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3/27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页面 积压[] ←3月26日 - 3月27日 - 3月28日→ 提报新页面
文件 积压[] ←3月26日 - {{safesubst:IfdLinkToday/auto{{subst:!}}text=3月27日}} - - 3月31日→ 提报新文件

刷新本页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周赧王#成语。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债台高筑和周赧王二者虽有联系,但并非同一概念,此处作为重定向不妥。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stronautguo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1:19 (UTC)[回复]

重定向到周赧王是不妥,重定向到周赧王#成语就没问题了--123.202.64.17 2012年3月27日 (二) 08:01 (UTC)


重定向至周赧王#成语--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2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讨论无共识,以上页面暂时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曾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3/03#悟觉妙天禅师被送交存废讨论,最终本人认同内容不中立之论述并与以删除;但建立者于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提出申诉,本人重新检视当时的处置认为确实有争议,因此重新送交存废讨论一次。

参考联结: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2:11 (UTC)[回复]
  • (○)保留 关注度没问题;其内容中有部分中立性有点问题,但部分如弘法历程,大法会等是客观描述,不应整个条目删掉--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08:22 (UTC)[回复]
  • (!)意见基本同意Nivekin的观点。此外,饭桶对“除了妙天禅师是佛陀传人外,另有耶稣传人和阿拉传人”这句话十分欣赏。如果不是饭桶没有资格,饭桶肯定会立即体投地,顶礼膜拜。--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14:01 (UTC)[回复]
  • 他似乎以为阿拉只是某个特定的人的名字(或者某个特定的神的名字)而不知阿拉只是God的意思(如果我们不是把God译做神,而是把God译做葛特,他准会说他也是这位葛特先生的传人)这已经不是普通轻度的不中立了,说他胡言乱语也不足为过--123.202.64.17 2012年3月30日 (五) 08:23 (UTC)
有阿拉传人已经很够有问题了,记得《如来神掌》故事里提过如来神掌是如来佛祖亲创亲授亲自传下来的。如果现实世界也有人这样声称,无论传人是你是我还是一个叫龙剑飞的人,只要他声称现实世界真有此人此事,已经够有问题的了--123.202.64.17 2012年3月31日 (六) 09:07 (UTC)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原作者或上传者除外),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8日 (三) 02:21 (UTC)[回复]

无共识无共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5日 (三) 06:4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过期,缺乏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3月27日 (二) 02:26 (UTC)[回复]
根据方针WP:DP 或许不删的问题(倒数第七、八行)“不要把一个有发展潜力的……
不要把将需要很多功夫进行编辑的文章删除”-- 留言2012年4月2日 (一) 08:14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24 (UTC)[回复]

30天仍挂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条目

[编辑]

(已挂关注度模板30天)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江西法政专门学校"”——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我想表达的是这是历史
虽然该校只存在二十年因历史的轮子辗过而消失但它确实存在过
我无法苟同用一个江西中山大学来代替因为那毕竟是两所不同的学校
我认为这与维基不是什么扯不上关系维基自认博大为何不屑于历史长河中的小鱼小虾小石小草何况所叙述的是事实有参考资料
我想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念我个人尊重
就如同许多年前有人用大禹治水考送审被驳回的理由是审查人认为中国历史上根本没有大禹这个人
所以我对于这条目是保留或删除没有意见
--本敔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15:00 (UTC)[回复]

(*)提醒,全文大幅编修,已超过5000字节的初级条目。-- ♬ 草莓 ☺ 2012年4月14日 (六) 08:52 (UTC)[回复]
谢谢您 ,Andante|♬ 草莓:谢谢您的修正,您的风范,让我学到一课。--本敔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09:34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21日 (六) 01:5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
请不要在签名下投票,以免计票错误。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02:4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过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02:55 (UTC)[回复]
(○)保留:已扩充至多于50字,并加入参考。RiceRice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5:30 (UTC)[回复]

内容已被扩充。--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3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3月27日 (二) 03:28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3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来源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13 (UTC)[回复]

如非原创研究,无来源不应成为提送存废讨论之理由--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3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来源及侵权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13 (UTC)[回复]
(○)保留:已有英文维基版本 RiceRice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5:05 (UTC)[回复]
(○)保留:是我创建了这个条目。解释一下:我把原先不同编辑者加入悉尼大学的校友和教师列名放入独立的条目,以便在悉尼大学条目内的校友部分得以使用概括风格。虽然我觉得现存悉尼大学校友和教师质量不高,但是有兴趣的编辑可以根据英文版进行改进。至于侵权,至少我没看到证据。机器人所引述来源都是抄袭原来在悉尼大学条目内的这些内容,是这些外部网页抄了原悉尼大学条目,不是悉尼大学校友和教师抄了这些外部网页。--Sumple (Talk) 2012年3月27日 (二) 08:34 (UTC)[回复]

已删除。--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30日 (五) 05:4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来源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14 (UTC)[回复]

如非原创研究,无来源不应成为提送存废讨论之理由--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3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来源,未有维基化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15 (UTC)[回复]

已有来源,故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3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九字护身法。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来源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15 (UTC)[回复]

并入九字护身法--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4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不足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16 (UTC)[回复]

建议依关注度程序处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4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非维基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20 (UTC)[回复]

改以关注度程序处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1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来源支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26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4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知名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27 (UTC)[回复]

改以关注度程序处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1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已转送疑似侵权讨论。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知名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39 (UTC)[回复]

转关注度程序处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4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目录非百科内容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3月27日 (二) 04:41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5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非方针页面使用方针模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4:46 (UTC)[回复]
这不是在下的个人用户页面吗?具体何处违反了规定,阁下善意指出加以纠正不就行了吗?大家都去看下吧,帮助在下指点迷津!在下声明服从社群的最后决定!--Voice Charm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5:21 (UTC)[回复]
为避免其他阅读阁下用户页时留意到{{方针}}模板而误以为阁下之用户页为维基方针页面,请阁下移除该模板。该模板暂时只适用于方针页面。由于并没有其他明显问题,用户页可(○)保留--Lakokat 2012年3月27日 (二) 05:38 (UTC)[回复]
噢,原来如此,在下当初只是为进入讨论页方便,多谢阁下指点!--Voice Charm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6:20 (UTC)[回复]
用户页是可以进行自我宣示的页面,其内容尚在合理范围,唯独正是方针模板会可能引起误会,只移除相关可能误导模板,(○)保留——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27日 (二) 05:57 (UTC)[回复]
非常感谢!!--Voice Charm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6:20 (UTC)[回复]

快速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13:0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移动灵台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已有灵台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4:55 (UTC)[回复]

已并入灵台县--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4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目前的内容完全无法让读者理解这是什么样的游戏,看起来有点像是一群用户借此讨论建立一个新游戏。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07:20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50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定义错误。“省重点中学”并非指“以上中学均为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并拥有北大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编者自行缩小定义范围。中国的“省重点中学”都是由省教育厅决定的。每个省数以百计。见互动百科上江苏省重点中学的名单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低头思故乡 2012年3月27日 (二) 08:29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4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定义错误。“省重点中学”并非指“以上学校具有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校长推荐资格”的中学,编者自行缩小定义范围。中国的“省重点中学”都是由省教育厅决定的。每个省数以百计。暂找不到江西省重点中学的完整名单,但见一篇报道:江西省新增59所省重点中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低头思故乡 2012年3月27日 (二) 08:33 (UTC)[回复]
(&)建议,为什么不移动模版?-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2年3月30日 (五) 10:43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5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用模板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09:32 (UTC)[回复]

(○)快速保留,里面有注释,防错误空白页——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28日 (三) 00:37 (UTC)[回复]

连入都一早清掉了,你以为我都不懂如何提删模板吗?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4月3日 (二) 03:56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4日 (三) 07:4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见讨论页面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0:03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5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过期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某生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2:00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8日 (三) 02:2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关注度过期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某生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2:01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7日 (二) 01:1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知所云,疑似机器翻译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Lakokat 2012年3月27日 (二) 12:23 (UTC)[回复]

因符合快速删除之G13准则,已由User:乌拉跨氪快速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7日 (二) 13:0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未翻译文章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2:50 (UTC)[回复]

改挂{{NotMandarin}}模板处理。--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2:5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内容与标题不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3:33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18日 (三) 02:2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来源支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3:39 (UTC)[回复]
再找了一下,在en:Guru#Rituals中找到这段:

Guru Puja (literally "worship of the guru") the practice of worshiping the guru through the making of offerings and requesting inspiration from the guru. Vows and commitments made by the disciple or shishya, which might have lost their strength, are renewed.

留意“Guru Puja (literally "worship of the guru")”,条目所指的可能是这个--123.202.64.17 2012年3月31日 (六) 15:37 (UTC)
好像都不是,看来应该是"Founder Worship",这个更接近条目内文的意思123.202.64.17 2012年3月31日 (六) 15:52 (UTC)

如非原创研究,无来源不应成为提送存废讨论之理油。--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57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目_(群论)。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并阶 (群论)。与“阶”条目导言段落定义重复,不需单列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yaNHs 2012年3月27日 (二) 13:44 (UTC)[回复]

重定向至目_(群论)--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4:5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已转送疑似侵权讨论。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知名度无支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3:45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1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来源支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3:56 (UTC)[回复]

已保留。--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15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此请求无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来源支持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3:56 (UTC)[回复]

如非原创研究,无来源不应成为提送存废讨论之理由。--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59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无关注度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张树人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14:15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2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3月27日 (二) 17:12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2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乌拉跨氪 2012年3月27日 (二) 17:12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2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根本就是劲歌金曲,劲歌金曲玩得起只是一个口号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某生留言2012年3月27日 (二) 20:15 (UTC)[回复]
(►)重定向劲歌金曲——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28日 (三) 00:32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3日 (二) 03:2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结束,以上页面已删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据:纯粹网络炒作,来源单一化,无百科价值。

提交的维基人及时间:Silvermetals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8:51 (UTC)[回复]

已删除。--Alberth2 汪汪 2012年4月5日 (四) 03:44 (UTC)[回复]