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倫堡-史特立茲大公國
梅克倫堡-史特立茲大公國 Großherzogtum Mecklenburg-Strelit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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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年—1918年 | |||||||||
地位 | |||||||||
首都 | 新史特立茲 | ||||||||
宗教 | 信義宗 | ||||||||
政府 | 君主制 | ||||||||
大公 | |||||||||
• 1815–1816 | 卡爾二世 | ||||||||
• 1816–1860 | 格奧爾格 | ||||||||
• 1860–1904 | 腓特烈·威廉 | ||||||||
• 1904–1914 | 阿道夫·腓特烈五世 | ||||||||
• 1914–1918 | 阿道夫·腓特烈六世 | ||||||||
歷史 | |||||||||
• 升格為大公國 | 1815年 | ||||||||
• 德國十一月革命 | 1918年 | ||||||||
面積 | |||||||||
1905 | 2,926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05 | 103,4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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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德國 |
麥克倫堡-史特立茲大公國(德語:Mecklenburg-Strelitz),從1815年至1918年是德國麥克倫堡境內的一個大公國(但沒有立法權),從1871年開始它是德意志帝國的聯邦國之一。從1919年至1933年,成為德國的一個自由邦(Freistaat),即梅克倫堡-史特立茲自由邦。
公國
[編輯]麥克倫堡-史特立茲是1701年經過五年的麥克倫堡家族繼承人之爭設立的。通過1701年的漢堡條約,麥克倫堡第三次因為遺產繼承問題被分裂。根據該條約的第二條麥克倫堡-史特立茲由以下部分組成:呂北克以南、麥克倫堡西部的拉策堡領地和麥克倫堡東南的斯塔加德領地,後者包括新布蘭登堡等城市。
除一些小修改外到王朝在德國結束為止麥克倫堡-史特立茲的領域基本上沒有改變。1848年至1850年麥克倫堡-施威林進行君主立憲(後來失敗)的試驗麥克倫堡-史特立茲沒有採納。
統治麥克倫堡-史特立茲的是麥克倫堡公爵家族中年輕的那一支,一開始他們的稱呼是麥克倫堡公爵,其爵位繼承人被稱為太子。在維也納會議上麥克倫堡的兩支公爵均獲得了麥克倫堡大公的稱號[1]。為了區分這兩位大公以及他們的家人一般把他們的首府駐地加在他們的爵位後,即麥克倫堡-史特立茲大公或者麥克倫堡-施威林大公,但是這個用法只是非正式的[2]。
一開始麥克倫堡-史特立茲選擇了新布蘭登堡為首府,但是由於當地的市民反對而沒有實現,因此史特立茲被選為首府。從1730年代開始新史特立茲逐漸成為該王朝的主要駐地。從1750年代開始新布蘭登堡還是逐漸演化為重要的附屬首府,每年夏季王朝家庭在那裡過,在市場廣場建造了一座王宮。1794年阿道夫·弗里德里希四世死後王朝沒有再在新布蘭登堡住,但是新布蘭登堡始終是公國內最重要的城市。尤其是騎士和貴族的聚會一直在這裡進行,公爵的加冕也一直在新布蘭登堡王宮裡進行。
從麥克倫堡的內政來看根據1701年的條約麥克倫堡-史特立茲的地位比麥克倫堡-施威林低,1748年兩位公爵決定解散麥克倫堡,每個領地獨立,但是遭到騎士階層的強烈反對而沒有實現。麥克倫堡公爵們因此也從未獲得絕對權力。1752年因為對麥克倫堡-史特立茲的繼承人問題發生異議施威林公爵的軍隊入駐史特立茲的地域,但是他們未能以此獲得統一麥克倫堡,最後的解決方案更加削弱了公爵的勢力,加強了地方規則的勢力。
1755年阿道夫·弗里德里希四世和他的母親一起簽署了麥克倫堡基本法,這部基本法鞏固了騎士的勢力,直到1918年王朝被推翻為止它加強了麥克倫堡的保守勢力。
從1701年開始兩個麥克倫堡公國經常合作。對外和在戰爭中它們往往自己有自己的目標。麥克倫堡-史特立茲趨於中立,它沒有參加七年戰爭,在1806年戰爭中表示中立,1866年在普魯士吞併漢諾威後表示抗議。1870年其軍隊的動員拖延了才開始,1871年1月18日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在凡爾賽加冕為德國皇帝時其表兄麥克倫堡-史特立茲大公沒有參加儀式。
1867年兩個麥克倫堡公國一起加入北日耳曼邦聯,1871年稱為德意志帝國的聯邦國,麥克倫堡-史特立茲在聯邦議會中有一票權利。兩個公國駐聯邦議會的代表合併在一起。一些更小的聯邦國還委託它們代表自己。
王朝時代結束前不久最後一名麥克倫堡-史特立茲大公阿道夫·弗里德里希六世自殺,麥克倫堡-施威林大公弗里德里希·法蘭茲四世短期做史特立茲大公國的執政。到弗里德里希·法蘭茲四世退位為止麥克倫堡-史特立茲的繼承人問題沒有被解決。
自由州
[編輯]1918年王朝被推翻後麥克倫堡-史特立茲成為一個自由州,這是它首次真正獲得政治自主權。麥克倫堡-史特立茲州作為德意志帝國內的一個「獨立自由的州」(1923年5月23日州憲法第一條)。但是作為德國最小的州之一它無法在財政上獨立。1926年國庫就空虛了。一開始州政府試圖在萊比錫的帝國法庭上取得與麥克倫堡-施威林統一,但是沒有成功。1932年加入普魯士的打算也因為政治上的反對而破產。1934年1月1日在納粹黨的壓力下兩個麥克倫堡合併。此後不久州就被取消,
麥克倫堡-史特立茲的中心部分斯塔加德領地於1934年被改為斯塔加德縣,它一直保存到1952年東德行政區劃改革。原來西北部的地域也被設立為縣。
1994年新成立的麥克倫堡-史特立茲縣雖然沿用此一名號,有一段時間甚至使用了過去自由州的符號和徽章,但是它只包括原來自由州中心地區約71%的面積,也不是原來自由州的法律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