡妇羞辱一样都是一种父权针对女性的暴力,受害者都是女性,加害者都是父权体制’,条目以“女性主义”为核心,形容受害者都是女性,并把加害者都定义为“父权体制”的结论,也和这些来源的描述明显不符。
4. 虽然 阁下认为这类骚扰行为不属“性骚扰”,但条目的内容 - ‘被性骚扰而感到不舒服’,条目的原作者都把这类损害人权的行为称为性骚扰,却未能说明两者的分别,反映连条目编者本身对于清晰地界定两者都有困难,这样编写条目会流于原创研究。
5. 阁下的论述‘这个概念与性骚扰并不等同。后者在台湾已属法律问题,前者则介于人格权自主权之间,与人权/性别/文化相关,但未必涉及法律。’ - 阁下为了使条目看起来有单独存在的价值,尝试把性骚扰良妇羞辱分割,但香港和台湾都有可靠资料来源,不论这类行为是否已违法,都定义为性骚扰。
a) 香港的性骚扰参考资料[2] - “性骚扰亦包括作出不受欢迎并涉及性的行径。包括不断追问别人的私生活,说出与性有关的言论或笑话,展示与性有关的不雅图片或海报,对别人的性别作出侮辱或嘲笑,挑引性地吹口哨”。
b) 台湾的性骚扰参考资料[3] - ‘例如事发后焦点著重在受害者是否深夜晚归、衣著或仪态较性感,不去指责加害者,反而去质疑受害者。不少黄色笑话是以女性为取笑对象,带著歧视意味。’ - 香港和台湾的性骚扰参考资料,都把良妇羞辱内容所描述的行为定义为“性骚扰”,“性骚扰”已包括良妇羞辱所述的羞辱行为,无须为 blog 的新词而特意开新条目。
6. 原作者宣称“良妇羞辱”在“很多文献”都有出现,阁下也认为“称不上新奇”,但这样‘多文献’和‘不新奇’的主题,条目作者〔在中文世界,却除了 blog 以外,未能找到直接描述的可靠来源〕,阁下援引的英文来源又与条目的主题不符,显示这个概念或名词,就关注度和非原创研究方面,都尚未适合收录于本百科。
7. 阁下认为条目的原作者是新手,但根据维基百科的编辑记录,原作者自2014年7月起已多次建立宣传女权、性权利和相关组织的条目[4]
8. 维基百科不应用于宣传“新理念、新名词”,对于非实物性质的观点,必须有多方可靠来源,确保观点正确,不会误导读者。--Thomas.Lu留言2015年3月24日 (二) 12:53 (UTC)[回复]
(:)回应:原编者只从女性的角度切入,可能导致所提出的中英文名称自我框限,因而搜寻所得有限。Virgin原指处女,但亦可衍申适用于男性。Virgin/处女原属定义精确之名词,但其适用范围已扩及如en:Born-again virgin(secondary virgin / renewed virgin)等词,亦可作形容词,从而有“性态度/行为不随便”之意,亦即由“纯生理”扩张至“态度/行为”,故与“良妇”一词尚属相类重叠。"Virgin shaming"一词或相似的英语排列组合显然不乏关注度,故移动条目名称是个选项,但可先经讨论如何定名。如前次留言所述,这条目所要表达的与性骚扰(台湾有《性骚扰防治法》)或有重叠,但仍有区隔。我的用意是让主编从我所编的再多看/多找些资料、思考如何界定并依合理来源修改。--WildCursive留言2015年3月24日 (二) 17:02 (UTC)[回复]
(!)意见,阁下的回应,反映条目本身有多个问题导致不适合收录于维基百科。
1. 既然“良妇羞辱”所述的是人类行为,而不是一件外国货,也不是外国独有的行为,编者甚至认为‘多文献,不新奇’,理应在中文世界很容易找到直接叙述该行为的可靠来源。
2. 阁下虽然援引英文资料,但 阁下也要把 ‘Virgin原指处女,但亦可衍申适用于男性’,‘由“纯生理”扩张至“态度/行为”’自行加以诠释,才能得出“良妇”相类重叠的结论。然而,自行把来源汇编,用来支持一个观点,会有原创研究的情况,而 阁下寻获的来源,其内容描述又与原作者的观点不一致,并不是纯粹翻译问题。
3. 阁下认为‘这条目所要表达的与性骚扰(台湾有《性骚扰防治法》)或有重叠,但仍有区隔’,却缺乏可靠来源说明“良妇羞辱”所述的羞辱行为和“性骚扰”行为的分别,相反香港和台湾都有可靠来源,把“良妇羞辱”所述的羞辱行为列入性骚扰
4. 条目如果立题有误,描述观点的方向不正确,缺乏直接来源支持该观点,甚至要依靠外文来源再自行汇编才能得出与条目类似观点,都显示条目存在原创研究,其影响更甚于关注度。如果一个条目立论有误,因而不适合编入维基百科,即使移动改名也不会令条目变得达到本百科收录的标准。--Thomas.Lu留言2015年3月25日 (三) 03:30 (UTC)[回复]
  • (×)删除,来源里一大堆 Male virgin shaming,本不是一个女权话题,主题却在讲“良妇羞辱”。唯一出现“良妇羞辱”四个字的来源是 pixnet 的个人博客,显然不是可靠来源。由于欠缺脚注,疑似 OR。--Zetifree留言2015年3月24日 (二) 18:33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3月26日 (四) 01:3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转移至维基词典。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WP:NOTDIR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Temp3600留言2015年3月19日 (四) 18:16 (UTC)[回复]

啥意思?干嘛要删啊?—以上留言未签名

(!)意见提删理由应写具体,不应只给一个链接,新手或者不熟悉的编者会难以理解。--Tiger留言)~巡查重定向 2015年3月21日 (六) 05:34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3月26日 (四) 01:3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