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 (弘治壬戌进士)
李时(1471年—1539年),字宗易,号序菴、松溪,直隶河间府任丘县人,明朝内阁首辅,弘治壬戌进士,嘉靖年间累官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为内阁首辅。父李楘[1]、子李坦,皆进士。
李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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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光禄大夫柱国少傅兼太子太师 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 | |
籍贯 | 直隶河间府任丘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宗易,号序菴、松溪 |
谥号 | 文康 |
出生 | 成化七年(1471年) 直隶河间府任丘县 |
逝世 | 嘉靖十七年十二月(1539年初) 北京 |
亲属 | (父)李楘 (子)李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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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顺天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正德年间,升翰林院侍读、右谕德。明世宗继位后,任讲官,升侍读学士。嘉靖三年(1524年)升礼部右侍郎,因丁忧离职。服阕,任户部右侍郎,后复任礼部右侍郎,代替方献夫任礼部尚书,为张孚敬、夏言所恶[2]。嘉靖十年(1531年)七月,加太子太保。同年秋,因桂萼去世而兼文渊阁大学士,进入内阁,与翟銮同时辅政,为人谨慎谦虚,曾经论救魏良弼、冯恩等人[3]。累加少傅、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嘉靖十七年十二月(1539年初)卒于任,赠太傅,谥文康[4]。
著作
编辑有《南城召对录》、《日下旧闻》、《列卿记》、《文化盛记》、《微花堂记》、《宗易诗集》等。
参考文献
编辑- ^ 见李东阳《莱州府知府李君楘墓志铭》。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3):李时,字宗易,任丘人。父楘,进士,莱州知府。时举弘治十五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正德中,历侍读、右谕德。世宗嗣位,为讲官,寻迁侍读学士。嘉靖三年擢礼部右侍郎。俄以忧归。服除,为户部右侍郎。复改礼部,寻代方献夫为尚书。帝既定尊亲礼,慨然有狭小前人之志,欲裁定旧章,成一朝制作。张孚敬、夏言用事,咸好更张。所建诸典礼,咸他人发端,而时傅会成之。或廷议不合,率具两端,待帝自择,终未尝显争。以故帝爱其恭顺。四方上嘉瑞,辄拜疏请贺。帝谦让,时必再请。由是益以时为忠。赐银章曰“忠敏安慎”,俾密封言事。久而失之,请罪,帝再赐焉。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3):十年七月,四郊成,加太子太保。雷震午门,彗星见东井,时请敕臣工修省,令言官指陈利害兴革。帝以建言乃科道专责,寝不行。光禄寺厨役王福、锦衣卫千户陈昇请迁显陵于天寿山,时等力陈不可。巡检徐震奏于安陆建京师,时等驳其非制,遂议改州为承天府。其秋,桂萼卒,命时兼文渊阁大学士入参机务。时张孚敬已罢,翟銮独相。时后入,以宫保官尊,反居銮上。两人皆谦逊,无龃龉。帝御无逸殿,召时坐讲无逸篇,銮讲豳风七月诗,武定侯郭勋及九卿翰林俱入侍。讲毕,帝退御豳风亭赐宴。自是,数召见,谘谋政务。明年春,孚敬还内阁,事取独裁,时不敢有所评议。未几,方献夫入,与时亦相得。彗星复出,帝召见时等,谕以引咎修省之意,从容语及乏才。时等退,条上务安静、惜人才、慎刑狱三事,颇及“大礼”大狱废斥诸臣。帝优诏褒答之,然卒不能用也。给事中魏良弼、御史冯恩先后劾吏部尚书汪𬭎,触帝怒,时皆为论救。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3):十二年,孚敬复入,銮以忧去,献夫致仕。时随孚敬后,拱手唯诺而已,以故孚敬安之。孚敬谢政,费宏再入,未几卒,时遂独相。时素宽平,至是益镇以安静。帝亦恒召对便殿,接膝咨询。时虽无大匡救,而议论恒本忠厚,廷论咸以时为贤。客星见天棓旁,帝问所主事应。对曰:“事应之说起汉京房,未必皆合。惟在人君修德以弭之。”帝称善。扈跸谒陵,道沙河,帝见居民萧索,怆然曰:“七陵在此,宜加守护。”时对曰:“昔丘濬建议,京师当设四辅,以临清为南,昌平为北,蓟州、保定为东西,各屯兵一二万。今若于昌平增一总兵,可南卫京师,北护陵寝。”帝乃下廷臣勘议,于沙河筑巩华城,为置戍焉。屡加少傅、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会夏言入辅,时不与抗,每事推让言,言亦安之。帝待时不如孚敬、言,然少责辱,始终不替,孚敬、言亦不敢望也。十七年十二月卒官,赠太傅,谥文康。
延伸阅读
编辑[编]
- 《明史卷一百九十三》,出自《明史》
- 《国朝献征录·卷之十六》,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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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方献夫 |
明朝礼部尚书 1529年-1531年 |
继任: 夏言 |
前任: 张孚敬 |
明朝内阁首辅 1535年-1538年 |
继任: 夏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