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第974行: 第974行:


@[[User:Mafalda4144|Mafalda4144]] @[[User:MilkyDefer|MilkyDefer]] @[[User:Shizhao|Shizhao]] [[User:Lemonaka|Lemonaka]]([[User talk:Lemonaka|留言]]) 2023年9月20日 (三) 08:09 (UTC)
@[[User:Mafalda4144|Mafalda4144]] @[[User:MilkyDefer|MilkyDefer]] @[[User:Shizhao|Shizhao]] [[User:Lemonaka|Lemonaka]]([[User talk:Lemonaka|留言]]) 2023年9月20日 (三) 08:09 (UTC)

== 要求處理[[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近期屢次遊戲維基規則之情事 ==

用戶'''{{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在近期與管理員{{unping|Mys_721tx}}的爭議中,為闡述其觀點而屢次遊戲規則,如下:
# '''封鎖獲解除後屢次違反互動禁制'''。在上方[[#對Mys_721tx的不信任動議]]一節,多次'''不必要地直接或提及並評論其有互動禁制的用戶'''(MINQI),包括:<ul><!--
--><li>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tq|我與一名用戶MINQI有長達六月的編輯禁制,意味着不得互相在討論中直接提及對方,不得在編輯中覆蓋對方的編輯以免造成編輯爭議。然而,我在8月8日編輯某條目子段名稱時,MINQI卻迅速回退了本人編輯的小段,與我產生交互禁制。}}</li><!--
--><li>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tq|期間MINQI亦對我作出提報(此行爲我不多作評論,見仁見智)}}</li><!--
--><li>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tq|完全無視MINQI先與本人產生主動交互}}</li><!--
--><li>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tq|怎不說MINQI長期編輯維基百科}}</li><!--
--><li>[[#c-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20230916210800-Sanmosa-20230916145500|2023年9月16日 (六) 21:08 (UTC)]]整則留言</li><!--
--><li>[[#c-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20230917110500-Newbamboo-20230917042300|2023年9月17日 (日) 11:05 (UTC)]]:整則留言繼續'''表明'''會[[WP:IAR|IAR]]忽略禁制方針,並以其他方式間接提及其有互動禁制之用戶。</li></ul><!--
-->違反之方針條文包括:<ul><!--
--><li>{{§l|維基百科:禁制方针#互動禁制}}:{{tq|受限於互動禁制的用戶不可[…]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li><!--
--><li>'''不符合'''{{§l|維基百科:禁制方针#例外}}:多則留言與「提出對禁制本身的合理疑慮」無關,更'''未曾'''遵守{{tq|被禁制用戶進行其認為符合以上禁制例外情況的編輯行為,必須即時通過討論頁或編輯摘要等方式說明如何符合上述情況}}的要求,甚至是[[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3年8月#MINQI、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八月其與MINQI互相提報時]]'''亦未曾遵守此要求'''。</li><!--
--><li>{{§l|維基百科:禁制方针#禁制的意義}}:{{tq|用戶一旦被禁制,'''不論其在被禁制範圍內的編輯是否善意改善或符合方針指引規定''',所有的編輯行為都是被禁止且零容忍的。}}即不容許任何以[[WP:IAR]]作出違反禁制之編輯。</li></ul>
# '''撒謊''':[[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3年7月#OA2021後世代維基社區及社羣之能力是否提振|七月其自己承認]]以「噁心」罵Ericliu1912君是「'''形容別人'''不當行爲的'''觀感'''」,[[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Ericliu1912|現在在管理員佈告板]]卻翻供稱是生理反應,並借Fire-and-Ice在Telegram群組的留言改稱是「讓他覺得噁心」。原承認是「形容某人(的行為)噁心」,後改稱是「形容某人(的行為)''令他或其他人''噁心」,分明前後發言不相等,明顯在為闡述當前的觀點而掩蓋當初形容他人「噁心」的不當發言。
# {{big|'''拉票、擾亂、遊戲管理員解任程-{}-序''',在[[特殊:差異/79012958]]試圖情緒勒索有意投反對票的用戶,'''明顯屬於拉票行為''',如此明目張膽在反對區拉票的行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先已不討論其在近一週的討論試圖一言堂的情況,以上所列之不當行為亦相當嚴重,更是未盡列該君近一年之所有不當行為。由此發起討論,要求社群討論以上不當行為,並要求本站管理員及行政員處理此等行為。我將不會再回覆此討論串,結果如何社群定奪。--'''[[U: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路</span>]][[UT: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西</span>]][[Special:用户贡献/LuciferianThomas|<span style=color:#b00>法</span>]][[路西法主義|<span style=color:#b00>人</span>]]''' 2023年9月20日 (三) 08:11 (UTC)

2023年9月20日 (三) 08:11的版本

本页讨论與維基百科有關的话题,但不包括新闻方针技术求助條目繁简处理

  • 如果您需要就具体条目应当如何编辑才符合中立性原則寻求社区共识,请前往條目探討留言。
  • 請在主題欄简明扼要地寫出問題主旨不要使用如「新問題」等無意義的文字。
  • 請勿公開姓名、地理位置、電話、Email地址等联系資料。我們通常只在此頁回應,並不利用Email或電話等私下回應。
  • 無關維基百科專案的問題,請往知識問答相關頁面询問。


請注重礼仪、遵守方針與指引,一般問題請至互助客棧其他區知识问答提出,留言后请务必签名(点击 )。


發表前請先搜索存档,參考舊討論中的内容可節省您的時間。
公告欄
#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引進CampaignEvents擴充功能 39 9 ZhaoFJx 2024-11-05 22:49
2 為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 139 33 Ericliu1912 2024-10-27 05:43
3 Internet Archive已暫停多日 21 11 雪雨73 2024-11-06 13:00
4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42 11 Ericliu1912 2024-11-11 00:29
5 能否折叠一下存档 1 1 Jimmy-bot 2024-11-11 00:14
6 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 87 18 Ericliu1912 2024-11-09 01:15
7 仲裁委员会候选人在站外个人群组拉票一事 1 1 Ericliu1912 2024-11-09 01:06
8 仲裁委员会退选程序 1 1 Ericliu1912 2024-11-09 01:06
9 Luce與全景自由 6 5 ZhaoFJx 2024-11-10 00:07
10 关于2024年11月仲裁委员会选举效力的问题 21 8 Ericliu1912 2024-11-11 00:31
11 有哪裡可以查看用戶所有編輯過條目的編輯後瀏覽次數統計表嗎? 4 2 ZhaoFJx 2024-11-04 12:15
12 大洋洲月 7 4 宝山30路 2024-11-09 18:19
13 監督員在ac群的發言,是否視同提前公布結果? 10 4 Ericliu1912 2024-11-08 09:13
14 新条目候选中的属于xxx类为什么要写英语 8 6 Ericliu1912 2024-11-11 00:32
15 这张图片能移到Commons吗? 1 1 Thyj 2024-11-11 10:29
發言更新圖例
  • 最近一小時內
  • 最近一日內
  • 一週內
  • 一個月內
  • 逾一個月
特殊狀態
已移動至其他頁面
或完成討論之議題
手動設定
當列表出現異常時,
請先檢查設定是否有誤

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Template talk:Duck § 更正默認提示文字?

@Cookai1205Yoyolin0409參見 WP:DUCK。確有理由更改、去除「一望而知」字樣。冀達成共識。— 𝕏ℂ𝕠𝕞𝕙𝕘𝕙𝕒𝕝𝕝 talk 2024年9月24日 (二) 02:18 (UTC)

强烈建议使用WP:RELIST流程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存废积压严重,积压的讨论中,约有一半最终都因缺乏讨论而无共识关闭。因此强烈建议采用{{relist}}方式,一方面促进讨论,一方面解决积压问题。鉴于我们与英文版的不同之处,我建议:

  1. 采用{{relist}}制度,存废討論已超過五週的提案,如果仍然缺乏共识,可以重新提交到最新一天的存废讨论页面继续讨论(与现有流程接轨)
  2. 同一个讨论最多可以重新提交三次,若三次后仍无共识,则以无共识结案(事不过三)
  3. 每次重新提交时,在原讨论处关闭讨论并说明已重新提交讨论到新的页面,若有讨论内容,则将所有讨论内容移动到新的讨论处。在新讨论的最下方挂上{{relist}}模板
  4. 希望能够得到WP:TW的支持

此外,鉴于存废积压当中另有相当一部分讨论是已有共识,但不好处理的,例如合并、迁移到其他计划、分类页面需要清空分类才能删除、模板需要清除嵌入才好删除等,建议使用{{follow-up}}进行标记,处理完成后就可以结案。这个也希望能够得到WP:TW的支持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4日 (三) 08:12 (UTC)[回复]

{{follow-up}}的问题,我已经写了一个User:Shizhao/follow-up.js,勉强能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4日 (三) 14:04 (UTC)[回复]
想問一下如果重新列出討論,那原先討論的結果是什麼?在條目討論頁該怎麼表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4日 (三) 15:24 (UTC)[回复]
没有结果。使用relist的是没有关闭,但长期无共识的讨论,将其重新列出以获得社群的更多关注。已经关闭的讨论无法relist。--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5日 (四) 01:35 (UTC)[回复]
我不理解。按照Shizhao的描述,重新列出討論實際上相當於結束舊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5日 (四) 08:13 (UTC)[回复]
原先的讨论并未结束,只是换到一个新地方继续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6日 (五) 02:37 (UTC)[回复]
会有这种错觉,可能是因为我们不是一个条目存废讨论开一个页面的方式造成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6日 (五) 02:38 (UTC)[回复]
技术上能做到吗?英维是一个条目存废讨论开一个页面,并把每个独立的条目存废页面嵌入到各天的讨论页面中;中维这边是每个条目的存废讨论直接在当天的页面开章节讨论。在中维如果用relist,把原先的讨论从原来的天数移动到最新的天数,可能导致反复移动而造成编辑历史不完整。我认为在此之前,我们似乎需要先把存废讨论改为每个条目开启独立的讨论页面。--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5日 (四) 01:32 (UTC)[回复]
@BlackShadowG技術上是可以做到,不必移動任何討論,例如只要使用語法{{#lsth: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1/11|[[:1910年逝世人物列表]]}}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1910年。沒有必要再獨立出一個頁面來敘述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arryChou0129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02:45 (UTC)[回复]

(○)保留:那其他年份逝世人物的條目也要合併到相對應的年份條目?下同。Sammypan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11:02 (UTC)[回复]


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8日 (三) 02:15 (UTC)[回复]
或語法{{Include|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1/11#[[:美食王國]]}}

美食王國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來源跟條目內文對不上。 來源根本看不到「美食王國」這個詞是翁佳音跟曹明宗所提出的根據。而且美食王國一詞是否只會用在臺灣上面也有爭議。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祥龍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03:36 (UTC)[回复]
(~)補充:關於條目內的英文「Kingdom of Taiwanese Food」,我試著用Google搜尋,結果只找到這個條目頁面,懷疑有原創研究的嫌疑。--祥龍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03:43 (UTC)[回复]
(×)删除:原創研究。--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03:50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8日 (三) 01:35 (UTC)[回复]
都能有類似效果。後者按下編輯紐還會直接跳轉到該天的存廢頁。--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月11日 (三) 03:55 (UTC)[回复]
重新提交能起到什麼作用呢,不是很理解。follow-up這個模板倒是支持,但建議必定要填寫共識是什麼。--Ghren🐦🕘 2023年1月5日 (四) 01:37 (UTC)[回复]
  • @Ghren:因为越新的存废讨论更容易获得关注,重新提交预期可以进一步继续讨论达成共识以结案,而减少无共识结案的问题,同时减少积压问题。
  • @BlackShadowG 一个条目存废讨论开一个页面当然是最好,但是工作量比较大,相关的工具都要跟着变才行(当然,不理会那些辅助工具直接改变也不是不行,只是可能会初期的时候提交和处理会不太方便)。如果不改变成一个条目存废讨论开一个页面的方式,的确存在编辑历史不完整的问题(还存在许多其他不方便的问题)。这样的话我有两个方案,一个是在目前的存废流程下先尽快启用relist(积压太严重了),单独页面问题之后再说;二是先启用单独页面,再启用relist,不会造成编辑历史不完整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5日 (四) 02:27 (UTC)[回复]
我的观点是,为了优先解决积压问题,我可以暂时忍受编辑历史不完整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5日 (四) 02:41 (UTC)[回复]
我也支持先尽快启用relist处理大量积压,不过要长期实行的话,启用单独页面的措施也需要尽快提上日程。--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5日 (四) 03:41 (UTC)[回复]
一般長期沒有討論的案件,單純的關注度不足佔大多數,要證明沒有關注度很難,要證明有關注度很簡單,所以沒有關注度的話,其實一般都不會有留言,畢竟「我認為這個條目沒有關注度」並不代表「這個條目真的沒有關注度」。而且一般要合併的條目都是管理員掛上{{Merge}}模板,之後待人處理。然後那些已經吵了很久的討論,不停{{relist}}也不會有結果。--Ghren🐦🕚 2023年1月5日 (四) 03:04 (UTC)[回复]
relist主要并不是为了处理那些吵了很久的討論,吵了很久都没共识基本上就是无共识结案。relist主要是为了让没人关注的讨论更容易获得关注,沒有關注度的条目也是需要共识结案的,relist的目的正是增加进一步讨论达成共识的可能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5日 (四) 03:48 (UTC)[回复]
依過去的習慣,沈默那就是弱共識,這些頁面一樣可以刪除。如果認為這不妥的話,更應該引入的其實是en:Wikipedia:Proposed deletion的方式,沒人討論就當是PROD掉就好啊。掛上Relist之後有多少效果呢,近這幾天也有很多案件沒有人討論不是嘛,為什麼會認為新案件沒有人討論,將舊案翻抄會有人討論呢?--Ghren🐦🕓 2023年1月5日 (四) 08:59 (UTC)[回复]
enwiki施行relist已经10几年了,看起来行之有效值得借鉴,也能解决中文版目前面临的一些问题,那何乐而不为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6日 (五) 02:36 (UTC)[回复]
此外还有一点,就是变相延长了共识难以达成情况下的讨论时间,如果按照我上面的建议流程,最长可以有15周时间讨论且有最多3次机会出现在用户关注最多的当天存废讨论页面上。
另外关于弱共识,的确以前我没人讨论可能也就删了,但是这对管理员的知识广度和认知能力的要求太高了,很容易删错页面;而且有些没人讨论的可能管理员还需要查证一番才能做出判断,非常花时间,也容易造成独断专行问题(毕竟无人讨论自己调研决定去留,容易失误,知识的宇宙太广袤了,不是一个人的人力所能及)。弱共识在处理存废讨论上,我认为除非是非常明显的提删理由,否则最好还是再稍微强一点比较好,方便管理员可以直接根据讨论来判断去留,而不用自己去调查研究一番,管理员也不是一天有25小时的怪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6日 (五) 02:57 (UTC)[回复]
個人同意這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8日 (日) 21:15 (UTC)[回复]
討論延長根本無助生成共識啊。一般來說,刪除討論有實際討論的一般都只是頭幾天,過幾天之後就不會有討論了。中維參與存廢討論的人本身就不多。一般留下來的案件都是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案件,又或者在關注度邊緣的案件。要證明沒有關注度畢竟很難;要證明有關注度畢竟很簡單。就像是這些案件,條目內沒有關注度來源,那就刪掉啊。一般的維基人根本很難查證這些條目有沒有當地的紙本來源,就算有線上來源,根本就看不懂。反而證明這些條目有關注度很簡單啊,只需要將參考文獻寫上去就行了。要證明沒有黑天鵝很難,但是要證明有黑天鵝很簡單啊,所以舉證本來就應該在保留方啊。除非有很多人熟悉這個主題,又或者有比較專業的編者,否則根本上很難證明完全沒有關注度。在這樣的情況,我覺得直接刪掉沒有什麼大問題。
英維可以將Relist制度行之有效的原因主要是英維的人數比較多,學術平較高、對方針指引的熟悉度也夠。中維沒有這個底子。討論法語譯名的時候,就只有兩個長篇大論幾萬個KB;討論四字神名的時候,一個歷史學、宗教學或神學的人都沒來,由9月底到1月,一個實際意見都沒。這是我的印象。然後其實當日的存廢討論閱讀量也不是很高,也就百來次左右。--Ghren🐦🕕 2023年1月10日 (二) 10:51 (UTC)[回复]
條目內沒有關注度來源不能成为删除的理由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0日 (二) 12:10 (UTC)[回复]
是啊。但是這是沒有冲突的啊。證明沒有關注度畢竟很難,證明有關注度很簡單啊。--Ghren🐦🕚 2023年1月11日 (三) 03:44 (UTC)[回复]
英文版w:WP:RFD是每天一个页面,但是也有relist过程。--GZWDer留言2023年1月6日 (五) 04:50 (UTC)[回复]
這邊提一個建議:提刪的時候把所有編輯過該頁面的已註冊使用者在提刪頁面或是討論頁全部ping一遍。--122.100.88.32留言2023年1月6日 (五) 15:12 (UTC)[回复]
不妥,会造成骚扰,也许是潜在拉票(编辑者没有提出存废)。较合理方案是用户主动订阅此类通知,机器人通知曾在条目进行足量扩充(较难判断)或一段时间内有过编辑的用户。热衷关注存废的用户,通常已监视页面或存废讨论。--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6日 (五) 16:42 (UTC)[回复]
@YFdyh000 我認為不構成騷擾,編輯過該條目的,顯然對該條目有興趣,興趣至少比只看條目不編輯的使用者高一點。 -- Shyangs留言2023年1月9日 (一) 08:34 (UTC)[回复]
将条目加入关注列表的用户可以考虑,另外如果允许 ping,还得允许不接受 ping。--Kethyga留言2023年1月10日 (二) 10:59 (UTC)[回复]
离题了。此外即使是目前,提删者也可以自行手动查看编辑历史,向条目的主要编者发通知。没有必要做强制的规定。--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8日 (日) 12:42 (UTC)[回复]
已经写了一个relist脚本在测试wiki上[1],虽然有一些毛病,倒也堪堪能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2日 (四) 07:42 (UTC)[回复]
WP:RELIST做了一下修订,期望能够把这部分提升为指引:
::::存廢討論的目的是尋找應否刪除一篇條目的[[WP:CON|共識]]。

::::但是,如果在最初的七天結束時,討論只有少數參與者(包括提刪人),並且/或者缺乏基於方針的論點,則可能適合重啟討論,以徵求進一步的討論,確定共識。重啟的討論可能會在確定共識之後結束,而不必再等待七天。 ::::雖然如此,重啟討論不應該取代“未達成共識”的結論。如果關閉人認為已有實質性的討論,已有不同基於方針的意見被表達出來,但沒有達成共識,那麼可能會作無共識保留。 ::::我們不建議多次重啟討論以期獲得充分的參與。一般來說,討論不應重啟超過兩次。用戶在第三次(或更多)重啟辯論,或者在已經有大量用戶參與而仍然重啟討論時,應該(除{{[[Template:relist|relist]]}}模板之外)簡短地解釋為什麼他們認為辯論是不足夠的。 ::::當重啟討論時,應該從最初提報的存廢討論頁中刪除,並移至當前日期的存廢討論中繼續討論。重啟討論的原因可以在{{[[Template:relist|relist]]}}模板中指出。

::::
+
::::存廢討論的目的是尋找應否刪除一篇條目的[[WP:CON|共識]]。

::::但是,如果在最初的七天結束時,討論只有少數參與者(包括提刪人),並且/或者缺乏基於方針的論點,則可能会延长讨论,若持續五周或最後留言已過一周仍然缺乏共识,则適合重新提交討論,以徵求進一步的討論,確定共識。重新提交的討論可能會在確定共識之後結束,而不必再等待七天。 ::::雖然如此,重新提交討論不應該取代“未達成共識”的結論。如果關閉人認為已有實質性的討論,已有不同基於方針的意見被表達出來,但沒有達成共識,那麼可能會作無共識保留。 ::::我們不建議多次重新提交討論以期獲得充分的參與。一般來說,討論不應重新提交超過三次。用戶在第三次(或更多)重新提交讨论,或者在已經有大量用戶參與而仍然重新提交討論時,應該(除{{[[Template:relist|relist]]}}模板之外)簡短地解釋為什麼他們認為讨论是不足夠的。 ::::當重新提交討論時,應該從最初提報的存廢討論頁中刪除,並移至當前日期的存廢討論中繼續討論。重新提交討論的原因可以在{{[[Template:relist|relist]]}}模板中指出。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2日 (四) 08:03 (UTC)[回复]
即使有所顾虑,也至少希望能够试用一段时间看看效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2日 (四) 08:14 (UTC)[回复]
我不認為這有什麼用,但是不反對您們試試看。但是不認為重新提交三次有什麼實際作用,重新提交一次就夠了。而且我想假如討論真的能夠持續五周的話,重新提交也沒有意思。--Ghren🐦🕕 2023年1月12日 (四) 10:50 (UTC)[回复]
既然如此,建议2月1日之后开始试行如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7日 (二) 06:14 (UTC)[回复]
(+)支持試行,好的壞的都是在實際運作後才出現的。--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月17日 (二) 13:45 (UTC)[回复]
似乎不用等这么久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1月18日 (三) 11:50 (UTC)[回复]
看来大家认为至少可以尝试。特此公告5日,如无其他的合理反对意见,公告结束后将实行。另,开始实行时,因积压较多,建议每天不要重新提交太多积压的存废讨论,每天少于10条为宜?逐渐过渡到正常状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9日 (四) 02:17 (UTC)[回复]
两种可能的排版方案,供参考。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月23日 (一) 11:0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WP:RELIST的内容已更新,相应模板和流程暂时参照英文版w:WP:RFD模式实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24日 (二) 07:28 (UTC)[回复]

本案未在方针区提案且公示不足七天,且共识为试行而非定为正式指引,不宜挂指引模板。本人依据IAR,改挂临时设计的{{Guideline d'essai}}模板。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月24日 (二) 08:22 (UTC)[回复]
目前RELIST已經試行一段時間,看起來跟普通提刪沒什麼差別(畢竟看上去就是在最新的日期添加一條新提刪),也跟普通提刪穿插在一起,而普通提刪會通知條目創建者,那麼(?)疑問@ShizhaoRELIST是不是也應通知創建者呢?--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2月2日 (四) 04:41 (UTC)[回复]
这不是结束之前的讨论后再次提交删除,只是之前讨论的延续,之前通知过了没必要再通知了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3日 (五) 03:58 (UTC)[回复]
@Shizhao由于加入了新的讨论结果,可能需要更新Module:Old vfd multi(当前例子可见Talk:大四喜 (足球))。--东风留言2023年2月4日 (六) 06:40 (UTC)[回复]
这看起来是Cewbot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4日 (六) 12:33 (UTC)[回复]
@Kanashimi能否协助看一下,感谢。--东风留言2023年2月8日 (三) 10:41 (UTC)[回复]
改了模組:Old vfd multi--Kanashimi留言2023年2月8日 (三) 14:00 (UTC)[回复]
重新提交是之前的讨论还在继续,不应该用Module:Old vfd multi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9日 (四) 03:46 (UTC)[回复]
好像是這麼回事。改了。--Kanashimi留言2023年2月9日 (四) 05:50 (UTC)[回复]

試行檢討

1/24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4筆;
1/25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2筆;
1/26共提交11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0筆;
1/27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0筆;
1/28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5筆;
1/29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2筆;
1/30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0筆;
1/31共提交10筆,成功關閉討論的有1筆;
1/31共提交10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10筆 (其中2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1共提交11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9筆 (其中2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2共提交10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8筆 (其中3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3共提交9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3筆 (其中0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4共提交12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7筆 (其中1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5共提交10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5筆 (其中0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6共提交10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9筆 (其中0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2/7共提交10筆,成功獲得共識的有4筆 (其中0筆於二度重新提交時獲得共識);
所以試行結果如何?是否要繼續試行或正式上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4日 (二) 11:06 (UTC)[回复]
不建議正式上路。--Ghren🐦🕐 2023年4月4日 (二) 17:29 (UTC)[回复]
這一看就知道討論完全沒有意義,甚至不必參與討論,真可憐。居然連不建議正式上路都出現了,可見這個獨裁社群就是喜歡沒事找事做,最後到頭來一場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顯然都快要成所謂的廢棄物處理場了,但沒有這個廢棄物處理場也不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4月4日 (二) 17:55 (UTC)[回复]
@Shizhao。——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1日 (一) 15:18 (UTC)[回复]
@Shizhao?如果沒有肯定結論,應該考慮停止試行,避免造成所謂「無限試行」的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12日 (五) 09:26 (UTC)[回复]
结论是存废积压情况要比此前大大减轻,现在基本上除了待处理的讨论,积压不会超过2天(再勤快一些可以做到基本无积压),无共识保留的情况也比此前大大缓解,以前积压的讨论大约有将近一半最后会无共识保留,现在只是偶尔会有无共识保留。如果停止目前做法,就又回到以前一大堆积压,最后一半都无共识保留的状态。当然,如果社群认为积压无所谓,无共识保留也无所谓;或者宁可积压,也不要用relist的方式解决积压问题,那我也无话可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5月12日 (五) 12:01 (UTC)[回复]
重新贴一次到目前为止的统计图[3]--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5月12日 (五) 12:07 (UTC)[回复]
所以這代表什麼?首先您這個算法計算的只是計算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積壓討論中顯示的頁面,積壓的條目只是都relist到存廢討論去了。所以數字上看上很亮麗,實際上根本只是通過重新定義「積壓」這一個概念來解決問題。
二者,「無共識保留的情況也比此前大大緩解」的原因是什麼?是討論增加了,增長了共識的形成?如果是,討論增加了多少?討論度增加是relist的功效,還是單純是因為討論出現在一個比較多人瀏覽的頁面?如果只是單純因為出現一個比較多人瀏覽的頁面,我相信有很多其他更合適的方法啊。我又看了一下,發現這三四個月來,存廢討論估計有八成是Shizhao閣下您結案的,有多少的案件,是討論自己已經形成大致的共識,而不是您個人的「獨斷」參與其中,而引致無共識的情形得到緩解?而且,這樣的「試行」很容易形成Shizhao期待relist有用,而您的行為實現了這個預言。這是自證預言
三者,積壓重來都不是問題,在您維的站務中存廢討論本身就不是重要度很優先的。--Ghren🐦🕐 2023年5月12日 (五) 17:24 (UTC)[回复]
relist的作用就是增加讨论的可见度,如果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请不吝赐教。毕竟目前的这种办法在enwiki也实行了很多年了,看起来卓有成效。无共识缓解的情况当然是明显因为讨论增加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5月13日 (六) 08:27 (UTC)[回复]
就算是這樣,假設成效真的只是形成書生認為的結果,不是真的成效(這讓我想到N射線實驗)就算是這樣,就算正式上路也不會造成危害啊,然後積壓天數也確實能夠減少。既然無害,又有點(數據上的)效果,那何嘗不能正式上路?英文維基不是也實行多年了?試行期間也沒啥問題啊,又不是爆炸了要立刻停機?未見有什麼不能正式上路的理由。--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5月21日 (日) 07:43 (UTC)[回复]
強烈要求停止試行,時昭老爹都把一些明顯沒有異議的東西重複提交了四五次了,能不能快點自己處理,不要等著別人浪費時間投刪除票,管理員自己不會判斷嗎?--🎋🎍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2 (UTC)[回复]
除非能雪球,不然执行管理员不应避嫌吗?没有表态为什么就代表没有异议。如果管理员自己有意见,就自己投票、其他管理员处理。--YFdyh000留言2023年5月31日 (三) 09:04 (UTC)[回复]
@YFdyh000問題是你維關注度提刪的風氣一向都是應刪除的不會有什麼人特別去投刪除票,有價值保留的才會有人去提保留證據。結果就造成現在這裏無限relist-某人 2023年6月21日 (三) 17:12 (UTC)[回复]
那说明没有明显的删除意向与共识,继续无共识保留吧。总不能弄些机器人留言投石问路[開玩笑的]--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21日 (三) 17:16 (UTC)[回复]
我認為在重新提交存廢討論數次(具體次數可以討論)後應可預設以無共識保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6日 (一) 13:00 (UTC)[回复]
近期看到关闭讨论的判定和结论仍有自由裁量的部分,以及对避嫌、结案理由等要求可能存在不足和模糊之处。期望尽快得出相关共识,但个人不会提出议案。--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26日 (一) 17:41 (UTC)[回复]
显而易见,证明有关注度容易,证明无关注度难。证明有关注度找到个关注度来源就行;证明无关注度则需要尽可能把所有可能有用的来源都搜索过一遍,还是没有关注度来源,才能下结论。--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9日 (三) 14:16 (UTC)[回复]
感觉不必也不是尽可能,只要有共识认为无改善和保留价值就可以了。--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9日 (三) 16:49 (UTC)[回复]
其实是不是可以把RELIST时间和正常结案时间错开试试,比如RELIST改成一个月之类的,现在7天一到就RELIST,RELIST之后又要等7天,我不觉得以现在的人手有几个管理员能天天守着存废讨论,这只会造成上面说的书生一个人反复RELIST。--淺藍雪 2023年8月16日 (三) 06:58 (UTC)[回复]
@AINHYFdyh000話說我才發現一開始Shizhao君的提案就有提到「同一個討論最多可以重新提交三次,若三次後仍無共識,則以無共識結案」了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3:46 (UTC)[回复]
(副知@Shizhao)——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9:27 (UTC)[回复]
relist我操作没有超过3次的(可能会有一两个例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7日 (日) 06:38 (UTC)[回复]
有些“无共识”结案的其实根本就不是无共识,或者即使没讨论按现行标准也是很明显的删除或保留,如果只有一两个管理员RELIST,而且还是7天一到马上RELIST,说实话还不如积压着算了。淺藍雪 2023年9月20日 (三) 07:28 (UTC)[回复]
配合#设立「邀请讨论」及「管理员处理决定公示」机制是否就可以解决「按现行标准也是很明显的删除或保留」的问题,RELIST之后还是无人讨论,管理员就可以随机邀请别人参与讨论。若还是没人参与或者无共识,管理员就可以作出裁量并公示,如果社群没有一致反对管理员的裁量结果,管理员就可以执行删除或保留。--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07:39 (UTC)[回复]
我感觉问题本质不光是参与人数不足,活跃管理员太少也是原因,更何况RELIST制度本身也有缺陷,拉长RELIST时间(或者根本没有RELIST)可以让更多管理员有机会处理,之前没有RELIST的时候还有几个其他的管理员来看看,现在7天立刻RELIST,基本就只剩下书生了。依靠一个人运行的体系我不觉得能够长久且不出问题。--淺藍雪 2023年9月20日 (三) 07:52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試行結果出爐。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引入CopyPatrol 帮助侵权检查

CopyPatrol是一个基金会技术社群与论文查重服务商Turnitin合作开发的侵权检查工具,根据ithenticate上的说明,支持繁简体中文,所以zhwiki是否可以引进这个工具用来帮忙侵权检查?如果取得社群共识,就可以提单子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28日 (二) 08:49 (UTC)[回复]

善。--Ghren🐦🕓 2023年2月28日 (二) 09:44 (UTC)[回复]
(+)支持--Kethyga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9:50 (UTC)[回复]
(+)支持。——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12:24 (UTC)[回复]
(+)支持。--西 2023年2月28日 (二) 13:47 (UTC)[回复]
粗略地翻译了一下meta页面。各位可以在这里体验。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2月28日 (二) 14:18 (UTC)[回复]
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28日 (二) 16:55 (UTC)[回复]
中。--洛普利寧 2023年3月1日 (三) 13:11 (UTC)[回复]
可。--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3月1日 (三) 13:25 (UTC)[回复]
(+)支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3月3日 (五) 09:52 (UTC)[回复]
(+)支持--Taeas留言2023年3月3日 (五) 13:17 (UTC)[回复]

已提报phab:T331289--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3月6日 (一) 12:25 (UTC)[回复]
所以真的有CopyPatrol了嗎?難道獨裁社群隨便喊喊而已就很高興,然後無聲無息了?真可憐的獨裁社群。--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4:26 (UTC)[回复]
沒有看到Phabricator跟不存檔模板說了什麼嗎?鼓勵推進部署工具當然好,但如果只是要來宣揚你那一套「獨裁社群」的鬼話那就請閉嘴。你自己也是所謂「獨裁社群」的一份子,別自命清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8日 (五) 19:14 (UTC)[回复]
雖然反對抄襲,但也(-)反对與這些侵犯人權和私隱的公司合作(英文版有更多內容)。
竊堅持吾輩應待人提報而非主動用這些工具檢查。
——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4月29日 (六) 17:30 (UTC)[回复]
(-)強烈反对,如果侵权检查要工具完成,是不是百科大部分内容用AI生成就好了,完全可以调试成中立,客观,负责,而且完全没有版权问题和顾虑。如果目前百科还是靠大家的努力一起完善和建设,就不建议用大规模工具检查,因为我不相信工具背后的逻辑和社群逻辑是相洽。工具是可以用,但是用工具来审判或者辅助审判就有点像第一个有杀人权限的AI。--‘ UFO is me ’ 留言 2023年6月11日 (日) 16:35 (UTC)[回复]
我怎麽感覺讀您的留言起來對於整個提案有非常嚴重的誤解?「幫助」侵權檢查跟「自動」侵權檢查並移除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侵犯版權是不容接受的行為,工具輔助僅是幫忙上網搜是否直接複製貼上網絡內容,執行者仍是用戶本身。用戶需對其使用任何工具所作操作負全責,若用戶無法分辨工具準確與否而完全依賴導致多次判斷錯誤,可直接被封鎖。不存在「有殺人權限的AI」,該工具根本連執行的權限都沒有。--西 2023年6月11日 (日) 16:52 (UTC)[回复]
我还是想建议先引进一套AI工具,生成很多中立、自由的内容在后台,然后我们用户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判断是否有误。--‘ UFO is me ’ 留言 2023年7月3日 (一) 08:10 (UTC)[回复]
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AI生成的内容版权有争议。这与您的上一条发言似乎是冲突的。--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3日 (一) 21:48 (UTC)[回复]
有道理,就是如果生成的内容我们没办法判断或者你说我们判断能力不够,为什么觉得它生成的侵权检查属于我们可以判断和判断能力够呢。与其自我阉割,不如好好利用AI工具,快速增加知识边界和填空补缺。判断力如果真的不够,可以组织大规模审查和投票去检查生成内容。至于AI的著作权,法理上就是天然不存在的啊。如果AI有著作权是不是代表AI需要坐牢?在AI无法替代人去坐牢的年代,谈AI著作权就类似谈AI有人权一样缥缈啊。--‘ UFO is me ’ 留言 2023年7月26日 (三) 08:49 (UTC)[回复]
生成的知识判断正误和生成的文字判断相似度不是同一个量级啊。AI不时编造知识和参考文献,审查人可能永远找不到AI所参考的内容,有时也无法判断是否全文照抄了有版权的内容。--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26日 (三) 15:14 (UTC)[回复]
  • 可悲的獨裁社群果然只是隨便喊喊而已,都4個月了,卻根本一點進度、消息都沒有(因為沒多少人會在意CopyPatrol的)。如果真有能力引入CopyPatrol來幫助侵權問題,早就引入了,有必要一直放著嗎?看來是直接用原本的侵權檢查功能還比較快。這個討論和安全投票基本只是同樣的意思而已,看起來很好的政策和討論,實則很差勁、爭議又多。--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8月9日 (三) 13:03 (UTC)[回复]
    根据Phabricator上的回复,CopyPatrol目前正在进行重大重写,等重写完以后才会引入中维。还有,“獨裁社群”这套理论差不多该停停了,听得耳朵都长茧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9日 (三) 14:24 (UTC)[回复]
    沒能力引進CopyPatrol功能並且說服用戶就直接說吧,不要繼續在那吹捧然後到頭都是一場空。討論真的只是演戲而已,寧願拒絕溝通也不想討論,因為根本就沒這個能力還在那講得很好聽,不說獨裁社群不然說標準的騙子比較好嗎?而且從頭到尾都還沒有提到是否會放在比如Twinkle之類的?這種只會演戲的討論,真的寧可拒絕溝通也不想再廢話,真是獨裁。--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8月10日 (四) 17:04 (UTC)[回复]
    @BlackShadowG那還是先姑且取消不存檔了,不然一直積壓在客棧也不好。是否有需要設存檔位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9:24 (UTC)[回复]

尝试推动斜坡计划(自动授予中国大陆用户IPBE)

先前的讨论存档了(见此),希望继续推一下这个讨论。我建议社群出一个共识譬如,如果相关工具能做到合理地反破坏、反审查、反监控,则允许通过该机制自动授予IPBE。各位可以再次检视这一计划,提出反破坏的机制要求,想想除了域前置还有什么反审查主意之类的。希望各位讨论。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8月17日 (四) 16:27 (UTC)[回复]

提前说一下,先前讨论中有些反对的理由,我觉得并不合理。譬如有人认为现行的等待期可以“筛选”中国大陆用户,但是维基百科账号又不是申请制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用户就不用被筛选啊/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8月17日 (四) 16:35 (UTC)[回复]
回复@魔琴
用户若使用大陆简体,则在使用代理编辑页面或注册账号时弹出的封禁提示中引导用户关闭代理后前往注册页注册,注册页检测到用户的IP地址为中国大陆且未被封禁,则创建账号并授予中文维基百科、维基共享资源、维基数据、元维基的本地IPBE。
如何?--2604:86C0:A001:6:D833:FBFF:FE98:C900留言2023年8月21日 (一) 14:38 (UTC)[回复]
回复请同时到这里和我的对话页,我能看见--2604:86C0:A001:6:D833:FBFF:FE98:C900留言2023年8月21日 (一) 14:48 (UTC)[回复]
我换了个IP--108.165.144.168留言2023年8月22日 (二) 11:44 (UTC)[回复]
其他站的IPBE无法快速授予。未看出能反LTA。--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1日 (一) 15:22 (UTC)[回复]
建议让用户自己选择要哪里的ipbe,可选内容包括中文计划、多语言项目(比如common、wikidata),默认选中zhwp, common, wikidata--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26日 (六) 15:12 (UTC)[回复]
我不认为反审查是必要和可讨论的元素,只要工具可以可控的反破坏就可以,但到底如何、能否做到只能摸索前行,讨论可能永远得不出共识。Special:Diff/78558034 Special:Diff/78309499 等已表述我的意见。关于“筛选”为理由,我认为违背WP:5P4。不认为通过IP地址和某种身份证明就可以有效率地杜绝滥用,仍可通过技术手段绕过。--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7:51 (UTC)[回复]
不看好这个计划,从实际可行性与潜在风险的角度上来看,尤其现在的大环境。个人认为整体上还是维持现状比较好,不过社群可以想办法让部分有需要的中国大陆用户更方便的获取到GIPBE权限,这样他们创建条目后可以自己添加跨语言链接而无需他人代为添加。--🔨留言2023年8月18日 (五) 06:49 (UTC)[回复]
  • 第一点:我很好奇,就算说真能弄好,大陆有多少人会真的编辑维基百科呢?在大陆维基百科基本上已经是被百度百科彻底的取代了。我在这几天编辑维基百科前,维基百科基本上只会在查资料是偶尔想起来,但要查也是去英维,十年的封锁,基本上关于“维基百科”的记忆似乎早都让我本人忘却了,大概去年看见bilbil上关于折毛的视频,才想起来,原来互联网还有个中维。
  • 第二点:维持现状我觉得就很好了,互联网的一个社区人越少,能产出的内容就越好。这是知乎,bilbil,acfun,微博这些社区总结出的规律。
  • 第三点:说说本人对中维指引的看法,本人最初编辑维基百科,就遇到了代理ip这种烦恼,然而要申请ip豁免,还要写邮件,等回复。(首先写邮件可能都会过滤掉一部分想要编辑维基百科的人了,更别说年轻点的Z世代除了学校学的哪里正经写过几份电邮啊),更糟糕的是几乎没有把这些被代理ip困扰的人引向Help:如何访问维基百科,而且Help:如何访问维基百科一页写的不明所以,经常上网的人或许能看懂,但作为电脑小白的我看完这一页表示就是丈二和尚,捣鼓一通,结果断开vpn试试,还是上不来中维。
  • 总结&个人观点:很多人想参与维基百科,但是根本“说”不出来任何话,能改好host的,发了邮件,耐心等待的,最后都加入了维基百科社群。但是那些不愿意或者不想发邮件,不懂操作的,他们是不能更改页面的,这就导致了倖存者偏差,与其弄一个这么宏大的计划,不如先把中维的指引弄的好点,邮件处理速度快一点,或者给那些代理ip留一个能编辑的界面来询问之类的。--蓝叶alan 2023年8月18日 (五) 08:55 (UTC)[回复]
    還「社區的人越少,產出的越好」,是不是英維的參與人數比中維少啊?--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8月24日 (四) 03:16 (UTC)[回复]
须要有人发现明确具有破坏内容,或者渗透维基社群就像被基金会查封的那些管理员等意图的用户,及时撤销其权限甚至封禁,否则就会开个大口子,引狼入室。--⚞︎⚟︎ 2023年8月18日 (五) 14:01 (UTC)[回复]
建议在注册网页提醒用户了解维基百科关于两岸四地用语的规定,以及账户保安提示。
建议让通过此途径注册的用户与其他用户混在一起,具体的方案等有共识后再提出。建议不定时非公开混淆服务特征。不建议通过邮箱提供网址,建议通过其他网址(比如toolforge)托管一个服务提供,并且应该通过验证码(已经提出)和随机生成的令牌加密。
建议通过类似共用账号/留言板/邮件方法满足小编辑/建议/读者反馈等需求。--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8日 (五) 09:55 (UTC)[回复]
此計畫未提及:用戶創建日志(主要在於注冊時間)必須改為對包括管理員、界面管理員在内的幾乎所有人不可見,僅用戶查核員/監管員可查閲。否則,中國大陸網路運營商只需對比自家日志與維基用戶創建日志時間,即可得出自家網路用戶對應維基用戶的準確一對一資訊,嚴重威脅中國大陸新用戶性命。--— Gohan 2023年8月18日 (五) 10:11 (UTC)[回复]
🤔可以根据密度随机0-48小时注册,而且域前置似乎不能分辨是访问具体的这个网站?--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8日 (五) 10:35 (UTC)[回复]
前者可行。--— Gohan 2023年8月18日 (五) 10:47 (UTC)[回复]
域前置不能分辨訪問的網站。而且,如果隨機延遲注冊,那相當於用戶還是要等待。不過我覺得延遲的主意挺好的,可以這樣用:注冊的時候告知風險,由用戶選擇是否延遲。如果非常注重匿名化,建議通過Unblock申請賬號;如果希望規避政府監控,建議選擇延遲注冊;如果希望即時編輯,那就即時注冊即時使用。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8月18日 (五) 14:05 (UTC)[回复]
轻微反对允许用户取消延时,可以减少延时。--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26日 (六) 15:03 (UTC)[回复]
未理解意义,后续编辑总会暴露活跃时间。--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8日 (五) 17:09 (UTC)[回复]
不經代理的驗證,結合經代理/不經代理的注冊,可直接定位。經代理的後續編輯體現的活躍時間比較複雜,不可直接定位;不過,後者也是我在元維基呼籲中文系維基媒體以隨機時間區間延時發佈日志的原因。--— Gohan 2023年8月19日 (六) 00:47 (UTC)[回复]
“不经代理的验证”如果指斜坡计划新增的验证,倾向反对并且不太可能避过记录。未理解注册和编辑流量有差别的原因。--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9日 (六) 19:40 (UTC)[回复]
後者不知有無差別,但注冊流量與不經代理的驗證流量一結合,相當顯著。--— Gohan 2023年8月21日 (一) 23:37 (UTC)[回复]
@神秘悟饭别忘了U:New user message的贡献页--2604:86C0:A001:6:D833:FBFF:FE98:C900留言2023年8月22日 (二) 03:52 (UTC)[回复]
轉發一下@Hotaru_Natsumi君在ac互聯群的發言:「这个portal站点允许的ip应该如何界定,是仅包括as4134这类民用还是所有feed到中国大陆的ip?另外是否考虑同步ip的站内封禁列表和全域封禁列表到这个portal站点上?还有如果出现纯粹破坏需要连锁封禁,如何处理?」(上述发言为合理使用)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8月18日 (五) 14:07 (UTC)[回复]
其实我觉得最简单的还是直接验证手机号,毕竟并不是所有人来维基百科都是要编辑政治条目的。想编辑政治条目的人就走ipbemail流程。--——🦝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3年8月20日 (日) 06:29 (UTC)[回复]
反对,不支持实名制行为,现在不编辑政治条目不代表以后不编辑,而且实质上翻墙编辑维基百科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更不应该手机号实名制。--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8月20日 (日) 14:29 (UTC)[回复]
哪有那么严重,你维本来就有很多人事实上几乎实名。我都见过我们老师(公立大学的副教授)在课间的时候编英维条目。--——🦝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3年8月21日 (一) 03:00 (UTC)[回复]
公开自己在维基上的用户身份(或反之类似),和系统是否必要收集这些信息,是两回事。“实质上翻墙编辑维基百科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个只能说是灰色地带,有可能你看到的是“倒霉鬼偏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1日 (一) 09:10 (UTC)[回复]
中國大陸不少人士半路轉為編輯政治相關條目,實名制等同限制此等人士自由,或鼓勵秘密多重賬戶。--— Gohan 2023年8月21日 (一) 23:41 (UTC)[回复]
(-)反对
  1. 不赞同支付宝微信转账验证、手机号验证、短信验证、上传身份证验证,因为这是实名制,不要把实名制带入维基百科,否则实名制的中国用户人身安全都可能有危险。
  2. 不赞同中国IP地址验证,谁来设立这个验证网站?如何确保这个中国IP地址对应的用户的关系不会泄露?如果泄露了一样相当于实名制,通过IP一样可以查水表。
  3. 这个验证页要跟GFW打游击战,这成本太高,不如在维基学院写一个翻墙教程。
(&)建議
  1. 将CU员通常如何判断是否为傀儡写成程序,进行简单的自动CU。
  2. 封禁页提供唯一的“代理封禁识别代码”,包含所使用的IP、UA、浏览器指纹、访问时间。
  3. 截图自己的翻墙工具,然后将“代理封禁识别代码”和申请资料按格式发送到自动受理邮箱,程序收到邮件后确认“代理封禁识别代码”是真的,然后OPENCV识别翻墙工具截图,然后根据“代理封禁识别代码”调用自动CU,程序认为不是傀儡后自动建立账号并授予IPBE。
  4. 管理员或IPBE处理员进行事后复查,检查申请资料是否真实。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8月20日 (日) 14:52 (UTC)[回复]
我一个搞CV的看了你的发言沉默了。首先,OpenCV首先要从图片中寻找窗口,这里假定截图是完整的。确实,可以使用合适的Canny边缘检测手法把图片中的直线检测出来,然后对找出来的直线做霍夫变换找到矩形——这些OpenCV是有提供的。在找到的所有矩形当中,没有人能够假定哪一个矩形才是真正的VPN工具的窗口,最坏情况下得枚举。找到了窗口之后要识别,拿什么识别?要是检测Clash的那只猫的话那用户换一个工具呢?也许可以直接读取窗口内的文字,首先要找到那些地方可能是文字,就算你使用一个形态学膨胀,然后计算联通成分的面积。这样可以找到单个文字。单个文字要根据其坐标推断是否属于一行或一列。单个文字的识别要Tesseract。Tesseract出来之后得到的文字(不计精确度)要判定为VPN工具会有的内容,打算怎么搞?简单一点的K-近邻,想要点精确度的就上SVM,还想要更好的判定上NLP。这一套下来可比你嘴巴上说的要复杂多了。
当然,如果你说直接拿递交的截图套N个CNNMLP来做判定的话我也没话说。--MilkyDefer 2023年8月20日 (日) 15:55 (UTC)[回复]
“将CU员通常如何判断是否为傀儡写成程序,进行简单的自动CU。”光这一条就已经超复杂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21日 (一) 02:54 (UTC)[回复]
每次监管员和用户查核员在查核后把LTA和傀儡账号使用过的IP、UA写入基金会建立的数据库,程序自动比对是否和数据库内IP、IP段、UA相同,相同则无法自动授权IPBE,必须人工授权。--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8月22日 (二) 04:51 (UTC)[回复]
基金会建立的数据库。。。那就是个wiki--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22日 (二) 06:39 (UTC)[回复]
我知道CU Wiki,但是Wiki的形式不方便程序调用。所谓“简单的自动CU”,只需要比对IP段有没有傀儡使用过,只要有傀儡使用过就不是干净IP就需要人工授权,否则就可以自动授权。--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8月23日 (三) 06:22 (UTC)[回复]
听着好复杂,不认为可行和安全。我是期望人工模拟零信任模型,新用户有限编辑能力、次数,但反复申请不容易避免。--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0日 (日) 17:24 (UTC)[回复]
@YFdyh000:你说清楚,是零信任,还是零知识。--MilkyDefer 2023年8月21日 (一) 06:00 (UTC)[回复]
前者,除了硬黑名单和某种防火墙/人工限流,其他IPBE先批后审。后者我想不到怎么实现。--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1日 (一) 13:26 (UTC)[回复]
2.这个网站应该是基金会建立。无法保证完全安全,只能做到尽可能安全,具体的加密措施留给开发人员吧。3.感觉您没有看懂这个提案,提案是为已经能够编辑维基百科,即已经翻墙的人提供IPBE。--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26日 (六) 14:48 (UTC)[回复]
不看好,大部分意见都已经提过或归纳过:任何依赖中国大陆的身份认证服务只会给对应使用者带来麻烦,因为政府真能找对应认证服务商要数据;有部分和基金会有接触的编辑似乎提到基金会对于这种情况偏向不倾向(或者说“中立”);基金会技术上也不支持在这个接入门户上打游击战(基金会可能不愿意用有限的地址资源,和用钱换域名);第三方或者在中国大陆的接入门户有信任问题。我认为现状如此,尽人事则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1日 (一) 01:37 (UTC)[回复]
我也不看好基于ID/手机/支付方式的验证,但是IP验证的方法应该可以通过域前置保护用户(?具体我不知道),所以人身安全应该没有太大问题。基金会干不干那是他们的事,社群把共识送过去就好了。第三方因为信任问题暂时不考虑,等基金会的IP全被封了再说🧐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8月21日 (一) 03:30 (UTC)[回复]
域前置的设计理论上就是“邪门歪道”(利用了外层TLS的SNI和内层HTTP的HOST可以不一致,按照常规的客户端操作,两者应该是要一致的),需要另外开发适配工具(浏览器,或者认证工具(?)),但前面基金会对技术的看法不认为他们愿意去维护一个这样的工具。等IP全封的话,我只能“听我说,谢谢你,你个小可爱”(现在IP是除了旧金山、主节点、新加坡外,v4其他都通,v6好像基本都通(除旧金山);域名除了wikipedia.org、部分语言的特定项目(好像是新闻和文库外)等(不确定还有其他)有snirst外,其他都通。我怀疑过wikipedia.org等snirst扩张是不是因为跨项目蹭tls会话复用玩坏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1日 (一) 03:43 (UTC)[回复]
询问了提出域前置的Diskdance的看法,他认为可以在移动app里装适配工具(?)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1日 (五) 06:28 (UTC)[回复]
自制?我不觉得让用户装一个陌生APK是可接受方案,以及iOS用户。--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日 (五) 07:53 (UTC)[回复]
不支持自制应用,难以保证安全性和避免审查的平衡。--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9月16日 (六) 17:10 (UTC)[回复]
他的意思是维基百科app。不过我怀疑多少人会去用。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19日 (二) 10:33 (UTC)[回复]
不看好,我最担心来自中国大陆的LTA滥用IPBE。--Lanwi1Talk 2023年8月21日 (一) 20:49 (UTC)[回复]
(=)中立此计划的推行确实有利于中国大陆的用户注册并编辑中文维基百科,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百科网站已经被百度百科与搜狗百科所垄断,并且受到政府的监管和互联网防火长城的限制,想实现这个计划,很难。--Xiumuzidiao|本是青灯不归客,却因浊酒恋红尘※【留言2023年9月10日 (日) 15:01 (UTC)[回复]
并且现在就连APP都必须备案才行了--Xiumuzidiao|本是青灯不归客,却因浊酒恋红尘※【留言2023年9月10日 (日) 15:04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击,已由Lanwi1(留言)於2023年8月22日 (二) 14:5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无条件授予IPBE会影响维基百科的运作,目前中维的反破坏能力以及素质远远无法达标,防止滥用也重要。--Lanwi1Talk 2023年8月22日 (二) 16:08 (UTC)[回复]
但管理员也说目前不存在严格审核。何种程度才称之为达标?--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2日 (二) 16:20 (UTC)[回复]
目前中维的问题是从事反破坏工作的用户不多,能对付LTA的用户也很少,今后也不会有足够的遵守文明方针的用户查核员。--Lanwi1Talk 2023年8月22日 (二) 20:08 (UTC)[回复]
我反对斜坡计划的原因就是没有足够的精力维护,尤其是防止滥用。--Lanwi1Talk 2023年8月22日 (二) 20:32 (UTC)[回复]
不明白如何定义“对付”。假设LTA注册账号进行了几十笔一般编辑,之后再做破坏,算漏检吗。如果不算,那么我觉得规则+机器人限定新获IPBE用户的编辑总量就可以了,辅以人工判断和举报LTA。如何识别傀儡申请,我没有很好的想法,但现状可能也不太有。--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2日 (二) 20:40 (UTC)[回复]
目前通过刷编数来破坏的活跃LTA只有来自台湾的LTA:KAGE,若算漏检,就是没有足够的人手。若自动授予IPBE需要编辑数,我没意见。--Lanwi1Talk 2023年8月22日 (二) 20:53 (UTC)[回复]
自动授予IPBE需要编辑数 -> 需要IPBE才能编辑 -> 获得IPBE要编辑数 MilkyDefer 2023年8月23日 (三) 03:06 (UTC)[回复]
并非“自动授予IPBE需要编辑数”,而是“授予IPBE后暂时限制编辑数量与能力”以减少傀儡迅速滥用,方便申请即批、事后审核,即某种考察期。具体就是如规则限制+机器人提醒(例如1小时内编辑超过10笔,24小时内超过??笔,以及被回退和警告次数)+机器人撤权或封禁(如编辑超过50笔而尚无人工复核。或者如超过7天无编辑则撤权),以及新建条目的草稿化。但目前没有方便的方案避免傀儡频繁申请新IPBE,暂时只能想到通过高强度的人机验证及限量发放,IP验证等前置方案我不赞成。--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3日 (三) 17:54 (UTC)[回复]
这个方法理论上可行,但我很怀疑人工复核是否可行。现在AfC的待审核草稿动辄积压个上百篇(虽然台湾1000导致的大量草稿涌入也是原因之一),假设用了这方法我觉得人工复核的盛况应该能和AfC一较高下。从新进大陆编辑的角度来看,unblock的那个工单虽然麻烦,但至少能一劳永逸解决问题。这计划先让人编辑个几十次然后被莫名其妙的复核卡着反而会让人反感。如果能解决这个效率问题的话我必然支持这方案。——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23日 (三) 19:00 (UTC)[回复]
AFC是因为审的严格,这个只需评估打算来做什么就可以,并且编辑越多,理应可评估的内容越多(刷编辑数或后续违规除外)。unblock只能凭申请陈词和封禁情况来判断,以及漫长的审核周期在阻却滥用。复核人员我也不觉得必需专门用户组,达标用户确认或投票制建立共识即可。可以提醒(可搭配WP:导师计划)或送WP:VIP,而立即除权/有限封禁(有助对话页继续沟通?)我是倾向用户组或2名达标用户确认,无需管理员即时响应。部分类似WP:RFBA的试运行编辑。--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3日 (三) 19:25 (UTC)[回复]
台湾1000是真的能写,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不住在台湾真的不懂台湾。--MilkyDefer 2023年8月24日 (四) 14:26 (UTC)[回复]
我不覺的這與AFC有可比性,AFC裏面積壓的東西大部分都是質量爛到我連審都不想審的。--🎋🎍 2023年9月2日 (六) 15:44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WP:PA,已由桐生ここ[讨论]2023年8月23日 (三) 06:28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 π )题外话@魔琴关于斜坡计划和IPBE的范围,我认为不应该仅限于中国大陆的用户,应该考虑目前所有封锁维基百科的地区,除了中国大陆以外伊朗目前也有许多维基人在申请IPBE。另外就是涉及到LTA的问题,目前来自中国大陆的LTA也就那么几个像什么HBN、HMGY、TTG(QCHM未知,多用代理),但是伊朗和其他讲波斯语地区的主要是SpamBot比较多而已。

另外关于IPBE,在关闭代理的情况下查看IP属地,应该设一个白名单,包括(中国大陆、伊朗、叙利亚、中国香港等地区),按照善意推定规则暂时先授予IPBE权限,但是出于安全考量将其列入重点监视名单,如被发现为LTA或巨魔可第一时间发现并封禁。另外来自特定地区的申请者,如台湾、日本、意大利等地区则要特别小心,因为全域的LTA基本上都出自这些地区。 --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3日 (日) 13:45 (UTC)[回复]

目前可行的验证方式就是申请者自己通过邮件发送IP或IP属地的截图,已验证该用户来自中国大陆/伊朗/叙利亚等地区。至少它的安全风险是不高的。另外不建议使用任何国内的邮箱系统,比如QQ邮箱或者网易邮箱,因为会被监听。--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3日 (日) 13:48 (UTC)[回复]
网页截图?F12不就伪造了吗。--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3日 (日) 18:40 (UTC)[回复]

是否應該試行一個月?--🎋🎍 2023年9月10日 (日) 03:30 (UTC)[回复]

大致的实施方案还没煮出来,如果社群没有采纳的共识,工具造出来也白搭。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14日 (四) 11:08 (UTC)[回复]
考慮到相關安全問題的嚴重性,很難存在「試行」的空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9日 (二) 11:07 (UTC)[回复]

高風險主題討論

本條集中在新的高風險主題流程下提出的編輯限制討論。討論結束後請移出此討論串,通過者存檔至主題記錄頁之討論頁(維基百科討論:高風險主題/<主題>),未通過者存檔至維基百科討論:高風險主題/未通過提案高風險主題不適用沉默共識,敬請關注並踴躍參與討論。(高風險主題需獨立分條討論,請勿回覆此訊息。)--西 2023年8月30日 (三) 12:20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話說此話題該不會要一直留在互助客棧吧?我是建議若一段時間章節下沒有任何討論就還是存檔,或者是改為個別提出,不要弄成「樓中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5:57 (UTC)[回复]

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

原标题为:設立中國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為高風險主題

以下討論根據Wikipedia:高風險主題提出:


設立理由:

  • 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反修例運動/天安門事件的條目到現在還被保護中)
  • 鑑於社會上對於相關運動的爭議及討論不斷,不熟悉方針的新編者/IP用戶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立場加入未經查證內容。

建議編輯限制:

  • 頁面永久半保護,當有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爭議(WP:EW或者破壞)時應該提升至延伸確認保護(頁面保護)、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
  • 對長期於中國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進行主題禁制,情況嚴重者應考慮局部封鎖

--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09:17 (UTC)[回复]

反对对近期无编辑战的旧条目施行预先保护。反对施行永久保护,可以是最长一年、视条目历史延期。--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30日 (三) 10:04 (UTC)[回复]
與YF君的意見相同。另外注意用詞「中國大陸」。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8月30日 (三) 11:36 (UTC)[回复]
@YFdyh000那樣的話對於個別條目實施永久半保護是否可行?例如在反修例運動與及元朗襲擊事件實施永久半保護,其他屬於中國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則需要遵守共識要求。--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11:19 (UTC)[回复]
支持定为高风险主题。至于具体的措施不做评论。--MilkyDefer 2023年8月30日 (三) 10:48 (UTC)[回复]
能不能把程序都讀清楚再來提案,討論發起一日內應於公告欄張貼通知,還是我幫你補上去的。個人意見如下:
  • 支持定為高風險主題。
  • 同YFdyh,反對當前對無破壞或編輯戰的舊條目施行預先保護。此主題不如在世人物傳記是每一條都不可以出差錯的(方針嚴格要求),沒必要廣域保護。
  • 不反對對個別條目實施不限期半保護,但需先列明並論證保護的需要。
  • 不反對共識要求,但需要更清楚論證必要性。
--西 2023年8月30日 (三) 12:44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粗心大意了,感謝協助。--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13:04 (UTC)[回复]
具有争议性的条目以及争议性较大的条目,容易引发编辑战的应该设立,具体条目具体分析嘛,不要一棒子打死。--Xiumuzidiao留言2023年9月10日 (日) 14:30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ASid)移除。2023年8月30日 (三) 13:59 (UTC)[回复]
支持這個高風險主題。~~Sid~~ 2023年8月30日 (三) 13:49 (UTC)[回复]

根據共識修改了一下,另外永久半保護一節可以按需求新增其他條目:

原提案

設立理由:

  • 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反修例運動/天安門事件的條目到現在還被保護中)
  • 鑑於社會上對於相關運動的爭議及討論不斷,不熟悉方針的新編者/IP用戶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立場加入未經查證內容。

建議編輯限制:

  • 頁面永久半保護,當有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爭議(WP:EW或者破壞)時應該提升至延伸確認保護(頁面保護)、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
  • 對長期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進行主題禁制,情況嚴重者應考慮局部封鎖
修改後的提案

設立理由:

  • 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反修例運動的條目到現在還被保護中)
  • 鑑於社會上對於相關運動的爭議及討論不斷,不熟悉方針的新編者/IP用戶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立場加入未經查證內容。

建議編輯限制:

  • 個別頁面永久半保護(相關限制頁面將會在下一章節列出並論證理由)
  • 當有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爭議(WP:EW或者破壞)時應該提升至延伸確認保護(頁面保護)
  • 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由於相關條目一向存在爭議,為了防止條目長時間陷入編輯戰、防止擾亂行為及在和平的情況下解決爭議,有必要設置此限制,但明顯的破壞行為不在此限)
  • 對長期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應當率先進行主題禁制,情況嚴重者應考慮局部封鎖

 永久半保護:

  •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根據保護日誌記錄,該條目自創建開始至今已經被保護約40次,最近一次是本年8月22日。該運動令到香港社會受到嚴重影響,因此難免有編者(尤其是新用戶及IP用戶)會把該條目當作個人的情緒宣洩處。為了防止高頻次的破壞,應當設置永久保護。
  • 六四事件—該條目是中國民主運動最重要的事件,至今每年都仍然有人悼念。該條目曾經多次成為單日瀏覽量最多的頁面;六四事件本身爭議不斷,由於部分新加入的編者可能未必完全了解方針及指引,因此可能會錯誤引用或加入一些陰謀論;同時不能確定他們是否受僱於中國政府,加入不符合中立方針的觀點或者內容。鑑於以上疑慮,有必要實施永久半保護。

--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13:59 (UTC)[回复]

意見如下:
  1. 我認為共識要求沒必要對所有條目一次過實施,遇編輯戰時由管理員按標準編輯限制再實施,或實施其他模式的限制(如回退限制)即可。
  2. 針對個別條目以至整個議題的論證應針對條目是否在維基百科被擾亂編輯影響該運動令到香港社會受到嚴重影響等評論實屬閣下個人觀點,對於此提案無關和不必要,建議自提案移除。
  3. 基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條目自建立開始至今已經被保護約40次」(經複檢實際只有34次,另有5條是移動保護設定,不是真的重新保護),支持對該條目實施不限期半保護。
  4. 建議分拆本提案的主題範圍,中國大陸民主運動及香港民主運動有八成完全分離。建議提案人重新審視關注主題範圍,並更詳細處理分主題需要關注的條目。
以上。--西 2023年8月30日 (三) 14:22 (UTC)[回复]
建议整理成列表而非段落。保护状态亦应放在列表中。--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30日 (三) 14:36 (UTC)[回复]
支持定为高风险主题并将长期高浏览量的主要条目(六四事件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等)不限期半保护。——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8月30日 (三) 14:59 (UTC)[回复]
@暁月凜奈我把您的留言按時序移動了一下。--西 2023年8月30日 (三) 15:05 (UTC)[回复]
大体同意这两个条目永久半保护。——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30日 (三) 17:44 (UTC)[回复]
所以基本上現在就是:個別頁面永久半保護(相關限制頁面需要在列表列出並論證理由)、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對長期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進行主題禁制(主題禁制)。其餘的:主題範圍、需要進行永久半保護的条目,還需要進一步討論。--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15:12 (UTC)[回复]
其实你提到的第三条和敏感主题没什么关系,不管什么主题你打编辑战都该吃主题禁制。——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31日 (四) 00:43 (UTC)[回复]
那樣的話之後再處理,可能會刪除掉這句。--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1日 (四) 03:22 (UTC)[回复]
還是那句:我認為共識要求沒必要對所有條目一次過實施。--西 2023年8月31日 (四) 03:55 (UTC)[回复]

花了少少時間弄出來第三版本,有比較大的修改:

原提案

設立理由:

  • 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反修例運動的條目到現在還被保護中)
  • 鑑於社會上對於相關運動的爭議及討論不斷,不熟悉方針的新編者/IP用戶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立場加入未經查證內容。

建議編輯限制:

  • 相關頁面永久半保護,當有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爭議(WP:EW或者破壞)時應該提升至延伸確認保護(頁面保護)、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
  • 對長期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進行主題禁制,情況嚴重者應考慮局部封鎖
修改後的提案

設立理由:

  • 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反修例運動的條目到現在還被保護中)
  • 鑑於社會上對於相關運動的爭議及討論不斷,不熟悉方針的新編者/IP用戶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立場加入未經查證內容。

措施:

  • 編輯回退後需要得出共識才能恢復(共識要求。由於相關條目一向存在爭議,為了防止條目長時間陷入編輯戰、防止擾亂行為及在和平的情況下解決爭議,有必要設定此限制,但明顯的破壞行為不在此限
  • 編輯時需遵守兩岸四地用語指引Wikipedia:中立的观点Wikipedia:文明,管理員應當對無法遵守者實施合理編輯限制
  • 個別頁面永久半保護(相關限制頁面需要在列表列出並論證理由),當有自動確認用戶參與編輯爭議(WP:EW或者破壞)時應該提升至延伸確認保護(頁面保護)
  • 對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民主運動相關條目內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實施合理編輯限制

--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1日 (四) 04:02 (UTC)[回复]

未能看到相關所有條目多數存在擾亂性編輯,或有存在如BLP的絕對敏感,故不認同此論點。原先不反對共識要求,現基於缺乏論證「相關條目多數存在擾亂性編輯」依據而改為反對。(仍不反對其他條文,僅反對共識要求一項)--西 2023年8月31日 (四) 04:33 (UTC)[回复]
個人認為部分條目存在擾亂性編輯,比較好的方法應該就是管理員按情況實行共識要求,現在可以得出共識的應該是:遵守上面列出的指引、個別頁面永久半保護、對於在本高風險主題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實施合理編輯限制。--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1日 (四) 06:27 (UTC)[回复]
才討論一天,共識什麼?--西 2023年8月31日 (四) 07:44 (UTC)[回复]
你就當是目前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觀點(當然不可以稱之為共識),反正最後的提案需要把眾人的意見炮製成一壺湯。--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1日 (四) 11:14 (UTC)[回复]
當然我的意思是:部分人的「共識」,所以這也是為什麼要放兩週管理員才可以結案,需要社群的廣泛討論。--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1日 (四) 11:16 (UTC)[回复]
(-)反对第一點和最後一點,高風險主題應保障討論的容許性,「對長期於某類條目內打編輯戰的維基人應進行封鎖和禁制」之類的提法很有可能會造成管理員基於有偏向性的立場對持特定觀點的維基人進行不公允的操作(恕我直言,長期打編輯戰的人本來就該封,但授權管理員針對特定話題降低封人門檻完全不可容忍)。--🎋🎍 2023年9月2日 (六) 14:57 (UTC)[回复]
(為避免誤會,我把自己在上面的兩條不同時間發言手動合為一條,如果給各位造成困擾深表抱歉)
而且就「相關條目經常受到破壞及編輯戰」,台灣政治相關條目遭到破壞和編輯爭議的頻率一點都不會比中國政治相關條目低,而就編輯爭議而言社群對於中國政治話題和香港政治話題從來就沒有產生過像下面提到的兩岸問題一樣壓倒性的共識,在這種地方設立高風險恐怕只會阻礙討論。--🎋🎍 2023年9月2日 (六) 15:11 (UTC)[回复]
但本人認為對於長期進行編輯戰或者擾亂者,如果多次勸喻其暫停編輯戰及於其他地方討論並解決爭議不果之後,有必要進行編輯限制,不然的話將嚴重影響其他編者進行正常編輯。--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日 (六) 15:19 (UTC)[回复]
就我看來針對所有條目的編輯爭議都應該按你說的這樣處理,如果單獨針對被高風險主題的話,我擔心會給管理員和社群造成「在某某話題管理員封人的權力更大」的誤導和錯覺,從而阻礙對於被列高風險的爭議話題的討論。--🎋🎍 2023年9月2日 (六) 15:31 (UTC)[回复]
那樣的話就真的是需要聽天由命,我不得不承認解決這個問題很難,但個人認為應該要解決管理員對於高風險主題的誤解而不是解決提案本身,造成寒蟬效應的人通常都是當權者(也就是管理員以及更上級的那些人);《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內提及:「人民內部的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決,隻能用討論的方法、批評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而不能用強制的、壓服的方法去解決。」
題外話:其實我本身一向懷疑2021基金會行動有政治因素考量(伺服器位於美國,會不會被很美麗國的政府施壓,很難說)。--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日 (六) 15:48 (UTC)[回复]
好了:
  • 直接把第一及四點刪掉
  • 繼續維持第二及第三點
--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14日 (四) 11:09 (UTC)[回复]
「中國政治」和「香港民主運動」所涵蓋之範圍都極為寬廣,其中相當一部分東西(尤其是前者)沒有升格為高風險的必要,針對「反修例運動」這種規模的議題設高風險的話可能還差不多。--🎋🎍 2023年9月17日 (日) 04:21 (UTC)[回复]
其實就是中國和香港民主運動,包括但不限於:反對動態清零政策運動六四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运动,廣泛一點的話维稳也可以算是一部分。
但當然明白,這樣的話過於廣泛,所以我在考慮將範圍縮減一下,例如剛才閣下提到的「針對反修例運動這種規模的議題設高風險」。--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17日 (日) 04:29 (UTC)[回复]
@Newbamboo但是維持現有方案有沒有意見?(直接把第一及四點刪掉,繼續維持第二及第三點。而主題範圍只會包括運動事件,例如元朗襲擊事件北京四通桥抗议爆眼少女案,及其的主目條,這樣的話目標會明確許多)--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19日 (二) 11:45 (UTC)[回复]

在世人物傳記

已通过: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比照英文維基百科,在世人物傳記屬於敏感內容,需嚴格控制防止破壞,故提案將所有在世人物傳記及相關內容設為高風險主題如下:

--西 2023年8月30日 (三) 12:20 (UTC)[回复]

支持這個高風險主題。~~Sid~~ 2023年8月30日 (三) 13:49 (UTC)[回复]
支持確立--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8月30日 (三) 14:15 (UTC)[回复]
支持此类条目为高风险主题。--Lanwi1Talk 2023年8月30日 (三) 23:38 (UTC)[回复]
沒特別的意見。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31日 (四) 03:0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中國大陸與臺灣政治關係

已通过: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原标题为:中國大陸與臺灣關係和政治地位

該主題的不同條目長期遭不同政見的人士破壞或編輯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民國臺灣中国台湾等條目之編輯歷史和保護日誌所示。該主題本質是政治相關,是容易引起爭議的主題。提議將該主題(不包含中國大陸和臺灣本地政治)訂為高風險主題如下:

--西 2023年8月30日 (三) 12:20 (UTC)[回复]

支持這個高風險主題。~~Sid~~ 2023年8月30日 (三) 13:49 (UTC)[回复]
支持这个高风险主题。——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31日 (四) 00:45 (UTC)[回复]
看起來確實有這樣做的客觀需要,不反對。另外,我不清楚香港澳門兩個條目有沒有類似的情況,但是這兩個條目在幾年前有好幾次都被中國大陸用戶提請移動至“xx特別行政區”格式的名稱,雖然最後都被駁回了,但這兩個條目可能有需要予以移動保護。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31日 (四) 03:07 (UTC)[回复]
陸港、陸澳關係不是此主題的涵蓋範圍,如有需要可考慮提新主題處理。--西 2023年8月31日 (四) 03:54 (UTC)[回复]
「政治地位」是什麼意思?另外如果是分開的兩個子主題,前者就包含後者了,不需要重複。建議定義範圍為「(臺灣)海峽兩岸政治關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日 (六) 16:03 (UTC)[回复]
晚點改。不過我覺得政治關係或許未能包括其他方面的關係和爭議,雖然什麼都能政治化然後扯上關係就是了。--西 2023年9月3日 (日) 00:55 (UTC)[回复]
支持这个高风险主题,这个是现实需要的。--Xiumuzidiao|本是青灯不归客,却因浊酒恋红尘※【留言2023年9月10日 (日) 14:46 (UTC)[回复]
见以下意见重开命名讨论。-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9:00 (UTC)[回复]
這個「中國大陸與台灣政治關係」是啥意思?按常用名稱應該用「兩岸關係」來著。按「主題禁制」中對於「廣義相關的頁面」,那應該是「兩岸政治關係」範疇以下的頁面應該禁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這些條目應該不包括在內(最多就是這些頁面中的「兩岸政治關係」可以有這些限制而已,而且台灣的政治地位算不算、包不包括在所謂的「政治關係」也很難說。相當難理解「高風險」的範圍包括到哪)。以「主題禁制」中的「歷史」為例,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列為高風險,就相當於將「人文」列為高風險一樣,那是在這個範疇上面的東西。上邊列的條款我是同意的,但是定這個主題名稱是不妥的。Ghren🐦🕐 2023年9月14日 (四) 17:25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提案人不聽我的建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4日 (四) 17:38 (UTC)[回复]
中國大陸與台灣(海峽兩岸)政治關係不是Eric君您提議的嗎?我不就改了嗎?--西 2023年9月15日 (五) 02:39 (UTC)[回复]
我個人覺得後者還是比較好。當然名稱不是重點,執行起來才是重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5日 (五) 02:50 (UTC)[回复]
依Ghren君所言,我原先提的「中國大陸與臺灣(海峽兩岸)關係與政治地位」不是更合適嗎。另,事關兩岸政治地位的編輯(包括條目的個別部分)也可以是高風險主題的涵蓋範圍,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等條目作為主題的主體,更不可能不符合「廣義相關」的條件。--西 2023年9月15日 (五) 02:57 (UTC)[回复]
@Ghren--西 2023年9月17日 (日) 07:11 (UTC)[回复]
我感覺您們說的「政治關係」不是同一樣東西。很現實我實在不認為「兩岸的政治關係」可以包括「台灣的政治地位」和「中國大陸的政治地位」兩個問題,我已經說過了。「兩岸政治關係」的條目主題主體是「兩岸關係#政治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兩者是「兩岸政治關係」的上一級的再上一級。您最多只能說這些條目中的部份內容算在這個「高風險範圍」之內而已。話雖如此,既然上邊的條目的清單經常編輯戰和被破壞的原因是因為「台灣地位」的問題,因為這些而被保護我想是合適的。 Ghren🐦🕕 2023年9月17日 (日) 10:51 (UTC)[回复]
@Ghren所以如同上方所言及原先命名,您是否認為「臺灣海峽兩岸關係政治地位」或直接「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命名更為合適?--西 2023年9月17日 (日) 10:56 (UTC)[回复]
台灣的政治地位不是只靠大陸來定的,不能完全當作兩岸關係的範疇。我建議是直接說「台灣問題」又或者「台灣地位」。如果真的有人用「中華民國淪陷區」形容大陸的話,那可以將大陸加上,叫「兩岸政治地位」。我的想法是這樣。 Ghren🐦🕖 2023年9月17日 (日) 11:15 (UTC)[回复]
@Ghren基於中維的對等原則,政治地位問題我們大概率該視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政治地位問題,而不是單單臺灣一個問題。況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的保護一解除就出現過您所述的這類編輯,說是兩岸政治地位不為過吧。--西 2023年9月17日 (日) 11:28 (UTC)[回复]
行。 Ghren🐦🕚 2023年9月17日 (日) 15:04 (UTC)[回复]
@Ericliu1912如上,是否同意Ghren君之意見,將此主題定為「臺灣海峽兩岸關係及政治地位」?--西 2023年9月18日 (一) 04:47 (UTC)[回复]
沒大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8日 (一) 05:27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快速追加提议:不限期半保护臺灣省条目。很难想象这个条目会在这次讨论当中漏掉。保护也有好几次了,但是破坏方式不是我想象的改成中国的台湾省,而是把台湾省和中华民国台湾混淆……这又有点微妙。 MilkyDefer 2023年9月19日 (二) 16:20 (UTC)[回复]

已添加。-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16:30 (UTC)[回复]

习近平

该人的主条目常年霸占中文维基百科日阅读榜前25,一年365天基本没有一天跌出过榜单。该人亦是争议连连。查阅历史,其主条目有多次RD2、多次保护,最近一次保护是2020年施行的长达3年的超长保护。关联页面如对习近平的争议等也有反复保护的情况。因此在此提议将习近平主题定为高风险主题如下:

  • 不限期半保护习近平主条目。与习近平相关的反抗活动,上方的民主运动那里也有覆盖到,因此就不重复圈地了。
  • 对主条目与与之相关的条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士、组织、史记、政绩、思想、争议、反抗等)要求严格遵守WP:BLPWP:NPOV等相关方针指引,对未能严格遵守者可以施行任何合理的编辑限制。
  • 标准措施:管理员可以对扰乱编辑实施任何合理的编辑限制。

--MilkyDefer 2023年8月31日 (四) 03:01 (UTC)[回复]

看起來確實有這樣做的客觀需要,不反對。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31日 (四) 03:05 (UTC)[回复]
支持這個高風險主題的設立。--~~Sid~~ 2023年8月31日 (四) 06:31 (UTC)[回复]
支持设立,人物争议较大--Xiumuzidiao留言2023年9月10日 (日) 14:27 (UTC)[回复]
有这么多人天天看熊?那确实风险和争议挺大,支持。--Liang5276x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04:00 (UTC)[回复]
(?)疑問:是否和上面“在世人物傳記”重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8日 (一) 19:45 (UTC)[回复]
同意。至少在世期间可以与在世人物同样处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9日 (二) 06:29 (UTC)[回复]
「在世人物傳記」主題即能有效覆蓋。可預見的一段長時間內不需要另外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9日 (二) 11:06 (UTC)[回复]
我覺得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想要永久半保護而已。 Ghren🐦🕖 2023年9月19日 (二) 11:10 (UTC)[回复]
不妨直接當作BLP主題的增補提案。不過可以考慮以下:私下跟時昭君討論時我們都覺得BLP不需所有操作都當作高風險主題,只有重複的破壞、惡搞以至編輯戰特別需要強調高風險,VOA的多數不需經CTOP處理。如是者,我覺得個別人物也是可以另設一高風險主題,例如此案中「習相關的思想、政策」未必與在世人物傳記有很大關聯,但很可能需要關注這樣。不知@桐生ここ、@Ericliu1912、@Ghren是否同意。--西 2023年9月19日 (二) 12:16 (UTC)[回复]
可以考虑设立个高重要度或高关注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外交、民族关系相关条目,影响大、争议也大。--Kethyga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12:50 (UTC)[回复]
我其实还想补一个「作品」子类别。就是说,像《习总书记的初心》这种,还有比如说《习大大爱着彭麻麻》这种……--MilkyDefer 2023年9月19日 (二) 16:12 (UTC)[回复]
習相關的思想、政策等其他的相关条目未必有足够高的风险。就如上举例习大大爱着彭麻麻习总书记的初心,从来就没有保护记录。而对习近平的争议应视为在世人物传记。--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01:57 (UTC)[回复]
另外为什么所有WP:生者传记都很重要,因为:

维基百科的条目会影响到真实人物的生活,我们对此负有道德和法律上的责任。传记类文章必须嚴謹地撰寫,並特別留意需要可供查證、保持中立的觀點、並避免原创研究。

过世人物和物体、概念,比如西瓜数学,并不会去起诉编者。事实上已经有很多在世人物起诉编者,而从来没有一个物体、概念起诉编者。--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02:18 (UTC)[回复]

这个地方我没理解:“管理員應在實施限制的編輯及操作摘要中添加「高風險主題編輯限制」標籤”,这如何添加标签啊?目前的标签没法手工添加的吧?还是说用hashtag的方式?(例如编辑摘要中加上 #高風險主題編輯限制 , 然后可以在[4]中查找)或者说是在编辑摘要中加上“高風險主題編輯限制”这个关键词,然后用过滤器识别出关键词后加上tag?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31日 (四) 03:33 (UTC)[回复]

管理員應該可以在Special:Log手工添加日誌項目的標籤(起碼我在學院沒額外安裝什麼就有這個)。除此之外我認為目前還有兩個方案可以實行:
  1. 如閣下所說,設置編輯過濾器檢查管理員的編輯摘要是否添加關鍵字;
  2. 在Twinkle上的每個模組都加個選項,讓操作發出時再使用API的tags參數添加這個標籤,若可行再顯示一個下拉式選單供自動記錄至日誌同步自動記錄至檔案頁(@Xiplus能否協助添加此功能至保護及封鎖等模組);
--西 2023年8月31日 (四) 03:50 (UTC)[回复]
啊,原來是MediaWiki:Common.css#L-1215鬧出來的,難怪沒出現。給管理員CSS(MediaWiki:Group-sysop.css)添加一個.mw-history-editchangetags-button { display: inline-block; }就行了。不過前述兩個技術工具也可以添加,方便管理員操作。--西 2023年8月31日 (四) 04:15 (UTC)[回复]
已经修改了MediaWiki:Group-sysop.css。另外,过滤器的话,倒是可以把高风险页面列在过滤器里,关键字检查不容易控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31日 (四) 06:21 (UTC)[回复]

搜索引擎优化与营销主题

该主题一直是广告链接重灾区,见數位行銷搜尋引擎最佳化网络营销網站分析搜尋引擎行銷每点击付费社會網路行銷

  • 建议不限期半保护已经多次保护过的条目。
  • 建议考虑预防性半保护。
  • 由于散发广告已由正常反破坏流程覆盖,应不需要更多措施。

-Mys_721tx留言2023年8月31日 (四) 14:30 (UTC)[回复]

確實算是重災區,不反對限制措施。--西 2023年9月1日 (五) 07:55 (UTC)[回复]

漢族群

該主題長期存在編輯戰,涉及該主題的多個條目:

涉及多次編輯戰的條目包括汉族漢民族主義(見多次AN3提報)、百越。雖多次未被處理,但從提報AN3的次數和跨度就能看出確實存在長期且未停止的編輯戰。由此,提請將「漢族群主題及廣義相關的條目」列為高風險主題,並行以下編輯限制措施:

以上。鑑於不適用沉默共識,通知其他高風險主題討論參與者@ASidSanmosaDewadipperLanwi1Hoben7599YFdyh000魔琴MilkyDefer暁月凜奈關注31日往後提出的高風險主題討論。通過的話請考慮優先發{{CT/UN}}提醒涉相關編輯爭議的用戶JNO1Alfredo ougaowenLab06 N不秋斋主人汩汩銀泉注意編輯行為。--西 2023年9月2日 (六) 10:09 (UTC)[回复]

個人認為有必要。--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2日 (六) 10:17 (UTC)[回复]
同上。——Aggie Dewadipper 2023年9月2日 (六) 13:56 (UTC)[回复]
感覺這只是少數幾個編輯的個人矛盾,對於是否要將其升級為高風險我有疑慮。--🎋🎍 2023年9月2日 (六) 17:09 (UTC)[回复]
確實符合持續遭擾亂編輯(編輯戰)影響的主題,替代方案是管理員直接施加回退不過一限制(按一般禁制方針),唯一考量是較難複審。--西 2023年9月2日 (六) 23:37 (UTC)[回复]
要怎么定义类似条目?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3日 (日) 11:25 (UTC)[回复]
可被視作「Chinese」的人類族群。--西 2023年9月4日 (一) 00:01 (UTC)[回复]
会不会过多,Category:中國古代民族與國家就数百个了。以及编辑战和编辑争议的区分,冷门条目上的争议,设回退限制感觉意义有限。--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4日 (一) 01:06 (UTC)[回复]
確實可限為現代的中國民族。--西 2023年9月4日 (一) 01:53 (UTC)[回复]
通常就那幾位編者在吵,不需要升格為高風險主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4日 (一) 01:20 (UTC)[回复]
那管理員要不要給當前的爭議直接處理,那就沒必要用高風險主題了。--西 2023年9月4日 (一) 01:53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考慮到下面那種情況,我不認為有幾位管理員敢這麼做。事實上,我覺得以後處理高風險主題討論的管理員都有可能被迫受到下面當事人那種遭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7日 (日) 14:34 (UTC)[回复]
Hi, 針對JNO1的行為,我反映過很多次。他會跟蹤我的編輯,反覆回退,所以很容易有編輯戰。其實我也不曉得怎麼處理。--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4:59 (UTC)[回复]
Alfredo ougaowen所謂的跟蹤指控莫名其妙,這數個條目被改動頂上來難道別人不能去看改了甚麼?反而Alfredo ougaowen反覆回退編者的修改才導致很容易有編輯戰。上報後管理員又遲遲不保護條目,其實我才不曉得怎麼處理,Alfredo編輯的版本不能易一字?--康族留言──以上未附上簽名时间的留言于2023年9月17日 (日) 03:08 (UTC)加入。[回复]
順道一提,這我也反映過很多次,JNO1編輯會故意去竄改文字讓它跟引用不同。像這條[5],第一條引用是「於距今4萬至2萬年前間北上至黄河中上游,後再移居至黃河下游」,被改成「北上至黄河上游,後再移居至黃河中下游」,接下來也是不管原來引用內容,把黃河中游下游一路亂改。馬蒂索夫認為是在黃河中游分化,被他改成上游。最後「馬家窑文化,與原始漢族有緊密關係」,馬家窑文化原本是我加上,之後查文獻,這條有爭議,所以刪除,又被他加回去。麻煩管理員說明一下要怎麼處理,如果動手修改回去就會變編輯戰,放著在那邊,看到明知道是有問題的內容又會讓人很心煩,引用都查好了放在那邊還是會被亂寫一通。--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5:30 (UTC)[回复]
Alfredo ougaowen所引述的黃河中下游中上游之分,後文的大汶口文化明顯是在黃河下游,「看到明知道是有問題的內容又會讓人很心煩」的是敞人才是,改善語句反被Alfredo ougaowen詆毀「亂改」,條目的其他來源都說了在黃河上游,相比起敞人一二字的改動,Alfredo ougaowen在無討論又無寫上編輯摘要下的大幅度改動條目[6]才容易引發編輯戰,順道一提,Alfredo引用的英文來源不是公開的又無原文或譯文,所謂「引用都查好了」需要附上一個問號--康族留言──以上未附上簽名时间的留言于2023年9月17日 (日) 03:27 (UTC)加入。[回复]
2018年的也算,那自2018年以後至今曾發生編輯戰的條目也算高風險主題,有編者將知乎也視作來源,難道不能回退?實施條目保護較好-‐康族留言──以上未附上簽名时间的留言于2023年9月17日 (日) 05:27 (UTC)加入。[回复]
@JNO1,引用沒看也可以改得很開心,維基內容差就是這樣來的。--Alfredo ougaowen留言2023年9月18日 (一) 16:09 (UTC)[回复]
@Alfredo ougaowen自己引用不能核對沒有問題,大幅度不討論強行刪改條目是正常,任意詆毀中傷他人跟踪是常識,編輯戰就是這樣來的。--康族留言──以上未附上簽名时间的留言于2023年9月19日 (二) 05:24 (UTC)加入。[回复]

非管理员关闭的疑问

非管理员关闭有这段内容:

管理行为(例如当前的破坏、请求保护页面、權限申請或申請解除權限)仍然必須交由管理员們進行審議後決定是否執行,一般的維基人通常是不被允許插手的

所谓管理行为具体是什么?WP:ANMWP:AN3是否为管理行为?

具体允许哪些讨论(除了WP:AFD以外)可以被非管理员关闭?

而英文维基似乎是“非管理员不应该在其结果需要使用管理员工具时关闭讨论”,是否应该参考英维去修订。--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5日 (二) 05:06 (UTC)[回复]

Special:Diff/74922321/78549566,似乎未经讨论,且偏口语。简单来说,相关页面不应结案(讨论关闭)后请管理员来执行管理操作,那样操作结果只能写在讨论外,而无需管理员介入的允许雪球结案。--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5日 (二) 05:13 (UTC)[回复]
有需要又顯而易見的話其實WP:IAR很適用。--西 2023年9月5日 (二) 07:18 (UTC)[回复]
关于“管理行为”需要管理员用户组介入的,我认为应该是涉及到管理员用户组与其他用户组有独特区别的权限,简单来说就应该“封禁”、“删除”、“保护”的权限,就只能让管理员处理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6日 (三) 01:28 (UTC)[回复]
同意@Cwek的说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6日 (三) 02:26 (UTC)[回复]
以個人的認知,應該只有AFD中的NAC才符合當前頁面中描述的NAC,其他NAC都是IAR(或SNOW)借了NAC的名。(話說回來,NAC本質就是這兩者啊)--SunAfterRain 2023年9月10日 (日) 09:01 (UTC)[回复]

提議移除導師列表中的方志維

我提議移除Wikipedia:Growth團隊功能/導師列表中的方志維,原因是這個人因使用機器翻譯及創建不當格式的條目而被封鎖,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他並不適合繼續擔任導師。~~Sid~~ 2023年9月9日 (六) 10:27 (UTC)[回复]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3日 (三) 02:06 (UTC)[回复]

请求新增过滤器

此前提到的IP用户对各国人口数据的修改一事仍在持续。其IP十分分散,难以一次性处理,且其编造的内容很少被留意到,因此提议新增过滤器以便监视。其行为特征明显,建立过滤器应该不会误伤。——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9月10日 (日) 05:52 (UTC)[回复]

[7]。某些数据似乎有出处,如Special:Diff/75054933对应2022来源第8页,Special:Diff/78860429对应worldometers(疑似非可靠推测)。但他不更新来源脚注。--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0日 (日) 06:15 (UTC)[回复]
但有些页面的同一年的数据被修改了许多次,一些数据更是完全找不到出处,所以后来我干脆放弃核对直接自己找资料更新了。——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9月10日 (日) 06:22 (UTC)[回复]

关于维基百科的法律疑问

问题一:

如果有人诉诸法律告维基百科内容不实,起诉地不在维基媒体基金会及服务器所在地,基金会是否需要出庭?

  • 案例一“東方報業控告高登和維基百科誹謗事件”
  • 案例二“楊受成控告維基媒體基金會事件”

上述两个案例是位于香港起诉维基媒体基金会,基金会是否需要遵守相关判决?

问题来了,如果维基百科有内容被香港当局认为违反香港国安法,或被中国大陆当局认为违反当地法律,由当地法院判决基金会的网站内容需遵守审查要求等,基金会是否需要遵守相关判决?

基金会是否受美国法律保护,比如“除非美国法院判决,否则一概不用遵守”,或者是否只需遵守服务器所在地法律及法院的审判。(我听说某邮箱称受瑞士法律保护,只接受瑞士法院判决。)


问题二:

现有的不要訴諸法律威脅方针是否有明确的管理员可以封禁诉诸法律用户的条款,是否足以保护管理员执行封禁是合法的?(台湾某法院引述了维基百科的方针,因此维基百科方针在法律上是有用的。n:一名男子因竄改維基百科遭到判刑

以前用“不要訴諸法律威脅”封禁诉诸法律用户,因为不要訴諸法律威脅当时不是维基百科的正式规则,实际上或许可起诉管理员“非法”封禁了该用户。

原来的社群惯例好像能强力保护编者不受法律威胁,现有的方针是否还能做到诉诸法律威胁可以被永久封禁?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2日 (二) 16:50 (UTC)[回复]

问题1,直觉上,服务器内容遵守服务器实体所在地法律,基金会可以拒绝遵守其他地区的决定和导致服务被该地区屏蔽,以及对基金会官方机构的处罚。
问题2,判决引用方针不代表承认方针的法律效力,所以似乎不会存在方针影响管理员的决定是否合乎法律,引用只是佐证是否合乎情理。法律方针、用户协议等除外。--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2日 (二) 17:42 (UTC)[回复]
提醒一下: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目前的内容和之前的内容涵盖的范围是不同的,过去是“不要對維基百科的其他用戶作出訴諸法律威脅”,也即在QQ群等站外渠道进行法律威胁违反当时还不是方针的NLT。2022年11月改成的目前版本是“不要在維基百科上發布法律威脅”,也即在QQ群等站外渠道进行法律威胁不违反此方针,但是违反Wikipedia:騷擾#維基外騷擾。--GZWDer留言2023年9月13日 (三) 11:58 (UTC)[回复]
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WMF首先会遵守基金会服务器所在地(主要是美国)的法律,另外也会尊重国外的一些通用法律(比如著作权法等),但是一些明显无理取闹的法律对于WMF显然是不可接受的,比如臭名昭著的香港国安法以及中东部分国家的伊斯兰教法。就目前而言,WMF对于外国法律首先会以人权为主要导向。--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3日 (三) 13:33 (UTC)[回复]
另外基金会和社群对于美国法律的具体执行通常为两类(著作权和儿童保护)。除此以外在2010年的时候,FBI曾要求维基百科和WMF,删除维基百科和维基共享资源关于FBI的徽章图像,但是遭到了基金会的拒绝,理由是不侵犯著作权,但是后期共享资源贴出了商标警示模板。--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3日 (三) 13:43 (UTC)[回复]
所谓“基金会是否需要遵守”是想知道,美国以外的法院是否有办法强制执行。--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05:42 (UTC)[回复]
另外若有美国以外的法院判决基金会必须移除所有对原告不利的内容,即便有可靠来源且符合方针,也必须移除。也就是通过法律,在不遵守方针的情况下扭曲了维基百科的内容,基金会是否必须配合判决,美国以外的法院是否有办法强制执行。
( π )题外话:如果有人利用法律扭曲维基百科符合方针的内容,是否应该设立方针,永久禁止采取此种手段的个人或实体编辑维基百科。--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05:50 (UTC)[回复]
法务问题不应该问社群,而是直接写信给基金会法务去问(英文不会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不过上面都说了,基金会会优先响应(数据应用)服务器所在地(也就是阿什本、卡罗尔顿,可以排除掉其他所有边缘缓冲节点,因为不实际保存或者处理数据)的法律,还有会遵守涉及著作权的法律,其他的话可能要基金会有没这个意愿。——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4日 (四) 09:05 (UTC)[回复]
强制执行要“手段”才能执行,除非通过司法互认,可以将其他地区的判例引进到美国并以符合美国法律的方式要求生效,这样或者可以要求基金会进行处置,或者基金会进行适当的法律程序。但前路不行的话,只能通过其他方式阻止在地使用者去访问来以满足判例的实施?(好像类似的做法还真出现过?)——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4日 (四) 09:09 (UTC)[回复]
依據基金會法律部門的方針,基金會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會遵守美國以外的法律,包括案件無法被有效挑戰、為基金會或社群帶來風險,以及符合人權規範。
而依據過去基金會與社群的對話中透露,過去僅有少數美國以外的案件導致基金會不得不修改內容,其中三次是以辦公室行動來處理(相關例子)。基金會最近也表明他們會遵守歐盟的數位服務法案相關文章)。至於會否遵守中國法律,就個人來看,基金會近乎不可能會遵守一個禁止存取維基百科的國家的法律。謝謝。--SCP-0000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7:18 (UTC)[回复]
另外,基金會是傾向盡可能挑戰法院判決的,包括但不限於:維基媒體基金會控告美國國家安全局案挑戰土耳其政府封鎖維基百科的決定,以至近期挑戰俄羅斯法院罰款的判決等。--SCP-0000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7:35 (UTC)[回复]

台湾的案例以及修订不要诉诸法律威胁

有用户向我提供了一个台湾的案例,另我深感震惊:[8][9][10]

我覺得台灣維基媒體協會真是躺著也中槍,台灣維基媒體協會只是台灣維基人組成的聯誼組織,既不控制維基百科網站本身,也不一定具有管理員權限。

是否应该修订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以防管理员沦为被告。不论站内站外,所有未经社群争端解决而采取法律行动的人將被永久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其注册的所有账号将被永久封禁(著作权、人身安全危险等必要法律行动除外)。--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15:08 (UTC)[回复]

該案例純屬對維基百科結構不瞭解,是純粹的誤會而已,正常的法院根本就不會支持,也不會對你維造成絲毫損失,不必要因此而過度反應。當然在這裏就不得不順帶提及《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書(96年度偵字第17698號)》了(笑)。另外某立委向編輯維基的IP訴諸法律一事也可以討論一下,如果是某人惡搞習近平條目,結果被習下屬的警察部門和司法部門「解決」的話,那社群又如何看?--🎋🎍 2023年9月14日 (四) 15:39 (UTC)[回复]
習近平還真的採取了「法律行動」,見惡俗維基案,雖然不是維基百科。--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16:00 (UTC)[回复]
該案例顯然檢察官也對維基百科結構不瞭解,檢察官是以「不符個資法處罰要件」不起訴,而不是告錯了人而不起訴,也就是如果符合個資法處罰要件,那麼可能台灣維基媒體協會就被檢察官當成了網站管理者WMF而起訴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16:16 (UTC)[回复]
(※)注意:没有方针可以防止管理员沦为被告。Wikipedia:不要诉诸法律威胁只适应于“法律威胁”,不威胁其他编者,而是直接提出法律诉讼,不受到方针管辖。维基百科也无权阻止任何一名编者对另一名编者提出诉讼。--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9月17日 (日) 04:20 (UTC)[回复]

政府的著作权期限

以下讨论关于各地政府持有著作权的期限问题。

首先,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加利福尼亚州马萨诸塞州佛罗里达州的政府发布内容属于公有领域,不受著作权保护。但是其他州的政府发布内容都受一定程度的著作权保护。

问题来了,就是以下列举的政府机构发布内容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问题。

1.美国县、市镇以及另外47州政府的发布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政府发布内容(需要分开讨论)。

3.中华民国(台湾)的政府发布内容。

4.加拿大政府发布内容。

5.日本政府发布内容。

6.大韩民国政府发布内容。

7.英国政府发布内容。

8.澳大利亚政府发布内容。

9.新西兰政府发布内容。

10.法国政府发布内容。--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3日 (三) 13:27 (UTC)[回复]

Commons应该有吧。——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9月13日 (三) 13:43 (UTC)[回复]
同上,c区应该非常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4日 (四) 02:40 (UTC)[回复]
随便吐槽一下,未必对:
  1. 中国大陆政府发布的内容,除了司法行政等性质之外的,都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应该按照法人作品算吧
  2. 香港政府发布的内容似乎基本上都受版权保护(受到英国法律体系影响的司法地区,感觉基本上政府著作权这一块都挺恶心的)
  3. 澳门不是很清楚,但印象中要比香港强
  4. 台湾则是基本类似于美国政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4日 (四) 02:47 (UTC)[回复]
台灣政府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應該只有著作權法第9條列出的這些,其他的就要看有沒有另行指定授權條款,不然應該都是按著作權法第30至35條計算。--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03:10 (UTC)[回复]
台灣政府網站發布的內容通常以「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授權,看網站下面有沒有公告就能知道。
英國也有類似的授權條款。--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05:59 (UTC)[回复]

方针的修订是否溯及既往

旧方针规定不需封禁,而新修订的方针应该封禁,发生在修订方针前的事情,应该按照新方针处理还是旧方针处理?

反之,旧方针规定应该封禁,而新修订的方针不需封禁,发生在修订方针前的事情,应该按照新方针处理还是旧方针处理?

從舊原則: 只按照发生事件当时的方针处理。

從新原則: 只按照管理员处理时的方针处理。

從舊從輕原則: 原則上按照发生事件当时的方针处理。但若涉及封禁及禁制,新方针的內容有利于被处理用户時,則適用管理员处理时的方针。

從新從優原則: 原則上按照管理员处理时的方针处理。但若涉及封禁及禁制,旧方针的內容有利于被处理用户時,則適用发生事件当时的方针。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4日 (四) 06:22 (UTC)[回复]

如果只是封禁的问题,过去的事情只要现在不犯,一般都不管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4日 (四) 06:34 (UTC)[回复]
尽量假定善意吧,有机会通过讨论说明白、劝明白的,就尽量别上来就封禁吧。--超级核潜艇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2:15 (UTC)[回复]

以目前看到的案例来说,似乎是從新原則或從新從優原則,虽当时违反旧方针,但按照现在处理时,已不属于违反新方针,不予封禁或解除之前的封禁。--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7日 (日) 04:53 (UTC)[回复]

關注合理使用圖片被刪除後 管理員以解像度不一致拒絕還原

目前維基有不少合理使用圖片因被部分要求嚴格的管理員認為模版未更新為目前的標準而無被刪除。本人曾經嘗試還原一張海報圖片,不過令人費解和失望的是,管理員在4個月後才公佈結果,更要用“解像度不一致”而拒絕還原有關的圖片。但同一時間,合理使用圖片會被維基降低解像度,這樣的裁決是不是代表日後所有合理使用的圖片都不可以還原呢?個人認為這樣的處理手法是不公平。--Wpcpey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4:36 (UTC)[回复]

@WpcpeyAT君似乎也提到您可以直接重新上傳圖片(前提是上傳的檔案在經壓縮前即已與來源檔案相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8日 (一) 01:28 (UTC)[回复]
並非每一個檔案都可以能夠找到重新上傳...閣下也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Wpcpey留言2023年9月18日 (一) 02:22 (UTC)[回复]
實際上AT君的意見是有道理的。經查,相關檔案並沒有受到機器人壓縮,所以既然來源檔案解析度不一樣,就很難直接對應說是來自那個地方。但閣下完全可以從那個來源直接下載然後再上傳一次(如果閣下因故不能自己處理我也可以姑且幫點忙),所以我不理解閣下的問題在哪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8日 (一) 03:20 (UTC)[回复]

提议:把Wikipedia:如何介绍自己的公司移动到Help空间

如题。实际上,在Wikipedia:如何介绍自己的公司的开头就是这样的内容:

然后整篇文章也很像操作手册。不放入Help空间暴殄天物啊。--MilkyDefer 2023年9月15日 (五) 05:33 (UTC)[回复]

( π )题外话:感觉Help空间没什么用,几乎没有东西。--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5日 (五) 05:53 (UTC)[回复]
功能和WP空间有重合之处,许多东西就放到了WP空间。——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9月15日 (五) 06:03 (UTC)[回复]
HELP基本上是放技术文档的地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5日 (五) 06:35 (UTC)[回复]
技术文档也有不少在WP空间,虽然大部分是小工具。Help似乎更多是MediaWiki的功能及扩展的技术文档,和mediawiki.org又有重合。——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9月15日 (五) 12:03 (UTC)[回复]
Help:翻译这算是技术文档吗……--MilkyDefer 2023年9月16日 (六) 06:08 (UTC)[回复]
Help和WP功能重合了,要尽快理清哪些内容放Help,哪些内容放WP。--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07:10 (UTC)[回复]
WP:TwinkleWP:Wikiplus为例,我个人的感觉是,WP空间应该用于介绍工具的功能,作者,版权信息,可移植性等,Help空间应该用于其具体使用,设置参数,如何自定义等。然而需要介绍的内容通常并不多,一个页面就能写完,分在两处反而麻烦。我比较不理解的是为什么要在本地的Help空间把mediawiki.org的诸多文档fork一份,然后又放着无人维护慢慢过时。——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9月16日 (六) 11:28 (UTC)[回复]

维基百科是不是应该组织一帮人专门做数据更新?

我在维基百科上经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是数据过于陈旧。比如有的条目下,数据竟然是10年前的。而明明就应该有更新的数据了。所以这个问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应该怎么解决。应该要有专门的小组或者团队来做数据更新。 --AndyPKU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06:36 (UTC)[回复]

你上次提过这个问题了。Wikipedia_talk:机器人/作业请求#建议安排专门的人手更新一些数据。--Kcx36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08:49 (UTC)[回复]
  1. 大家都是志愿者,只是有空时编辑维基百科。
  2. 你可以直接宣布建立这个小组,只是别人是否加入是他的自由,而且也不可能强制小组成员天天去更新。
  3. 可以考虑把模板部分数据直接从wikidata取得。
  4. 既然基金会可以募捐,那么社群是否也可以募捐,成立中文维基人基金会,然后招募专人进行有偿更新维基百科。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09:44 (UTC)[回复]
我知道维基都是志愿者,但是不是可以号召大家一起来共同完成某些项目。比如维基有些专题是不是有这样的过程?
当然,是否加入是大家的自由。我就是想了解一下在做这样事情的时候,大家有什么经验可资参考的?
我倒觉得没有必要“有偿更新维基百科”罢。毕竟大家都是凭着一腔热爱来这里的,沾上钱,味道就不对了。--AndyPKU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3:51 (UTC)[回复]
您随时可以建立这个组织,并且号召大家加入,维基百科上有大大小小的组织,但具体说加入组织是否有用就不得而知了。(维基百科的组织通常就只是能挂一个名,没什么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5:06 (UTC)[回复]
惭愧惭愧,我怎么自己都忘记自己提过这个问题了。反而你还能知道我提过这个问题。--AndyPKU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3:46 (UTC)[回复]
理想情况下这些数据应该集中在wikidata上,然后通过本地模板调用。-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4:42 (UTC)[回复]
可能是zhwiki偏向模仿enwiki和jawiki(尤其前者)多些,而這兩個維基百科也剛好不太有把數據集中在wikidata的習慣吧。我感覺在確保Infobox等模板能正確調用wikidata數據的前提下,組織一幫人(或弄個bot)專門把數據搬去wikidata可能會比較有用,畢竟這也意味著當數據需要更新的時候,其他同樣調用wikidata數據的維基百科的用戶可能已經替我們更新了數據了。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8日 (一) 15:04 (UTC)[回复]
(+)支持 欢迎此方案。期盼具体的措施。Xsgzjmxs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08:42 (UTC)[回复]
能否考虑下次WP:动员令中设置专门的“陈旧数据更新”主题?--CaiDie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06:42 (UTC)[回复]
(+)支持 Xsgzjmxs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08:43 (UTC)[回复]
题外话:谁能提供几个wikidata上数据更新做的比较好的item页面供学习参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0日 (三) 02:46 (UTC)[回复]

提议修订WP:VIPWP:ANMWP:AN3提报说明

修订页面header的说明文字,增加如下内容:

  • 提报人應僅说明被提报人的行為如何違反方針及指引,被提报人應僅闡明自己的行為如何不違反方針及指引,應僅提及爭議本身,避免情绪化内容等非必要内容。

举例而言:

  • 案例一:显然的单一用途账号,反复添加宣传性内容,并在涉事条目页宣称对条目的所有权。另外相关的讨论链接见右方。
  • 案例二:反覆於條目加入WP:PLOT內容,無尋求共識傾向。

提报人说明了被提报人的行為如何違反方針及指引,没有过多的非必要内容使争论进一步升级。

  • 案例三:啊對,忘了(节删)是自己可以隨意脫口而出「噁心」辱罵他人,別人一個「無知」就人身攻擊打到底。物以類聚人以羣分,雙標的標準示範。

提报人在说明了被提报人的行為如何違反方針及指引之后,还提出了非说明被提报人的行為如何違反方針及指引的非必要内容,可能使双方对立和争论进一步升级。--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06:48 (UTC)[回复]

公示 3 日:自 2023年9月19日 (二) 06:48 (UTC) 开始公示,于 2023年9月22日 (五) 06:48 (UTC) 结束公示。(提醒:此公示有可能需要更新公告栏,请协助更新。公示期间如有反对意见则此公示无效。)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1:52 (UTC)[回复]

@桐生ここ這也要公示嘛?我是覺得直接改就好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5:59 (UTC)[回复]
虽说这不是方针指引,但也是重要页面,经过社群讨论比较好。--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6:07 (UTC)[回复]
您應該優先考慮寫一篇簡短的態度指引作為信息頁,而不是在本來就寫了一大堆東西的header加入更多東西。--🎋🎍 2023年9月16日 (六) 16:06 (UTC)[回复]
您会在提报前关注header,然后按照上述说明,仅陈述被提报人行为违反哪些方针指引。
还是在提报前,在维基百科海量的论述里找「提报需要什么态度」的论述,然后可能没看到这论述,不仅陈述被提报人行为违反哪些方针指引,还写一段情绪化内容表达内心怨气,然后对方看到这段内容怒火中烧,双方互相喷的有来有回,最后被第三人发一个「提报需要什么态度」的论述链接。
不过这段内容确实应该更简化。--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6:23 (UTC)[回复]

更新为:

建议应仅陈述如何違反方針及指引,避免情绪化内容。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6:29 (UTC)[回复]

另外有時候提及相關內容可能有助於管理員判斷情況嚴重程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6:57 (UTC)[回复]
已再修改,字面上没有限制力,大概不用公示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8:50 (UTC)[回复]
話說您具體打算改什麼頁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7日 (日) 10:22 (UTC)[回复]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8日 (一) 02:32 (UTC)[回复]

對Mys 721tx的不信任動議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又一次,而且是更加深入地討論某位特定的管理員的濫權問題。我發現在这个社群成立二十年裏,若論最讓人痛心的時期,还沒有像WMC挾持社群般不堪回首。昔日Techyan、Water Grassroot、蟲蟲飛等人通過社交媒體操縱投票程序,不論理據,只爲自己立場利益,從而縱容了管理員濫權、真人傀儡問題,使社群陷入纍卵之危,用户饱受威脅之苦。所幸,那個時代在吾人的共同努力下,已經一去不復還了。自基金會施行制裁以來,我原以爲撥雲見日,但不想當毒瘤被切除后,以前同樣嚴重但不顯著的問題,今日便显得格外刺眼。我近期親自經歷過后,決定在此向社群對管理员Mys 721tx提出不信任動議,以免問題在未来擴大。請見以下針對Mys 721tx近一年不當行爲總結,由舊至新:

言語刻薄2022年12月份,一名新人用戶就条目问题,問詢處事的管理員Mys_721tx,但未得其回应,后转向社群协助。該名用戶認爲Mys_721tx“冷處理”的作法行之有年,列舉了多項過往“證據”——诚然,在讨论过程中證實这名使用者提供的理据,有近乎一半的指控展现了他对事情基本概要的不熟悉及错误认知。

然上述理據之錯誤至多可适当提醒指出,Mys 721tx卻多次使用“表演无知”“在扮演中立者”等刻薄語句蔑稱相關用戶,只爲激化冲突,而非达成和諧讨论的舉動。該用戶此前也未使用此類粗鄙或刻薄语句回应Mys 721tx,為Mys 721tx單方面輸出。此外,雖依相關方針,原則上只能指出他近一年的違規行爲,但為宏觀視之,在此亦提供過往行爲記錄,證其發表不當言論行之有年:觀兩年前不當封鎖ArikamaI爭議,Mys 721tx亦對提出不當封鎖質疑的四名用戶使用了包括“無知”“齷齪”“編造、公然撒謊”“僞裝中立者”“已成爲ArikamaI真人傀儡,無參考價值”“不願意回答簡單問題的挑梁小丑”等鄙詞、惡意指控的不當言語。其顯將在討論中謬視用戶視作“理所當然”,至今亦未曾想更正。
不充分沟通、違反避嫌:除當年ArikamaI封鎖案涉未避嫌、程序不當之爭議外,見年前漢他病毒編輯記錄,一名Ip用戶因疑似原创研究问题與Mys 721tx相互回退,Mys 721tx未避嫌径自使用管理权将其封禁。在此過程,Mys 721tx在编辑摘要提供了一次缩写链接、一次警告模板,而未有出自自己的任何解釋,有違善待新人及避嫌等社群原則:可见维基百科:不要伤害新手中提及““先聆听”“减少运用维基术语,运用时,请给出相应的解释。”“不应用封禁来当“见面礼”请先尽力沟通”。”。上述除縮寫鏈接、模板,未曾發表任何自己的話語解釋,作爲涉事用戶應對新人屬溝通不足(又及,一個是不活躍的Ip,另一個卻是編輯本站十幾年的老手。前者甚至先开启了讨论。);二則其有管理員的雙重身份,本就應最大化回避使用權限,交由其他管理員審議。但顯然,此君爲了自以爲的“效率”而藐視上述規則,其行为之機械化、潦草,可用我去年所说的话概括:“..其中连出于自己的一句话都不肯说,一次讨论也不肯发起,甚至连一次为避免避嫌争议的提报都懒得执行。如果要封禁机器人,过滤器就已经具备了,我们还要人来当管理员做什么。”
曲解常规认知、不合理的封鎖:以本提案發起人WMLO作例(下方為編輯禁制相關爭議的必要闡釋,如有違規,請各位理解本人為闡釋必要理據而忽略此規則。);我與一名用戶MINQI有長達六月的編輯禁制,意味著不得互相在討論中直接提及對方,不得在編輯中覆蓋對方的編輯以免造成編輯爭議。然而,我在8月8日編輯某條目子段名稱時,MINQI卻迅速回退了本人編輯的小段,與我產生交互禁制。 而後,我以MINQI有違單方面違反編輯禁制爲由,請求社群評論、處理,并根據常識引用了但書條款的“必要爭議解決”對我提報行爲作出解釋。期間MINQI亦對我作出提報(此行爲我不多作評論,見仁見智)。Mys 721tx則違背常理,完全無視MINQI先與本人產生主動交互,並無視上述但書條款,以我的提報行爲提及對方爲由,將我封禁六個月。這在之後被多名用戶指出違反常理。此類不問是非、不看前因後果、不考慮方針指引、以扭曲的個人理解,施行毫不合理的封禁,理應被本站所唾棄。所幸,本站仍有為道義發聲的人士,向被扔入泥潭的骯髒野狗伸出援手,也正因爲他們,我才能站在這裏説出自己的想法。
維基法匠游戲規則:我在被封鎖時,因封鎖理據不明,曾向Mys 721tx提出问询,但至終仍未在討論頁得到其任何回應與解釋。直至Sanmosa君提請互助客棧評議。我估計若非如此,他也不屑在討論此事的公共場合提及我這“擾亂慣犯”。説到正題,根據他在客棧的解釋[註 1],若他真的“誠心”認爲我提報行爲本身就是一種違規,還勉强可説他對方針的理解,或者“常識”一時與一般人脫節(即使這作爲管理員來説已經很嚴重了)。但要是說“編輯某人長期關注的條目”本身也是“違規”行爲,那麽就是將不利自己的規則解釋成自己有利的,屬於游戲維基規則互動禁止本就可以編輯同一個條目,只是不得覆蓋對方的編輯,產生交互。他那一套“是次编辑争议涉及其中一方长期编辑条目違反編輯禁制”論,從來不是方針的規定,而是他個人的扭曲理解。我引用規則請求社群介入能被他解釋成違反WP:IBAN中"直接或间接于本站内提及或评论另一方的"的规定,而他給出個人創造的規則恣意封禁用戶,就是“合理認爲”;封禁用戶就要嚴格按照字面意思,對自己的封禁理據就要適用他所謂的“依據精神理解”。我還能説什麽?訟棍擾亂被他一個人占了。既然如此,怎不說MINQI長期編輯維基百科,WMLO也長期編輯維基百科,因此兩人在禁制期内編輯維基百科本身也是違反編輯禁制的?維基百科不是你個人的智辯場所請不要得寸進尺
藐视社群:有关此君過往言行争议的讨论,综合2021年封禁ArikamaI事件2022年11月份有过两回(這次是第三次),當中均有编者提出“用权过当”“违反避嫌”“沟通不足”“用词粗鄙、刻薄”等问题及其建议。而就他參與有關討論一貫的行事、回應看来,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他从未有任何反省与改变。说得直白点,是為藐视社群。
在我個人的認知中,管理員是自願拿著拖把清理社群雜事的志願者,而其权限行事,皆源自社群對其處理站務、具備擔任用權品格與態度的信任。管理員需謹言慎行,如若不慎,或依權彈壓其他用戶,便是对社群信任的辜负与凌虐。假使看了上述指控,也還有人認爲“沒到罷免他的地步”,也能證明其處事風格充滿本不應有的爭議。他或許會把權限視作清理杂事的拖把,但更將其作爲傷人的利刃。我個人對Mys 721tx的評價,就是他一舉一動,無一不體現仗著權限對涉事用户的輕蔑,行为处事态度近乎冷血。綜上,余兹向中文维基百科社群提請對Mys 721tx是否有擔任管理員品格、能力與資質之評議。
同時,因程序必要,我亦保留最后一丝尊重向Mys 721tx問詢:你是否认知到上述指控?如承认,請辭職。我不需要你的道歉,只需要你的負責。
如有相当用户同意其不具備担任管理员應有之态度,且当事人再次冷處理應對,或拒绝承认上述问题,我会在此討論開始(出於尊重的)48小時后,依相關程序發起管理员任免投票联署
以上。——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回复]

註釋

  1. ^ Mys 721tx于互助客棧言論:...是次编辑争议涉及其中一方长期编辑条目,申诉人亦曾参与相关争议讨论(见存档2),可合理相信这次争议(不论是条目编辑或是提报)违反互动禁制。"

討論

如各位有意見,可于此區發表。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1:41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你知道為什麼AT君要對你跟MINQI設下雙向禁制嗎?--~~Sid~~ 2023年9月16日 (六) 11:53 (UTC)[回复]
已于討論頁回復。另請各位勿使本人違反仍在施行的互動禁制。——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2:04 (UTC)[回复]
嗨,很開心WMLO君提前解封了,也覺得這次您有受委屈,但,如果因為這樣,回頭盤算Mys 721tx管理員以往犯的錯,個人覺得太嚴格也有點踩線了。人都會犯錯,有沒有修正錯誤前進才是最重要的,不要忘記只對事,您可以針對這次的事件進行後續修正討論,這也是社群之前正在進行的(雖然我忘記去看後續),然後不要忘記假定善意也是提醒我自己。雖然發生了一些事,可能會讓人失望,但可以失望不要讓信心失去、請不要因為失望而想要針對讓您失去信心的人事物。--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2:33 (UTC)[回复]
@Mafalda4144君,説來您可能不信,恐怕對於提出此案的我本人而言是最爲痛心的。當年比這更嚴重的問題肆虐時,Mys 721tx是勇於直面他們的少數人。而現今,那群家夥恐怕正在某個隱蔽的角落拿這個當樂子笑呢。我也因此對他的初始印象很好,但當他正走向于自己曾經十分討厭的人的邊緣、屢次違反社群準則,此提案是不得已而爲之。我不想Mys 721tx君繼續違規,也不想社群繼續受到傷害。此外,我已依據涉及除權的方針在討論頁正式通知當事人,如果他有改正誠意,自有其回應。我的最低底綫是請他負起責任辭職以謝社群。您也可以試著勸解他。另外過往所犯之錯的提出(原則上可為近一年),是符合現行政策的。另可見此提案第五條,其有犯錯,卻屢次不改可視作藐視社群無疑。——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2:49 (UTC)[回复]
你不回覆我的問題,我就當你完全不願意瞭解也不願意溝通,那麼我將反對你在討論頁請求縮回原本AT設下雙向互動禁制的期限了喔。好嗎?回覆我一下,麻煩WMLO大哥回覆一下在下,謝謝。--~~Sid~~ 2023年9月16日 (六) 12:58 (UTC)[回复]
我记得苗君的态度从WMC在2017年做出拉票等问题行为后变得明显高压及轻蔑,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以守望者爱孟的真人傀儡为由封禁雾岛圣,虽然雾岛圣后来因解封Walter Grassroot而被WMF除权,WMC也倒了,但苗君的协作问题仍然存在。苗君虽有大量正面贡献,但存在上述的协作问题,因正义感过高而恶意断定是苗君的存在多年的老问题,所以我认为苗君不适合当管理员的理由就是长年违反WP:CIVWP:AGF且毫无改正之意。--Lanwi1Talk 2023年9月16日 (六) 13:15 (UTC)[回复]
我實在是厭倦只會PUA一般用戶的管理員(以及跟著這種管理員一起PUA其他一般用戶的一般用戶)了。當然,這裏被提請解任的這位並不是孤例。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如果缺乏在這方面自我反省的能力,那想必下一次OA過後中文維基百科可能連管理員也沒有了。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6日 (六) 14:55 (UTC)[回复]
我原以爲Mys 721tx多少還具備點管理員應有的態度,但見他下方討論持續性游戲維基規則、藐視方針的評論,我個人對他已絲毫不抱任何希望:

...在Talk:新疆种族灭绝指控/存档2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认为"个人认为移动条目名称属重大修改,且参与讨论的用户有三分之一仍持反对意见,然而您们似乎并没有作出妥协之类的尝试。如果您觉得因为“支持的人多,所以这就应该通过”而将其他反对用户的论点和意见认为是“无逻辑的”,且不愿尝试与他们作出妥协或商议(如果存在滚雪球的行径例外),那可能就涉嫌多数人暴政。",可合理判断Special:Diff/78418530中编辑是2021年与User:MINQI争议的延续。

然而我在那個討論中并未與MINQI有任何接觸,當年說兩句與其無關的閑話也能給他曲解成“爭議的延續”進而“違反現行的編輯禁制”...我真的無語。且事後還稱上述指控為本人投射心理防禦機制之類的訴諸人身等擾亂討論的言辭,其回應態度與前兩次近乎如出一轍,“悔改之心”可見一般,亦可証Mys 721tx的言論已沒有任何參考的必要。——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21:08 (UTC)[回复]
所以這是在違反互動禁制嗎?(Special:Diff/78960579Special:Diff/78960589)--🎋🎍 2023年9月17日 (日) 02:54 (UTC)[回复]
如果只是指这段发言,不违反禁制。虽然提及了另一方,但是是引用他人的发言,而非主动提及;“并未与MINQI有任何接触”也不是对另一方行为的评论。--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9月17日 (日) 04:03 (UTC)[回复]
前者會使被提及者收到通知,後者是主動提及。--🎋🎍 2023年9月17日 (日) 04:23 (UTC)[回复]
我之後會使用(節刪)等方式盡可能不提及對方之名。上開直接舉證也是為大家舉出Mys 721tx的回應態度。如果指出涉事管理員回應的謬誤能視作違反編輯禁制,那就請各位理解我忽略此規則。上述為一些我認爲可能需要向社群解釋的地方。由於我和Newbamboo有自主隔離禁止,我不會再回復他針對我本人發表的任何言論。請各位體諒。——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7日 (日) 11:05 (UTC)[回复]
(※)聲明一下:另因個人原因,有關程序將推遲一、二日進行。各位可以見下方回應。——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8日 (一) 18:25 (UTC)[回复]
@ASid@BlackShadowG@Lanwi1@Mafalda4144@Newbamboo@Quinnie.wong@Sanmosa@UjuiUjuMandan。——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8日 (一) 18:27 (UTC)[回复]
我跟M君也有过一些交流,没感觉他有你说的这么过分啊。( π )题外话,您这句“使社群陷入累卵之危,用户饱受威胁之苦”怎么一股王司徒的味(“社稷有累卵之危,生灵有倒悬之急”)。--——🦝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3年9月19日 (二) 05:37 (UTC)[回复]
@Interaccoonale:我想可能是您沒被反常理地被封37天,沒有在提出對他質疑時受到了卑劣的語句(表演無知、扮演中立者,或者更早的跳梁小丑之類),也沒有在作爲新人時期,編輯條目時看到兩個維基術語便被與自己有衝突的管理員封禁。對此,我爲您感到很幸運,沒有切膚之痛。但對於被他輕辱的我在内的用戶而言,您的這一句“没感觉他有你说的这么过分啊”又讓他們情何以堪?——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9日 (二) 05:45 (UTC)[回复]
另,諸葛孔明在之後的論辯中也提及了“以致社稷變爲丘墟,蒼生飽受塗炭之苦”。我到沒有自戀到認爲自己可以和這位聖人相提并論。但是,我很清楚名爲協調社群,實則僭越禮法,想謀朝篡位的“王朗”是哪個。——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9日(二)05:52(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解任投票通知

經相當時間討論,社群已有相當意見認知到Mys 721tx作爲管理員能力態度不足的觀點。同時,在本提案提出後四十八小時内,當事人并未在本提案討論中回應上述五條指控内容;至於他在其他討論串的發言,見仁見智。是故應屬溝通無效。因此,現依2015年最新一版管理員任免程序,在此頁面徵求7名用戶聯署,對當事人提出解任投票。——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9日 (二) 22:40 (UTC)[回复]

關於WMLO的發言

@ASid:我只知道他作爲下達封鎖令的管理員在那位用戶回退我編輯後不負責任、裝聾作啞。另為避免違反目前仍在施行的雙向互動禁制,我不會再回復非必要的,離題的,有關涉及互動禁止對象之留言。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1:58 (UTC)

我的問題是你覺得為什麼AT君要對你跟MINQI君設下雙向互動禁制,不是問你對MINQI的想法也不是叫你評論MINQI,我是問為什麼AT要對你跟MINQI設下禁制,雙向互動禁制的理由你覺得是什麼?
你跟AT也沒有互動禁制,是哪個地方會違反現在仍在實行的雙向互動禁制拉。--~~Sid~~ 2023年9月16日 (六) 12:06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Sid~~ 2023年9月16日 (六) 12:17 (UTC)
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註 1]再則,對我而言,您的問題就像問一個孩子「爲什麽老師要懲罰你們兩個人呢?」的教育口吻,本質而言近似套話。如果您是想問我對AT禁止令的看法,簡單來説就是「不認可」「荒謬」「不負責任、裝聾作啞」但是仍然保持最大程度的尊重。上述意見已在先前的ANM頁就仔細闡明,甚至AT的討論頁也有我個人的詢問,您若好奇可以翻找一下。恕不再回應此議題。至於反對禁制期限與否,我也無權禁止您的行爲。請自便。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3:12 (UTC)
你在說什麼自相矛盾的話阿,你上面說AT不回應你是不負責任、裝聾作啞,而不是Wikipedia: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我問你問題你不回應我就不是裝聾作啞,反而成了Wikipedia: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
你到底在說什麼話阿,你解釋一下好嗎?--~~Sid~~ 2023年9月16日 (六) 13:19 (UTC)
我對您沒有任何責任或者回復的必要,而他在下達禁止令後卻在事件發生後,面對用戶對自己所下達的禁制請求視若無睹、裝聾作啞,因此在道義上有責任,更應受譴責。而不是一句「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能夠作爲迴避此爭議的理由。——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3:23 (UTC)
是阿,你對我沒有任何責任或者回復的必要,他下了禁制所以他有責任,沒關西就這樣吧。
希望換個人換成是管理員你也可以這麼回覆,而不只針對我不回覆,我會因此滿傷心的就是了。--~~Sid~~ 2023年9月16日 (六) 13:46 (UTC)
若上述部分言語使您不舒服,請允許我道個歉。我本意並非如此,但是希望閣下站在社群之角度思考此事件——尤其處事管理員的議題思考。至於這些可能離題的討論,如果您覺得一定必要,可在我討論頁提出。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3:58 (UTC)
不不不,你沒有造成我不舒服,也不需要道歉。
我們做個假設好了,假設我今天是管理員,我要處理你討論頁的禁制申訴,我的問題依然是我上面問的問題。
我問這個問題的原因是我要確定你所認為被禁制的理由,你清楚了解你們被禁制是因為你們的爭吵給社群造成極大的站務負擔,時不時就讓ANM AN3滿版,如果你知道原因了,也能確保說以後不會再出現這樣的情況了,那麼在做為管理員角色的我,我會接受你的禁制申訴然後將禁制改為MINQI對你的單向禁制。
假設我做為管理員角色這麼詢問你,你還會說維基百科不強迫人參於嗎?--~~Sid~~ 2023年9月16日 (六) 14:22 (UTC)
有些事我已回復過就不再重複了。説句不中聽的,正是因爲您能提出這種問題,顯示出您其實缺少客觀看待與分析事務的邏輯經驗,才導致您現在未能以管理員的角色詢問我。——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4:40 (UTC)
?原來原來 原來,我只是問個,問個你"覺得"你"認為"禁制的理由是什麼? 已經成了我不夠客觀了嗎?
還是你覺得說我不該問這個問題了?
還可以被你拿出RFA的選舉來說,我把整段討論拿到客棧來評論。
看來你對於我每選上感到滿可笑的是吧。
我沒有客觀理性,我沒有分析事務的邏輯經驗,原來你是這樣看待本人的。
就這樣吧,這段對話也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從頭到尾你都沒有信任過本人,我就丟去客棧看看好了。
我是對你過度期待了,期待你可以溝通,我的好心,好心想個佔理的理據理由幫你說句話,結果是換來被你中傷說"缺少客觀看待與分析事務的邏輯經驗,才導致您現在未能以管理員的角色詢問我。"。--~~Sid~~ 2023年9月16日 (六) 14:55 (UTC)

註釋

  1. ^ WMLO注,此處回應Asid在互助客棧的言辭:你不回覆我的問題,我就當你完全不願意瞭解也不願意溝通,那麼我將反對你在討論頁請求縮回原本AT設下雙向互動禁制的期限了喔。好嗎?回覆我一下,麻煩WMLO大哥回覆一下在下,謝謝。--~~Sid~~ 2023年9月16日 (六) 12:58 (UTC)

Special:Diff/78916849/78957308
我希望社群探討一下這番言論,我個人真的滿傷心的,原本只是想替WMLO說句話佔理的話,所以這才問WMLO問題,卻被莫名其妙中傷,還拿RFA出來說。
請恕本人將整段對話直接貼出來,我的原因是我希望有人注意到這件事情。~~Sid~~ 2023年9月16日 (六) 15:06 (UTC)[回复]
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向來如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5:44 (UTC)[回复]
在对ASid之回复中可见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言语刻薄("我只知道他作为下达封禁令的管理员在那位用户回退我编辑后不负责任、装聋作哑。"、"面对用户对自己所下达的禁制请求视若无睹、装聋作哑,因此在道义上有责任,更应受谴责。"、"显示出您其实缺少客观看待与分析事务的逻辑经验,才导致您现在未能以管理员的角色询问我。")、维基法匠("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在Talk:新疆种族灭绝指控/存档2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认为"个人认为移动条目名称属重大修改,且参与讨论的用户有三分之一仍持反对意见,然而您们似乎并没有作出妥协之类的尝试。如果您觉得因为“支持的人多,所以这就应该通过”而将其他反对用户的论点和意见认为是“无逻辑的”,且不愿尝试与他们作出妥协或商议(如果存在滚雪球的行径例外),那可能就涉嫌多数人暴政。",可合理判断Special:Diff/78418530中编辑是2021年与User:MINQI争议的延续。--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7:57 (UTC)[回复]
提出这些的目的是在展示指控中有多少内容属于投射。-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8:20 (UTC)[回复]
@Mys 721tx:好個投射。針對您的言論,我個人十分建議您移動到上面那層去:) 另若您一貫地如前兩次討論般故技重施,打算長篇大論地使用所謂“無知”、“齷齪”、“跳梁小丑”等之類的鄙言藐視本人,或者試圖我展開無意義的舌戰回避這項議題,我首先承諾:您接下來就是把我祖宗十八代一起駡,我都不會回應,更不會把您提報至管理員佈告板。但如果你敢對你提出合理異議的其他用戶也采用這種態度,我將會采取站内外一切必要的正當措施,包括提請元維基討論。勿謂言之不預也,後果自負。——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8:24 (UTC)[回复]
上述言论亦展示了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剥离上下文扭曲他人留言(Special:Contributions/徐承雷Special:Contributions/周雁棠)的行为。在此使用稻草人論證亦可见所谓"合理异议"是否合理。--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8:42 (UTC)[回复]
給Sid閣下引用的他人言論顔色加綠以與客棧其他人的發言區分,請大家見諒。--🎋🎍 2023年9月16日 (六) 15:58 (UTC)[回复]
改用{{Tqb}},再次請大家見諒。--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9月16日 (六) 16:10 (UTC)[回复]
其實我覺得用戶之間的普通討論不必挪動到互助客棧這種地方,因爲這會不必要地消耗社群資源。倘若Asid君連此等事情也要驚動社群處理,那麽我還會重複一遍上述話語“Asid缺少客觀看待與分析事務的邏輯經驗,才導致他現未以所謂“管理員的身份”詢問我”。回歸正題,如果我的言論冒犯到Asid,我會再一次道歉:我對於自己未能照顧到閣下情緒,從而使您以爲被“中傷”這點感到十分遺憾。只是,先前Asid君就已指出過“不必道歉”“我沒有感覺到不舒服”,現今又向社群申訴覺得“滿傷心”之類。您與先前爭議點在於,比起認可或找我本人一起解決您的憂慮,似乎更傾向找社群對我做點什麽。我都不敢再想下去了[開玩笑的]當然,我信任您沒有這個意思。只是開個玩笑。諸如“認知禁制原因與申訴期限的關係”“管理員角色身份”之類的議題或概念,均爲Asid君自己主動找我提出,而我給出自己的回應罷了。我不會再回復此議題,請大家見諒。還是有必要回復一下。——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7:05 (UTC)[回复]
个人认为,就WMLO所举例Special:Diff/78430251,不认为AT有不负责任问题,AT只需对他所执行的操作负责,即有义务解释为什么下这个禁制、禁制是否合理等,只对这个禁制本身负责。而因触犯这个禁制而产生的提报,是另外独立的新案件,任何管理员都可以处理,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因此AT没有义务处理。
WMLO确实不应该提到「現在未能以管理員的角色詢問我」的RFA,无益于争论解决。
而Sid对于WMLO的提问,WMLO为了避免任何触犯禁制的可能而拒绝回答是合理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7:49 (UTC)[回复]
靜下心思慮過後,我同意並接受@桐生ここ君的看法。只是,我認爲既然是下達禁令的管理員,還是要在道義上能回應用戶。如果有管理員因此受“執法后便撒手不管”等針對其態度的質疑,我認爲無可厚非。但是,若“裝聾作啞”之類言辭過於激烈,進而對社群環境造有可能的不當影響。我也可收回,并在此向AT道歉。——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8:22 (UTC)[回复]
@桐生ここ桐生閣下不好意思打擾了,我有個問題還望你解答,A及B具有雙向互動禁制,如果A在不評論B及說出對B的想法下,A說出他認為管理員為什麼會設下禁制的理由,你認為A是否會違反禁制。--~~Sid~~ 2023年9月18日 (一) 00:35 (UTC)[回复]
A可能认为他的回答必须提及与B的争议,A可能会回答过程中提及B的用户名而触犯禁制。--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8日 (一) 02:19 (UTC)[回复]
稍前看到Ericliu1912認爲此討論于上述討論相關聯(有關我個人的爭議同管理員到底有什麽關係,我并不清楚。),進而打算作爲子段并入。我本人對此表示(-)反对意見:
  1. 目前兩個不同的討論已經各自持續相當長一段時間,將兩個實質不同段落貿然合并,難免會有影響,只會使討論變得極爲繁瑣。
  2. 諸如課題轉移、分散對管理員個人爭議的討論等。且上方用戶尚未對此舉發表意見。
  3. 針對某個人言行的討論,與管理員本身爭議與否并不直接關聯。
  4. 也未見有合并討論的顯著必要性。
考慮到此將嚴重影響兩個討論發展,我請求得到社群共識后再做決定爲佳。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20:35 (UTC)[回复]
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回避User:ASid之合理提问并非首次。(Special:PermaLink/76769754:"你知道那个群组的性质是什么吗?那两篇贴文的发文的用意在哪?本质是什么?发文者有了解清楚中文维基百科的状况及运作方式了吗?","我在上面的回应已经很清楚了,我不会说第二次了")可合理判断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拆分对其言行的质疑是在转移对其提案不合理之处的质疑。Special:PermaLink/78960579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继续声称诉诸人身转移对其的质疑和批评。"不是所有针对发言者个人的言论都属诉诸人身谬误",在论证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实施双重标准时,其言行是论据的一部分。-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21:21 (UTC)[回复]
@Mys 721tx:呵呵。您現在還認爲,用一貫指稱他人的話術,能夠爲您撇清責任麽?您現在還認爲,有一群對我個人持仇恨態度的女巫道德使用者的投票,便能如以往般逃脫,然後再踩著社群的底綫侮辱用戶嗎?您現在還認爲您對付的,只有我一個人麽?您真的明白了麽?閣下知道您所要面對的將是何者對你濫權行爲的裁決麽?你知道吾人所發起的這個議案意味著什麽嗎?在喪失公理與砸爛您的利刃之間,我們會如何抉擇?在常識尊嚴和對智識的尊重面前,挺身而出伸張自己的權益之時,社群的用戶又會如何抉擇?我現在要告訴閣下,當社群的齒輪回歸到屬於她的時刻,任何的公理、常識、尊嚴、對智識的尊重以及自己的正當權益都會得到伸張。唯獨不存在您在內不明事理者的容身之所。——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7日 (日) 00:02 (UTC)[回复]
此乃圍繞互助客棧上方話題發言的討論回覆,我早先與當事人交談過,他已經同意將其所提出話題併入上方話題。我不知道所謂「轉移話題」是什麼意思,閣下的發言本為可受公評之事,也不會因此讓原論點變得更加有說服力或反之。閣下的編輯禁制問題與所謂「不信任動議」有高度相關,也是該「動議」的核心理據之一(尤其是不合理封鎖部分),故當事人針對閣下相關發言展開的話題應當有一起討論的價值。執意分開反而才會分散討論量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7日 (日) 10:36 (UTC)[回复]
@Ericliu1912那就看你這理據能不能得到社群認可。倘若爾等再次未經社群同意徑自并入原先討論并不存在的“子段”(Special:Diff/78967735Special:Diff/78967787),我個人將視作違反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自己的意見徑自更改先前意見,試圖扭曲討論。請停止以身試法。且我得再次說,如果是剛來維基不久的新人也就罷了,但你參與編輯維基百科多年的老手,經社群八成認可當選的管理員的操作及理解水平也僅限於此。那麽我勸閣下還是和Mys 721tx一并請辭,免得辜負社群信任。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7日 (日) 10:49 (UTC)[回复]
輕薄無行、自以為是,挾社群為己利而逼宮,可謂賊喊捉賊。管理員解任案茲事體大,理當有應有扎實之論據,並受社群全面之檢驗,閣下在此之上所做的種種發言以及對待討論參與者的態度自不例外。是以我個人堅信這樣處理有利於社群慎重考慮相關議題。惟既然閣下如此堅持,也沒有打算尊重當事人意願,那就請諸位討論參與者發表意見,是否同意將此等閣下與當事人有關上方所謂「不信任動議」理據的發言納入討論:@BlackShadowGCookai1205Lanwi1Mafalda4144NewbambooSanmosaUjuiUjuMandan桐生こ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7日 (日) 11:04 (UTC)[回复]
首先感謝您尊重社群的意見,但我可是對Ericliu1912發表的言論深感意外。既然您不能理解,容我解釋您聼:一、我沒有不尊重此討論發起人意圖合并之舉,只是不認可未得社群同意前擅自并入,有違討論頁指引并可能扭曲兩個討論這一點。那麽,我想我本人請求社群同意之後再并入無可厚非。二、Ericliu1912口口聲聲“管理員解任案茲事體大,理當有應有扎實之論據,並受社群全面之檢驗”卻在徑自移動時絲毫沒有考慮過社群的意見,僅以個人所謂“堅信這樣處理有利於社群慎重考慮相關議題”,可謂雙重標準之體現。三、對於Ericliu1912發表針對我本人違反AGF之言論,我本人表示(!)強烈抗议。請Ericliu1912收回,並對本人道歉。業已提報至管理員佈告板。——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7日 (日) 11:29 (UTC)[回复]
作為議題發起者的我,我的意見似乎不是很重要,你也不會ping我,或者是去TG私訊我,我想我很好找的。
你連跟我確認Eric是否有詢問過我的要合併的意願都做不到,你很有WP:禮儀
不知道換成你是議題發起者的時候,如果有人隨便亂動的你議題然後都沒有詢問過你的意見意願,你會不會感到不被尊重。--~~Sid~~ 2023年9月17日 (日) 15:08 (UTC)[回复]
已于討論頁盡可能回復。——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7日 (日) 15:37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ASid)移除。2023年9月18日 (一) 04:02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ASid)移除。2023年9月18日 (一) 04:02 (UTC)[回复]
就不問了,WMLO君我等你跟MINQI的禁制時間結束我再去你的討論頁問你,這樣你就不用擔心違反禁制了,還望你不要拒絕我的提問阿,當然你也可以拒絕我,我只是希望你不要拒絕而已,不是說你不能拒絕喔。@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Sid~~2023年9月18日 (一) 04:02 (UTC)[回复]
提案人本人的意見跟你的意見,我當然是以前者為優先。爾後既然你認為有爭議了,那就交給社群判斷。就只是這樣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7日 (日) 17:17 (UTC)[回复]
@Ericliu1912,你的“輕薄無行、自以為是,挾社群為己利而逼宮,可謂賊喊捉賊。”这个话违反WP:AGF。我认为这个讨论跟那个“對Mys 721tx的不信任動議”没有太大关系,所以不要纳入,Mys 721tx违反WP:AGF等方针是持续多年的老问题,Mys 721tx在今年8月封禁WMLO后只是更让我觉得Mys 721tx不适合当管理员。--Lanwi1Talk 2023年9月17日 (日) 15:44 (UTC)[回复]
Lanwi1君,我問一下,假定一個人沒有基本認知不知道你是否認為這違反WP:AGF。--~~Sid~~ 2023年9月17日 (日) 17:09 (UTC)[回复]
我亦認為當事人部分操作及其態度本有商榷之虞(參見ArikamaI君的不合理封鎖問題)。但是否嚴重到需要直接解任,我想是見仁見智。這部分我尊重閣下的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7日 (日) 17:17 (UTC)[回复]
WMLO君,這件事想來蠻可怕也很悲傷,我希望您和Mys管理員都還在這裡,我得吃掉半打肉桂捲才能冷靜一點。
在就事論事的基礎上,我的想法不變,如果現在Mys管理員這麼短的時間又犯了近似的錯誤,當然這時提出解任是順其自然,可惜退萬步言現在就不是。Mys管理員若真的不適任,那一天終會到來,該發生的就會發生,「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心存善念盡力而為」,就像沒被發現的破壞,終有一天一定會被發現的。
我很喜歡的新聞編輯室裡,演到董事找新聞台的頭頭開會時,說了耶穌和摩西打高爾夫球的故事,編劇把故事內容結尾改寫為「你是來打球還是來搞事的」。先前在我腦內妄想小劇場,自以為您解封的第一件事是怒建10條這段時間寫的新條目全都上DYK或優良條目等等、抑或是改寫100條莫名其妙小作品之類的,想像真的很開心的,現在打到這裡還是覺得有趣,首頁的DYK都是您寫的條目。另外我也曾經妄想希望,為您解封的是Mys管理員,雖然我說堅持原則的都是好人,但因為破這樣的例的壞人還是好人、或許吧未來有一天的Mys管理員,會變成像現在的松本潤形象:軟綿綿親切搞笑大笨蛋擔當、但依舊是意見及帥氣的團體中心,也或是前蘇貞昌院長,可以轉變為認真搞笑兼具也願意傾聽意見甚至當吉祥物的長官。築起厚厚的殼防護自己是時間累積,但怎麼自己把殼打開就是看自己願意了(不過不可否認有殼還是安心過日子(欸))。我在維基百科的這段日子,學到最多的大概就是,事情不盡人意,但這不是和世界對抗的理由,一念之間都在自己,我當然還是經常站在河邊大喊:OOO都是大OO!去O吧!不過喊完了,既然這個世界和維基百科(還有我們家台鐵車車)都這麼可愛,不要一直生氣,為了這些那些再努力一下吧。
奧爾嘉·朵卡萩收錄在《犁過亡者的骸骨》裡的2018年諾貝爾文學獎得獎致詞裡說到:「……我也認同作家E.M.佛斯特的觀點。他認為,當我們說「國王過世了,然後皇后也過世了」,這是真實事件。但當我們說「國王過世了,然後皇后也因為悲傷過世了」,這就是虛構情節。每個虛構化的過程都包含觀點的過渡,也就是從「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出發,進而用人類經驗去理解事件:「為什麼會發生那樣的事?」。文學始於這個「為什麼」,儘管我們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回答「我不知道」。維基百科無法回答文學拋出的問題,因為這些疑問超越了單純的資訊和事件,直指我們的生命經驗。」
我們家獸醫說過:貓有貓福,貓貓長得好是貓貓自己的福氣。對應到人我想也是通的:人長成什麼模樣,是自己的福氣,見到了有的大人長成了自己不想是的大人的樣子,堅定地告訴自己,那將不要也永遠不會是。
然後回應另一個討論的要不要合併的問題,雖然我僅看懂七八分,但畢竟是衍生討論,故放一起閱讀是可以的,不會影響甚麼。--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7:32 (UTC)[回复]
@Mafalda4144:再次感謝您發表評論。但抱歉,無論您現在説怎樣的話,當我看到Mys 721tx與前兩次如出一轍針對提案發起人的回應后,我都不會再相信這個屢次規避爭議、侮辱他人、藐視社群成性的所謂“管理員”能夠有任何改正的意願。我上開指控有些當時就已經提出質疑,但他顯然從未有任何改變。不是每一次社群對他的不追究,都能成爲不必負責之藉口。
我現在完全相信他能封禁我,除了展現其認知與常人不同並游戲維基規則外,也必定是天意讓他現在爲自己以往及此時此刻的所作所爲付出代價、受到社群之裁決。社群,至少我作爲社群一份子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每一次,都有人說“態度可以有待改善”“但不至於如何如何”,但他每一次都不知反省。就算他再一次奇跡般的躲了過去,我話放在這裏,但凡是假改革,必來真革命。因此我不會撤回此不信任動議,如果有用戶認爲管理員的不當言行可以隨時犧牲用戶的權益還能不用負責的話,就請各位盡情在之後的RFAD投下反對票。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7日 (日) 17:53 (UTC)[回复]
另封禁期間,我確實寫了一個條目也在此分享一段我喜歡的唱詞。如果您有意見,歡迎在我討論頁指出。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7日 (日) 18:55 (UTC)[回复]
WMLO閣下我還有一個問題,當我在第二次問妳問題,你給我的答覆是維基百科不強迫人參於,同時我也質疑你說AT不負責任、裝聾作啞,為什麼不說AT不回覆你是屬於維基百科不強迫人參於,你給我的答案是因為AT是管理員所以他一定要回覆你
然而當桐生君跟你說完這句話後你才開始覺得,AT不回覆是可以的
個人認為,就WMLO所舉例Special:Diff/78430251,不認為AT有不負責任問題,AT只需對他所執行的操作負責,即有義務解釋為什麼下這個禁制、禁制是否合理等,只對這個禁制本身負責。而因觸犯這個禁制而產生的提報,是另外獨立的新案件,任何管理員都可以處理,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因此AT沒有義務處理。
WMLO確實不應該提到「現在未能以管理員的角色詢問我」的RFA,無益於爭論解決。
而Sid對於WMLO的提問,WMLO為了避免任何觸犯禁制的可能而拒絕回答是合理的。--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6日 (六) 17:49 (UTC)
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另外如果你覺得我有理解錯誤就請你告知我。--~~Sid~~ 2023年9月18日 (一) 00:31 (UTC)[回复]
你在本人討論頁(Special:Diff/78961530/78970849)留言的內容中的"因此建議您還是去AC群問問同層這個問題,他們的話(至少有幾位還是具備基本認知的)你或許還會聼些。"
這句話的意思是否是推定本人沒有基本認知,所以不能與你溝通?--~~Sid~~ 2023年9月18日 (一) 00:41 (UTC)[回复]
我聲明一下,我問問題是為了與WMLO溝通,WMLO閣下我在詢問你是保持著對你最大的尊重,也請你尊重我給我回應,謝謝。--~~Sid~~ 2023年9月18日 (一) 00:55 (UTC)[回复]
@ASid在一般情况下,假定一个人没有基本认知基本上违反WP:AGF,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解决争议时应该保持冷静,不要做出不文明行为,否则会激怒对方。即使对方有问题,也不要以恶制恶。向对方提出问题时不要过度,否则会让对方感到压力,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违反方针的举动。--Lanwi1Talk 2023年9月18日 (一) 02:37 (UTC)[回复]
收。--~~Sid~~ 2023年9月18日 (一) 03:30 (UTC)[回复]
@ASid:我在言語中無有對您“沒有基本認知”的推定,而是您因對我的主觀感受(這個問題是您在RFA親口承認過的,作爲外人看來至今仍然如此)從而無意忽略了這些,與Mys 721tx因正義感過高對我惡意推定從而忽略常識對我執行封禁相同。只是您並不具備惡意。因此,您才問出這些其實您心中早已有針對我個人答案的話語(在已有用戶通知的情況下,唯我不Ping你,所以是不尊重等等)。所以我才自認爲沒有回復的必要,並建議你把這些問題抛到AC群去問一下。因爲您顯然信他們,多過信我的。——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8日 (一) 05:37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我何時在RFA說過我對你有主觀感受,你可以給出差異連結嗎?[11][12]--~~Sid~~ 2023年9月18日 (一) 11:48 (UTC)[回复]
已於討論頁回復。——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8日 (一) 11:55 (UTC)[回复]
那段話是指我在維基百科學到的東西,我何時說過我對你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了...--~~Sid~~ 2023年9月18日 (一) 11:59 (UTC)[回复]
你不要造謠好不好,我明明沒說過的話,你說我說過了。--~~Sid~~ 2023年9月18日 (一) 12:00 (UTC)[回复]
如果我心裡早有答案我就不會問你了,你請求所短禁制時間的時候我就直接說我支持反對了,還跟你在這裡講一大串,然後始終問不出個所以來。--~~Sid~~ 2023年9月18日 (一) 11:56 (UTC)[回复]

關於Ericliu1912的話

既然能有針對我部分發言的社群討論,那我同樣有些話要對在上方與我有爭執的Ericliu1912說:

我自認現今任何的所作所爲,絕非一時衝動而爲之,而是在我被不當封禁的一個月裏不斷地深思后所決定的。您認爲我提起對那管理員的不信任動議是“輕率”,恕我不承認這點:我自動議發起時,就多次指出過,有些關於其已知行爲不當的討論并非首次。再加之Lanwi1Sanmosa及先前Cangjie6君,甚至更多我沒有在這裏提到名字的用戶的意見,余指控之提出,均為解決社群爭議的必要措施。故相關討論合情合理,沒有爲“逼宮”“挾社群為己利”“賊喊捉賊”的惡意。
説到惡意,閣下在管理員佈告板稱我沒有“善意”舉動,那我現在要跟您說:對,我承認確實在被封禁期間的很長一段時間,都在説服自己抛棄任何的善意,只因受到這種輕辱的我絕非聖人。也因爲Mys 721tx多次輕蔑用戶且毫不悔改的態度,我更在内心裏詛咒過他無數次:我希望他每一次在維基百科編輯,都會被人無緣地否定。我希望他的每一次發言,都能得到刻薄、無禮的辱駡。我更希望不只在維基百科,他在現實生活中,也總能得到這種同樣反常識、反常理的對待。但是我的良知告訴我,我其實并不希望上述真的發生在他的身上,這於事無補。我們都知道Mys 721tx其實需要社群的幫助,或許當他真的被除權的那刻,也能意識到自己的行爲不應再次發生。
如果您因爲前幾次有關您的爭議時,我的批評讓您感到刺耳、難過,甚至感到冒犯,我都可以在這裏向您公開道歉。真的對不起。
只是我衷心懇請勿因您我個人的恩怨,進而誤了社群、傷了普通用戶的權益保障。
另因本人需要一段時間修養,請允許我關於聯署議案的發起推遲一至兩天。但若有其他用戶要發起,我作爲提案人不會反對。以上。——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8日 (一) 11:38 (UTC)[回复]
閑得無聊,翻查一下舊時討論,我看到Mys 721tx曾説過這樣一句話:“...和imaxy的冲突是不恰当的。这也显示出,在讨论中如果有一方不遵守礼仪,讨论就很难有结果。我个人无法保证这样的事在以后是否会发生,但我可以保证的是我会一如既往的遵守WP:EQ指引和WP:CIV方针”。但顯然您忘了,都忘了。恐怕您午夜夢回時,難免起來翻找手機,看看當時討論的自己的承諾,與現在的行爲相對比,不知您有何感想。您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我想這個問題不用您本人來回答,社群自會給您一個説法。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8日 (一) 18:16 (UTC)[回复]

设立「邀请讨论」及「管理员处理决定公示」机制

由于ANM、AN3、存废讨论参与讨论的人不足,以至于压力堆到管理员身上,管理员承担了法官的职责。

建议:

  • 设立邀请讨论列表,任何延伸确认用户都可以自愿加入。
  • 管理员可以随机通知4名活跃的「邀请讨论列表成员」参与讨论,但不要求这些人一定要发表意见。
  • 若讨论有共识,管理员按照共识去处理。
  • 如果管理员认为没有争议,无需公示直接处理。
  • 如果管理员认为有争议或缺乏讨论无法直接处理的,可通知所有参与讨论的用户和4名「邀请讨论列表成员」,将处理决定及理由公示3日,期间内若没有达成明确共识反驳「管理员处理决定」,则按照「管理员处理决定」去处理。

存废讨论示例:

  1. 一个条目被提删,但长期没有任何人参与讨论,管理员通知4名活跃的「邀请讨论列表成员」参与讨论。
  2. 还是没有任何人参与讨论,等待时间已很久(3次RELIST),因此管理员参考提删人的理由判断,决定应删除。
  3. 管理员将删除的处理决定公示3日,及说明理由。无人回应,或没有达成明确共识表达反对,管理员执行处理决定。

ANM示例:

  1. 存在争议管理员认为无法直接处理,除当事人沒有其他人參與討論,管理员通知4名活跃的「邀请讨论列表成员」参与讨论。
  2. 还是没有其他人参与讨论或仍然有争议,没有共识给管理员执行,管理员参考双方理由做出判断,决定双方都封禁。
  3. 管理员将双方都封禁的处理决定公示3日,及说明理由。无讨论结果,或没有达成明确共识表达反对,管理员执行处理决定。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7日 (日) 16:41 (UTC)[回复]

是否能夠保證管理員執行「處理決定」後不會遭到反對決定者後來的刁難?單單存廢討論就能舉出不少管理員被批評的可能案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7日 (日) 17:13 (UTC)[回复]
有争议送存废复核或客栈,二次讨论和处理。如果管理员不想或不应决断,可悬而不决、无共识。--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7:31 (UTC)[回复]
比起提供3日公告期让反对派在期限内想办法达成共识去反对管理员的处理决定,对争议案件直接处理更容易受到刁难。--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7日 (日) 17:31 (UTC)[回复]
這對路人來說有點困難,先不論4名活跃的评议员(路人)是否與當事人利益相關,路人難道會耗費時間查閱相關條目、討論等資料,評斷該條目是否存廢等問題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9月17日 (日) 17:15 (UTC)[回复]
评议员是有兴趣、愿意被通知才当的。为的是避免讨论看起来没有任何人知道,管理员“擅自”就决定结果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7日 (日) 17:21 (UTC)[回复]
对于活跃于存废等讨论的维基人,会的。--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7:31 (UTC)[回复]
建议提到「但不要求评议员一定要发表意见」,那不就無法改變沒人響應的問題?除非有辦法強制這些自願者發表意見,不然「管理员“擅自”决定结果」仍會發生。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9月17日 (日) 17:40 (UTC)[回复]
不要求评议员一定要发表意见是因为维基百科不强迫参与。
管理员发布处理决定公告时,要通知所有参与讨论的用户,但如果参与讨论的用户只有提删人,通知评议员至少会有一些人看到这个管理员处理决定的公告,如果所有被通知的人期限内没有反对管理员的处理决定,就是没有反对。
相比目前,若只有提删人参与讨论,管理员决定删除,可能有不少被批评的案例。--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7日 (日) 17:55 (UTC)[回复]
(+)强烈支持决定公示和附理由机制。“随机通知”应搭配机器人或某种方式以尽量公正和随机。稍微担心活跃人数因数量和压力而减少。想法:首次允许选择2~4人,允许管理员/评议员选择二次邀请更多人。已有争议的复杂讨论,应允许任何人自行ping其他维基人。--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7:31 (UTC)[回复]
有線上抽籤的網站可以參考,例如[13],但這要作弊也不是不行,比如抽到自己滿意為止(等等),對應機制要再研議。--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7:36 (UTC)[回复]
弄用户清单和机器人邀请没太多难度,其他流程有类似机制。手动邀请作为备选项也可以,弄个页面生成一串Ping语法。--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22:27 (UTC)[回复]
對於形式主義只能給予(-)反对,不需要再多一個站務精們的遊戲天堂--SunAfterRain 2023年9月18日 (一) 04:07 (UTC)[回复]
同意。缺乏管理员的问题应该通过选出新的管理员来解决,引入其他用户来执行管理员操作只是抱薪救火。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19日 (二) 10:30 (UTC)[回复]
同楼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0日 (三) 02:52 (UTC)[回复]
此案解决的不是缺乏管理员问题,而是社群缺乏共识以致于管理员无法操作,管理员只能自行裁量而产生争议被质疑的问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02:58 (UTC)[回复]
個人對於上方部分用戶的用詞感到些許不舒服,但是單説現在已經有“半永久試行”的RELIST機制的存廢討論,要是再引入評議會機制的話,實在是有些雞肋,而考慮到最近幾個月牽涉到管理員自身的爭議甚多,個人也不太支持在ANM、AN3引入評議會機制。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8日 (一) 14:26 (UTC)[回复]
也可以不設立評議會,單獨採用「管理员处理决定公示机制」:
管理員將處理決定和理由公示3日,如果沒有達成共識反駁此處理決定,管理員就可以執行。--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18日 (一) 18:47 (UTC)[回复]
没有权限也不是数票数,看不懂上方反对。RELIST目前实践有瑕疵,很机械化。管理员布告板等讨论,可能不必或延后此机制,可以自行关注,乃至声明接受邀请(会有争议,但难免)。--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8日 (一) 20:08 (UTC)[回复]
HATC有聽過吧?不管有沒有權限他們一樣都能收集。另既然都沒有權限了刻意掛名有何意義?--SunAfterRain 2023年9月19日 (二) 12:01 (UTC)[回复]
仅相当于订阅邮件列表、被抄送,谈何收集。类似Wikipedia:Growth團隊功能/導師列表,但一次邀请多名。可以不活跃除名。--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20:50 (UTC)[回复]
同YFdyh000。原有共识产生方法,你今天突然想到去存废讨论看一下,然后看到感兴趣的,参与讨论一下,但是很多案件没有人参与讨论,管理员只能自行裁量删除还是保留,然后管理员可能就被质疑。评议员机制相当于订阅邮件列表被抄送,把案件主动推送到你眼前,存废讨论中某个案件长期无人讨论,即使RELIST三次也没有人参与讨论,管理员不想自行裁量,因此管理员通知4个自愿被通知的人让他们参与讨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03:11 (UTC)[回复]
为避免“帽子”的误解,已将“评议员”修改为“邀请讨论列表成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03:56 (UTC)[回复]
目前管理員處理多數站務工作的情況理論上是先判斷討論有沒有形成共識,如果沒有,那有兩種辦法:一種是自行裁量,另一種則是擱置,等候到有共識為止。前一種方法可能引起「獨裁」爭議,後一種方法則是可能造成站務嚴重積壓。此制度有沒有辦法解決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9日 (二) 05:52 (UTC)[回复]
此制度就是试图解决这个问题:
一、没有人参与讨论,管理员可以邀请讨论。
二、仍然没有人参与讨论或无法形成共识,管理员将自行裁量的处理决定公示,公示期间社群没有达成共识反驳管理员的裁量结果,则管理员就可以执行。--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06:44 (UTC)[回复]
冒昧離題問問,雖然氣氛時機不太對、但今年似乎沒人要發起管理員的投票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19:01 (UTC)[回复]
時間上,提前發起預提名討論沒有關係。與本提案沒有衝突。——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9日 (二) 22:12 (UTC)[回复]

管理人员申请预讨论

依方针,

一名具有自动确认用户权限的用户可以于每年的3月23日或9月23日前一周内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发起管理人员申请预讨论,此后的提名流程即在该讨论下进行。

——WP:RFA

现开启此讨论。--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3年9月20日 (三) 03:28 (UTC)[回复]

考慮到上面那種情況,現在還有人打算申請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0日 (三) 05:03 (UTC)[回复]
我認為為了完善選舉制度,還是得有人出來選啊。不嘗試的話,根本不知道選舉制度會不會有問題。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06 (UTC)[回复]
Ghren有没有打算参选?我支持你。--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05:14 (UTC)[回复]
首先要爲社群綜合考慮人選,先將目前不適合參選的排除出去。@ASid不配,我自然也不配。本人認爲若論要提名的首要人選,可以參考先前首次提名而高票落選者。@SCP-2000HTinC23卡達經過一年的磨練后,不知現在意下如何?——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18 (UTC)[回复]
現行規則還是預提名(我不喜歡這個制度)。社群認為這個人好,自然就會過預提名;認為不好,自然就不會通過,不需要閣下為社群「將目前不適合參選的排除出去」。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26 (UTC)[回复]
您的話是有矛盾的。比如我就認爲您現在并不適合參選管理員(見您與約克客的爭議,拿了陳穀子爛芝麻的事情忽略他的承諾,還將其提報。并非管理員應有之品行。)這時候顯然需要為社群指出其實并不適合參選者——即“社群认为这个人好,自然就会过预提名;认为不好,自然就不会通过”的前提。——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30 (UTC)[回复]
《論語·子路》說: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您對我的不滿是預期之內的,不要緊。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38 (UTC)[回复]
@Ghren:如果您是認爲我對您有股莫名的偏見,那我可以說至始至終都沒有這個想法。我只是站在我個人所認爲公理之角度,而非個人。如果您有看完我的用戶頁,應該有知道我提及過一位“曾經對我很友好的用戶”,那位用戶其實就是您。您在我封禁前就對我很友好,在我封禁結束的時候對我說“歡迎回來”;在我被@MilkyDefer說“失職”的時候,您爲我説話。我都很感謝您,至今都是。但這是不同的事情,到底難兩全。我也對自己使您不快,而感到遺憾。——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44 (UTC)[回复]

Boogi wu,一个需要更多关注的案例

Though main account of Boogi wu讨论 | 貢獻) was blocked, they are still active on this project, introducing hoaxes to several topics, e.g. European Medievial, Japanese history, BLP and so on. However, community seemed to be indifferent to their hoaxes, especially when they edited with IP addresses, such as Special:Diff/77875314 and Special:Diff/77903854, lasting for months.
Edits from following IP ranges need to be carefully reviewed, since nearly most of them were reverted.

  1. 219.71.0.0/16
  2. 61.231.0.0/16
  3. 124.155.0.0/16

Beyond that, setting up an LTA page is necessary for this vandal given its long-term behavior.

Google:
尽管 Boogi wu讨论 | 貢獻) 的主要帐户被封鎖,但他们仍然活跃在这个项目上,向多个主题引入恶作剧,例如 欧洲中世纪、日本历史、BLP等。 然而,社区似乎对他们的恶作剧漠不关心,尤其是当他们使用 IP 地址进行编辑时,例如 Special:Diff/77875314Special:Diff/77903854,持续数月。
来自以下 IP 范围的编辑需要仔细审查,因为几乎大多数都已反轉。

  1. 219.71.0.0/16
  2. 61.231.0.0/16
  3. 124.155.0.0/16

除此之外,考虑到破坏者的长期行为,建立 LTA 页面对于此破坏者来说是必要的

@Mafalda4144 @MilkyDefer @Shizhao Lemonaka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8:09 (UTC)[回复]

要求處理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近期屢次遊戲維基規則之情事

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讨论 | 貢獻在近期與管理員Mys_721tx的爭議中,為闡述其觀點而屢次遊戲規則,如下:

  1. 封鎖獲解除後屢次違反互動禁制。在上方#對Mys_721tx的不信任動議一節,多次不必要地直接或提及並評論其有互動禁制的用戶(MINQI),包括: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我與一名用戶MINQI有長達六月的編輯禁制,意味着不得互相在討論中直接提及對方,不得在編輯中覆蓋對方的編輯以免造成編輯爭議。然而,我在8月8日編輯某條目子段名稱時,MINQI卻迅速回退了本人編輯的小段,與我產生交互禁制。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期間MINQI亦對我作出提報(此行爲我不多作評論,見仁見智)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完全無視MINQI先與本人產生主動交互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怎不說MINQI長期編輯維基百科
    • 2023年9月16日 (六) 21:08 (UTC)整則留言
    • 2023年9月17日 (日) 11:05 (UTC):整則留言繼續表明IAR忽略禁制方針,並以其他方式間接提及其有互動禁制之用戶。
    違反之方針條文包括:
  2. 撒謊七月其自己承認以「噁心」罵Ericliu1912君是「形容別人不當行爲的觀感」,現在在管理員佈告板卻翻供稱是生理反應,並借Fire-and-Ice在Telegram群組的留言改稱是「讓他覺得噁心」。原承認是「形容某人(的行為)噁心」,後改稱是「形容某人(的行為)令他或其他人噁心」,分明前後發言不相等,明顯在為闡述當前的觀點而掩蓋當初形容他人「噁心」的不當發言。
  3. 拉票、擾亂、遊戲管理員解任程序,在特殊:差異/79012958試圖情緒勒索有意投反對票的用戶,明顯屬於拉票行為,如此明目張膽在反對區拉票的行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先已不討論其在近一週的討論試圖一言堂的情況,以上所列之不當行為亦相當嚴重,更是未盡列該君近一年之所有不當行為。由此發起討論,要求社群討論以上不當行為,並要求本站管理員及行政員處理此等行為。我將不會再回覆此討論串,結果如何社群定奪。--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08:1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