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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燕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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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燕詒(1583年—1667年),安彥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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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燕詒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順天鄉試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中進士[2],獲授刑部主事,外任濟南知府,免除地方苛政,五年後陞任福建驛傳道副使,因有平定流寇功勞而調任嘉湖兵備道參政,其時浙西是盜賊淵藪,他到任後修繕城郭、訓練士卒、儲備糧食,有《保民四事書》,不久嘉善漕卒兵變,他單騎往諭平定事件,同時修築海塘保障嘉興、湖州。

當時文選司郎中吳昌時倚勢周延儒,顧燕詒拒絕往來令對方懷恨在心,藉故誣劾他而削官,年多後吳昌時被斬首示眾,他復官為浙江按察使,陞右布政使、左布政使,弘光元年(1645年)致仕。

清朝後,他以患病婉拒他人推薦入朝當官,太倉知州白登明禮遇「婁東七老」,他位列首名。康熙六年(1667年)去世,年八十五歲[1]

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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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景錫,清順治十二年進士,顧光復,副貢生[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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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先後為布政使可紀者,為顧燕詒、孫時偉、莫儼皋、王敬錫、孫朝讓、彭份、龐承寵、徐紹煌、秦一鵬、楊時隆、路進;按察使可紀者,為胡之彬、岳虞巒、王源昌、劉伸、徐維藩、黎慶永、蕭譽、沈冷之、彭敦曆;鹽運使可紀者,為梁招孟雲。……燕詒,字安彥,太倉人。崇禎元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遷濟南知府,力除苛政。陞福建驛傳副使,有平寇功,晉嘉湖參政。時浙西為盜藪,至則修城蒐卒,儲芻茭,有保民四事書。值嘉善漕卒變,輕騎諭之,指顧懾服。又大建海塘,保障二郡。吳昌時勢張,不與,通誣劾削籍。昌時敗,起浙江按察使,擢左布政使。弘光元年致仕。清薦力辭。卒年八十五。
  2. ^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選舉》:(天啟)四年甲子(舉人)……顧燕詒 北榜,見進士……崇禎元年戊辰(進士) 顧燕詒 有傳
  3. ^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九·人物三》:顧燕詒,字安彥,其先滁人,崇禎元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出守濟南,蠲除苛政,厯五載擢福建驛傳道,以平賊功調嘉湖兵備,時浙西為盜淵藪,燕詒至則完城郭、蒐卒伍、儲芻茭,有《保民四事書》,值嘉善漕卒變,燕詒輕騎往諭,指顧懾服,又興築海塘保障二郡。進按察使,陞右布政使,先是吳昌時官文選司郎中倚勢張甚,燕詒拒弗與通,昌時銜之,誣劾燕詒奪職;歲餘昌時死東市,燕詒復官,入國朝有欲薦燕詒者以疾辭,知州白登明禮婁東七老,燕詒居首,康熙六年卒,年八十五,子景錫進士,光復副貢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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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選舉
  •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九·人物三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官銜
前任:
竇星
明朝濟南府知府
崇禎年間
繼任:
苟好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