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23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69 頁相關法條:公證法 第 5 條 ( 32.03.3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公證法第五條第四款所稱涉及私權之事實,不包含不動產管業證之遺失或毀滅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