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164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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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6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0年3月1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56 頁 | |
查禁敵貨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所稱之銷售,係指有實施售賣之行為者而言,如於禁購期間,故買敵貨,尚未實施售賣,即被查獲,應依同條例第十三條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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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0年3月1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56 頁 | |
查禁敵貨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所稱之銷售,係指有實施售賣之行為者而言,如於禁購期間,故買敵貨,尚未實施售賣,即被查獲,應依同條例第十三條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